約伯記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
猶太教聖經正典《塔納赫》 及基督教《舊約聖經》 目錄 | |||||||||||||||||||||||||||||||||||||||||||||||||||||||||||||
---|---|---|---|---|---|---|---|---|---|---|---|---|---|---|---|---|---|---|---|---|---|---|---|---|---|---|---|---|---|---|---|---|---|---|---|---|---|---|---|---|---|---|---|---|---|---|---|---|---|---|---|---|---|---|---|---|---|---|---|---|---|
| |||||||||||||||||||||||||||||||||||||||||||||||||||||||||||||
| |||||||||||||||||||||||||||||||||||||||||||||||||||||||||||||
| |||||||||||||||||||||||||||||||||||||||||||||||||||||||||||||
轉到《新約聖經》目錄 → | |||||||||||||||||||||||||||||||||||||||||||||||||||||||||||||
《約伯記》(希伯來文:ספר איוב)是《希伯來聖經》的第18本書、基督教《舊約聖經·詩歌智慧書》的第一卷,第一部詩篇性著作。約伯這個名字的含義是「仇視的對象」。約伯在受苦和堅忍方面所立的紀錄對他名字含義的詮釋提供很好的參考。正如約伯所請求,這一切事都記錄在書上。[1]
《約伯記》探討了神義論,簡而言之:「為什麼敬畏神的人會受苦?」[2]。本書神學豐富,視角頗多。[3]由於文學質素優異,被大量誦讀讚揚,丁尼生稱它為:「古今最佳詩篇」。[4]
創作
[編輯]背景
[編輯]猶太教、基督宗教各宗派都接受為正典的書卷 |
---|
創世記 · 出埃及記 · 利未記 · 民數記 · 申命記 · 約書亞記 · 士師記 · 路得記 · 撒母耳記 · 列王紀 · 歷代志 · 以斯拉記 · 尼希米記 · 以斯帖記 · 約伯記 · 詩篇 · 箴言 · 傳道書 · 雅歌 · 以賽亞書 · 耶利米書 · 耶利米哀歌 · 以西結書 · 但以理書 · 小先知書(何西阿書 · 約珥書 · 阿摩司書 · 俄巴底亞書 · 約拿書 · 彌迦書 · 那鴻書 · 哈巴谷書 · 西番雅書 · 哈該書 · 撒迦利亞書 · 瑪拉基書) |
天主教與東正教都接受的次經 |
多俾亞傳 · 猶滴傳 · 馬加比一書 · 馬加比二書 · 所羅門智訓 · 便西拉智訓 · 巴錄書(耶利米書信) · 但以理書補編(即比新教的但以理書多出的3個段落) · 以斯帖記補編 |
此外東正教還接受的次經 |
以斯拉續篇上卷 · 詩篇續編(即第151篇和瑪拿西禱詞) · 馬加比三書 · 馬加比四書(附錄) |
主題:聖經 |
約伯住在烏斯地。據有些地理學家聲稱,這個地方位於以東人之地附近的阿拉伯北部,即上帝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子孫之地的東面。南面有示巴人,東面有迦勒底人。[5]亞伯拉罕死後很久,約伯才遭受試煉。《約伯記》第1章第8節參描述說,當時「地上再沒有人像約伯完全正直。」可能這件事應當發生在約瑟──一個具有傑出信心的人──死後(約公元前1657年)到摩西開始踏上持守忠誠的一生途徑之前的一段時期內。
當時以色列人深受埃及鬼魔崇拜的污染,但約伯卻謹守純真的崇拜。從約伯記第一章所記述的情況,及上帝稱許約伯是個謹守純真崇拜的人一事來看,當時很可能是族長時期而非自公元前1513年起,上帝頒下律法唯獨與以色列人交往的較後時期。[6]約伯享有很高壽數,此書可能包含從公元前1657年到公元前1473年摩西去世之間的一段時期。
作者
[編輯]最古的傳統認為摩西是此書的執筆者,猶太人和早期的基督教學者均同意這個主張。約伯記富於活力的純粹希伯來詩歌體顯示它是用希伯來語──摩西的母語寫成的,而非從另一種文字,例如阿拉伯語,翻譯過來。此外,它的文章風格跟摩西五經十分相近,相似的程度遠超於其他經書。它的執筆者應當像摩西一樣是個以色列人,因「上帝的聖言交託」給猶太人。摩西長大後曾在米甸住了40年,該處離烏斯不遠,故此他可以在當地搜集到許多詳盡的資料,然後輯集在約伯記裏。後來,當他帶領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40年而經近約伯的家鄉時,他有機會獲悉約伯的結局,從而完成約伯記的最後部分。[7]
智慧傳統
[編輯]《約伯記》、《傳道書》和《箴言》屬於智慧文學,共同觀點是「通往智慧之路」。[8]智慧既是指思考方式、知識,也是指在生活中的實踐。它既是通過人類努力,也是上帝的恩賜得來的。但除了上帝自己,智慧並不完全。[9]三本書都擺明態度和假定,但給出不同的結論:《箴言》對世界作出確信的結論,但遭到《約伯記》和《傳道書》的反駁。[10]蘇美爾和巴比倫智慧文學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兩千年。[11]一些古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文獻與《約伯記》類似,[12]難以推測約伯作者是否受其影響,它們的存在顯示研究無妄之災的淵遠傳統影響了作者。[13]
地位
[編輯]約伯一詞被視作耐心和堅忍的同義字。約伯與挪亞、但以理都被耶穌視為真實存在過。[14]猶太教徒也把約伯視為真實的人物。聖經執筆者使徒雅各在《雅各書》第5章第11節參指出約伯的忍耐榜樣。據《新大英百科全書》說,約伯記時常被「列為世界文學傑作之一」。它是聖經的重要部分,在幫助人了解聖經方面貢獻良多。
主要內容
[編輯]約伯記的序言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1章第1節至第5節參)這部分介紹約伯的背景,透露他為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約伯生活幸福,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他家道豐富,牛畜成群,僕婢盈門,「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約伯記》第1章第1節至第3節參)然而,他並不崇讓物質,也沒有倚賴財富。他在靈性上甚為富足,為人樂善好施,肯慷慨扶助困苦的人,常把衣裳贈送給有需要的人。[15]人人都敬重他。約伯敬拜真神耶和華,拒絕像外邦人一樣膜拜太陽、月亮、星宿;他對耶和華保持忠信,緊守忠誠而與上帝享有親密的關係。[16]約伯是家中的祭司,家裏若有人犯了罪,他便向上帝獻上燔燒祭物。
撒但向上帝挑戰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1章第6節參-《約伯記》第2章第13節參)天上隱形事物的神奇地被揭開了。耶和華在天上臨朝,上帝的衆子侍立在旁,撒但也在其中。耶和華提及祂的忠僕約伯,撒但卻就約伯的忠誠向上帝挑戰,指控約伯只為了物質利益才事奉上帝。上帝若容許他把約伯所擁有的一切都奪去,約伯必定會捨棄忠誠。耶和華接受撒但的挑戰,但不准他傷害約伯的身體。
對此毫不知情的約伯開始遭受一連串的災殃打擊。示巴人和迦勒底人攻擊他,掠走了他大量的財物。他的兒女在一場風暴中全部罹難。這些猛烈的考驗並未能使約伯動搖,令他轉而咒詛離棄上帝。相反,他說:「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17]在第一個回合證明虛謊失敗的撒但再來到耶和華面前指控說:「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18]撒但聲稱只要他能夠傷害約伯的身體,他就可以使約伯當面棄掉上帝。上帝任憑撒但傷害約伯的身體,但不准他奪去約伯的性命。於是撒但使約伯染上一種非常可怕的疾病。他的「肉體以蟲子和塵土為衣」,他的肉和口發出惡臭,以致妻子親友都厭惡他。[19]妻子看見約伯仍然緊守忠誠,遂催逼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中文聖經現代譯本》譯為「忠誠」)嗎?你棄掉上帝,死了吧!」約伯斥責妻子,他並不「以口犯罪」。[20]
撒但接着利用約伯的三個朋友去「安慰」他。他們是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他們起初遠遠觀看,認不出約伯來,就放聲大哭,把塵土撒在自己的頭上。然後他們跟他一同席地而坐,不發一言。經過七天七夜的無言「安慰」之後,約伯終於打破沉默,跟這些所謂同情慰解他的人展開一場冗長的辯論。[21]
辯論:第一回合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3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14章第22節參)從這裏開始,經文開始以希伯來文詩歌體裁記述。約伯開口咒詛自己出生的日子,並向上帝吶喊何以讓他繼續活下去。
以利法回答時指責約伯不夠忠誠。他宣稱正直人必不致滅亡。他憶述自己在夜間所見的異象,有聲音告訴他上帝不信任自己的僕人,特別是那些有如地上的塵土般卑微的世人。他表示約伯受苦是因全能的上帝要管教他。
約伯憤然回答以利法。其實他的痛苦呻吟是任何生物在遭受極大逼迫苦難而感到沮喪時都會自然發出的。看來唯有死亡才能帶來舒解。他斥責這些友伴合謀為難他,並且反駁說:「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22]約伯辯稱自己在「鑑察人的主」面前是清白公義的。[23]
接着比勒達加入辯論。他暗示約伯的衆子可能得罪了上帝,而約伯本人亦非正直,否則上帝必然會垂顧他。他吩咐約伯要向前人學習,追念列祖所查究的事。
約伯回答時表示他堅信上帝並非不公平。祂也無須向人類負責,因為「祂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24]約伯絕對無法與上帝爭辯而得勝。他只能懇求上帝恩待他。此外,盡力為善究竟有什麼益處呢?「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25]地上沒有公義的審判。他害怕上帝會把他定為有罪。他需要一個居間者。他問何以自己要經歷百般試煉,並懇求上帝記得他是「用泥土」造成的。[26]他體會上帝以往的仁慈,卻表示即使自己是對的,繼續自辯只會徒增上帝的惱怒而已。他但願死去就好了!
這時瑣法也加入辯論。他說:我們豈是小孩子,竟會相信你的虛談?你雖力言自己是清白無辜的,但上帝若發言,祂必定會揭穿你的罪過。他問約伯:「你能測透上帝嗎?」[27]他勸約伯要把惡行除掉,這樣才會蒙上帝祝福,否則「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28]
約伯譏諷他們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29]他雖然成為衆人的笑柄,卻並非遜於他們。他的朋友若觀看上帝所造的萬物,就必能學得一些教訓。上帝擁有實用的智慧和能力;祂統管萬有,甚至能夠「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30]約伯願與上帝理論,但至於這三個「安慰者」──「你們是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31]他們沉默不言反而更有智慧!他深信自己是正直的,並懇求上帝垂聽他的懇求。他想到「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32]人一出生便有如花朵,好像影子般稍縱即逝。人無法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約伯祈求上帝把他藏於希屋爾,等上帝的憤怒過去。他問道:「人若死了,能再活過來嗎?」他在回答自己的問題時表示堅定的盼望:「我要等待釋放的時候來到。」[33]
辯論:第二回合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15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21章第34節參)在展開第二回合的辯論時,以利法嘲笑約伯見識淺薄,說他「用東風充滿肚腹」。[34]他再度貶抑約伯的忠誠,聲稱無論凡人抑或天上的聖者,都無法贏得上帝的信任。他間接地指責約伯妄圖自高超過上帝,叛道行賄,為人虛偽。
約伯發言反駁,指出他的朋友「用虛空的言語安慰人,反叫人愁煩。」[35]假若易地而處,他絕不會誣衊他們。他仰望耶和華,切望上帝為他伸冤,因耶和華對他的苦情瞭如指掌。約伯覺得他的朋友蒙昧無知,使他反而了無指望。他們的「安慰」有如指黑夜為白晝。他唯一的指望便是「下到陰間的門閂那裏」去。[36]
爭辯越來越激烈。比勒達非常生氣,因他覺得約伯竟然將他和同伴比作畜牲。他質問約伯:「難道大地會因你的憤怒而荒涼嗎?」[37]他警告說約伯會自陷網羅而成為別人的鑑戒,最終必斷子絕孫,後繼無人。
約伯答道:「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38]他家散人亡,妻子、親戚、朋友都遠離他,他「只剩牙皮逃脫了」。[39]他深信必有一位救贖主顯現為他辯屈,使他終能「得見上帝」。[40]
像比勒達一樣,瑣法覺得約伯的話「羞辱責備他」而使他難堪。[41]他再說約伯是罪有應得的。瑣法表示惡人必遭上帝的懲罰,雖享繁榮,仍不得安息。
約伯提出有力的反駁:惡人若必不能逃過上帝的懲罰,何以有些惡人卻得享高壽和富貴呢?他們養尊處優。患難何嘗臨到他們身上?他指出富人窮人都同樣死亡。其實,有時惡人死時「盡得平靜安逸」,義人反而「至死心中痛苦」。[42]
辯論:第三回合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22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25章第6節參)以利法再次發言猛烈抨擊約伯,譏笑他在全能者面前自稱無可指責。他誣告約伯,指他為人奸惡,剝削窮人,沒有把食物分給飢餓的人,並且惡待孤兒寡婦。以利法表示約伯的私生活並不如他自己所說的那麼檢點,這正好解釋何以他現在落得如此收場。但「你若歸向全能者,」以利法教訓說,「祂就聽你。」[43]
約伯反駁以利法的無理指控,聲稱他願意把自己的案件在上帝面前陳明,因為上帝必知道他是公義的。世上有些人欺壓孤兒、寡婦和窮人,也有些人殺人、偷盜和通姦。但他們的昌盛不過是片時的,最後必遭報應,歸於無有。約伯提出挑戰說:「誰能證實我是說謊的?」[44]
比勒達立刻加以反駁,堅稱在上帝面前無人是潔淨的。在這第三回合的辯論中,瑣法並沒有參加。他根本無話可說。
約伯的最後申辯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26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31章第40節參)約伯在最後的申辯中使他的朋友完全啞口無言。[45]他譏諷說:「無能的人蒙你何等的幫助,⋯⋯無智慧的人蒙你何等的指教!」(《約伯記》第26章第2節至第3節參)沒有任何事物,甚至希屋爾,能在上帝面前隱藏起來。約伯描述上帝的智慧如何在人所能觀察到的外太空、地球、雲彩、海洋和風等事上顯示出來。這一切僅是全能者的作為一個微不足道的部分,只稍微反映出全能者的偉大而已。
約伯深信自己是清白無辜的,他宣佈說:「我至死也不捨棄自己的忠誠!」[46]是的,約伯從未行過一件惡事,以致應受這些遭遇。與他們的指控剛相反,上帝必定會獎賞緊守忠誠的人,使義人承受惡人所積聚的財物。
人知道地上各種寶藏(金、銀、銅)的出處,但「智慧從何處來呢?」[47]人曾在活物當中尋找智慧,也在滄海裏尋覓。金銀並不能買得智慧。唯有上帝才明白智慧。祂的眼目遍察天地之極,為風定輕重,又度量諸水,支配雨水和暴風。約伯最後指出:「敬畏(耶和華)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48]
飽受痛苦的約伯接着追憶生平往事。他渴望恢復昔日與上帝所享的親密關係,當時城中的首領對他必恭必敬。他曾拯救困苦的人,對瞎子來說彷彿他們的眼睛一般。人人都仰望靜候他的指教。但現在他尊榮盡喪,連年少的人也戲笑他;當日這些人的父親甚至不配站在看守他羊群的狗中。他們吐唾沫在他臉上,肆意攻擊他。現在他這麼痛苦可憐,這些人仍不肯就此罷休。
約伯自稱是個獻了身的人,並請求耶和華審判他。「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上帝就可以知道我的忠誠。」[49]約伯為他昔日的行為自辯。他沒有犯姦淫,沒有陷害人,也沒有疏於照顧有需要的人。他雖然富甲一方,卻沒有仗賴物質資財。他沒有膜拜太陽、月亮和衆星,因「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上帝。」[50]約伯請指控他的人在他的生平事跡中找出罪狀來。
以利戶仗義發言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32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37章第24節參)與此同時,拿鶴之子、布西的後人以利戶,亞伯拉罕的遠房親戚,一直在場傾聽他們的爭辯。他讓他們先發言,因他覺得壽高的人會有更多知識。然而,使人真正明白事理的不是壽數而是上帝的靈。以利戶向約伯發怒,因他「自以為義過於以上帝為義」(譯文來自《聖經新世界譯本》),但他對約伯的三個朋友卻更為惱怒,因他們愚昧無知,竟指控上帝為邪惡。以利戶「言語滿懷」,上帝的靈激動他發言;但他力求大公無私,「不看人的情面」。[51]
以利戶的話情辭懇切,承認上帝是造他的主。他指出約伯關心洗雪自己過於洗雪上帝。上帝無須一一向約伯答辯,彷彿祂必須證明自己的作為有理一般,但約伯卻妄圖與上帝爭辯。然而,當約伯將要死亡時,上帝卻憐恤他,差派使者說:「贖救他免下冥坑;我已為他的性命得了贖價;讓他的肉比孩童的肉更嫩;讓他回到他青春之日。」[52]公義的人必重新得力!
以利戶促請智慧人聽他的話。約伯曾說人謹守忠誠是徒然的,但以利戶指出他的不是:「上帝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作孽。祂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53]祂能夠把一切有血氣的活物剪除。上帝行事大公無私。約伯卻過度強調自己的公義。他因「沒有知識」而不自覺地魯莽發言,但上帝對他表現長久忍耐。[54]其實人更需關注的是洗雪上帝。上帝絕不會忽略公義的人,但祂要糾正他們。「祂不保護惡人的性命,卻為困苦人伸冤。」[55]上帝既是至高的導師,約伯其實應當顯揚祂的作為才對。
當一場令人生畏的雷暴快要來到之際,以利戶論及上帝的偉大作為,並述說祂如何控制大自然的各種力量。他對約伯說:「你要留心聽,要站立思想上帝奇妙的作為。」[56]試想想上帝的壯麗榮光和祂那令人生畏的威嚴,這是人無法測度的。「祂大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必不苦待人。」的確,耶和華關心一切敬畏祂的人,但卻不會顧念那些「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人」。[57]
耶和華回答約伯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38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42章第6節參)約伯請求上帝回答他。耶和華於是在旋風中威嚴地回答約伯。祂向約伯提出一連串的問題,使他體會到人是多麼渺小,上帝卻多麼偉大。「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呢?⋯⋯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衆子也都歡呼。」[58]這一切均是在約伯出生前很久已發生的事!耶和華接二連三地提出約伯根本無法回答的多個問題;祂提及地上的海洋、雲彩的衣服、清晨、死亡的門、光明及幽暗。「你因為當時已經出生,因為你日子衆多,就得以知道這些事嗎?」[59]此外,諸如雪庫、雹倉、暴風雷雨、霜露、冰雹、天上的衆星、閃電、雲霞以至各種飛禽走獸又如何呢?
約伯謙卑地承認:「我是卑賤的!我用甚麼回答祢呢?只好用手捂口。」[60]耶和華吩咐約伯要正視爭論。祂進一步提出一連串富於挑戰性的問題,目的是要藉祂在自然界所表現的力量顯揚自己的尊嚴、優越和能力。甚至河馬和鱷魚的力量也遠超過約伯!約伯虛懷若谷地承認自己的觀點錯誤,曾說出無知的話語。他現在憑悟性的眼看見上帝而非僅憑道聽途說認識他,於是「在塵土和爐灰中」懺悔而取消前言。[61]
耶和華的判決和祝福
[編輯](覆蓋《約伯記》第42章第7節至第17節參)耶和華責備以利法及他的兩個友伴以虛妄之言論及他。他們必須獻上祭物,並由約伯為他們代禱。然後,耶和華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加倍祝福他。他的弟兄、姐妹和以前的朋友都帶着禮物回來與他修好,上帝又把加倍的牛羊、駱駝和母驢賜給他。他再獲十個兒女,而且他的三個女兒是當時全地最美貌的人。此後,約伯又神奇地多活了140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最後他「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62]
主題
[編輯]約伯探究的問題是神聖正義。[63]這個問題在神學上叫做神義論,可以改述為:「為什麼義人受苦?」[2]古以色列通常的回答是上帝賞善罰惡(即「報應理論」)[64]它假定人類選擇和行為有道德意義,但經驗常常不能解釋苦難是由糟糕決定或行為所致,無妄之災需要神學解釋。[65]
立約的上帝創造了公共康樂,聖經公義概念植根於此,義人關懷社區,對貧苦多加照顧(見第31節約伯簡述生平)。反例就是惡人自私自利。[66]撒旦提問,有沒有無私的公義:如果上帝賞善,人類不就出於自利而行義嗎?約伯是上帝所有義僕之最,他要上帝通過不再恩賜約伯來測試命題。[67]
經文以框架敘事開始,讀者從全知的「上帝視角」看到約伯出衆的信心和虔敬,「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68][69]上帝與撒旦討論,准許約伯受苦,目的有三:受難者不明白上帝行為高深莫測,犯罪受罰的通常解釋被排除;受到審判的不是約伯,而是上帝的報應政策;讀者可見上帝為約伯的苦難負責。[70]與框架和詩意的對話及獨白相對,約伯從未知曉開篇天堂的隱情或自己吃苦的原因,顯明了就約伯苦難觀點上神聖與人類的矛盾並置。[69][71]
在詩意對話中,約伯的朋友看到他受苦,因為上帝公義就假定他必有過失。約伯知道自己無辜,認為上帝不公。[72]通篇他依然堅持虔敬(掩飾撒旦懷疑義人是為求賞),但通過他第一次發言可見他認同朋友的觀點,上帝賞善罰惡。[73]以利戶反駁雙方:約伯錯誤認為上帝不公,因為上帝大於人類;朋友的也不對,受難者並非受罰,可能是「接着困苦救拔困苦人,趁他們受欺壓開通他們的耳朵」[74]。[72]
第28章 歌頌智慧中引入了另一主題,神聖智慧。詩歌沒有提及報應理論,而是着重於智慧深不可測。[75]智慧不能發現或購買:上帝獨自知道世界的意義,只對敬畏祂的人傳授。[76]上帝擁有智慧因為祂知曉世界的複雜性[77],這一主題示意上帝在第38–41節的話,重複稱:「在⋯⋯的時候,你在哪裏呢?」[78]
當上帝最後開口時,祂既沒有解釋約伯吃苦的原因(讀者從開篇天堂對話可見),也沒有為自己的公義辯護。發言首先闡明自己維護宇宙秩序:上帝所做的一系列事情,智慧的核心是秩序,約伯無法展現神聖智慧。約伯便坦言無知,即自己不知道宇宙的運作,無力維護。發言隨後提到上帝掌控貝西摩斯和利維坦,有時翻譯成河馬和鱷魚,但更可能代表原始宇宙造物,用以反映上帝的智慧和能力。[79]約伯回答上帝最後發言比之前的更長更複雜。通常的觀點是他對挑戰上帝認錯,「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80]。[81]框架敘事結尾部分裏,上帝恢復約伯境遇,增加恩典賞賜,示意報應理論的神聖政策保持不變。[82]
觀點
[編輯]歷史
[編輯]第二聖殿時期(公元前500年至公元70年),約伯被認為是堅韌不拔的象徵,他的忍耐是道德的考驗和正直的辯護,彰顯上帝榮耀。[83]約伯「聖化」開始於希臘七十士譯本(公元前200年),在約伯遺訓[84](公元前一世紀至公元一世紀)中被尊為忍耐的英雄。[85]這些研讀沒有關注書中對話,[86]但傳統上《新約·雅各書》提及信徒應當學習約伯的堅韌不拔和百折不撓[87][88]
猶太教對約伯的解釋最初是積極的。他被視為承認上帝的正直外邦人。[89]不過,基督教最初將《約伯記》第19章第23節至第29節參(行文「救贖主」視約伯希望得到上帝救贖)解釋為對基督的預言,[90] 但學者主流觀點解釋「救贖者」為天使或上帝自己。[91]當基督教將約伯視為基督降臨的見證人時,猶太教將約伯視為「褻瀆者」,一些拉比甚至說約伯應當受罰,因為在法老屠殺無辜猶太嬰兒時約伯袖手旁觀。[92][93]
聖奧古斯丁認為約伯預言基督降臨,教宗額我略一世認為他是正直生活的榜樣,值得尊敬。中世紀猶太教學者邁蒙尼德稱他的故事是個寓言,中世紀天主教湯馬士·阿奎那寫了詳盡的評論,認為這是真實歷史。宗教改革的馬丁·路德解釋道約伯對罪和無用的懺悔襯託了他的神聖性,讓·加爾文認為約伯展示了復活教義和神聖正義的終極肯定。[94]
現代運動中創造神學的生態神學尊重一切受造物的需要,認為上帝在《約伯記》第38章參至《約伯記》第41章參中的發言暗示他的興趣和行為並非單獨偏袒人類。[95]
禮拜儀式
[編輯]猶太禮拜儀式通常不會像誦讀《妥拉》、《先知書》或《五書卷》那樣誦讀本經,但在葬禮或哀悼時常會引用。不過,一些猶太人,如西班牙和葡萄牙猶太人會在聖殿被毀日齋戒時公開誦讀。《約伯記》中間大量詩篇性章節與《聖經》其它書卷的誦讀不同,類似的誦讀方式只有《詩篇》和《箴言》可比。
正教會在聖周會誦讀本經和《出埃及記》。《出埃及記》為理解基督完成救贖做鋪墊;約伯的苦難是《舊約》中基督的標誌。天主教在9月前兩周晨禱和亡者日課上會誦讀本經,在修正的時辰禮儀中,《約伯記》會在常年期的第八、九周中誦讀。[來源請求]
基督教新教
[編輯]展現上帝的特質
約伯記尊崇耶和華,並為祂那深不可測的智慧和力量作證。[96]這本書尊稱上帝為全能者達31次之多,比聖經其他各書提及這個尊銜的總數更多。書中的記載頌揚上帝的永恆和崇高地位[97],以及祂的公平、慈愛和憐憫[98]。它強調洗雪耶和華比拯救人類更為重要。[99]這本書表明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也是約伯的上帝。
約伯記的記載顯明並解釋上帝的創造。[100]它與創世記的記載一致指出人出於塵土,也歸於塵土。[101])它使用「救贖主」、「贖價」和「復活」等字詞,這呼應了新約聖經中一些重要教義。[102]書中有許多詞句曾受各預言者和基督教執筆者所引用或參照。[103]
公義的標準
耶和華所定的公義生活標準曾由多節經文加以闡明。
- 約伯記大力譴責物質主義[104]、偶像崇拜[105]、通姦[106]、幸災樂禍[107]、不公和偏見[108]、自私[109]以及不忠實和說謊[110],同時表明人若行這些惡事就絕對無法贏得上帝的悅納和永生。
- 以利戶在敬老尊賢、謙遜、膽識、勇氣和尊崇上帝等方面立下優良的榜樣。[111]
- 約伯自己在行使首領權、照料家人和慷慨好客等事上堪作模範。[112]
- 約伯最重要的特質是他緊守忠誠、堅忍不拔;他所立的規範對歷代崇拜上帝的人,有如一座能夠強化信心的精神堡壘一般。「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耶和華給他的結局,明顯耶和華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113]
透露的訊息
約伯不是承受王國應許的亞伯拉罕的衆子之一,然而有關他的忠誠的記載卻有助於闡明耶和華的王國旨意。這本書是聖經不可或缺的部分,因為它把上帝與撒但之間的重大爭論透露出來,表明事情牽涉到人對至高統治權的忠誠。它顯示受造先於地球和人類的天使也是這個爭論的旁觀者,他們對地球及爭論的結局深感興趣。[114]約伯記顯示這個爭論早在約伯的日子之前即已存在,也表明撒但是個實在的靈體。摩西若是約伯記的執筆者,在此處首次出現於希伯來聖經裏的海斯撒但(has·Sa·tan′)一詞進一步證實這個惡者就是那「古蛇」。[115]這也證實上帝絕非人間種種苦難、疾病和死亡的肇因,同時解釋何以義人會飽受迫害,以及上帝何以容許惡人和惡事繼續存留。它顯示耶和華決心要將這個爭論徹底解決。
所有渴望生活在上帝王國治下的人,應當緊守忠誠來答覆「控告者」撒但所提出的挑戰。[116]即使遭受「令人費解的考驗」,緊守忠誠的人仍會繼續禱告祈求上帝的名成聖,祂的王國來臨以鏟除撒但和這惡者手下一切肆意譏嘲的臣僕。那將會是上帝「打仗和爭戰的日子」,接踵而來的乃是約伯所盼望的舒解和幸福。[117]
伊斯蘭教
[編輯]在 古蘭經中,約伯的名字是Ayyūb (阿拉伯語:أيوب) ,在伊斯蘭教中他被看作為一位先知。在阿拉伯語中,「Ayyūb」這個名字代表忍耐的精神。約伯在古蘭經中被提及好幾次。
巴勒斯坦人的傳統中,約伯在阿爾朱拉受試煉,這是一個位於阿爾邁吉達爾(亞實基倫)郊外的村子。這裏有一眼青春泉,上帝用泉水除去約伯所有病痛讓他回復青春。阿爾朱拉城每年都舉行為期4天的慶祝節日,很多相信青春泉的人聚集到這裏在這裏的天然泉水中沐浴。
在土耳其語中,約伯的名字是Eyüp,他們相信他可能生活在桑尼烏法。
古蘭經中的約伯(Ayyub)
參考文獻
[編輯]- ^ 參看《約伯記》第19章第23節至第24節參的記載。
- ^ 2.0 2.1 Lawson 2005,第11頁.
- ^ Seow 2013,第87頁.
- ^ Seow 2013,第74頁.
- ^ 參看《約伯記》第1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1章第3節參,《約伯記》第1章第15節參,《約伯記》第1章第17節參對約伯生活背景的記載
- ^ 可比較《[[]]》第3章第2節參和《以弗所書》第2章第12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章第8節參;《約伯記》第42章第16節至第17節參的記載。
- ^ Farmer 1998,第129頁.
- ^ Farmer 1998,第129-130頁.
- ^ Farmer 1998,第130-131頁.
- ^ Bullock 2007,第84頁.
- ^ Hartley 2008,第346頁.
- ^ Hartley 2008,第360頁.
- ^ 參看《以西結書》第14章第14節參,《以西結書》第14章第20節參和《馬太福音》第24章第15節參,《馬太福音》第24章第37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29章第12節至第16節參;《約伯記》第31章第19節至第20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29章第7節參,《約伯記》第29章第21節至第25節參;《約伯記》第31章第26節至第27節參;《約伯記》第29章第4節參
- ^ 《約伯記》第1章第21節參
- ^ 《約伯記》第2章第4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7章第5節參;《約伯記》第19章第13節至第20節參
- ^ 《約伯記》第2章第9節至第10節參
- ^ 《約伯記》第2章第11節參
- ^ 《約伯記》第6章第24節參
- ^ 《約伯記》第7章第20節參
- ^ 《約伯記》第9章第10節參
- ^ 《約伯記》第9章第22節參
- ^ 《約伯記》第10章第9節參,《聖經現代中文譯本》
- ^ 《約伯記》第11章第7節參
- ^ 《約伯記》第11章第20節參
- ^ 《約伯記》第12章第2節參
- ^ 《約伯記》第12章第23節參
- ^ 《約伯記》第13章第4節參
- ^ 《約伯記》第14章第1節參
- ^ 《約伯記》第14章第13節至第14節參,譯文來自《聖經新世界譯本》。
- ^ 《約伯記》第15章第2節參
- ^ 《約伯記》第16章第2節至第3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7章第15節至第16節參,譯文來自《聖經新世界譯本》
- ^ 參看《約伯記》第18章第4節參,引文翻譯來自《現代聖經譯本》
- ^ 《約伯記》第19章第2節參
- ^ 《約伯記》第19章第20節參
- ^ 《約伯記》第19章第25節至第26節參
- ^ 《約伯記》第20章第3節參
- ^ 《約伯記》第21章第23節參,《約伯記》第21章第25節參
- ^ 《約伯記》第22章第23節參,《約伯記》第22章第27節參
- ^ 《約伯記》第24章第25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32章第12節參,《約伯記》第32章第15節至第16節參
- ^ 《約伯記》第27章第5節參,《聖經新世界譯本》
- ^ 《約伯記》第28章第20節參
- ^ 《約伯記》第28章第28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6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28節參
- ^ 《約伯記》第32章第2節至第3節參,《約伯記》第32章第18節至第22節參;《創世記》第22章第20節至第21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33章第24節至第25節參,引文翻譯來自《中文聖經呂振中譯本》
- ^ 《約伯記》第34章第10節至第11節參
- ^ 《約伯記》第34章第35節參
- ^ 《約伯記》第36章第6節參
- ^ 《約伯記》第37章第14節參
- ^ 《約伯記》第37章第23節至第24節參
- ^ 《約伯記》第38章第4節參,《約伯記》第38章第6節至第7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38章第21節參,譯文來自《聖經新世界譯本》。
- ^ 《約伯記》第40章第4節參
- ^ 《約伯記》第42章第6節參
- ^ 《約伯記》第42章第17節參
- ^ Bullock 2007,第82頁.
- ^ Hooks 2006,第58頁.
- ^ Brueggemann 2002,第201頁.
- ^ Brueggemann 2002,第177-178頁.
- ^ Walton 2008,第336-337頁.
- ^ Hooks 2006,第57頁.
- ^ 69.0 69.1 O'Dowd 2008,第242-243頁.
- ^ Barton 2008,第336頁.
- ^ Barton 2008,第338頁.
- ^ 72.0 72.1 Seow 2013,第97-98頁.
- ^ Kugler & Hartin 2009,第194頁.
- ^ 《約伯記》第36章第15節參
- ^ Dell 2003,第356頁.
- ^ Hooks 2006,第329-330頁.
- ^ 《約伯記》第28章第24節至第26節參
- ^ Fiddes 1996,第174頁.
- ^ Walton 2008,第338頁.
- ^ 《約伯記》第42章第6節參
- ^ Sawyer 2013,第34頁.
- ^ Barton 2008,第338-339頁.
- ^ Seow 2013,第111頁.
- ^ Testament of Job
- ^ Allen 2008,第362-363頁.
- ^ Dell 1991,第6-7頁.
- ^ 《雅各書》第5章第7節至第11節參
- ^ Allen 2008,第362頁.
- ^ Allen 2008,第364頁.
- ^ Simonetti, Conti & Oden 2006,第105-106頁.
- ^ Hooks 2006,第250-251頁.
- ^ Allen 2008,第361-362頁.
- ^ Noegel & Wheeler 2010,第171頁.
- ^ Allen 2008,第368-371頁.
- ^ Farmer 1998,第150頁.
- ^ 參看《約伯記》第12章第12節至第13節參;《約伯記》第37章第23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0章第5節參;《約伯記》第36章第4節參,《約伯記》第36章第22節參,《約伯記》第36章第26節參;《約伯記》第40章第2節參;《約伯記》第42章第2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36章第5節至第7節參;《約伯記》第10章第12節參;《約伯記》第42章第12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33章第12節參;《約伯記》第34章第10節參,《約伯記》第34章第12節參;《約伯記》第35章第2節參;《約伯記》第36章第24節參;《約伯記》第40章第8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38章第4節參-《約伯記》第39章第30節參;《約伯記》第40章第15節參,《約伯記》第40章第19節參;《約伯記》第41章第1節參;《約伯記》第35章第10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0章第8節至第9節參;《創世記》第2章第7節參;《創世記》第3章第19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9章第25節參;《約伯記》第33章第24節參;《約伯記》第14章第13節至第14節參
- ^ 參看和對比《約伯記》第7章第17節參-《詩篇》第8篇至第4篇參;《約伯記》第9章第24節參-《約翰一書》第5章第19節參;《約伯記》第10章第8節參-《詩篇》第119篇至第73篇參;《約伯記》第12章第25節參-《申命記》第28章第29節參;《約伯記》第24章第23節參-《箴言》第15章第3節參;《約伯記》第26章第8節參-《箴言》第30章第4節參;《約伯記》第28章第12節至第13節參,《約伯記》第28章第15節至第19節參-《箴言》第3章第13節至第15節參;《約伯記》第39章第30節參-《馬太福音》第24章第28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24節至第25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26節至第28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9節至第12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29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13節參;《約伯記》第32章第21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16節至第21節參
- ^ 《約伯記》第31章第5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32章第2節參,《約伯記》第32章第6節至第7節參,《約伯記》第32章第9節至第10節參,《約伯記》第32章第18節至第20節參;《約伯記》第33章第6節參,《約伯記》第33章第33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章第5節參;《約伯記》第2章第9節至第10節參;《約伯記》第31章第32節參
- ^ 《雅各書》第5章第11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章第6節至第12節參;《約伯記》第2章第1節至第5節參;《約伯記》第38章第6節至第7節參
- ^ 參看《約伯記》第1章第6節參,《新世》腳注;《啟示錄》第12章第9節參
- ^ 《啟示錄》第12章第10節至第11節參,《聖經新譯本》
- ^ 參看《彼得前書》第4章第12節參,《新世》;《馬太福音》第6章第9節至第10節參;《約伯記》第38章第23節參;《約伯記》第14章第13節至第15節參。
- 猶太教翻譯:
- Iyov - Job (Judaica Pres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translation with Rashi's commentary at Chabad.org
- 基督教翻譯:
- 其它翻譯:
- 猶太教吟誦
- Sephardic Cantillations for the Book of Job作者 David M. Betesh ,Sephardic Pizmonim Project
相關資料
[編輯]- 亞當的蘋果,2005年公映的丹麥電影
- 卡爾·榮格,回答約伯(1952)[1]
- G·K·卻斯特頓,星期四的人
- 羅伯特·海萊因,約伯大夢
- 哈羅德·庫什納,好人遭遇不幸
- C·S·路易斯,《疼痛的問題》
- 亨利·M·莫里斯,約伯的傑出事跡
- 詹姆斯·莫羅,亞巴頓無可指責
- 約瑟夫·羅斯,約伯
- 尼爾·賽門,上帝的寵兒
- 羅伯特·佛洛斯特,理性的假面
- 埃利·維瑟爾,夜晚
- 阿奇博爾德·麥克利什,J.B.
- 大衛·亞當斯·理查茲,孩子們的仁慈
- 威廉·薩菲爾,《第一位異見者:當今政治中的《約伯記》》
外部連結
[編輯]- 馮象:《約伯福音(或好人為什麼受苦)》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Excerpts from "Answer to Job" by Carl Jung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猶太教百科全書: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Job; Book of Job
- Easton聖經詞典 1897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Job; Book of Job
- "約伯記簡介": Bill Long
- "Putting God on Trial- The Biblical Book of Job" by Robert Sutherland 在線評論
- 天主教百科全書條目:約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聖經中的約伯:上帝的看法
- 關於約伯記19:23-27的解經論文,Rudolph E. Honsey
- The Paramount Lesson of Job: God's Glory Magnified by Faith Triumphant over Tribulati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y J.T. Mueller
- A Proposed Connection between Job and Tobias, Tobit's son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約伯記:苦難和上帝的最高統治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約伯的啟蒙之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Ethan Dor-Shav, Azur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8年春
閱讀聖經
[編輯]- ^ "Answer to Job" in Psychology and Religion, v.11, C.G. Jung著作集,普林斯頓。第一版書名是"Antwort auf Hiob"(德文),蘇黎世,1952年,1954譯成英語在倫敦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