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位於香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現時,「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上共有480個項目[1];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上共有20個項目[2]。
文化遺產一般分為 「有形文化遺產」和「無形文化遺產」,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屬於「無形文化遺產」。「有形文化遺產」即傳統意義上的「文化遺產」,根據《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有形文化遺產」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築、人類文化遺址;而「無形文化遺產」即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簡而言之,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非實物的,是無形的,與傳統意義上的「有形文化遺產」不同。
根據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公約》)的規定,各締約國(地區)應在社區、群體和相關非政府組織的參與下,確認和確定境內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以編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作為保護的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2006年《公約》生效後,隨即籌劃進行全港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以蒐集研究數據,並用以編製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2008年,港府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非遺諮委會),督導全港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的工作。2009年8月,委聘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研究中心)進行全港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
2009年9月28日,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表示,港府已向國家申請將長洲太平清醮、大澳端午遊涌、大坑舞火龍和香港潮人盂蘭勝會列為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而是次申報的4個項目,皆屬於《公約》所界定的「社會實踐、儀式、節慶活動」類別[4]。2011年6月3日,曾德成表示很高興得悉這4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成功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4]。
歷經3年多的時間作廣泛研究、實地考察和深入討論,整項普查工作於2013年年中完成。研究中心並且在接近800個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個案中,推薦了一份包含477個主及次項目的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建議清單。
2013年7月10日至11月9日,港府展開為期4個月的公眾諮詢以了解社會各界的意見。期間,政府除收到十八區區議會和鄉議局的意見外,還收到多份由市民和團體提交的書面意見。非遺諮委會參考了公眾意見後,將建議清單項目由477個增至480個。該份建議清單最後獲政府確認,並於2014年6月公佈為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2017年8月14日,香港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公佈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它為政府提供參考依據,並為那些具高度文化價值和急需保存的項目,在需採取保護措施時訂立保護緩急次序。這份名錄涵蓋了4大類別,包括表演藝術、節慶活動、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及傳統手工藝,合共20個項目,其中有10個本地項目:
同時已被列入更高門檻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它們自動成為香港代表作名錄項目[2]。
其中,粵劇已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是一項世界級非遺項目[2][5]。
參見
[編輯]參考來源
[編輯]- ^ 1.0 1.1 非物質文化遺產 - 清單. 香港文化博物館. 2014-10-09 [2015-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7).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2.0 2.1 2.2 2.3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 [2018-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 非物質文化遺產辦事處. [2018-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4.0 4.1 香港首次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香港政府新聞網. 2011-06-03 [2013-01-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5).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粵劇列為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香港政府新聞網. 2009年10月2日(星期五) [2015-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