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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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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自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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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文沒有提到「台灣地區」,而是「自由地區」,個人認為應該以原文為準,而指引也允許在引述原文或法律內容使用自由地區一詞。 桐生ここ[討論] 2022年2月21日 (一) 05:2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