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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選舉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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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擴充本條目,把各種常見舞弊行為一一介紹 格致 (留言) 2009年1月10日 (六) 00:53 (UTC)[回覆]

袁世凱選總統算不算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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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僱傭公民團威脅議員投票恰恰說明這次選舉是透明公正的,否則袁世凱何必這樣狼狽?至於議員受到威脅,這個算作弊還是算違法?這次選舉不應該算作作弊選舉。 逍遙玉笛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20:21 (UTC)[回覆]

「選舉詐欺」和「陰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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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標題下的章節含有不適合維基的評論和個人觀點,建議刪除。—Will74205 (留言) 2009年8月6日 (四) 15:26 (UTC)[回覆]

關於「悲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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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3個前提。是某名嘴發表的高見。如果有人記得是誰說的,請幫忙補充人名當出處。這裏沒有提到是誰買兇的,別對號入座畫蛇添足,把「同黨同志」也牽扯進去。-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3日 (四) 08:37 (UTC)[回覆]
  • 請IP用戶,不要繁簡破壞。在文字沒有顯示錯誤的前提下,請保持原文字,不要硬要都轉成繁體字,這是對於之前的編輯者的基本尊重。如果候選人會被殺掉,那已有「減少競爭對手」的「謀殺」了,「悲情訴求」的自導自演的槍擊秀是有3個前提的,請不要誤認都會死人。你如果知道有空包彈這種的東西的話。-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5日 (六) 15:24 (UTC)[回覆]

你鬧夠了沒P1eyer!發生過的槍擊案都被證明子彈偏一兩公分就會死人的事情,這種事情當然是不把被害者的命當一回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9.36.201對話貢獻)加入。

  • 這位IP用戶,您是看不懂「事先知情、當事人配合演出、與利益分配」這三點嗎?你如果要在「減少競爭對手」的「謀殺」這邊補充,我會尊重您的意見,但是那段落是「操縱選民」的「悲情訴求」耶。您是真的沒看過,有候選人的支持者檢到彈殼去報案的新聞嗎?這種連彈孔與槍聲都沒有。或是如果您是補充其它的「悲情訴求」的話,我也會尊重您的內容的。但是別再破壞現有的內容結構了。「其它」那段我想整理,但始終還沒想出該怎麼清理。-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02:29 (UTC)[回覆]
  • 還有一種常見的悲情訴求是「跪票」,但是因為沒有涉及不法或不公正的行為,所以我沒寫進去。-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09:58 (UTC)[回覆]
  • 撿到彈殼的報案跟真的射子彈去打人的案件完全不一樣,真的理解狀況的話就要分成兩篇寫。尤其是撿到彈殼報案這種事根本無法影響選民,所以這個能不能寫進去也該仔細考慮;唯有真的讓被害人陷入險境的槍擊案才能操控選舉!你如果不分開寫就是在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9.36.25對話貢獻)加入。
  • 我去申請半保護了。如果條目被半保護的話,請你務必去申請一個維基百科的帳號,我們再好好溝通一下。我寫的那段是從政論節目上看到的某名嘴的高見,雖然我已不太記得是誰說的。再者,你也無法提出任何的出處能夠證實,讓被害人陷入險境的槍擊案才能操控選舉。明明就有3個前提,你還要寫成那樣?-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13:48 (UTC)[回覆]
  • 這位名嘴擺明就是在亂說話,他至少忘了一個條件:「在真的有受傷的情況下,要有非常多人配合說謊才行;而造假傷勢也要很多人配合說謊才行」,當候選人能達到非常多人配合他說謊的條件能達成時,他根本不用造假也能選上,因為就算是支持者也不一定願意配合說謊;但只要有一個人不配合,他造假的行為就會被抖出來。所以說你引述的文章根本是錯誤的,明顯不合邏輯的污衊就要刪除!—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1.219.36.131對話貢獻)加入。
  • 這位IP用戶,請您看清楚這是「選舉操控手法」的條目,「操縱選民」段落裏的「悲情訴求」。並不是把你認為的槍擊事件一定要有很多人配合說謊才是假的,硬要寫進來。污衊?污衊到誰了?就是因為此類的操控手法被認為非常有效,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才有一併寫進這條目的價值。我並沒有否認發生在選舉時的槍擊事件都是造假,麻煩請您理性討論。如果,你認為那3個前提還有缺漏,也可以在符合一般人可接受的邏輯判斷下,適度補充,而不是完全照您的想法全都推翻掉。如果按時間點推算,應該是姓連的被槍擊,有人質疑造假,那位名嘴在政論節目上提出造假所必須的3個前提做為反證。不過還沒想出到底是誰說的。-P1ayer (留言) 2011年3月8日 (二) 05:2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