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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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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man12345

  1. 以多於一個帳號貢獻同一個條目:兩個傀儡帳號主要在臺北小巨蛋條目上共同編輯。匿名IP與帳號User160802則是集中在臺灣最暢銷專輯列表條目及張惠妹相關條目上共同編輯。
  2. 規避規則:以臺灣最暢銷專輯列表條目的編輯為例,在2021年1月底至2月初,該用戶曾與另一用戶User:Cpm.expert發生編輯戰,為規避WP:3RR避免User160802帳號被封,他曾用匿名IP與Cpm.expert進行編輯戰,再用Kkman12345帳號向管理員舉報,見Topic:W2whwsi4ju9chy5d
  3. 逃避監察:帳號User160802吹捧張惠妹帳號Kkman12345去擾亂其他藝人條目,也曾以IP匿名方式大量刪除王菲詞條內容,見:Special:用戶貢獻/60.250.244.217
  4. 掩蓋惡行:用看不出是張惠妹粉絲的帳號去修改貶低其他歌手,包括蔡依林李玟王菲孫燕姿的獎項或成績,見:Special:用戶貢獻/Kkman12345Special:用戶貢獻/211.72.29.169Special:用戶貢獻/220.141.124.179
  5. 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以臺灣最暢銷專輯列表條目為例,故意加入虛假信息,將自己含有虛假信息的blog作為參考來源,證據見條目討論頁

更多傀儡調查內容可見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Kkman12345頁面。

另外傀儡帳號User:User160802曾在張惠妹相關的條目上加入大量非中立描述,我不一一列舉了,點開其貢獻列表就能看到。

  • 發現人:Andrew318留言2024年3月1日 (五) 13:32 (UTC)
    哈哈 好生氣唷 可別惱羞成怒啊 你發現你造謠隨便指控別人 也蠻厲害啊
    先回覆你
    1.你也幫幫嘛 現在都多少年了 你說的那些IP根本不是我 放心管理員會查 不是只有喜歡阿妹編輯都是我喔 (阿妹全世界沒粉絲啦)
    另外你貼的不是我剛註冊那時期嗎??我可能不瞭解維基方針呢才有雙重帳號呢 再者我去編輯怎麼啦???我去搞破壞啦??
    2.這是你在幻想的結果嗎 哈哈哈 我不能去幫忙舉發?你就可以???
    3.管理員自己慢慢查我貢獻紀錄 我哪裏是貶低了 吹捧阿妹?呵呵 人家就是這麼優秀 你以為阿妹只是劣跡藝人?(王菲不也一樣吹捧著 誰家不是
    ?)王菲詞條被其他IP刪除 請不要一直誣賴是我好嗎 再來我去擾亂其他藝人?我大多是修改別人錯誤的訊息喔 或者叫人提供連結?請了解一下維基方針喔查一下我貢獻紀錄
    4.你不要老是誣賴說我去貶低其他藝人 別這麼噁心 還拿別人IP誣賴我 好偉大啊
    5.故意加入虛假資訊???網絡資訊錯誤很多是難免吧 怎麼又隨便亂指控說我造假啊啊???有錯誤訊息你可以去修改啊 你以為維基只有你可以改嗎?
    最後 這麼希望我號被封啊??還是你以為我號被封 別人不會去修改詞條啦???? 到時候你辛苦打的詞條被人修改 可不要又想賴在我身上耶 別又亂造謠言指控 (恐怕還是會唷 期待這天到來)--Kkman12345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1:25 (UTC)
  • 處理:非管理員關閉被提報用戶已被提報至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Kkman12345,故請待相關查核調查結果,由於被提報至其他區域,本區域提報暫予以關閉。薏仁將🍀 2024年3月2日 (六) 01:25 (UTC)

捍粵者二、Sanmosa

反對,並沒有:0)--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6:23 (UTC)
那幾句是之前的。--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6:24 (UTC)
該等留言時間戳是20240302113000202403021135002024030412360020240304152000,都是三天內的事情,這叫「之前的」是明顯的謊話。--西 2024年3月4日 (一) 16:29 (UTC)
@LuciferianThomas我是否可以理解為你認為他的言行與WP:文明#其他不文明行為所提述的「說謊或欺詐」相符?(雖説如此,我覺得相隔一天的留言説成「是之前的」只能算是勉強,不太能算是「明顯的謊話」。)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4日 (一) 16:33 (UTC)
@LuciferianThomas「那幾句是之前的」是說:
好笑喔,動不動就濫用規則,說人鼓吹民族主義、粗魯無禮,我跟你沒什麼好說:0)--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2:36 (UTC)
至:
跟你嘈真煩,我真想蔽了你:0)--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5:20 (UTC)
是斷續回,san沒在中途回。--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6:37 (UTC)
其實之不之前的不重要,重點是這種不文明行為本來就不該出現。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4日 (一) 16:40 (UTC)
總之就沒有不文明,講完:0)--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6:47 (UTC)
意圖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也是誹謗。--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6:25 (UTC)
那請你解釋你在被我提醒並警告後發表「好笑喔」、「跟你嘈真煩,我真想蔽了你」之類的言論到底是何故?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4日 (一) 16:30 (UTC)
單純說話,又不是一定要你回:0)--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6:33 (UTC)
我認為一般人應該合理預期一個正常人在收到如此言論後會產生負面情緒,繼而有機會衍生後續的不文明行為(雖然這是可以控制的,就好比我控制住了)。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4日 (一) 16:36 (UTC)
原來你覺得那2句在維基會令人做不文明的事喔!那是你低估人了吧:0)--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6:53 (UTC)
我認真回答你:不要高估人性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4日 (一) 16:57 (UTC)

UjuiUjuMandan、CatOnMars

雖然維基人互相交流的場合不止有評審,但集中討論條目具體問題的是評審,而且對於居心或者說態度良好的維基人而言,評審中的意見是最容易讓他們進步的。而提高維基人的水平是提高條目質量最有效率的辦法。
而你們呢?你們一個個的又污衊我這個,又污衊我那個,請問,你們污衊我這個污衊我那個之後,能解決什麼問題?能讓維基百科哪裏變得更好?無非就是讓PaintWoodSt這種混蛋獲得更多禮遇,讓真正着力於提高條目質量的維基人更寒心罷了。你們追求的是不管人辦不辦事都要來這裏混一份飯吃。那麼當然一定會劣幣驅逐良幣,就像過去常常發生的那樣。你們啊。就是維基百科的蛀蟲,消耗社群資源,擾亂社群秩序,還在揮舞正義的大棒。
  • @CatOnMars如果你堅持誹謗,就是不舉證的話,那我要提醒你一下,你誹謗的可不是我一個人。你在無根據地攻擊很多人。如果你不知道的話我告訴你一個事實,已經有其他的一些人因為被污衊為我的走狗而在站外被人身攻擊乃至騷擾,你如果要把我發明成一個惡霸,那你可要費心把其他人都發明成無辜的白蓮花了。哪怕是皇帝,也得有百官的擁戴才行啊,你誹謗人的時候得多動動腦子。我等着您開金口,說說誰是我的狗腿子,我拉誰霸凌誰了,怎麼霸凌的。哪怕你一個證據都沒有,根據都是聽來的傳言,也講講看傳言都是怎樣的吧。我想知道最新的創作成果。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6日 (三) 08:47 (UTC)
    什麼是好,你的行為無法就是把你不喜歡的人趕走,趕不走就要從人格上玷污,還自詡為為維基百科做貢獻。什麼是對維基百科好,什麼是劣幣驅逐良幣,鼓勵動用私刑,鼓勵落井下石,鼓勵社會隔離,鼓勵人漠視他人的人格權,並且想着通過這種方式「淨化」維基百科的環境,真是美麗新世界。----Cat on Mars 2024年3月6日 (三) 15:59 (UTC)
    你看,又要上綱上線了,文革做派可見一斑----Cat on Mars 2024年3月6日 (三) 18:26 (UTC)
    正經事不行,擾亂第一名。--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10日 (日) 12:08 (UTC)
  • 如果一再凌駕於Wikipedia:文明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之上,那這方針也該廢除了。--Kethyga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5:46 (UTC)
  • 處理:
請管理員參照WP:管理員佈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3年1月#UjuiUjuMandan的處理。另外,我也慎重地提醒各位,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也是文明方針所禁止的,因此我合理地認為如果UjuiUjuMandan上方的(部分)言論可被認為屬不文明的話,上面的部分人的言論有可能同樣如是。請各方討論時保持克制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6日 (三) 13:22 (UTC)

如果他沒法證明他不在誹謗,又不肯反省和道歉,我也不要求對他進行任何權限上的限制。我只想知道你維社群怎麼看待誹謗。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6日 (三) 09:05 (UTC)
我已經說了,你在站內站外都毀人不倦,這是我最主觀、最顯然的看法,這是我的真心話,我無限堅持我的判定,至於你要依靠這件事給我定罪、否定我的思想,那就算我的思想罪。我真是算是見識了,維基人是不是都可以施加集體暴行,所有人都可以給參加維基百科的人擅自定罪,乃至於做了法官之後還可以隨意施加暴行,不僅要人道毀滅,還要人格上的摧殘,才肯善罷干休。那些參加這件事的人,即便自己或是好心,也要看看這種行為是否有必要,明明就是正常交流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何必大費周折那麼多人施加如此大的壓力去迫使一個犯了明顯錯誤的人認錯,這不是良善司法該有的樣子。那些UUM借勢的人、抑或是借勢UUM,我都認為是或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參加一次集體暴行,而在放任UUM在其中胡作非為則是對不起我自己的良知。----Cat on Mars 2024年3月6日 (三) 14:34 (UTC)
你這不是思想罪,而是對我的誹謗。我沒做的事你說我做了,還算你的思想罪?你是真的蠢到無法理解什麼叫誹謗嗎?如果真的是這樣,我覺得可能真的應該禁止你參與一些討論了。今天你要堅持誹謗,昨天和明天大概你也在誹謗。--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8日 (五) 01:00 (UTC)
「明明是正常交流就可以解決的問題」這種蠢話你說出來我一點都不意外。你覺得能夠解決是因為你根本不想解決問題。--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8日 (五) 01:19 (UTC)
所以你罵人和不文明解決了什麼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8日 (五) 01:22 (UTC)
要是罵人能解決問題,我們天天對Kage扎小人就能一勞永逸處理掉這貨了。—-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8日 (五) 01:26 (UTC)
你猜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10日 (日) 12:09 (UTC)
@CatOnMars如此指控非同小可,因此還請你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此事確實存在。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6日 (三) 13:17 (UTC)
@Sanmosa也許不是拉,但長期在以wikipedia為名的群攻擊其他維基人是事實:
以上這些都是站內常見的維基人,反正這種事情屢見不鮮,如果UjuiUjuMandan是在非wikipedia群去罵非維基人,我們管不着,但既然是在以wikipedia為名的群發生這種事,就違反了基金會規定的通用行為准則。--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6日 (三) 14:58 (UTC)
你覺得UjuiUjuMandan這些行為和你在下面提報的捍粵者二比誰更過分呢?--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6日 (三) 14:59 (UTC)
如果是說UjuiUjuMandan運用排泄物相關用詞的部分的話,可能捍粵者還真的過分一些,畢竟捍粵者都直接用生殖器相關用詞了。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1:11 (UTC)
傻逼」一詞也是和生殖器有關。--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1:21 (UTC)
但至少UjuiUjuMandan確實沒有在站內用生殖器相關用詞,只能説捍粵者實在是彪悍得多了。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1:34 (UTC)
您這個擾亂者如果想為此事投訴,請另開話題。否則請停止擾亂。這個話題說的是CatOnMars對我的誹謗。您如果除了擾亂討論沒別的事要做,可以閉嘴。上一個如此羅織罪名試圖讓我閉嘴的是MCC214。--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8日 (五) 00:58 (UTC)
我可以承認我的指控或許缺乏根據,不應該在這樣子的基礎上做出如此指控,並願意承擔相應的後果,保證不再如此輕率@UjuiUjuMandan。但是我不會改變對於整個事件的性質的認定以及我眼中UjuiUjuMandan的定位,我堅持認為站內因素無法完全解釋這次事件,某些人的站外作風不應該帶到站內。----Cat on Mars 2024年3月6日 (三) 15:15 (UTC)
所以您還是要堅持認為您誹謗了,但是誹謗得對是吧?你這是個什麼狗屁態度。--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7日 (四) 00:48 (UTC)
@CatOnMars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承認「從站外拉來一群人霸凌」這句話屬於缺乏根據的指控?要是我是管理員的話,單是這一條就已經夠我進行封鎖了。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1:51 (UTC)
我倒想要知道,我這麼一大段討論你就只看一句話是吧,前述討論中,除了UUM和閣下,還有那位在引用這句話?而且我也已經承認錯誤,如果你要封禁我那就封禁我,就像UUM說的,我就是維基百科的蛀蟲,封我也是應該的。我倒是想要知道,一大堆要求UUM停止人身攻擊的言論,我一堆話裏面就說過一句我後悔說過的話,以及UUM一刻不停的髒話連篇,到底哪一個在折損UUM的名譽。我在站外的時候,我叫UUM看到有人做錯事不要指摘別人,想要勸阻他,結果我被他狂噴兩天,說我腦子有問題,不是說我傻逼就是說我閉嘴,還要到各個群組逢人說項,群里都有人說了你被噴了這麼久都沒罵髒話真是不容易,這就是我所親身經歷的你所說的「激化他人做出不文明行為」。----Cat on Mars 2024年3月7日 (四) 02:16 (UTC)
如我下方所說的,現行文明方針認為「被迫以不友好的言論回應」的情形不存在,並稱呼「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就算你真的覺得UjuiUjuMandan他是個品行不端的人,這不代表你也要跟着做一個品行不端的人。再者,zhwiki原則上不處理站外的事情。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2:20 (UTC)
我什麼時候想着要做過品行不端的人了,正是因為他在站外作威作福,我才不屑與之為伍,現在還要把站外的行為放在站內。所以我說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他這就是毀人不倦,還要把站外的搬到站內來。----Cat on Mars 2024年3月7日 (四) 02:26 (UTC)
我的意思是:就算如此,這依然不是你進行缺乏根據的指控的理由。進行缺乏根據的指控不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正確的體現方式。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2:33 (UTC)
「原則上不處理站外事」,那基金會就不要來OA咯,WMC那些被永久封禁的人,站內看起來也沒有那麼十惡不赦嘛。--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2:39 (UTC)
我説的是「zhwiki原則上不處理站外的事情」,WMF並不是zhwiki,所以我説的話並沒限制WMF。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2:42 (UTC)
OA這種天降正義和你站方針沒啥關係。—-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7日 (四) 03:39 (UTC)
只能說CatOnMars用詞不夠嚴謹,不過站外群組的確有一些群員和UjuiUjuMandan共同去對某人說一些不好聽的話,當然我可以認為其他群員是自發和他一起去說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2:34 (UTC)
如果我沒有記錯,我在站外也是想要說不要指摘別人,這屬於歧視行為,他覺得指摘不等於歧視,所以他這麼做完全沒有錯,所以所以被他教訓了。按照他的玩法,他就是不是去辯論指摘的行為問題,而是去辯論指摘是不是歧視的哲學問題;現在就要所有人去討論我的言論不當問題,爬上道德制高點之後就一頓輸出。我完全承認我有犯過錯誤,社群要懲罰我我完全沒有意見,但我完全不願意被UUM這樣的人騎在身上,還道德綁架搞出一個子虛烏有的毀謗問題做圈套。----Cat on Mars 2024年3月7日 (四) 02:46 (UTC)
如果閣下認為某人的怒氣是因我而起,我應該承擔相應的處罰,我完全願意承當懲罰。如果某人覺得,在這裏使勁噴我可以消解怒氣,有助於平息問題,使勁噴我,我不需要任何人為我說話,我完全願意承擔這種怒氣。但是有一點我不會接受,就是UUM騎在我頭上侮辱我的人格,我會在討論頁預先留下顯目的禁制,恭候某人的到來。----Cat on Mars 2024年3月7日 (四) 02:57 (UTC)
@Sanmosa:我不會接受UUM提出的要求,也就是「公開而且誠懇地反省並道歉,並承諾不再對任何人做類似的誹謗」。基於他在上面討論中指控我們所有人毀謗,以及後續討論要求我承認我現在在毀謗,我認為他想要讓我承認的是,我這個人既不公開也不誠懇,能夠隨意對對任何人做類似的誹謗,所以我在上面的討論全部都屬於毀謗,這本身就是對我的名譽的迫害。我承認我行為不當,這屬於輕率指控,我說過我不在站外多年,因此無法以合適的證據指控UUM的站外行為,做錯事承認錯誤對我而言無可厚非,我也不會覺得承認錯誤是對我名節的損害,基於我對站內規則的尊重和理解,我願意承擔相應的後果;但對方不僅把我的指控上綱上線到了他的名譽損失,還要犧牲我的名譽來支持他在這裏的不當言論。----Cat on Mars 2024年3月6日 (三) 21:53 (UTC)
這樣説吧:我這裏關心的點實際上並不是誹謗,而是「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如果UjuiUjuMandan他在站內(外)被認為存在不文明行為,而且相關被認為屬不文明行為的行為是其他用戶在站內(外)所誘使、激化的,那我很難認為那些其他用戶不需要負同等或更大的責任。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0:42 (UTC)
那你是不是應該去讀一下上下文來證明UjuiUjuMandan的確是被人激化,不過激化他的人是不是也太多了?還是說大家故意去激化他?而且這樣說的話,任何人在做出不文明舉動,是不是都可以怪對方誘使自己做出不文明行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0:50 (UTC)
(此處僅考量User talk:PaintWoodSt中的討論)真要説有誰特意去激化他的話,PaintWoodSt顯然有(「我都很奇怪,怎麼會有你這種極端自私、自戀,一言不合就開始罵人,素質低下,毫無教養的人?」這句尤為明顯,當然也不止這次),你自己也有(「原來給折毛的條目投了優良票就是所謂的讀條目,也不知道到底讀出來個什麼」,Heihaheihaha都説你翻舊帳了),其他人應該沒有或不明顯。我要認真進行提報指控的話,我完全能做所需的站內查證工作。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1:04 (UTC)
那明明是UjuiUjuMandan的「最大的問題,我同意是他自己並不讀。條目被人批評他並不會自己動腦子改善,而是用各種手段敷衍,並且不停地詭辯」這句話在前,所以到底是誰激化誰?而且UjuiUjuMandan自己先提到折毛,反而怪回應的人去翻舊賬?他自己又一直在那邊說我過去如何如何,這又算是什麼?--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1:13 (UTC)

分兩點來説:

  • 然而如我下方所説,我看不到他這個描述如何與事實有相當大程度上的偏離。「最大的問題,我同意是他自己並不讀」這句話是在認可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寫了以後自己完全不校閱」,另一方面PaintWoodSt在應對評審意見時的態度也確實符合「條目被人批評他並不會自己動腦子改善,而是用各種手段敷衍」的情形,而當時PaintWoodSt他對他寫的條目的版權問題也態度也實在不能説肯定不屬於「詭辯」(不然Mys 721tx看了解封請求後也不會回個「不應解封」)。
  • 折毛的問題是偽造史料,類型與PaintWoodSt的以AI寫作且文字詞不達意並不相同。前者是很難單看條目正文發現問題的,但後者你單看條目正文就能找出很顯然的問題(你可以看一下我在PaintWoodSt主編的幾個條目的DYK給的反對票意見)。當然,我並不否認UjuiUjuMandan他也有翻舊帳。

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1:31 (UTC)

你說的PaintWoodSt的確有一些錯誤,但這就回到了UjuiUjuMandan最初被提報的原因,在PaintWoodSt已被封禁的情況下UjuiUjuMandan仍然前往他的用戶頁繼續講一些讓人聽起來不舒服的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2:19 (UTC)
你要認真研究時間綫的話,「不過我的感受是,我很確信UUM並沒有提出過多少建設意見」這句話才是這裏的爭端真正的開端,然而這句話是PaintWoodSt説的。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2:24 (UTC)
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UUM在站外就激化了,來站內本身就是來找找打,惹怒別人讓別人在站內負責,自己逍遙法外;可惜PWS道行不夠,對於這種人就應該置之不理,沒有必要回應他任何發言。在這一句之前還有一句,「條目被人批評他並不會自己動腦子改善」,可惜是UUM說的,畢竟是站外吵到站內,這麼說倒是很「客氣」。如果你要找激化的源頭,很遺憾這已經在我們所見範圍之外,也不是我們要處理的事情。就我的經驗,說他在站內激化,反而可能助紂為虐,為他胡作非為找藉口。----Cat on Mars 2024年3月7日 (四) 03:17 (UTC)
是這裏開始 https://t.me/wikipedia_zh_ac/118660
原本呢PWS加入群聊天,大家溝通還好好的,UjuiUjuMandan得知是PWS後,直接來了句「原來是您這個混蛋啊。」下面就開始持續的互相攻擊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3:26 (UTC)
這證明我的看法沒有錯誤。----Cat on Mars 2024年3月7日 (四) 03:29 (UTC)
我還是這個説法:zhwiki原則上不處理站外的事情。誰在zhwiki這裏開的頭,那誰就在這裏擔責,畢竟在zhwiki這裏開頭的人毫無疑問影響了不參與站外群組的用戶。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5:24 (UTC)
請問 「影響」了什麼?要「擔」什麼責?這裏也沒人強迫不參與站外群組的用戶來討論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5:32 (UTC)
如果中文維基百科真的認可像你們這樣把站外討論都當成站內發生的事情的做法的話,我很擔憂(包括我在內)不參與站外群組的用戶會在未經站內討論的情況下直接被處置了。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5:42 (UTC)
怎麼可能。如果有管理員違法封禁你,你可以提出罷免。--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6:06 (UTC)
然後站外討論就把我的罷免權都給撤了?這就是你們認為站外討論作數的後果。(原作者註:前述的情形沒有實際發生)要不是這樣,我也沒必要在這裏堅持不能把站外討論與站內混為一談的原因。站外討論惟一能作數的情形是站外討論意圖不正當地影響站內共識,這時候我們根據站外討論來處置那些意圖不正當地影響站內共識的人。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6:44 (UTC)
如果和此次事件不相關,建議去RFC煮。——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7日 (四) 06:57 (UTC)
您還是沒有必要去站外就不要去站外,我壓根不在乎站外的看法,如果站外的規矩管到這裏,那就是越界。像三獵說的,寫條目是為了自己的人生體驗,壓根沒有必要為了別人的喪氣話而活着,我根本沒有必要為了站內那些破事操心,我和PWS壓根連一句完整的話都沒有講過,除了安慰良心之外,操心這些破事對我也沒有多少實際上的好處。這件事既然是因為站外而起,站外的東西讓他們站外自己解決,就像我在前面一直講的,我最低最低的要求就是他們不要把站外的風氣給帶到站內來,井水不犯河水,UUM實在是越界了。----Cat on Mars 2024年3月7日 (四) 07:30 (UTC)
如果你(或者其他人)是因為在站內某件事情做錯了,那不管站外站內討論,做錯事的人如果受到相應的懲罰,本身也不算什麼,管理員封禁時給出鏈接或證據即可。如果你沒做錯事,有人在站外討論後有管理員把你處分了,這反而更能說明站外的一些違規情況更值得重視。而站外的話,也要看是在哪,他是在一個以中文維基百科為名的群長期去攻擊一些維基人。更何況UjuiUjuMandan的不文明已經是站外站內兩方面都有,甚至可以說是同時進行,而且這裏的提報本身就涉及一些站外群組的事情。--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7:38 (UTC)
「如果你沒做錯事,有人在站外討論後有管理員把你處分了,這反而更能說明站外的一些違規情況更值得重視」,我要的是徹底杜絕(就中文維基百科規則而言)「如果你沒做錯事,有人在站外討論後有管理員把你處分了」這種情形,你單是說這種情形反映了甚麼並沒有用。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23:57 (UTC)
以及,UCoC也適用於基金會站點外的交流。—-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7日 (四) 08:20 (UTC)
我說的是中文維基百科的規矩,諸如UCoC等全域的規矩又是另外一回事了。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23:54 (UTC)
遊魂和Techyan大概在站外對人人身威脅的時候,也可以怪對方誘使自己幹出這種行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0:52 (UTC)
這是什麼新版免死金牌嗎?他違反方針還有理了。—-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7日 (四) 00:54 (UTC)
我看過那邊的整串討論,UjuiUjuMandan他在該處討論中能被認定為有不妥當之處的地方應該是「牲口」與開除維籍,除此以外我看不到他的描述如何與事實有相當大程度上的偏離。WP:文明#其他不文明行為的説法是「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如果你們非要把我的言論理解成「免死金牌」的話,那只能説你們是真的理解錯我的意思了,我的重點是誘使者不能免責。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0:56 (UTC)
那你可以說說對方到底是如何誘使他去爆粗口?如果是UjuiUjuMandan攻擊他人在先,他人被迫以不友好的言論回應,總不見得反而要怪別人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1:19 (UTC)
如我下方就捍粵者的提報所説,「我認為一般人應該合理預期一個正常人在收到如此言論後會產生負面情緒,繼而有機會衍生後續的不文明行為」。此外,現行文明方針認為「被迫以不友好的言論回應」的情形不存在,畢竟如我上方所提及,「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1:36 (UTC)
我知道你一直在說這種蠢話,別人在過去的幾年也不是沒教過你,所以我根本不指望你能聽懂。姑且說給別人聽吧。你不需要回復。你這種看法是經典的「不管你對不對,只要罵人就是你不對」的偽善道德。你這種道德要求下只會產生越來越多的指桑罵槐的誹謗和詭辯,就像Walter Grassroot過去經常做的那樣。他之所以會不點名地誹謗人,就是因為有些維基人像你一樣,根本不關心什麼是具體的問題,什麼是事實,只要不說髒字,怎麼誹謗都OK。社群淪落到這種程度自然是分崩離析沒法收拾。我知道你聽不懂,雖然我很不理解這些話有什麼難懂的。所以我只會說你是個牲口,並且讓你閉嘴。知道了嗎?--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8日 (五) 01:05 (UTC)
別人誹謗不是你不文明和罵人的理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8日 (五) 01:17 (UTC)
這麼看你本意確實不是為了明擺着的PA辯解,那我免死金牌一詞用的相當不當,向您道歉。我大致能理解您的意思,但覺得這條方針也很奇怪,容易陷入套娃局面,所以在先前的論述中略去了這一條方針。比如說,UUM頻繁罵人家擾亂(也不曉得符合Game裏頭那一條了)、讓人家閉嘴,是不是也符合誘使他人做出不文明行為?按理說,正常人被這樣對待也該感到惱怒吧。既然這也是不文明行為,那我們是不是還可以往上追溯這這些行為是否受另外的發言誘導的,萬一另外的發言也事出有因那就更混亂了。而且這方針還要求肇事者必須是有意去挑釁他人,結合你站的AGF,認定故意這點簡直難上加難。綜上我認為引入這些內容對推動討論幫助不大。—-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7日 (四) 02:06 (UTC)
主要是UjuiUjuMandan辱罵的人實在是太多,與其讓人去追究被辱罵者的問題,那回過頭來想想,如果某個人和一堆人陷入衝突,可能就是那個人自己本身就有什麼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2:23 (UTC)
所以有沒有可能是這些人確實辦事非常的不像人呢?這世上有蠢貨,為什麼你不可能是蠢貨?--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18日 (一) 04:59 (UTC)
對方做的事情不像人又如何?不是你不文明的藉口。維基的網站對文明有規定,你違反規定只好請你走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8:45 (UTC)
@Dewadipper行,反正我本來就只是認為你當時理解錯我的意思而已,你現在弄明白我的用意就好。就你問的「UUM……是不是也符合誘使他人做出不文明行為」這個問題,在zhwiki不處理站外的事情的前提下(也就是僅考慮「牲口」、開除維籍與運用排泄物相關用詞這三點的話),我認為確有此可能。我的主張是只要一般人能合理預期一個正常人在收到如此言論後會產生負面情緒,繼而有機會衍生後續的不文明行為的話,那這種言論(無論本身是否被誘使)能被認為可「誘使他人做出不文明行為」。至於就你説的「正常人被這樣對待也該感到惱怒吧」這點,我不否認,但這不是(跟着)口出惡言的理由,自制力極高的人在這種情況下是依然不會口出半句惡言的。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2:27 (UTC)
您對我先前提到的輕率指控如何看?另外我「惱怒」一詞或許不當,我本意指的是產生負面情緒,可能對您的理解有所誤導。—-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7日 (四) 03:43 (UTC)w
@Dewadipper不至於不當,我覺得你用「惱怒」來形容是恰切的。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05:21 (UTC)

August0422

2001:B011:9803:5996:BCA8:9768:EDC1:E1B8

Charle2024

Gordon0614

Tofugamay

  • Tofugamay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先前編寫四國城鎮時未能附上來源,與多個管理員和對方溝通過後,近期正努力補上。但tofugamay在那之前逕自把三好市(德島縣)、砥部町、西予市、岩手縣的歷史和江差町的內容砍掉。且近日不斷對我提出質疑,對於我未能修正機器翻譯的內容一直追着我打。雖然此舉出於意善,我也正在修改自己的編寫方式,但也讓我壓力相當大,且毫無通知便將部分尚未引用來源的資料全數刪除,似有不妥,應當先請求來源而非逕自刪除,且對方在刪除的過程中也刪掉了一些既定的事實
  • 三好市 (德島縣)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https://zh1.bitforum.be.eu.org/w/index.php?title=%E4%B8%89%E5%A5%BD%E5%B8%82_(%E5%BE%B7%E5%B3%B6%E7%B8%A3)&diff=prev&oldid=8189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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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方雖在岩手縣修治了翻譯腔的問題,卻顛倒是非過度刪減,導致有些資訊並不正確。西予市原本有「是日本愛媛縣西南部的市級行政區」,但因為沒有地處西南部的資料,tofu直接就把西南部砍掉,然而在地理事實上西予市確實位於愛媛縣西南部。
  • 江差町的部分他以不該在頂端放置宣傳性文字為由連續砍了3次,並且把部份段落移至毫無相干的歷史條目(日文版與英文版的江差町皆無把相關內容放置於歷史條目,也沒有單獨設立詞源的條目)因江差町頂端內容過少,我才江部分內容移至頂端。然而{近年當地來發展古蹟及自然風景資源的旅遊產業。江差町是北海道民謠江差追分的發源地, 也是日本最美麗的村莊聯盟的成員之一。},該段文字僅是闡明江差當前的狀況以及隸屬於什麼團體。然而他卻移到完全不相干的歷史條目,易被誤認成是在破壞頁面,因此想請管理員審查

註:江差町目前已接近事不過三的編輯戰原則

  • 發現人:雪雨73 2024年3月27日 (三) 08:09 (UTC)
    各位管理員好,首先想請問警告是這樣放在條目的頂端嗎[5]。主要是因為發現雪雨73君大量的用機械翻譯日文版的沒有來源內容,一開始我以為只要是沒有來源的翻譯內容都可以直接刪除的,後來經過其他導師和Alberta2管理員指正後說要記得協作,於是我變更為能幫忙修飾翻譯的就修,有來源可以佐證的內容留下,沒有的找不到不影響的狀況下刪除或是請求來源,例如我在岩手縣做的。然後這個是我的討論頁裏的長長討論[6]。會用語源一個章節也是忘記哪個日文版的城鎮裏有這樣用,覺得不錯才借來一用,原本是覺得合併進歷史章節裏,但雪雨73君認為不可以併入歷史章節說明,所以憑印象分個語源的章節。再舉個例子,我剛剛看到雪雨73君在標茶町裏強調北海道第六大,日文版是說日本全國第六大,來源裏的標茶町沒有這麼前面,我還沒有再仔細查找,有點疑慮先把強調第幾大的文字刪掉了。不過想問問管理員,如果我想要修正雪雨73君的翻譯內容,從很早以前的開始,這樣是不可以嗎。另外也想麻煩檢查,雪雨73君這段時間增加的各個城鎮的內容,幾乎往序言章節放,雪雨73君一直強調日文版怎樣怎樣,但增加的內容着重在強調觀光的感覺,維基百科全書沒有宣傳的功能吧。如果我有沒說明清楚的地方再麻煩各位管理員提醒我,謝謝。--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1:48 (UTC)
    我單純只是想將頂端增加內容而已,這件事我有問過資深的編輯者,他說如果不紡太多的話是可以把東西往上般的。而且我搬的內容也只是產業和地理的一部分。@Tofugamay 雖然比較少,但請去看栃木縣日光市的頁面,那邊有類似的排版。至於我一直強調日文版怎樣怎樣,因為維基百科的條目跟內容本來就是在共識之下寫出來的,所以我才一直強調,就像是正確的{別人怎麼作我們也跟着做}(在不破壞任何規則下)。還有合併那裏,因為民謠是屬於當地的文化,放到觀光資源或當地文化的條目是最適合的,你放到歷史去反而是本末倒置。
    另外我也有注意頂端的內容不能太長,但有些東西很少的頁面真的是需要多一點內容引起閱讀者往下讀的興趣,但可能其他語言的版本,甚至是母國語言自己的版本,頂端也是什麼也沒放,所以我才會放部分地理跟產業的內容,純粹是闡述當地的現象,若我真的是在作宣傳,那其實那些內容不管放哪裏都看得到,例如說京都的祇園祭,雖然是放在簡介第二段,但看的人還是能知道京都有這個祭典,一樣還是有宣傳的效果。所以我認為放在頂端還是下面一點的地方真的差別不大--雪雨73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6:08 (UTC)
    還有警告的部分,因為規則沒說到底要放哪裏,我只好放最明顯的上面,這樣管理員也比較能注意到。--雪雨73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6:09 (UTC)
    基本上,警告是放在對方用戶討論頁面(如:A用戶於B條目出現不適當的編輯行為,是在A用戶放警告),不是放在條目頂端。條目章節內容僅放置維護模板,而不是警告,另外針對於警告/提醒用法也有相關的規範限制,不可濫用。--薏仁將🍀 2024年3月28日 (四) 00:15 (UTC)
    了解🙏--雪雨73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1:00 (UTC)
    請另行參閱模板消息/使用者討論命名空間 章節內容描述,謝謝。--薏仁將🍀 2024年3月28日 (四) 00:22 (UTC)
    舉證:台灣龍潭區有有提到境內有小人國,而東京23區中的一些區多少也有提到觀光的內容,如澀谷(像西門町)跟江東(築地市場),台東區跟港區也有類似內容,而且港區特別多。我相信我寫的內容跟這些頁面一樣,僅是描述現象和既存事實,而非刻意宣傳當地有多好,希望大家快來。而對方一直拿着規則解釋根本沒有明確列在宣傳規則的條例。如果我錯錯了請告訴我,但關於宣傳的規則完全沒有提到何謂與觀光有關聯的宣傳性內容,因此該條規則應作彈性解釋而非只照字面解釋
    {請勿於維基百科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須符合中立觀點。}第一,規則講的宣傳很模糊,僅說同性質。關於這點壩家的看法就會很不一致。第二:即使我違反了宣傳的規則,但宣傳能有很多目的。可以是基於私利和公益目的。替城鎮增加當地現象並且註明來源是為了讓更多閱讀者看到該城鎮的內容,而且是說明此處引自城鎮的說法,而我也保持中立的立場再編寫,否則我打的內容會充滿很多個人觀點。

--雪雨73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6:31 (UTC)

但請您也考慮此點,@Tofugamay之前確有過度講求規則而影響編輯的紀錄,他並非毫無過錯。且關於江差町民謠的部分,應放至文化而非歷史,但他卻執意要放在歷史的部分。民謠是現存的無形文化財,應放至文化條目而非歷史條目,村莊聯盟的性質也一樣,兩者都不該被放在歷史條目。且對方只名言想讓頁面看起來舒服,卻沒闡明是為了讓大眾看起來舒服,還是讓自己看起來舒服。同樣地,我編輯的方式也並非讓自己的閱讀過程變得更舒服,而是考慮到閱讀者是否會對頁面的內容保有興趣並閱讀下去。此外對方之前也有不當掛模板而被其他編輯員認為有挑釁之疑,且同時有引用頁面中沒有提到的來源,作為不當舉證。雖然平心而論,我也是有個不當編輯前科的人就是了。--雪雨73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22:40 (UTC)

有些問題在這裏說明似乎不太適宜,倒不如請當事方二位直接就編輯爭議或者疑惑部分在互助客棧做個說明,徵詢站內社群用戶們意見,如何?--薏仁將🍀 2024年3月29日 (五) 02:20 (UTC)
@薏仁將 我之前有在那裏po過關於宣傳性文字的定義到底是什麼,但沒有人回,所以最後跑來這裏🥲--雪雨73留言2024年3月29日 (五) 02:30 (UTC)

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Next

高晶

KOKUYO、Sanmosa

第一,我根本不認識那個人及其發生的事情,也從來沒有引述、評價這個人的主張,本來就無從建立那個人與我之間的關係。因此,這確實就是Sanmosa自行找一個與我無關的人,就把我和無關的第三者連結起來,並以此質疑別人的能力與主張(就像隨便找一個曾主張某立場的被封禁用戶,就說同樣支持該立場的人同樣有問題)。第二,Sanmosa在這次討論裏面,不斷地冒出不當的句子,包括一開始就直接攻擊別人的邏輯無法理解某事(「我並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就是了」)、誤解別人的內容且不斷不聽他人說明(我只是提供此討論裏可供參考的來源,他卻逕自宣稱我是主張要模仿文體)、提出對方不可能執行的要求(當我提供可以參考的書目時,他說說只要書目不夠,直到別人說要是鼓勵放上整本書盜版PDF,他才說沒有也可以)、及其他對人不對事等內容,關於這些我都沒有特別提報。反之,當別人說他隨便把人與無關第三者連結起來,就跑過來提報與其主張不同的人是人身攻擊。--KOKUYO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5:23 (UTC)
那個人可能就是下面被提報的ip,不排除他看了KOKUYO和Sanmosa的論戰後跑到Sanmosa下面說支持KOKUYO。--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5:29 (UTC)
不用説可不可能了,就是那個人。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5:32 (UTC)
我請求管理員謹慎考量KOKUYO説的話與事實的相符程度,畢竟日期20220626在VPD那邊也提到過「KOKUYO的問題是比較會曲解別人的發言」。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5:34 (UTC)
我也請求管理員注意,在本次我與Sanmosa的對話中,第一句出現的不禮貌言語是他所說的「我並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就是了」。當初我覺得先擱置這些內容,好好處理條目問題,結果他現在反過來指控別人人身攻擊。--KOKUYO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5:46 (UTC)
你是不是對於「不禮貌言語」這個概念有甚麽誤解?我在説你引的那句話前可是有解釋過我這種説法的原因的,這不能被視為「不禮貌言語」的範疇,否則但凡是想指正他人的人都能被直接打成「不禮貌」了。而且這裏處理的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你在這裏把我説成甚麽樣子也不影響管理員對你的問題的判斷。再者,(我在上面引述的)你的原話可是短短一句話就用了兩次「隨便」,「隨便」這種指控非同小可,你還連用兩次,在我有詳細解釋我為何有如此憂慮的情況下,我真的看不出來你有甚麽可以合理地這樣做的理由。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5:54 (UTC)
@日期20220626你具體是怎樣想的?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6:08 (UTC)
另外,我需要追加一點:我認為KOKUYO在是次討論與此前的相關討論中均有無視其他用戶的意見並刻意將討論引導至某個方向的舉動,這很有可能屬於傾向性編輯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23:26 (UTC)

  1. 無禮、侮辱、謾罵中傷:在Sanmosa第一次回應中,就直接針對我發表不當言論:「我並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就是了」;(B)當我提到自己與AT曾經提出相同的編輯意見(對於文獻中的可能錯誤資訊,要麼平實地寫某個來源怎麼寫,要麼就直接不要寫,但不要加入沒有來源佐證的個人評論),Sanmosa自行解釋成「他是因為怕了你才選擇建議我息事寧人」,而非認為自己的見解可能真的不符合方針指引。
  2. 援引他人留言並斷章取義:(A)當我提供可用於討論的參考文獻時,Sanmosa逕自宣稱我是要大家參照地方志的「文體」。即便我已經解釋,依照參考文獻決定條目的內容與「文體」無關,他持續宣稱我的特定語句是指「文體」;(B)當我提供與討論直接相關的參考文獻,並說應當選用高質量的來源決定內容,Sanmosa逕自認定這是反對討論條目架構(這部分他已經道歉)。
  3. 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A)當我提供可用於討論的參考文獻時,並等待其他人共同審視文獻內容與討論時,Sanmosa堅持說我提供書目並不足以討論條目。一直到我說用戶本來就可以自行去找文獻,難不成要在互助客棧放上盜版書籍的PDF,他才說沒有也可以;(B)當我提到應當使用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決定條目的內容、並提供參考書目時,Sanmosa就不斷主張說這樣使用參考文獻可能不當,但從頭到尾都不說哪裏不當,也不說哪一個參考文獻有問題。
  4. 關於上面的提報:今天Sanmosa以PaintWoodSt曾經提到我、並逕自認為我與PaintWoodSt做法相同,就說我在互助客棧上提到依照來源寫條目的說法是可疑的。但假若PaintWoodSt講的確實是方針指引的要求(即便他沒做到),也不會因為他被封禁,就宣告該規範無效,也不會讓其他引述相關規範的用戶意見無效。我不知道Sanmosa自行宣佈我與PaintWoodSt的做法相似,就說我提到依照來源寫條目的做法有問題,到底哪裏有根據?另外,我從來沒有表示自己完全認同PaintWoodSt的編輯做法(例如,學術論文的質量理論上會比新聞媒體高),也不接受其條目存在沒來源佐證的情況。因此,Sanmosa宣稱我與PaintWoodSt的做法相似,本來就是他自己創造的。而這種隨意把一個人與另一個被封禁者連結起來進行的指控,我也不認為多有文明與禮貌。
關於上述Sanmosa諸多無助條目討論的言行,我先前沒有想要特別來這邊提報,畢竟我已經提供一批相對高質量的參考文獻,只要有其他用戶願意共同審視參考文獻、提供更多參考文獻,就能依照參考文獻內容逐步決定條目的內容,根本沒必要另外花費心力在這邊。但是,由於Sanmosa突然在此指控我,因此麻煩管理員同時處理兩案,並建議同時對我和他執行雙向互動禁制,以利後續條目的討論。
不要重複提報(這篇論述可不是我寫的)。必要的説明我已經在下方給過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6:06 (UTC)
麻煩各位管理員看看,為何我會說目前這樣的互動模式存在問題。當我想要在下面的提報中說明情況、並指出雙方互動問題時,Sanmosa就說「這裏(提報段落)處理的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而當我依照其說法提出新的提報,以便管理員能同時處理兩邊的互動時,他又跑出來說不要重複提報。換言之,無論我做什麼(依照其說法,重新開段落處理其問題;或者不依照其說法,繼續堅持在下面段落說明),他都會以不同理由反駁我。有鑑於這種情況,我認為我們雙方應該執行雙向互動禁制。--KOKUYO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6:17 (UTC)
我説的兩者並不衝突,而你這裏説的話也某程度上反映我下方引述的日期20220626在VPD的原話所言非虛。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6:22 (UTC)
原來您是在跟我弄程序問題?先是表現得這個提報段落只有您可以批評我,等到我嚇到另開一段(我確實很久沒來這邊處理案件了),又可以指責我和原定的程序不一樣。--KOKUYO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9:00 (UTC)
我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真的看過我上面提到的WP:不要重複提報,但凡你有看過,也不至於像現在這樣無的放矢。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23:22 (UTC)
從KOKUYO上方提供的說明可見,他所作出的指控與該等指控背後的含義並不對應,說白些他就是在把自己的個人觀感套到方針條文上,而不理會方針條文本身背後的含義。此外,KOKUYO上方提供的說明對我此前的留言進行了不當的節錄與總結,比如其第3b點中我說的是來源的使用方式可能不當,但他似乎無法正確理解我的意思,並且不斷將話題引導至來源可靠性上,然而我並沒有質疑過來源的可靠性。我在該段討論中的中心思想一直是「只看來源寫了甚麼就在條目寫甚麼,而不考量來源具體內容的恰當性」是不正確的,但KOKUYO一直在迴避我這個論點,而且他每次迴避的方式都是將話題引導至來源可靠性上。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23:22 (UTC)
方針指引明明就提到,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就是由來源決定,而非編者自行發明內容的比重,甚至自行決定哪些該被納入條目內容、哪些不是條目內容(例如,條目來源明明呈現條目有A、B、C、D項目,卻自己發明條目只有A、C項目)。如此,才不會有關的被當成無關的,重要的被當成不重要的。然後,儘管Sanmosa不斷說要具體考量來源,但如同我前面所述,在所有討論內容中,他非但從沒有真正地分析我所提出的個別文獻,也沒有提出自己覺得可以參考的文獻,就只是不斷說自己覺得使用方式可能有問題。因此,文獻的使用哪裏有問題,哪一個文獻的哪一個內容不能用來支撐條目(而其原因又是什麼),又或者還可以參考哪些文獻,這些本應進行的條目具體討論,Sanmosa都沒做過。反之,當我幾次想讓討論重新回到由文獻決定條目內容,而非用戶自己決定條目內容,並說大家可以從幾個方向思考,Sanmosa就繼續用這種自己高空的題目,迴避由文獻進行具體的條目討論。--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2:32 (UTC)
我又無法查閲你給出來的來源,你認為我能如何「分析」你給的那些來源?憑空變出來嗎?你這種説法當真對我公道嗎?如果你給出來的來源只有你一個人能查閲的話,那按你的邏輯,在那個討論串中(除你以外)根本沒有人具備(你假想的)參與該討論串的資格,然而這並不合理,試問只有一個人能實際參與的討論有甚麽意思?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1:18 (UTC)
願意真正具體討論條目的人,就會自己去翻我提到的文獻進行驗證(您要把書買下來,去找圖館來查都可以),又或者提出自己手邊有的文獻以供更多人參考。而不是在那隻說自己沒能力看文獻(實際上,我也沒說其他人不能丟其他文獻),就空泛地提質疑,卻連具體討論條目都不做。--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1:43 (UTC)
你這是在偷換概念。既然你提出了來源,並意欲以你提出的來源來説明自己對於條目內容的觀點,那需要讓來源可供查證的人應該是你而不是其他人,畢竟「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還有「來源須以清晰而準確的方式列出,以使讀者能夠找到支援被質疑內容之原始材料」。現在我作為(潛在的)讀者不能夠「找到支援被質疑內容之原始材料」,結果你卻説這代表我不是「願意真正具體討論條目的人」,那情況就如我上方所説的一樣:在那個討論串中(除你以外)根本沒有人具備(你假想的)參與該討論串的資格。而且,整個討論串中也就只有你一個人提出了如此高的的參與討論的門檻,其他人根本沒有如此,因此我很懷疑你提出的如此門檻的正當性,也很懷疑你所引述的方針指引與你提出的如此門檻的到底是否存在合理的聯繫。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2:39 (UTC)
又或者換個角度說:你現在的做法相當於在我已經表明我無法「找到支援被質疑內容之原始材料」的情況下堅持假定我有能力「找到支援被質疑內容之原始材料」,你這樣做好聽一點屬於要求用戶付出超出其意願的時間和精力,難聽一點則是間接地認為我「無法『找到支援被質疑內容之原始材料』」屬於失實陳述,但無論是哪種情形,我都不能接受。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2:47 (UTC)
原來是在討論頁面提出參考文獻和摘要(這部分自己上網找就有)還不夠,還要親自掃描整套叢書給您看啊。您把方針解釋成要其他人犯法,這個解釋可真是合理呢。--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3:01 (UTC)
我相信你自己作為管理員,應該很清楚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屬於不文明行為。此外,我之所以不能僅憑來源名稱與摘要來進行判斷,也是因為近年近日部分其他用戶對來源的不當使用方式而導致的,這一連串以不當方式使用來源的事件説明了(一般而言)存在進一步取得具體原始材料以驗證其與條目的相關性,以及其在條目中的使用方式的恰當性(比如來源是相關的,但來源所用於證明的內容與來源本身沒有直接關係)。維基百科首先是百科全書,如果我連可供查證性也無法確保的話,我實在是不敢僅憑來源名稱與摘要來「由文獻進行具體的條目討論」。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3:24 (UTC)
您理直氣壯要求別人在維基百科犯法,然後不覺得自己有錯?--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3:30 (UTC)
你這是在偷換概念。你完全可以只掃描能顯示你給出的來源的內部架構的部分(一般而言,也就是目錄頁),畢竟那邊討論的是條目的架構,而你也是想要用你給出的來源來證明你提議的架構的合理性,我可沒叫你違反最小限度使用的原則,你上面説的「親自掃描整套叢書」完全是誇大其辭。再者,我也沒叫你直接發到維基百科頁面上,我只是要求你「提供」而已。我這樣做不但不是「迴避由文獻進行具體的條目討論」,而且還是出於確保可供查證性而謹慎行事的表現。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3:38 (UTC)
您怎麼又在偷換概念,前面您明明就說只給篇名標題(「不知道單有標題而沒有具體內容可以如何進行判別。」)不行,現在又說目錄的篇名可以了?而網絡上沒有提供目錄嗎?請問您真的有查嗎?--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3:43 (UTC)
偷換概念的人是你吧,我說的「標題」是書本的標題,與我上面說的沒有衝突。而且,我還真搜不出來目錄,這點我剛才再度確認過了,我也沒必要騙你。因此,就我現在的實際處境而言,你確實還未盡應盡的舉證責任。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4:47 (UTC)
所以您覺得,當我列出那麼不同出版社的出版物,您還可以說您看不到台大出版中心的書標記的目錄,會有人相信?什麼地方要封鎖台大出版中心的網頁呢?--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05 (UTC)
我確實搜不出來,如果你能證明你說的東西存在的話,你給個連結。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5:11 (UTC)
https://press.ntu.edu.tw/tw/publish/p1.php?act=browse&field=bser&refer=%E5%8F%B0%E7%81%A3%E5%8F%B2%E8%AB%96%E5%8F%A2--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16 (UTC)
頁碼在哪裏?目錄頁提供的各章頁碼也很重要(可為內容比重提供參考),然而你給的來源附帶的目錄未附各章頁碼。此外,你在VPD舉出了不少來源,然而你只給出了其中一個來源(《臺灣史論叢》)的未附各章頁碼的目錄。我認為參考價值可能較大的應該是志書與年鑑的目錄,但我到了現在還完全沒有任何進一步的資訊。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5:28 (UTC)
https://www.airitibooks.com/Search/Results?SearchFieldList_obj=%5B%7B%22SearchString%22%3A%22%25E5%258F%25B0%25E7%2581%25A3%25E5%2585%25A8%25E5%25BF%2597%22%2C%22SearchType%22%3A%22%25E6%2589%2580%25E6%259C%2589%25E6%25AC%2584%25E4%25BD%258D%22%2C%22SearchFieldCondition%22%3A%22AND%22%7D%5D&OutputKeyinSearchFieldList_obj=%5B%7B%22SearchString%22%3A%22%25E5%258F%25B0%25E7%2581%25A3%25E5%2585%25A8%25E5%25BF%2597%22%2C%22SearchType%22%3A%22%25E6%2589%2580%25E6%259C%2589%25E6%25AC%2584%25E4%25BD%258D%22%2C%22SearchFieldCondition%22%3A%22AND%22%7D%5D&IsLibraryCollections=Y&toPage=--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39 (UTC)
目錄未附各章頁碼的問題未被解決。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15:41 (UTC)
您知道那個有預覽頁面可以點嗎?--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43 (UTC)
不是,重點是既然你有能力提供上面的兩個連結,為何你不從一開始就提供?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23:41 (UTC)
網絡上直接搜尋就有,結果您說您找不到。我問其他地方的人都找得到。我還沒有說另外一批文獻是直接全文放在網絡上。請問您真的有找嗎?--KOKUYO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2:11 (UTC)
至少我是真搜不出來,我真的沒必要騙你。不然按你的說法,搜索結果能當作來源用?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1日 (四) 03:55 (UTC)
所以其他人直接搜得出來,是他們能力過於傑出?《臺灣學通訊》還直接放到官網上,我是不知道您如何可能說自己找不到?而您前面在那邊聲稱,其他人在網絡上找不到這些文獻所以沒有辦法參與討論,真的有根據?-KOKUYO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4:15 (UTC)
你不能假定任何人在一個特定搜尋器中搜出的結果(序列)是完全一樣的。此外,由我下方的描述可見我說的「我並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就是了」一句是有合理依據的,不能從邏輯上合理構成「不當言論」,否則任何人意欲指正他人也會被打成「不當言論」。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1日 (四) 05:45 (UTC)
您自己沒能力在網絡找到文獻(其中兩個就是在出版單位網站上,這麼簡單地直接找文獻的能力也沒有?),就說「在那個討論串中(除你以外)根本沒有人具備(你假想的)參與該討論串的資格」,誰在以偏概全,相當明顯。--KOKUYO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6:07 (UTC)
另外,我根據你給出來的連結翻了幾頁《臺灣全志》卷7(外交志),卷7正文從一開始就直接説它介紹的是中華民國(在臺灣設置)的外交部,那我説卷7介紹的實際上是中華民國的內容也不過分吧?卷7的外交政策篇的目錄甚至還直接説它介紹的是「中華民國與中南美洲各國關係」、「與中華民國有關的重大外交事件」,我説這部分的《臺灣全志》的內容是在介紹中華民國沒違背事實吧?這就是我説的「要看相關參考文獻的具體內容到底是甚麼」。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23:58 (UTC)
差不多是這樣。而且能說服我在中華民國條目加入台灣歷史的也不是KOKUYO一直強調的因為 「參考來源裏面就是這麼寫」,而是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主要領土,介紹主要領土建國前的歷史,其他條目有先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0:24 (UTC)

216.250.210.149

之前提報的時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錯了,提報竟然走了去AIV那邊,這裏重新提報一次。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0:18 (UTC)
這個案例可真經典……--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3月19日 (二) 11:34 (UTC)

Martinc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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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tinc021允諾不會再創建機翻的條目,但在此條目中再次發現直接從Google Translate英維原文:The damage caused to Sainz's energy store resulted in him having to take a third unit, outside the two permitted)拷貝下來的劣質翻譯,其他段落亦有相同問題,再次違反翻譯守則。在此知會一下先前的發現人及處理人:@Dewadipper薏仁將。--Oscarfan123留言2024年3月13日 (三) 23:59 (UTC)
    主要是我不知道該怎麼翻了。您是翻譯專家,你知道的比我多,所以對你來說當然很簡單。我只能用機翻的,請原諒。--Martin 去我的簽名簿簽名!! 2024年3月14日 (四) 00:03 (UTC)
    (~)補充:我說的是暫停一會,沒說過不會再創建。我想已經3個月了,可以回來了,所以就試了一下。現在我才意識到覺得我沒有翻譯的技能,so,我就停吧,管理員想封我就封我一會吧。--Martin 去我的簽名簿簽名!! 2024年3月14日 (四) 00:07 (UTC)
    還理直氣壯的。不知道該怎麼翻了那就不要翻啊,(應該)沒有人逼你翻譯文章吧。你就是對條目作出一定程度的破壞後直接把修復的責任丟給其他編輯,轉身就走而不帶走一片雲彩,只留下一堆劣質翻譯。
    要勸喻/說服你的說話大家都說過了無數次了,我也懶得在此不斷重複再重複。大家都想希望看到你有改變,因此在兩個月前才對你沒有進一步的行動,但容忍也是有個限度的。--Oscarfan123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00:18 (UTC)
    主要是不翻沒有其他的辦法了。中文的來源全是一塌糊塗。--Martin 去我的簽名簿簽名!! 2024年3月14日 (四) 00:26 (UTC)
    (!)意見:雖然你可以嘗試做編輯,但是如果嘗試後發現仍有諸多問題存在,那麼就請別過於勉強,這可能會造成後續善後工作的問題,這點還請被提報用戶理解,不一定非得要勉強自己做不太擅長的編輯行為才算是有貢獻,還是建議您冷靜一陣子後再想想,除了翻譯之外是否可以做其他編修行為?冷靜想通之後再回來維基也不遲。--薏仁將🍀 2024年3月14日 (四) 02:35 (UTC)
    關於中文資料,我建議可以看看五星體育的賽後文字報道(很遺憾這場沒找到),相對來說還行,每圈發生了什麼都儘量說;新浪體育-賽車頻道現在幾年的賽事文字簡報很差;但幾年前的很詳實。--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02:26 (UTC)
    大家消消氣,其實我覺得Martin的新條目較先前已經有較為明顯的提升。譯者需對兩種語言都有較高的素養才能翻譯出良好的作品,這對於初中生來說或許有點勉強了。雖然現在的翻譯質量仍然不盡人意但至少和幾個月前的那些迷之作品比起來小有進步。建議Martin君勿要灰心,在翻譯的同時也多讀讀其他維基人的翻譯作品。草稿可以先通過AfC發佈讓審核員們給予意見。我相信只要多看多學,條目質量一定能十足的長進。——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14日 (四) 03:02 (UTC)
    不失為另一種變通的方法,AFC審核流程也是一種辦法。--薏仁將🍀 2024年3月14日 (四) 03:36 (UTC)
  • 發現人:Oscarfan123留言2024年3月13日 (三) 23:59 (UTC)
    (~)補充此君也時常在DYK等評選支持明顯有問題的條目,望社群檢視一下--Sean0115 2024年3月14日 (四) 02:05 (UTC)
    我基本都是跟風投票,幫人家補上最後一張票--Martin 去我的簽名簿簽名!! 2024年3月14日 (四) 02:46 (UTC)
    請不要這樣做。--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03:45 (UTC)
    真心想PingUUM來,您若是沒有評鑑能力就慢慢培養到有能力再去投票,既可以省下自己寶貴的時間又可以為首頁條目的品質盡一份力。--Sean0115 2024年3月14日 (四) 11:14 (UTC)
  • (~)補充:雖說樂見新車迷加入,並編輯賽事,但也請注意一下翻譯的品質。畢竟只有將條目寫的好(最好別只是比賽數據),才能吸引更多人看比賽。不建議用機翻。--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02:23 (UTC)
  • 處理:實施不限期編輯禁制。期間不得參加同行評審之外的評審活動,亦不得翻譯條目。-Mys_721tx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6:51 (UTC)

Ianbu

(!)意見內容(節刪)到FranzlKant貼的長篇大論,FranzlKant就找一個似是而非的理由刪文。Ianbu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1:56 (UTC)
@Ianbu君,請依照舉證責任說明其並非原創總結,還有請保持文明避免輕率魯莽的指責,另外提醒@FranzlKant君@Ianbu君,請就編輯爭議儘速討論協商,避免不適當的回退彼此的編輯,請二位瞭解,如果不停止編輯戰行為,那麼二位當事者的編輯權限將有可能會受影響,請二位知悉理解。--薏仁將🍀 2024年3月16日 (六) 02:36 (UTC)
吳守禮 教授是語言學家,生前發表在個人網站上,他兒子吳昭新編著 "新編台灣閩南語用字彙" 有收錄該篇文章,董忠司的"吳守禮教授的潮州語文研究及其成就 " 提到吳守禮《一百年來的閩南系臺灣話研究回顧》,收入閩臺方言史資料研究叢刊第十四冊,247–266頁。Ianbu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3:22 (UTC)
原創總結?我總結了甚麼? 引用文章就有漳州人、客家人分列稱呼。Ianbu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3:42 (UTC)
@Ianbu君,是的,那麼可否請您說明另外一位用戶回退撤銷其編輯內容,參閱:Special:Diff/81814567Special:Diff/81814575Special:Diff/81814599編輯摘要內容資訊說明,請問您該怎麼說?參考資料文獻僅記載某些資訊,但您似乎卻做額外說明或註解,通常這樣子可以算原創總結,請您務必點擊前述相關指引詳細閱覽後再請回覆,謝謝。--薏仁將🍀 2024年3月16日 (六) 03:50 (UTC)
教育部辭典"閩南語詞彙"沒看到有寫客家話含在裏面。Ianbu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3:58 (UTC)
(*)提醒:請閣下注意您對於意見分歧相左的用戶的遣詞用字,您在當前的破壞#FranzlKant或者本提報區的意見,已經瀕臨不文明舉措,您若仍持續,那麼您可能會收到警告通知,在此,特別提醒您。--薏仁將🍀 2024年3月16日 (六) 07:39 (UTC)

山高雲闊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