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宇文盛 (越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宇文盛(554年—580年8月25日),字立久突代郡武川鎮(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武川縣)人,追尊周文帝宇文泰第十二子[1],北周宗室、官員。

生平

[編輯]

武成元年九月辛未(559年11月2日),宇文盛封越國公,食邑一萬戶[2]天和六年秋七月乙丑(571年8月25日),大將軍、越國公宇文盛進位柱國[3][4]。建德元年三月丙辰(572年4月12日),周武帝宇文邕殺死宇文護,當時宇文護的世子宇文訓擔任蒲州刺史,周武帝在當夜派遣宇文盛乘坐驛車前往蒲州徵召宇文訓回京城,返迴路上到達同州,賜令宇文訓自殺[5][6][7]

建德三年正月壬戌(574年2月7日),宇文盛進封越王[8][9][10]。建德四年七月丁丑(575年8月16日),北周討伐北齊,宇文盛出任後路第一軍總管[11][12]。建德五年十月己酉(576年11月10日),周武帝再度討伐北齊,宇文盛出任右路第一軍總管[13][14]。宇文盛率領的軍隊攻克了高顯等幾座城池。并州平定後,宇文盛於建德五年十二月丙寅(577年1月26日)進位上柱國[15][16]。宇文盛之後又跟隨平定了鄴城,於建德六年正月丙申(577年2月25日)出任相州總管[17][18]。當年汾州稽胡起兵叛亂,宇文盛和譙王宇文儉出任總管,出兵進攻,受大內史王誼調度指揮[19][20]宣政元年(578年)二月乙丑,宇文盛入朝出任大冢宰[21][22][23]。九月,汾州稽胡劉受邏干謀反[24]周宣帝宇文贇詔令宇文盛出任行軍元帥,率領各路軍隊討伐平定了劉受邏干[25]大成元年元年春正月癸巳(579年2月12日),北周初次設置四輔的官職,宇文盛出任大前疑[26][27][28]大象元年二月戊子(579年4月8日),宇文盛轉任太保[29][30]。大象元年五月辛亥(579年6月30日),周靜帝宇文闡詔令以豐州武當郡安富郡二郡作為越國封給宇文盛,食邑一萬戶,宇文盛出朝前往封國[31][32][33]

大象二年(580年),太上皇宇文贇病重,五月丁未(580年6月20日),楊堅擔心北周諸王在外發生變動,千金公主將要外嫁突厥為理由,徵召趙王宇文招、陳王宇文純、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達、滕王宇文逌五王前往京城[34][35][36],六月戊午(580年7月1日),宇文盛等人到達京城朝見[37][38][39],宇文贇已經去世[40]。七月庚子(580年8月12日),周靜帝詔令越王宇文盛上朝時不用小步快走,可以穿鞋佩劍上殿[41][42]。七月壬子(580年8月24日),楊堅誣告宇文盛與趙王宇文招謀反[43],宇文盛於七月乙酉朔廿九日癸丑(580年8月25日)在私人住宅中被害,時年虛歲廿七[1],五個兒子宇文忱宇文悰宇文恢宇文懫、宇文忻也被害死。十月癸丑朔廿日壬申(580年11月12日),周靜帝詔令將宇文盛葬於洪渡鄉洪坡里,朝廷贈予越國公,諡號[1],封國被撤除[44][45]

家庭

[編輯]

兄弟姐妹

[編輯]

王妃

[編輯]
  • 賀若突厥,右衛大將軍、散騎常侍、兗譙恆三州刺史、司空、當亭公賀若統孫女,上柱國、海陵公、靈州總管賀若誼之女,虛齡十二歲嫁給宇文盛,拜越王妃。開皇九年改嫁獨孤羅,封趙國夫人[46]

參考資料

[編輯]
  1. ^ 1.0 1.1 1.2 《新出北周<宇文贤墓志><宇文盛墓志>考释》, 《碑林論叢》 (第00期), 2018年, (第00期): 1–10 [2020-0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7) 
  2. ^ 《周書·卷四·帝紀第四》:辛未,進封輔城公邕為魯國公,安城公憲為齊國公,秦郡公直為衛國公,正平公招為趙國公。封皇弟儉為譙國公,純為陳國公,盛為越國公,達為代國公,通為冀國公,逌為滕國公。進封天水公廣為蔡國公,高陽公達奚武為鄭國公,武陽公豆盧寧為楚國公,博陵公賀蘭祥為涼國公,寧蜀公尉遲迥為蜀國公,化政公宇文貴為許國公,陳留公楊忠為(隋)〔隨〕國公,昌平公尉遲綱為吳國公,武威公王雄為庸國公。邑各萬戶。
  3.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秋七月乙丑,以大將軍、越國公盛為柱國。
  4.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秋七月乙丑,以大將軍、越公盛為柱國。
  5. ^ 《周書》-卷十一·列傳第三》: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其夜,遣柱國、越國公盛乘傳往蒲州,徵訓赴京師,至同州賜死。
  6. ^ 《北史·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其夜遣柱國越公盛乘傅鎮蒲州,徵訓赴京師,至同州賜死。
  7.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一》:護世子訓為蒲州刺史,是夜,帝遣柱國越公盛乘傳徵訓,至同州,賜死。
  8. ^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於露門。冊柱國齊國公憲、衛國公直、趙國公招、譙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達、滕國公逌並進爵為王。
  9.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群臣於路門。冊柱國齊公憲、衛公直、趙公招、譙公儉、陳公純、越公盛、代公達、滕公逌並進爵為王。
  10. ^ 《周書校勘記·卷十三·列傳第五·一0》:天和中進爵為王 張森楷云:「『天和』當是『建德』之誤,帝紀(卷五武帝紀上)可證,各傳亦並無以天和進爵者。」按北史卷五八周室諸王傳、冊府卷二六五都作「建德三年(五七四年),進爵為王」,且本傳接敘「四年伐齊」,也是建德四年。這裏顯有訛奪,或如張說「天和」是「建德」之誤,但更可能是「天和中」下有脫文。卷五武帝紀上於天和六年(五七一年)稱「以大將軍、越國公盛為柱國」。周書之例,諸王大臣進位柱國,幾乎都見傳中,本卷衛、趙、譙、陳、代、滕諸王傳都有何時進柱國的紀載。可知這裏「天和中」下當有「進柱國」語。今脫去此事(可能還有別事)和「建德三年」四字,遂似封王也在「天和中」。
  11.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國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趙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率眾二萬趣黎陽,隨國公楊堅、廣寧侯薛回舟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國公侯莫陳芮率眾一萬守太行道,申國公李穆帥眾三萬守河陽道,常山公於翼帥眾二萬出陳、汝。
  1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丁丑,下詔暴齊氏過惡。以柱國、陳王純為前一軍總管,滎陽公司馬消難為前二軍總管,鄭公達奚震為前三軍總管,越王盛為後一軍總管,周昌公侯莫陳瓊為後二軍總管,越王招為後三軍總管,齊王憲帥眾二萬趣黎陽,隨公楊堅、廣寧公侯莫陳回師三萬自渭入河,柱國、梁公侯莫陳芮帥眾一萬守太行道。
  13.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己酉,帝總戎東伐。以越王盛為右一軍總管,杞國公亮為右二軍總管,隨國公楊堅為右三軍總管,譙王儉為左一軍總管,大將軍竇(泰)〔恭〕為左二軍總管,廣化公丘崇為左三軍總管,齊王憲、陳王純為前軍。
  14.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己酉,帝總戎東伐,以越王盛為右一軍總管,杞公亮為右二軍總管,隋公楊堅為右三軍總管,譙王儉為左一軍總管,大將軍竇恭為左二軍總管,廣化公丘崇為左三軍總管,齊王憲、陳王純為前軍。
  15.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丙寅,出齊宮中金銀寶器珠翠麗服及宮女二千人,班賜將士。以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杞國公亮、梁國公侯莫陳芮、庸國公王謙、北平公寇紹、鄭國公達奚震並為上柱國。
  16.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丙寅,出齊宮中金銀寶器珠玉麗服及宮女二千人,班賜將士。以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杞公亮、梁公侯莫陳芮、庸公王謙、北平公寇紹、鄭公達奚震並為上柱國,封齊王憲子安城郡公質為河間王。
  17.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丙申,以上柱國、越王盛為相州總管。
  18.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丙申,周以越王盛為相州總管。
  19. ^ 《隋書·卷四十·列傳第五》:汾州稽胡為亂,誼率兵擊之。帝弟越王盛、譙王儉雖為總管,並受誼節度。
  20. ^ 《 北史·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帝弟越王盛、譙王儉雖為總管,並受誼節度。
  21. ^ 《周書·卷六·帝紀第六》: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為大冢宰,陳王純為雍州牧。
  2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乙丑,以上柱國、越王盛為大冢宰,陳王純為雍州牧。
  2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乙丑,周以越王盛為大冢宰。
  24. ^ 《周書校勘記·卷十三·列傳第五·一一》:汾州稽胡帥劉(愛)〔受〕邏干反 卷七宣帝紀、卷四九稽胡傳、冊府卷九八四、北史卷九六稽胡傳(百衲本。殿本作「父」乃「受」之訛)「愛」都作「受」,今據改。參卷七校記第二條。
  25.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汾州稽胡帥劉受邏干舉兵反。詔上柱國、越王盛為行軍元帥,率眾討平之。
  26.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大象元年春正月癸巳,受朝於露門,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初置四輔官,以上柱國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國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國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國公楊堅為大後丞。
  27.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大象元年春正月乙丑,受朝於路門,帝服通天冠、絳紗袍,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為大成。初置四輔官,以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隋公楊堅為大後丞。
  28.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於露門,始與群臣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輔官:以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公楊堅為大後承。
  29.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戊子,以上柱國大前疑越王盛為太保,大右弼蜀公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
  30.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戊子,周以越王盛為太保,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
  31.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五月辛亥,以洺州襄國郡為趙國,以齊州濟南郡為陳國,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以潞州上黨郡為代國,以荊州新野郡為滕國,邑各一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3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五月辛亥,以洛州襄國郡為趙國,齊州濟南郡為陳國,豐州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潞州上黨郡為代國,荊州新野郡為滕國,邑各一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3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三》:五月,辛亥,以襄國郡為趙國,濟南郡為陳國,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上黨郡為代國,新野郡為滕國,邑各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34. ^ 《周書·卷七·帝紀第七》:丁未,追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
  35.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丁未,追趙、越、陳、代、滕五王入朝。
  36.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堅恐諸王在外生變,以千金公主將適突厥為辭,征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
  37.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國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達)〔盛〕、代王(盛)〔達〕、滕王逌來朝。
  38.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六月戊午,以柱國許公宇文善、神武公竇毅、修武公侯莫陳瓊、大安公閻慶並為上柱國。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來朝。
  39.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六月,五王皆至長安。
  40. ^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二年,宣帝不豫,徵招及陳、越、代、滕五王赴闕。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41. ^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庚子,詔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42. ^ 《北史·卷十·周本紀下第十》:庚子,詔趙、陳、越、代、滕五王,入朝不趨,劍履上殿。
  4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七十四》:壬子,堅誣招與越野王盛謀反,皆殺之,及其諸子。
  44. ^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國公,邑萬戶。天和中,進柱國。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四年,大軍伐齊,盛為後一軍總管。五年,大軍又東討,盛率所領,拔齊高顯等數城。并州平,進位上柱國。從平鄴,拜相州總管。宣政元年,入為大冢宰。汾州稽胡帥劉(愛)〔受〕邏干反,詔盛率諸軍討平之。大象元年,遷大前疑,轉太保。其年,詔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邑萬戶為越。盛出就國。二年,朝京師。其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忱、悰、恢、懫、忻等五人,國除。
  45. ^ 《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六》: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國公。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從平齊,進位上柱國。歷相州總管、大冢宰。大象元年,遷大前疑、太保。其年,詔以豐州武當、安昌二郡,邑萬戶為越國,盛出就國。二年,朝京師,並其子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46. ^ 故宮博物院等. 《新中国出土墓志·陕西卷〔肆〕》. 北京市: 文物出版社. 2021年10月: 52. ISBN 9787501072675 (中文(繁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