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承志
廖承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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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委員 | |
任期 1982年9月—1983年6月 | |
總書記 | 胡耀邦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大日本帝國東京府豐多摩郡大久保村(現東京都新宿區) | 1908年9月25日
逝世 | 1983年6月10日 中國北京市北京醫院 | (74歲)
死因 | 心臟病 |
籍貫 | 廣東省惠陽縣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其他政黨 | 中國國民黨(-1927年4月) 德國共產黨 |
配偶 | 經普椿 |
兒女 | 長女:廖蒹 長子:廖暉 次女:廖茗 子:廖平 子:廖揚 子:廖鈞 |
父母 | 父親:廖仲愷 母親:何香凝 |
親屬 | 岳父:經亨頤 姐姐:廖夢醒 妹妹:廖光鳳 |
學歷 | 大學 |
母校 | 早稻田大學 莫斯科中山大學 |
宗教信仰 | 無 |
廖承志(1908年9月25日—1983年6月10日),曾用名何柳華,廣東惠陽人,中國外交家、政治人物,中國共產黨黨員。廖仲愷與何香凝之子。[1]
1949年前多數時間在國統區工作,曾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長、全國海員總工會中國共產黨黨團書記、紅四方面軍總政治部秘書長、八路軍駐香港辦事處主任、新華社社長、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參與長征,曾七次被捕,七次獲釋;1949年後,歷任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總會主席、政務院華僑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青聯主席、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副主任、國務院僑辦主任,港辦主任等職。長期是中國共產黨海外統戰工作負責人。廖承志是中國戰後中日關係[2]、人民外交[3]及對港澳、對臺、僑務工作[4]的主要領導者之一。1978年3月,廖承志當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生平
[編輯]早年經歷
[編輯]廖承志於日本東京大久保(現位於東京都新宿區)出生,父親廖仲愷是中國國民黨元老,與廖承志母親何香凝同為中國國民黨左派重要人物。1911年,隨母親何香凝遷居香港。1913年,「二次革命」廣東軍政府瓦解,隨父母遷居東京千駄谷。1915年,進入法國天主教會開辦的東京曉星學校上小學。1916年,隨父母回到中國[5]:91[6]。
1918年6月,第一次護法運動失敗,隨孫中山及父母經上海再到日本。1919年回國,入廣州嶺南大學附中學習。後來入嶺南大學學習,開始參加學生運動。1922年,陳炯明發動六·一六事變時,被母親送往香港。1925年,廖承志加入中國國民黨。1925年6月23日沙基慘案當天,在廣州沙基反帝遊行中,廖承志組織學生隊伍,從此投身大革命。1925年8月20日,其父廖仲愷遇刺身亡[6][7]。
1927年4月,蔣介石發動清黨。此後,廖承志退出中國國民黨。1927年6月下旬,廖夢醒陪廖承志離開廣州經香港到日本留學[7][8]。1927年9月,廖承志和姐姐廖夢醒因從事學生運動而被抓進東京赤坂拘留所。一個月後,因證據不足,廖承志獲釋,廖夢醒被驅逐回國。廖承志進入廖仲愷早年就讀的早稻田大學學習,並參加了該校學生團體「文化思潮研究會」。應「關東婦女同盟」之邀,常參加該同盟的座談會,宣傳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在校期間,經留學生鄭漢先介紹,參加了中國共產黨東京特別支部組織的「社會科學研究社」。1928年1月31日,因參加社會活動過多,又有坐牢前科,廖承志被早稻田大學開除[6][7][9]。
1928年5月,濟南慘案的消息傳到日本,中國共產黨東京特別支部發動留學生召開大會,會上決定成立反日大同盟,聯合各地同鄉會配合中國國內開展對日鬥爭。作爲廣東旅日學生同鄉會骨幹,廖承志也參加了這一鬥爭,因此被抓進荻窪警署拘留所。一個月後,被移送至東京警察總局。得知他和萱野長知有來往後,東京警察總局很快釋放了廖承志[7][9]。1928年夏,被日本驅逐出境,回到中國上海[9]。
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
[編輯]回到上海後,在中共江蘇省委直接領導的反日大同盟上海分會工作。[8][9]1928年8月,在上海加入中國共產黨,在中共法南區委宣傳部工作。[6]1928年11月,經中共黨組織同意,在何香凝安排下赴德國留學,同時受中國共產黨指示轉為德國共產黨黨員。[6][10]他先到法國巴黎,從汪精衛之子處要到章文晉在德國的地址後,轉赴柏林,找到時年14歲的共青團員章文晉。章文晉遂報告成仿吾(時名石厚生),廖承志至此與黨組織又接上關係。當時,成仿吾已將《赤光》雜誌從法國巴黎遷到德國柏林,成仿吾任編輯,廖承志、張諤、章文晉負責刻寫,複印後散發。1929年,廖承志奉瞿秋白之命,轉赴漢堡,名義上在漢堡大學學習,實際從事海員工人運動。[10]1929年,在漢堡領導中國海員罷工勝利,任漢堡國際海員俱樂部支委、書記。[11]
1930年夏,被國際海員工會派往蘇聯莫斯科,參加赤色職工國際第五次代表大會。並曾進入莫斯科中山大學,結識了蔣經國。[11]1931年春,漢堡國際海員碼頭工人總工會派廖承志到荷蘭鹿特丹,開展中國海員的工作。廖承志籌辦夜校,教中國海員學英文,並揭露蔣介石反動派。1931年,在組織鹿特丹海員「五一」大遊行後,被關進鹿特丹拘留所。6周後,被「永遠驅逐出荷蘭」。隨後,他轉赴德國,三個月後又被「永遠驅逐出德國」。1931年秋,赴莫斯科。[7][10]
1932年5月,廖承志回到中國上海,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長、全國海員總工會中共黨團書記。1933年3月,中華全國總工會秘書長王雲程被捕叛變,3月28日下午,廖承志、余文化、羅登賢三人因此被上海公共租界巡捕房拘捕。3月29日,何香凝發出《致辭全國軍事政治長官電》求援。次日,何香凝在柳亞子陪同下找到上海市市長吳鐵城。3月30日,宋慶齡召集中國民權保障同盟開會,決定委託吳凱聲律師負責辯護,另有為廖承志辯護的馬常律師,為羅登賢、余文化、屠坤範辯護的蔡曉白律師。當天,中國民權保障同盟還公開發表宣言,要求立即釋放廖承志等人。3月31日,上海第二特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辯護律師吳凱聲組織多位律師為廖承志等人辯護,柳亞子在現場旁聽。法院判決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將廖承志等人引渡到上海南市公安局。4月1日,宋慶齡在上海發表《告中國人民書》。4月1日,柳亞子與吳凱聲等人同到南市公安局,吳凱聲根據《刑事訴訟法》關於被告偵詢完畢可交辯護律師「責付」出獄之規定,要求南市公安局立將被告廖承志「責付」出獄。南市公安局局長文鴻恩電話請示吳鐵城,吳鐵城又電話請示蔣介石。蔣介石同意由南市公安局將廖承志責付吳凱聲律師帶回,不是保釋,並講明廖承志釋放後只能在家而不能外出。[12]
1933年8月,中共黨組織通知廖承志赴川陝蘇區。到達後廖承志化名「何柳華」,擔任中共川陝蘇區省委常委、川陝總工會宣傳部長。1934年,任紅四方面軍總政治部秘書長,參加長征。[5]:91[11]1934年12月,因不滿張國燾的左傾方針,被張國燾逮捕,理由是「來自白區,被捕過,是否叛變被釋,有待審查。」1935年5月,廖承志戴着手銬參加長征。[5]:92[11][7]
1935年9月,張國燾公開與中共中央分裂,率左路軍(主力為紅四方面軍)南下。已被隔離審查一年多的廖承志說:「黨中央只有一個,紅軍不能分而治之。」1935年12月,張國燾宣佈何柳華(廖承志)系反革命分子,永遠開除黨籍。[11][7]1936年2月8日,毛澤東、周恩來特請剛從共產國際回國的林育英(張浩)以共產國際代表名義致電張國燾,批評他「鄂豫皖肅反頗多『左』的錯誤和擴大化……」同時指出:「廖承志、曾鍾聖(即曾中生)即使有反動嫌疑,亦須保全其生命,並給以優待,此為代表團所切囑。」[a][8]1936年7月,任弼時、賀龍領導的紅二、六軍團長徵到達四川甘孜,與紅四方面軍會師。任弼時對廖承志表達了關心。部隊到達爐霍後,廖承志和其他部分人恢復了局部自由。[10]廖承志隨部隊最終來到甘肅、寧夏。1936年10月,紅四方面軍與紅一方面軍在會寧會師後,經周恩來出面,廖承志獲釋。1936年12月,抵達陝北保安,在紅色中華通訊杜負責編譯外國通訊社電訊。[11][7]1936年12月,張國燾在豫旺堡舉行的積極分子代表大會上,公開承認「逮捕廖承志和羅世文是錯誤的」,使他們「受了委屈和冤枉」,並宣佈恢復他們的黨籍。[13][10][8]
1937年1月,廖承志隨中共中央遷往延安。[11][7]隨後出任中央黨報委員會秘書,參與籌備出版中共中央政治理論刊物《解放》周刊。中央黨報委員會負責領導新華社,編輯《解放》周刊,出版圖書。1937年4月24日,新華書店(局)創辦,同時《解放》周刊創刊,署名「陝西延安新華書局」發行。[14]廖承志到延安後,周恩來、鄧穎超請王炳南的夫人王安娜設法捎信給何香凝,告知她廖承志已平安抵延安的消息。何香凝為表謝意,托人轉贈毛澤東一套上等湖筆狼毫、她的一冊畫集、廖仲愷的一本《雙清詞草》。收到何香凝贈禮後,毛澤東親筆回函稱:「先生一派人繼承孫先生傳統,苦鬥不屈,為中華民族樹立模範,景仰興奮者有全國民眾,不獨澤東等少數而已。承志在此甚好,大家都覺得他好,望勿掛念。」[8]
抗日戰爭時期
[編輯]1937年7月七七事變後,廖承志於同年10月奉派到南京,在八路軍駐京辦事處工作。10月底,南京告急,廖承志經公路繞道長沙,12月到達漢口。1937年12月底,中共中央長江局派廖承志、潘漢年去香港。1938年1月,廖承志經廣東到香港,負責組建八路軍香港辦事處,以在皇后大道18號開辦茶葉商行「粵華公司」作為掩護,為八路軍、新四軍募集抗戰物資。由於日本及中國國民黨駐港人員連續向港英政府抗議,1939年3月11日,港英政府派出偵探包圍了「粵華公司」,逮捕連貫等五人。廖承志急電周恩來,並親自向港督楊慕琦抗議。經周恩來在重慶與卡爾遜將軍交涉,連貫等人被關押50天後獲得港英政府釋放。[15]他還參加中共廣東省委領導工作。1939年中共中央南方局成立後,廖承志是委員之一。[16]
1938年6月,廖承志在香港與宋慶齡等組成保衛中國同盟,宋子文任會長,宋慶齡任主席,廖承志任秘書長。[17]1941年4月,廖承志在香港創辦《華商報》。同年12月,日軍進攻香港。廖承志組織中共香港地下黨,將數百名滯留香港的民主人士和文化界名人撤離香港。1942年初,經東江游擊區進入內地,1942年1月底到達粵北韶關,參加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領導工作。起初住在韶關五里亭,後遷居韶關附近的樂昌縣城。[11][16]
1942年5月上旬,中統「江西調統室」和「特種工作辦事處」繼破壞中共江西省委後,又派莊祖芳率人赴廣東韶關,會同廣東調統室及廣東軍憲警,破壞了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及其下屬黨組織。5月26日,莊祖芳逮捕了原中共江西省委書記、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組織部長郭潛。郭潛叛變並供出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及中共粵北省委情況(中共粵北省委遂遭破壞),還供出廖承志的住址。[16]1942年5月30日,郭潛在廣東北部樂昌縣坪石鎮逮捕廖承志,交中統看管。[18]莊祖芳等人進韶關時,廖承志被軍統特務劫走,藏入北江的一艘小艇。莊祖芳急電中統局,盼速請蔣介石下令妥送廖承志到江西處理。莊祖芳率人乘車到廣東大埔破壞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機關。6月5日,第七戰區司令長官余漢謀得蔣介石的密令,派員會同莊祖芳的偵查助手王鶴林把廖承志押往江西。廖承志被押到江西贛州時,中統特務頭目馮琦[b]企圖勸降未果,乃將其押到「江西省青年留訓所」(即泰和縣馬家洲集中營)。[16]
廖承志先後受到「突擊審訊」、「疲勞審訊」,但堅持不屈。隨後,郭潛、馮琦、莊祖芳頻繁到囚室探望並勸降廖承志,中統還邀中國國民黨江西省黨部幾位執行委員找廖承志談話,中國國民黨江西省黨部主席曹浩森也多次找廖承志談話。但廖承志堅持不降。在獄中,廖承志作畫以自勵,畫過古代高士、文天祥、荷花、竹雪等許多題材,並配詩文,他還閱讀了許多書。1943年中秋節晚上,集中營開晚會,廖承志乘機高唱《國際歌》,被看守所長立即關回獄中。廖承志將每周加餐時買的菜秘密托人送給同期被捕又患重病的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張文彬等獄友吃。他還以被捕半年就叛變的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宣傳部長塗振農為反面例子,告誡全體獄友對叛徒行為保持警惕。[16]
1942年9月,廖承志通過同情他的看守姚寶山,在一張小紙片上給周恩來(文中稱「胡公」)寫下一封信(後由姚寶山交給經普椿):[16]
渝胡公:我於五月卅日被捕,現在太和附近的所謂青年訓練所中。其中一切紙上難述。希望你相信小廖到死沒有辱沒光榮的傳統!其餘,倘有機會,可面陳,無此機會,也就算了,就此和你們握手。中國共產黨萬歲! 志 九月廿八日
信中還附兩幅漫畫,反映自己的獄中生活。周恩來、董必武及中共中央南方局其他人員看到此信後,周恩來一面報告中共中央,一面向中國國民黨提出嚴重抗議,要求釋放廖承志、葉挺等一切政治犯。宋慶齡、何香凝不斷向蔣介石要求釋放。何香凝曾質問蔣介石:「廖先生(廖仲愷)僅此一條根,我去年到江西想看看承志,結果都未讓我見到。你們究竟把他弄到哪裏去了?」[16]
1944年冬,蔣介石電令將廖承志轉押到重慶白公館,轉由軍統看管,一直到抗戰結束仍在押。[18][7]蔣介石還曾在歌樂山與廖承志見面勸說,但廖承志不聽。被關押期間,1945年6月,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廖承志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是候補委員中得票最高者。[11][16]
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
[編輯]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在美國斡旋下,蔣介石電邀毛澤東赴重慶談判,國共雙方簽署《雙十協定》,協定中同意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釋放政治犯。1946年1月10日,政治協商會議開幕後,以周恩來為代表的中共代表團要求立即釋放廖承志、葉挺等。宋慶齡、何香凝也反覆要求蔣介石放人。蔣介石最終下令釋放廖承志。1946年1月22日,廖承志獲釋出獄。中共以上黨戰役中被俘的馬法五等人,換回了廖承志、葉挺。[11][16][19]
3月31日,廖承志作為中共代表飛往廣州,與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廣州行營主任張發奎等人談判東江縱隊北撤問題。最終談判達成妥協,東江縱隊兩千多人安全北撤到山東。1946年5月,隨中共代表團由重慶飛往南京,在中共代表團從事宣傳工作。[16][9][11]1946年6月全面內戰爆發後,廖承志被中共中央調回延安。1946年7月,出任新華社社長。[20][11]1947年3月,率新華社等單位人員東渡黃河。同年7月抵達山西涉縣,建立第二個「陝北廣播電台」。1948年5月,率新華社人員轉移至河北平山縣西柏坡中共中央所在地。[11]
從1946年出獄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廖承志還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員、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宣傳部長、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11][21]
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遞補為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同年4月,當選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副書記。同年5月,當選為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會主席。同年6月,任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處長。同年9月,作為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會推選的代表,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編輯]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廖承志任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1954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1]1951年6月,出席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在北京舉行的第一次僑務擴大會議,作《僑委成立以來的工作總結與當前僑務工作的方針、任務與計劃》報告。1959年4月,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22]廖承志廣泛接觸各階層的華僑、歸僑、僑眷,向中央提出不少僑務工作政策建議。他推動解決華僑「雙重國籍」問題,以及僑區土地改革中遺留的問題,推動制定保護僑匯、僑戶房屋等生活資料的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大批華僑和華僑學生先後回國工作和學習,廖承志為歸國華僑的安置投入了大量精力。1961年1月,任華僑大學首任校長、黨委書記。1950年代到1970年代,一些國家先後出現排華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60年2月專門成立了接待安置歸國華僑委員會,廖承志任主任委員,負責統籌數十萬歸國華僑的接待安置工作。1961年8月,廖承志在北京公祭陳嘉庚先生大會上致悼詞。[21][22]
1949年到1958年,廖承志任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負責港澳工作。1951年到1958年,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11][21]
1949年10月,任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副主席。[11]1950年10月30日,作為中國代表團團長,率團赴波蘭華沙出席第二屆世界保衛和平大會,當選為世界和平委員會委員。後曾多次出席世界和平大會或者世界和平理事會會議。1951年3月,作為慰問團團長,赴朝鮮慰問中國人民志願軍。1951年10月,任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副主席。1952年3月,作為細菌戰調查團副團長,到朝鮮和中國東北調查聯合國軍細菌戰罪行。1954年,任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副主席。[22]
1953年3月,作為中共代表團成員,到蘇聯參加斯大林葬禮。同年6月,繼續當選為全國青聯主席。7月,當選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中央書記處書記。1954年12月,任中蘇友好協會副會長。1956年2月22日,在全國工商界積極分子大會上作報告《跟祖國一道前進,為社會主義立功!》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22]
1953年,增選為第一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1954年,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以後連任歷屆全國人大代表)。1954年9月,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22]他直接參加了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的起草工作。[21]1955年8月,作為中國代表團副團長,到赫爾辛基參加各國議會聯盟第四十四屆大會。同年12月,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宋慶齡訪問印度、緬甸。[22]
1955年4月,作為中國代表團顧問,到印度尼西亞出席亞非會議。1956年2月,任中國亞洲團結委員會副主席。1957年12月,作為中國代表團秘書長,到開羅參加亞非團結大會。後來還曾多次出席亞非團結大會或者亞非團結理事會會議。1958年7月,任中國亞非團結委員會主席。1965年6月,作為中國代表團首席顧問,隨副總理陳毅出席在阿爾及爾舉行的第二次亞非會議。[22]
1958年3月,出任國務院外事辦公室主任。1965年10月,任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一百周年籌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1966年3月27日,參加與五大洲外國朋友的會見。[22]
1950年代起,廖承志作為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着重負責對日本工作,探索中日民間外交。日本的一批支持日中友好的民間人士,頂着日本政府的壓力訪問中國,受到中國方面的歡迎。[23]1954年10月、1957年12月,廖承志先後作為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副團長訪問日本。廖承志以其與日本的獨特關係,建立了中日民間交流渠道。[22]1960年代初,池田勇人出任日本首相,支持日本自民黨元老松村謙三改善日中關係的立場及行動。1962年11月9日,廖承志在北京同日本的高碕達之助簽署了《中日長期綜合貿易備忘錄》,即「LT貿易」。雙方分別指定廖承志、松村謙三為政治聯繫人,中方的廖承志、劉希文和日方的高碕達之助、岡崎嘉平太為經濟方面的聯繫人。[23]1963年10月,廖承志任中日友好協會會長,任職20年。[22][21]1964年4月20日,中日雙方簽署了關於互設貿易辦事處和交換常駐記者的備忘錄,其中規定:中方在日本設立廖承志辦事處駐東京聯絡處(被中國人俗稱為「廖辦」),日方在中國設立高碕事務所駐北京聯絡事務所。同日,日本《朝日新聞》、《讀賣新聞》、《每日新聞》和日本廣播協會的首批特派記者也抵達北京。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日雙方首次實現互設常駐機構和交換常駐記者,標誌着中日關係發展進入新階段。[23]
文革時期
[編輯]1965年,團中央以全國青聯、全國學聯的名義組織了第一次中日青年友好大聯歡,並同日方商定第二次大聯歡1966年繼續在北京舉行。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團中央受衝擊。1966年8月,周恩來指示該活動改由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承辦。為此,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務院外辦主任陳毅在國務院外辦召開專門會議,就中日青年友好大聯歡的目的及意義作指示,並宣佈由廖承志負責籌辦。廖承志組建了首都大專院校和中等學校紅衛兵組織代表參加的籌備機構。周恩來對各派組織派代表聯合籌備很滿意。但受江青支持的一派紅衛兵組織指責另一派組織「保皇」,要把後者逐出籌備機構。廖承志聞訊親到籌備機構駐地民族飯店做兩派工作。現場忽有兩名自稱《解放軍報》記者的人喊:「廖承志,你不要和稀泥!」並亮明受江青指派的身份。廖承志將這兩人趕出會場。受江青支持的一派紅衛兵趁機圍攻廖承志,周恩來接報後,以廖承志有重要外事活動為由,要國務院外辦派人將廖承志接回了國務院外辦。[8]
廖承志過午夜才回到家,江青隨即打來電話說:「廖承志,你還像個共產黨員嗎?!」說罷摔斷電話。為平息事件,周恩來一方面找廖承志等人了解情況,並通知國務院外辦讓廖承志留在機關「寫檢查」,另一方面在國務院武成殿小禮堂舉行幾派紅衛兵代表及有關方面人員的會議。周恩來到場後下令將禮堂正前方的主席台搬到台下,和廖承志等人與全體與會者靠近就座,緩和現場氣氛。周恩來聽取各方面意見並進行勸說,最後表示:「廖承志同志要虛心聽取群眾意見,好好工作。」這場風波暫時平息。[8]
國務院外辦受周恩來直接領導。文化大革命初期,國務院外辦的幾個戰鬥隊響應周恩來號召,迅速實現大聯合,成立了「大聯合總部」。周恩來多次接見「大聯合總部」成員。1967年10月,「大聯合總部」向周恩來建議舉辦批廖承志會議。為保護廖承志安全,周恩來稱將親自參加,指定會議在中南海內舉行,僅限國務院外辦幹部參加,並具體指示了會議時間、地點、人員、會場佈置。在批廖會議上,周恩來講話稱:[8]
1967年8月19日,受王力「八七講話」影響,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外交學院及「批陳聯絡站」等造反派組織聯合衝擊國務院外辦,揚言要奪權。他們部分人一進國務院外辦就衝到機要值班室,大部分人則在院中大喊:「陳毅、廖承志滾出來!」國務院外辦「大聯合總部」的代表以國務院外辦也有革命群眾組織為由,阻止奪權行動。但這些組織的人員對「大聯合總部」代表動手,似要挑起武鬥。周恩來即派8341部隊在國務院外辦增加崗哨,又派聯絡員來做工作,傳達周恩來指示:「衝擊外辦是錯誤的,要趕快撤出,外交大權屬中央,不能奪。」這批人撤走後,「大聯合總部」隨即報告周恩來:外辦的機密文件與印章都保住了,廖承志未被揪走,其他同志未受傷害,請周恩來放心。[8]
1967年9月中旬,又有外事口的兩個造反派組織衝擊國務院外辦,企圖揪斗廖承志,還打碎了走廊玻璃。外辦「大聯合總部」代表出面交涉,他們提出三條要求:一、要外辦解決吃飯問題;二、要求提供房子、電話、安喇叭,在外辦長駐批廖承志;三、要周恩來接見,要周恩來將廖承志交給他們批判。外辦「大聯合總部」代表以外辦不具備條件為由加以拒絕。造反派組織逐院搜查廖承志。周恩來派8341部隊趕來外辦加崗巡邏,又派聯絡員錢嘉東傳達指示:「一、衝擊外辦揪廖是錯誤的,要趕快撤走。打碎玻璃,要做檢查,並照價賠償;二、要好好學習公安部關於嚴禁衝擊的通告;三、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能見他們。」此事最終平息。[8]
為保護廖承志,周恩來起初安排廖承志住在中南海的國務院外辦機關廖承志辦公室,後遷居辦公區旁一個僻靜院落,後又遷居養蜂夾道一號國務院外辦機關駐地和西黃城根南街九號國務院外辦機關駐地。[8]
在周恩來指示下,1967年2月,國務院外辦專門成立「廖承志專案組」,「要把廖承志的事情管起來」,組長李新華,組員有張和平、霍英華(女),表面是對廖承志監護並審查,實際是執行周恩來交給的兩個任務:一是照顧好廖承志的生活,二是應付外來造反派組織前來揪人和外調。1969年5月,經周恩來批准,國務院幹部下放寧夏平羅縣國務院機關「五七」幹校勞動改造,但周恩來以廖承志患有心臟病為由,特批其不去「五七」幹校,而到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留北京的其他幾人組成「留守處黨支部」。從1966年8月到1970年9月,經周恩來直接安排,廖承志5次轉移住地。其間,周恩來多次親自安排廖承志到北京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〇一醫院體檢、就診。廖承志帶病堅持學習、作畫。周恩來還親到醫院看望何香凝,並派特護到家中護理何香凝。周恩來安排經普椿每周到外辦探望廖承志一次。[8][24]
1970年9月,在周恩來的證明和指導下,廖承志的罪名基本已由廖承志專案組排除。但在中央未宣佈對廖承志結束審查之前,不能解除監護。何香凝此時通過經普椿給中南海西花廳打電話,希望國慶節期間能讓廖承志回家一次。周恩來親找駐國務院的軍代表丁江做交代,由丁江開會傳達落實周恩來關於廖承志回家探母的部署。後確定廖承志9月30日下午3點離開監護地,回北京市東城區王大人胡同家中,10月3日下午5點前返回,並報經周恩來批准。在周恩來要求下,廖承志專案組派霍英華跟隨監護廖承志的往返。10月3日,周恩來親自給經普椿打電話,同意廖承志在家多留幾天。1970年10月底,丁江電話通知霍英華稱,周恩來說霍英華已完成監護廖承志的任務,廖承志自此解除監護。[24]1970年冬,廖承志心臟病發作。周恩來安排他到北京醫院住院。得知廖承志病情惡化時,又親往醫院看望。[8]
1972年,許多訪華的日本友人一定要見廖承志。周恩來多方努力,經毛澤東同意,廖承志恢復工作。[8]1972年廖承志復出擔任外交部顧問,後又任外交部黨組第二副書記。[21]1972年11月,根據周恩來建議,國務院外辦留守處黨支部通過了恢復廖承志組織生活的決定。[8]1972年4月20日,廖承志以中日友協會長的身份應邀出席訪華的日本自民黨顧問三木武夫的宴會。1972年9月1日,何香凝在北京病逝。[25]1972年9月25日,日本首相田中角榮、外相大平正芳乘專機抵達北京,廖承志作為外交部顧問參加了中日談判全過程。當時,廖承志的心臟病已很嚴重,周恩來勸他不用逢會必到,但廖承志仍帶病堅持完成談判全過程。1972年9月29日,中日雙方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中日聯合聲明》簽字儀式,兩國正式恢復邦交,結束兩國關係不正常狀態。[23]1973年4月,廖承志作為中日友協代表團團長,率團訪問日本。[25]
1973年8月,廖承志在中共十大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委員。1973年2月到1980年,任北京外國語學院院長。1975年1月,當選為第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976年1月,參加周恩來追悼會。1977年8月,在中共十一大上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委員。[21][25]
改革開放
[編輯]1978年3月,廖承志當選為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25]。1980年全國人大作出決議,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對憲法全面修改。廖承志作為憲法修改委員會委員,提出不少意見和建議,有的如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正當合法權益等,已體現在1982年憲法中,有的則體現在日後的憲法修正案中。廖承志還提出,應制定專門法律保護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歸僑僑眷的投資權益。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等法律[21]。
1978年,廖承志出任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1978年1月3日,發表《批判「四人幫」所謂「海外關係」問題的反動謬論》一文。1978年12月28日,獲推舉為全國僑聯名譽主席[25]。1978年,出任暨南大學復辦後的第一任董事會董事長。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廖承志率先衝破「左」的思想束縛,在僑務工作中撥亂反正,落實政策[21]。
1978年起,廖承志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承志在港澳各界朋友甚多,頗有威望。他參與了中央對港澳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的制定,並在鄧小平的領導下,主持制定了解決香港前途問題的具體方案。中英就香港問題接觸、談判期間,廖承志多次向香港各界表明中央對香港問題的立場,宣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21]。
1978年10月,廖承志和夫人經普椿陪同鄧小平副總理訪問日本。1979年5月,作為中國代表團團長率「中日友好之船」代表團訪問日本1個月。1982年9月17日,任中日民間人土會議中國委員會主任。1982年10月6日,獲日本早稻田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由孫平化在日本代為接受證書及服裝[25]。
1980年,廖承志任中國足球協會名譽主席[25]。1980年3月,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史丹福大學醫學院做了心臟搭橋手術[26]。1980年10月,任中國紀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籌委會副主任委員。1982年5月29日,任紀念宋慶齡國家名譽主席基金會顧問。1982年8月,參與主持廖仲愷、何香凝紀念活動[25]。
1978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發表《中美建交公報》。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告台灣同胞書》,宣佈「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的海峽兩岸和平統一政策。1979年12月,中央對臺工作領導小組成立,組長為鄧穎超,廖承志任副組長。因鄧穎超年事已高,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由廖承志負責。為拉近與蔣經國的關係,廖承志還力排眾議親自安排修繕了蔣家祖墳。1980年12月31日,陳香梅攜里根致鄧小平的親筆信到北京,廖承志夫婦與鄧小平一同會見她,在會見中廖承志將修繕好的蔣家祖墳照片交給陳香梅,並說:「給經國捎個話,告訴他,奉化溪口蔣家祖墳已經修葺一新。經國如想派人回來掃墓,我們歡迎。還記得當年于右任先生題贈經國的一副聯語『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於老先生的話至今仍可作為我輩的座右銘。」在隨後訪問台灣時,陳香梅向蔣經國當面轉達了廖承志的問候及口信[27]。
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對新華社記者發表講話,在《告台灣同胞書》的基礎上進一步闡明大陸對解決台灣問題的九條意見,俗稱「葉九條」。其中第一次提出以一國兩制實現兩岸和平統一。時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的廖承志,是「葉九條」出台的幕後推手,他親自率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起草、修改、討論,經中共中央批准後,以葉劍英委員長的名義發表[27]。
1982年7月24日,大陸方面的《廖承志致蔣經國先生信》發往台灣,這封信規勸蔣經國「三思局勢,同捐前嫌,共竟統一」。8月17日,台灣方面決定由宋美齡透過中央社發表《給廖承志公開信》回應,與廖信中偏家書溫情路線不同,宋美齡以長輩之姿,多有訓斥和告誡之意,結尾反勸廖承志,「敝帚自珍,幡然來歸,以承父志,澹泊改觀,養頤天年」[25][28][29]。
1982年秋,廖承志因重病住院。1982年9月10日,在中共十二大上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委員。1982年9月12日,在中共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25]。1982年11月,廖承志表示在一九九七年之後「香港治安基本靠香港警察,國防由我們負責」[30][31]。
1983年6月4日,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成員。6月6日,出席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開幕式[25]。會議期間,李先念、廖承志分別獲大會主席團提名為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候選人。然而在舉行選舉前八天,即1983年6月10日,廖承志因心臟病突發病逝於北京醫院,享年75歲[5]:94[25]。此後烏蘭夫於1983年6月18日當選為國家副主席。
1983年6月21日,日本政府授予廖承志「旭日大綬章」,授勳儀式6月25日在北京舉行,由經普椿代表接受。6月23日,中國黨和國家領導人、各界人士、國際友人向廖承志遺體告別。6月24日,廖承志同志追悼會在北京舉行,國家主席李先念致悼詞[25]。
2008年9月,廖承志誕辰100周年之際,根據廖承志生前遺志,經中央批准,廖承志的骨灰從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遷回家鄉惠州,安放在紅花湖景區「故鄉園」內[32]。
榮譽
[編輯]外國勳章獎章
[編輯]家庭
[編輯]- 父親:廖仲愷
- 母親:何香凝
- 姐姐:廖夢醒。丈夫李少石,女兒李湄。
- 妹妹:廖光鳳
- 堂外甥女:陳香梅
- 叔父:廖恩燾
- 族叔:廖恩德,恩德子廖子明,女廖瑤珠。
- 岳父:經亨頤
- 妻子:經普椿,1938年1月11日在香港結婚。[34]
- 長女:廖蒹,1939年生於香港。[35]
- 長子:廖暉,1942年生於香港。歷任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後又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35]
- 次女:廖茗,1965年考入北京大學東語系。[34][35]
- 子:廖平。妻子賀黎明是賀龍之女。[36][35]
- 子:廖揚。膜構建築師。[37][38]
- 子:廖鈞。
參見
[編輯]註釋
[編輯]- ^ 當時曾中生已經遇害,但中央並不知情。
- ^ 即徐錫根,中共第六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後叛變出任中統局委員、高幹會主席兼特種工辦主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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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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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承志致蔣經國先生公開信 [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宋美齡致廖承志公開信 [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
前任: 何香凝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 1959年-1975年 |
繼任: 廖承志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 |
前任: 廖承志 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 |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 1978年-1983年 |
繼任: 廖暉 |
教育職務 | ||
前任: 張錫儔 |
北京外國語學院院長 1973年2月-1980年 |
繼任: 劉柯 |
新頭銜 | 華僑大學校長 1960年10月-1983年6月 |
繼任: 韋愨 |
民事職務 | ||
新頭銜 | 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總會主席 1949年5月-1953年6月 |
繼任: 廖承志 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會主席 |
前任: 廖承志 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總會主席 |
中華全國民主青年聯合會主席 1953年6月-1958年4月 |
繼任: 劉西元 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主席 |
榮銜 | ||
前任: 陳嘉庚 |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名譽主席 1978年12月-1984年4月 |
繼任: 葉飛 莊希泉 |
- 1908年出生
- 1983年逝世
-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
- 第2屆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人
- 第3屆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人
- 廣州培正中學校友
- 廖姓
- 廖仲愷家族
- 惠陽人
- 新宿區出身人物
- 廣州市執信中學校友
- 華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校友
- 莫斯科中山大學校友
- 早稻田大學校友
- 中國共產黨黨員 (1928年入黨)
- 恢復中國共產黨黨籍者
- 德國共產黨黨員
- 中國國民黨脫黨黨員
- 白公館囚犯
- 全國青聯主席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
- 第一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 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 第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 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 第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 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 第六屆全國人大代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官
- 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 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
-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
- 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名譽主席
-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顧問
- 華僑大學校長
- 北京外國語大學校長
- 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 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 中國共產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 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 骨灰盒存於八寶山革命公墓骨灰堂中一室
- 勳一等旭日大綬章獲得者
- 東京府出身人物
- 罹患心臟病逝世者
- 在北京身亡者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病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