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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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
機構類型 | 政務院部門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49年9月 |
撤銷時間 | 1954年9月 |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一個部門,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9月設立。
職權
[編輯]按照相關規定,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負責指導當時的財政部、貿易部、重工業部、燃料工業部、紡織工業部、食品工業部、輕工業部、鐵道部、郵電部、交通部、農業部、林墾部、水利部、勞動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的工作。
為進行工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可以對這些部門和部門所屬的下級機關頒發決議和命令,並審查其執行情況。
歷史
[編輯]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根據第十八條的規定設置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1950年成立中華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撤銷中央合作事業管理局。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的決定,為了適應1953年即將開展的全國大規模的有計劃的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加強對各項工作的集中統一的領導,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下成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設置地質部、從重工業部分設第二機械工業部(主管國防工業),將原貿易部分設為新的對外貿易部和商業部。為此,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的機構也做了相應調整,撤銷了中央財經計劃局、中央技術管理局、中央外貿企業局、礦產地質勘探局。
1953年,財政經濟委員會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辦公廳,分別指導有關財經方面各部門的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成立了國務院第三辦公室、第四辦公室、第五辦公室、第六辦公室、第七辦公室和第八辦公室,協助國務院總理分別掌管工業、交通、財貿金融、農林部門的工作。
編制
[編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任命,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副總理兼任)、副主任三名,委員五十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兩名。
組成人員
[編輯]以下主任、副主任、委員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秘書長、副秘書長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2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
- 主任
- 副主任:
- 委員:李富春、賈拓夫、鄧子恢、曾山、葉季壯、陳郁、楊立三、黃炎培、滕代遠、朱學范、章伯鈞、李書城、梁希、傅作義、李立三、南漢宸、孔原、戎子和、何長工、錢之光、宋裕和、薛暮橋、宋劭文、曹菊如、錢昌照、孫曉村、范子文、鍾林、孟用潛、冀朝鼎、梅龔彬、章乃器、胡厥文、盛丕華、包達三、俞寰澄、冷遹、吳羹梅、李士豪、千家駒、李民欣、劉子久、羅叔章、陳叔通、簡玉階、侯德榜、胡子昂、周蒼柏、周叔弢、宋裴卿、程子華(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李伯球(1953年至1954年9月)
- 秘書長:薛暮橋(1949年12月4日至1952年8月7日)、宋劭文(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
- 副秘書長:胡子嬰、周榮鑫、曹菊如(1951年9月3日至1954年9月)、徐壽軒(1951年9月3日至1954年9月)、范子文(?年至1954年9月)、楊放之(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薛暮橋(1952年8月7日至1954年9月)
組織結構
[編輯]-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 辦公廳 主任:周榮鑫(兼)(1949年12月4日至?)、徐壽軒(?至?)、馬豫章(兼中財委機關黨委副書記)
- 秘書處 處長廖季立
- 行政處
- 機要處
- 交際處
- 中央財經計劃局 局長宋劭文,副局長曹菊如、錢昌照、孫曉村、楊放之
- 中央財政經濟統計局
- 技術規格處
- 中央技術管理局 局長鍾林 副局長陳修和
- 國防工業處
- 中央私營企業局:局長薛暮橋,副局長千家駒、吳羹梅。 建國之初私營企業占絕大多數的現狀。「1950年私營商業在批發方面佔71.6%,在零售方面高達85.3%,均占絕大多數。」隨着對私營工商企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截至1952年,私營商業經營比重在社會商品批發總額中降至36.3%。」[2]在此情況下,1952年11月,經政務院批准,中央私營企業局與中央外資企業局合併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 秘書室
- 產權股權處
- 私營企業處
- 調查研究處
- 中央合作事業管理局 局長:孟用潛
- 供銷合作指導處
- 生產合作指導處
- 水利合作事務處
- 財務處
- 視導處
- 計劃處
- 幹部處
- 中央外資企業局 局長:冀朝鼎
- 外貿企業處
- 外資處處長管大同
- 中央財政經濟人事局(1950年併入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局長:范子文
- 礦產地質勘探局 局長:譚錫疇(1952年6月4日病逝)
- 編譯室 主任王寅生,副主任李國鈞
- 國際經濟處
- 全國倉庫物資清理調配委員會[3]:
- 辦公廳 主任:周榮鑫(兼)(1949年12月4日至?)、徐壽軒(?至?)、馬豫章(兼中財委機關黨委副書記)
- 中央物資分配局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來源
[編輯]- 書籍
- 蘇尚堯(主編) (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D•54.
參見
[編輯]新中國成立: 新設中央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政務院下屬部門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 1949年9月—1954年9月 |
後繼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