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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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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錫九
出生1873年
大清直隸省安平縣
逝世1952年3月10日
 中國北京
職業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李錫九(1873年—1952年3月10日),原名永聲,又名立三,男,直隸(今河北安平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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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留學日本,加入同盟會。1907年回國,任直隸警務學堂學監。參加辛亥革命。1913年當選為眾議院議員。「二次革命」失敗後從事秘密反活動。1917年南下廣州,參加護法運動。192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4年參加中國國民黨「一大」,參與組建國民黨北方黨部的工作。北伐戰爭時期任廣州國民政府委員、武漢國民政府監察院委員兼軍事裁判所所長。中國國民黨清黨後從事反蔣抗日民主活動[1]

抗日戰爭時期受命在國民黨高級官員中做統戰工作。先後任西安行轅顧問、國民黨政府新編第五軍顧問。1948年任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監察委員。次年9月與宋慶齡等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最高人民監察署委員、河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等職。

1952年3月10日,在北京病逝。[2]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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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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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劉國新,賀耀敏,劉曉 (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长编 第7卷 人物卷.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0年2月: 165. ISBN 978-7-201-06469-7. 
  2. ^ 張磊.宋慶齡辭典.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