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澤江
楊澤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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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出生 | 河南省清豐縣 | 1921年4月25日
逝世 | 2020年5月13日 北京 | (99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別名 | 楊克俊、楊俊仁、楊俊人、楊雋人 |
民族 | 漢族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楊澤江(1921年4月25日—2020年5月13日),曾用名楊克俊、楊俊仁、楊俊人、楊雋人,男,漢族,河南省清豐縣人。中國共產黨黨員,原中共河北省委副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曾任中共第十一次、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
生平
[編輯]1921年4月25日,出生於河南省清豐縣。1934年7月,在河北保定第二師範學習。期間接受了中共地下組織發動領導抗日鬥爭的啟蒙教育,七七事變後中斷學業回到家鄉投身抗日救國運動、宣傳抗日思想。
1937年12月後,歷任直南四支隊戰士,冀魯豫邊區青年抗日救國總會青年部長,二地委民運委員會副書記,冀魯豫邊區青年抗日救國聯合會執行委員會主任,抗聯會青年部長等職務。193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43年秋,被選為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到達延安後進入中共中央黨校一部第二支部,系統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的歷史與指導思想。隨後作為晉冀魯豫代表團成員參加了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結束後,返回冀魯豫邊區,歷任中共冀魯豫邊區五地委工作委員會委員、抗聯主任,南華縣委書記,中共魯西南地委南華、東明二縣工委書記兼縣大隊政委,中共晉冀魯豫中央局青委委員,冀魯豫邊區黨委青年科科長,中共華北局青委委員兼組織部長,江西省委青年工作委員會書記,青年團江西省工作委員會書記兼南昌軍管會文教接管部副部長、南昌市委委員,中共華南分局青年工作委員會書記。
1953年4月,被派往海南,歷任華南墾殖總局副局長,中共海南區委副書記、第一副書記,第二書記,第一書記兼海南軍區政委。期間開創了新中國橡膠事業的發展局面,促進了海南的發展建設。
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蹲牛棚、挨批鬥等衝擊。1969年9月恢復工作,歷任廣東省湛江地區革命委員會第一副主任,中共廣東湛江地區核心組副組長,中共廣東汕頭地委第一書記、書記,中共廣東省委秘書長,中共廣東省委常委。
1976年12月,任河北省委常委、副書記併兼任保定地委第一書記。1979年8月後,歷任河北省委副書記兼省農委主任,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河北省委常委兼河北省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
1982至1986年連續5年參與制定以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制定了《關於常年抓農業生產責任制完善工作的意見》,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河北農業發展。
1993年5月退出領導崗位,1995年8月離職休養。2020年5月13日19時26分,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享年100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