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烏魯木齊七五事件/存檔/2010年-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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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死亡人員數量問題
我本身是新疆人,朋友在二醫院工作,當日接收的死者就有400人左右。包括我在內的部分人認為官方宣佈的死亡數量低於200是為了迎合聯合國規定。希望能有人盡快查明接近真實數字的人數!Yuyuks Lucifer (留言) 2010年6月22日 (二) 04:26 (UTC)
為免編輯戰,先討論。新語,中國以外媒體廣泛以"riot"而稱,中國官方喉舌亦曾使用騷亂等詞。 ―yukiseaside1278338414
這種條目我是沒有能力來修改的,希望能有人來好好重寫一下
我的烏魯木齊同學是英文維基百科的維基人,他閱讀中文維基的條目後感到非常差勁,現在英文版的條目寫得非常中立,而我們中文維基的這個條目是非常偏頗的,希望有人來重寫此條目。—KeepOpera (留言) 2010年7月27日 (二) 07:37 (UTC)
直接導火索
「直接導火索為7月5日新疆警方拘留七十餘名維吾爾族示威者」 以上這段文字之後給出的參考文獻(新疆披露打砸搶燒殺暴力犯罪事件當日發展始末,中新網,2009年7月6日)並未提及拘留(只是說帶離、控制、疏散)一事,更未在拘留跟騷亂發生之間建立起因果聯繫。 所以,如果誰認為這就是直接導火索,即所謂的「先鎮後暴」,請給出恰當的參考文獻。 我並不在意多一種相反的觀點,只要你能在參考文獻中給出相關的出處(我不在乎這是中國政府的觀點還是熱比婭的觀點), 但是像這種參考文獻無法支持論斷的引用,不適合保留。Duyanning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09:47 (UTC)
要求把條目名稱由帶有傾向性的「騷亂」變更為中立和符合歷史學、政治學命名規則的「事件」
感謝rjanag對程序的告知。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50 (UTC)
- 需要一些量化普及度的比較,我個人比較傾向於使用「事件」。--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4日 (一) 18:13 (UTC)
- (編輯衝突) 其他的文獻(新聞、什麼什麼的)把這個事件叫做什麼?在我看來「事件」、「騷亂」都可以。你看,英語維基百科的條目用的也是"riots"(騷亂),因為發生的確實是騷亂。說騷亂是不是事前安排的確實不中立;但是把騷亂叫做騷亂沒有不中立的。Rjanag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8:14 (UTC)
- 應該是兩種語言詞語的褒貶含義不同,我覺得將「騷亂」用於民眾反而存在貶義。而且中文與外文並不一定要十分一致,使用本語言內使用最廣泛的名稱即可,也沒見得誰去把荷蘭改成尼德蘭的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4日 (一) 18:22 (UTC)
- 剛才打了半篇一下都沒了,氣死了~
首先,我覺得一種文字的界定不能以其他文字為準,只能參考,因為不同語言的語體色彩不同、對歷史事件、政治事件的命名方式不同。另外,比如維吾爾語維基百科用的就是ۋەقەسى(事件),不是境外維吾爾人常說的قىرغىنچىلىقى(屠殺),但土耳其語維基百科用的就是başkaldırı(抗爭、起義)。而其他的一些版本,比如阿拉伯語維基百科用的是اضطرابات(動亂)就是符合阿拉伯語裏對突發事件命名規則的。所以,我認為還是應該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名稱上稱為「事件」,然後把「騷亂」定向過來比較合適,然後可以加一個對條目命名的爭議解釋項。因為在這個討論版里也就這個問題說了不下幾次了。
- 另外,想問一下,討論到什麼程度之後就可以移動了?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50 (UTC)
- 討論到大家都沒意見就可以了,如果都不表態的話就等一個星期。另外,請用四根波浪線(~~~~)自動簽名。--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14日 (一) 19:27 (UTC)
- 我也覺得「事件」是可以的;如果「騷亂」有你說的那種歧義那最好要避免。關鍵還是查其他的文獻看看哪個名稱常用。從隨便的百度搜索結果來看,兩者都比較常用,「事件」有可能更常用一些。總之來說 同意你們,還是用「事件」好。 Rjanag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49 (UTC)
- 我覺得發生了縱火和傷亡的事件就是應該被稱為騷亂,可以這樣考慮,這並不是一起普通的「事件」,而是摻雜了「不受控制」,「無序發展」也就是「亂」的因素在其中的事件,那麼被叫做騷亂也無可厚非。若非要用「事件」這個詞,就得應當用形容詞表明包含「傷亡」「亂」等因素,例如流血事件、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簡而言之,我反對簡單的改為「事件」。--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2月18日 (五) 07:48 (UTC)
- 我也覺得「事件」是可以的;如果「騷亂」有你說的那種歧義那最好要避免。關鍵還是查其他的文獻看看哪個名稱常用。從隨便的百度搜索結果來看,兩者都比較常用,「事件」有可能更常用一些。總之來說 同意你們,還是用「事件」好。 Rjanag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49 (UTC)
你這樣表態就是不中立。事件這個詞本身就包括你所說的含義,這是政治學、歷史學在中文裏定義的方式。給你例子,自己看吧:
你先說服別人,把以上這些事件按你的意思加上亂、流血、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讓我們看到您得到大家的承認和肯定之後,我們就不再要求改成中立的「事件」了,如何?Hidayetullah (留言) 2011年2月19日 (六) 00:01 (UTC)
- (:)回應:首先,請閣下善意推定。第二,你如果想改那些條目可以去相關條目討論頁或互助客棧提出。我只是反對此條目的改名而已。--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2月22日 (二) 23:26 (UTC)
- 同意,請以「事件」代替「騷亂」。編輯百科條目,應該像寫歷史一樣,即使不可能完全還原史實,至少要做到儘可能接近客觀。比如我們在說毛澤東是近代人物,這樣形容是比較客觀的,但如果說毛澤東近代偉大的人物,這個就有爭議。客觀的稱述,應該不要使用明顯褒貶態度的詞,就事論事,一旦你帶上形容詞就已經是有褒貶態度在其中了。就七五事件,漢人中都有很多不同的態度,而或維族人也有不同的態度,至少騷亂這個詞有欠公正。herstory 2011年9月25日 (日) 03:32 (UTC)
- (!)抗議Hidayetullah在多個條目的隱性破壞行為!--CHEM.is.TRY 2012年8月26日 (日) 19:36 (UTC)
- (+)支持。贊成「事件」。此外,該條目結構混亂、內容重點偏移,可能因為一開始就沒有能夠不斷調和條目立場和維護條目內容平衡的用戶(如英文版的Rjanag)的存在,而且缺乏真正深入關注的編輯群體,導致(前面有維基人提到的)進入編輯誤區的尷尬。Ccyber5(留言) 2013年3月27日 (三) 08:09 (UTC)
- (+)支持。出於中立性和嚴謹性,故然。——InSb 2014年7月3日 (四) 04:40 (UTC)
- 騷亂不是指共產黨搞亂回彊嗎? ——CommInt'l(留言) 2013年4月2日 (二) 18:29 (UTC)
博訊、烏有之鄉等網站明顯屬於不可靠引用,是否適合用於維基
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Citing_sources#Webpages
根據維基Guideline,網頁引用第一條就是作者name of the author(s)。本條目的引用很多都是文責無人負的無作者信息。—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81.102.143.183(對話)於2012年7月11日 (三) 20:16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