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查爾斯·愛德華·馬貢
外觀
查爾斯·愛德華·馬貢是一條典範條目,即此條目可作為維基百科社群的典範之作。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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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Charles Edward Magoon」(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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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位美國律師曾出任古巴臨時總督,並且還在擔任美國巴拿馬運河區總督的同時出任美國駐巴拿馬大使?
- 查爾斯·愛德華·馬貢條目由219.129.195.228(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jarodalien(討論 | 貢獻),屬於「politician」類型,提名於2016年5月19日 14:4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感謝貢獻。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5月20日 (五) 03:40 (UTC)
- (+)支持,符合標準--B2322858(留言) 2016年5月21日 (六) 09:01 (UTC)
- (+)支持,符合標準。--中國徐氏 ( 討論 / 貢獻 ) 2016年5月22日 (日) 07:03 (UTC)
- (+)支持,達標,可評優良。--Stang c 2016年5月22日 (日) 08:06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6年5月22日 (日) 13:00 (UTC)
優良條目候選
[編輯]查爾斯·愛德華·馬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提名人:7(留言) 2016年5月19日 (四) 15:54 (UTC)
- 投票期:2016年5月19日 (四) 15:54 (UTC) 至 2016年5月26日 (四) 15:54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7(留言) 2016年5月19日 (四) 15:54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 島嶼事務和海關分部,Division of Customs and Insular Affairs
- 馬貢已開始尋求途徑,爭取進入該部律師事務所;錯譯
- 尚未完成的報告擱置;錯譯--Dragoon17cc(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2:14 (UTC)
- 我並不覺得這個一定要按那裏的順序寫成海關和島嶼事務分部,但改了吧。二改了,三沒有錯。--7(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2:22 (UTC)
- 為何幫人家部門改名?scrap不是擱置,擱置跟報廢的意思差很遠,擱置是把它放左旁邊,晚點在處理/不理處.但事實是馬貢寫了一個完全相反的報告,舊的報告明顯不再是擱置--Dragoon17cc(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3:02 (UTC)
- 1899年時,馬貢已開始尋求途徑,爭取進入該部法務部門.到底找到末?找到那為甚麼不提及.未找到,為何又會在下一段的報告由他撰寫?Seek out,請查字典
- 1、我們對擱置的理解不同,下文這份文件又浮出水面,還到了聯邦參議院,所以這根本就不是漢語意義中的報廢,只是沒有遞交,文件還在,之後又泄露了。2、改了吧,其實這也是我們理解不同。上文寫設法進入,下文再寫他已經在做這份工,這中間很顯然就是進去了,否則下文如何成立,結合上下文的意思沒有任何問題。--7(留言) 2016年5月20日 (五) 03:4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Fxqf(留言) 2016年5月23日 (一) 11:52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 --Qazwsaedx(留言) 2016年5月24日 (二) 13:1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G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 2016年5月24日 (二) 13:21 (UTC)
- 不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不符合標準漢語表達的地方太多。——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26日 (四) 15:37 (UTC)
- 謝謝意見,還請明確指出。--7(留言) 2016年5月26日 (四) 15:38 (UTC)
- 僅舉幾例:「軍事總督」一詞似乎是從military governor直譯的,問題是該詞聞所未聞,能夠查到的都是源於維基,想來是維基開了錯頭;其實governor可以翻譯成「長官」,military governor翻譯成「軍事長官」更符合原意和漢語的常用意思;總督這詞古今中外都是軍事長官的名稱,加「軍事」於其上實乃錯譯。「擔任總督期間,馬貢力圖將自己當年提出的建議付諸現實。」擔任哪個總督,巴拿馬(按照你的意思軍事長官也是總督)還是古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26日 (四) 15:51 (UTC)
- 謝謝意見,之前看到過「新疆哈密軍事總督」,您看?不過還是改了吧。--7(留言) 2016年5月26日 (四) 16:00 (UTC)
- 僅舉幾例:「軍事總督」一詞似乎是從military governor直譯的,問題是該詞聞所未聞,能夠查到的都是源於維基,想來是維基開了錯頭;其實governor可以翻譯成「長官」,military governor翻譯成「軍事長官」更符合原意和漢語的常用意思;總督這詞古今中外都是軍事長官的名稱,加「軍事」於其上實乃錯譯。「擔任總督期間,馬貢力圖將自己當年提出的建議付諸現實。」擔任哪個總督,巴拿馬(按照你的意思軍事長官也是總督)還是古巴?——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26日 (四) 15:51 (UTC)
- 謝謝意見,還請明確指出。--7(留言) 2016年5月26日 (四) 15:38 (UTC)
- (:)回應@蘇州宇文宙武和@Jarodalien:恕我冒昧,未曾聽聞「軍事長官」此一說法。Military Governor不是譯作「軍政長官」嗎?例如民國歷史曾存在的「軍政長官公署」,其英語便稱「Military Governor Office」。再舉兩個歷史上的美軍機構為例:琉球列島美國軍政府、駐朝鮮美國陸軍司令部軍政廳曾設的「Military Governor」職位,在日、韓當地譯名中的對應漢字也都是「軍政長官」。依以上例子,本條目中美國派在巴拿馬的「Military Governor」也可比照辦理。—Howard61313(留言) 2016年5月27日 (五) 13:15 (UTC)
- 查網絡,用「軍事長官」的地方還是很多的,「軍政長官」的話不知道是軍事還是行政長官,現代漢語一般(政)黨、(行)政、軍(事)分離。民國時期用「軍政長官」的稱呼似乎有古意,因為是軍事、行政一把抓的。不過考慮到巴拿馬運河區的那個military governor也是軍事、行政一把抓,不反對翻譯成「軍政長官」這樣有點模糊的名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27日 (五) 14:17 (UTC)
- 本條目為美軍,因此舉後兩個機構的「軍政長官」為例,基本上都是握有行政權的美國軍方人士(這算是行政軍事一把抓吧)。—Howard61313(留言) 2016年5月27日 (五) 16:30 (UTC)
- 查網絡,用「軍事長官」的地方還是很多的,「軍政長官」的話不知道是軍事還是行政長官,現代漢語一般(政)黨、(行)政、軍(事)分離。民國時期用「軍政長官」的稱呼似乎有古意,因為是軍事、行政一把抓的。不過考慮到巴拿馬運河區的那個military governor也是軍事、行政一把抓,不反對翻譯成「軍政長官」這樣有點模糊的名稱。——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6年5月27日 (五) 14:17 (UTC)
- :4支持,2反對,落選。--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論功行賞 ) 2016年5月28日 (六) 13:34 (UTC)
同行評審
[編輯]查爾斯·愛德華·馬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評審期:2016年5月27日 (五) 08:52 (UTC) 至 2016年6月26日 (日) 08:52 (UTC)
譯自英語特色條目,準備一個月後遞交優良條目評選,尋求意見。—7(留言) 2016年5月27日 (五) 08:52 (UTC)
優良條目評選(第二次)
[編輯]查爾斯·愛德華·馬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傳記,提名人:7(留言) 2016年6月26日 (日) 15:33 (UTC)
- 投票期:2016年6月26日 (日) 15:33 (UTC) 至 2016年7月3日 (日) 15:3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7(留言) 2016年6月26日 (日) 15:3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Qazwsaedx(留言) 2016年6月29日 (三) 14:1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G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 2016年6月30日 (四) 05:42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 2016年6月30日 (四) 13:54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Fxqf(留言) 2016年7月2日 (六) 09:2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快去救列寧(留言) 2016年7月3日 (日) 14:50 (UTC)
- 6支持,0反對,入選。--219.129.193.185(留言) 2016年7月3日 (日) 15:40 (UTC)
特色條目評選
[編輯]查爾斯·愛德華·馬貢(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政治人物傳記,提名人:7(留言) 2016年7月3日 (日) 15:40 (UTC)
- 投票期:2016年7月3日 (日) 15:40 (UTC) 至 2016年7月17日 (日) 15:4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7(留言) 2016年7月3日 (日) 15:4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Fxqf(留言) 2016年7月5日 (二) 09:0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參考資料足以支撐全文,段落大致上都有注腳,以yesFA票作獎勵。—ArikamaI 墮落者的復仇(謝絕廢話|全面戰爭) 2016年7月9日 (六) 00:1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富全面,翻譯語句順暢,來源完善。--Jerre Jiang 討論 2016年7月9日 (六) 09:54 (UTC)
- (!)意見:「但當時民主、共和兩黨對此涇渭分明」,根據[1][2]的解釋,是不是應該是兩黨對此的意見或態度涇渭分明,而非兩黨本身涇渭分明呢?-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於 2016年7月9日 (六) 11:46 (UTC)
- 對「此」徑渭分明本來就是對某件事情有截然不同的立場或反應,如果是什麼黨派徑渭分明,那「對此」就是多餘的。--7(留言) 2016年7月9日 (六) 12:03 (UTC)
- 感謝您的說明,那麼應該沒問題了。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因為內容與來源皆充足。-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於 2016年7月9日 (六) 12:31 (UTC)
- 對「此」徑渭分明本來就是對某件事情有截然不同的立場或反應,如果是什麼黨派徑渭分明,那「對此」就是多餘的。--7(留言) 2016年7月9日 (六) 12:0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語句順暢。--Qazwsaedx(留言) 2016年7月14日 (四) 14:5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實,來源充足。—Ntlshuanghe4629(留言) 2016年7月15日 (五) 06:5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豐實,來源充足,語句順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7月15日 (五) 07:07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充足,參注完整。--B2322858(留言) 2016年7月15日 (五) 22:3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且無多餘細節。--寫字板(留言) 2016年7月17日 (日) 14:37 (UTC)
- 10 yesFA、0 noFA,入選。-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於 2016年7月18日 (一) 02:0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