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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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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国资委标志
主要领导
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
副主任
4
谭作钧 袁 野 苟 坪
纪检监察组组长龚堂华
秘书长庄树新
副秘书长李 冰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行政级别正部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0000000019545B在维基数据编辑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政编码100053
电话号码总机:+86 (0)10 6319 2000
对外官网www.sasac.gov.cn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2003年4月
影像资料
国务院国资委西便门办公区北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英语: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State Council缩写SASAC),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正部级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依据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2003年设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正部级直属特设机构。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有关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部分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企业和其他特殊中央企业)的国有资产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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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位于宣武门西大街26号原国家经贸委大楼及安定门外大街56号原中央企业工委大楼(约2022年改为海关总署安外办公区)。2003年10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189户中央企业的名单。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不再保留监督一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1]

2020年8月31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原由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国烹饪协会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质量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包装联合会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271家行业协会(商会)与国务院国资委分离,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剥离行政职能,不再设置业务主管单位。取消对其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2][3]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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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务院国资委承担下列职能[4]

  1. 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 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 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 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 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7.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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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84号),国务院国资委设置下列机构[4][5]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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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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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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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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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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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下列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名单截至2023年11月23日 (2023-11-23)[6]

  1.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5.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6.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0.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1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3.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14.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1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9.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22.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2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6. 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7.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8.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9.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30. 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
  31.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2.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3.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34.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35.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6.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37.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8.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39.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0.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1.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42.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公司
  43.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44.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45.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6.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7.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8.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50.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51.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52.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53.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54.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5.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6.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7.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58.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59.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60.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1.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2.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63.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64.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65. 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66.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7.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8.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
  69.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70.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71.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
  72.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73. 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74.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5.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6.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7. 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78.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79.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80. 中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81.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82.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83.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84.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85.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86.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87.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8.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9. 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0.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91.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92.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93.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94.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95. 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96.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97.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98. 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

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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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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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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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_中央有关文件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2024-01-30]. 
  2.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21-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中文(简体)). 
  3. ^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北京. [2021-0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2) (中文(简体)). 
  4. ^ 4.0 4.1 国务院办公厅. 机构概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2018-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4). 
  5. ^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财办文〔2019〕26号)附件2:文化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北京.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0) (中文(简体)). 
  6.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央企名录. www.sasac.gov.cn. [2023-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1).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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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003年3月10日至今
现任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部门
2003年3月10日至今
前任: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部门
2003年3月10日至今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中央企业工资管理部门
2003年3月10日至今
前任: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管部门
2003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7日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务院国资委系统主管的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建主管部门

200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
继任:
中共中央社会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