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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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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不害(518年—580年),字孝和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西)人,南朝梁南朝陈经学家、散文家。

出身世宦之家,南朝梁邵陵王参军沈懿(沈攸之子)子,幼年丧父,勤奋好学。十四岁时补国子生,后举明经,担任太学博士。历任庐陵王府刑狱参军、长沙王府咨议,兼汝南县令。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年),任衡阳王府中记室参军,兼嘉德殿学士。自梁末战乱以来,国学不存,他上书请建儒宫,陈文帝应允。曾改定乐章,奉诏修定三朝乐章八首,合二十八曲,行于乐府,曾传唱遐迩,盛行一时。天嘉五年(564年)任新淦县令。入朝担任尚书仪曹郎、国子博士,领羽林监,奉诏修治《五礼》,掌策文谥议。陈宣帝太建年间,任仁武南康嗣王府长史,行丹阳郡事。转任员外散骑常侍光禄卿,出任戎昭将军、明威武陵王长史、行吴兴郡事。入朝担任通直散骑常侍、兼尚书左丞。太建十二年(580年)沈不害卒,享年六十三岁。沈不害擅长诗文,著有《诏五礼仪》一百卷,《文集》十四卷。每次做文章,提笔即成,人称“意圣人”。原有集,已佚。《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存其文一篇。

其子沈志道,字崇基,安东新蔡王记室参军,陈亡后出仕隋朝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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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陈书·卷33》,出自姚思廉陈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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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书·卷33·儒林传》
  • 南史·卷71·儒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