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公著
阮公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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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存质 |
号 | 悟斋 |
其他名号 | 希文 |
出生 | 1778年 |
逝世 | 1859年12月7日 | (80—81岁)
阮公著(越南语:Nguyễn Công Trứ/阮公著;1778年—1859年12月7日),字存质(越南语:Tồn Chất/存質),号悟斋(越南语:Ngộ Trai/悟齋),别号希文(越南语:Hi Văn/希文),越南阮朝官员、诗人、儒学学者。
生平
[编辑]阮公著是河静省德寿府宜春县潘舍总威远社(今属河静省宜春县春江社威远村)人,后黎朝景兴三十九年(1778年)出生。阮朝嘉隆二年(1803年),阮福映北巡,阮公著曾以布衣身份向阮福映献策。嘉隆十二年(1813年),参加乂安场乡试,考中生徒。嘉隆十八年(1819年),再次参加乂安场乡试,考中乡贡解元[1]。
明命元年(1820年),阮公著任国史馆行走,一年后任国史馆编修。明命四年(1823年),出任唐豪知县。次年(1824年),升任刑部清吏司郎中,不久改任国子监司业。同年十月,再升任刑部签事。明命六年(1825年),升任承天府丞,后升清华镇参协。明命七年(1826年),阮公著父亲去世,他丁忧去职。不久明命帝任命他为北城参赞军务,随后又升为刑部侍郎,代为掌管北城刑曹。明命八年(1827年),阮公著带兵参与镇压潘伯鑅之乱,获得明命帝赞赏。明命九年(1828年),他以吏部侍郎身份领南定营田使,前往南定度量土地,将空闲田地分给贫民耕种,划分村社,增设钱海县和金山县。
明命十一年(1830年),阮公著升署工部右参知,权掌刑部印篆。明命十二年(1831年),遭到户部侍郎黄烱弹劾而被革职,降二级,补京县知县。随后改任内务府郎中。翌年(1832年),起复为署海阳布政使,寻升巡抚,署理海安总督。后因镇压海阳匪张严、郑伯瑶有功而获得褒奖。
明命十四年(1833年),农文云在宣光发动叛乱。明命帝派山兴宣总督黎文德为三宣总督军务,派海安署理总督阮公著为参赞,会同宁太总督阮廷普前去镇压。翌年,叛乱平定。班师后,阮公著自请前往嘉定参与镇压黎文𠐤,但明命帝不准,仍令他回任海安总督。
明命十九年(1838年),阮公著带兵前往撞山剿除清朝海匪。次年(1839年),回京任兵部右参知兼左副都御史。明命二十一年(1840年),阮公著自请前往镇西城,被任命为镇西城赞理机务,协同范文典、阮进林前往南圻和柬埔寨,镇压当地人的反叛。绍治元年(1841年),阮公著配合张明讲攻破柬埔寨12处营垒,因此加军功一级。不久因黎文德生病回嘉定,阮公著充镇西参赞大臣。同年,镇西城官军撤往安江省,朝廷追究镇西将领责任,罢免阮公著所有官职。不久朝廷又命他与范文典、阮进林、阮知方一起,镇压了南圻的林森之乱。阮公著凭借此功起复为兵部侍郎领安江巡抚。绍治三年(1843年),升任兵部参知。
绍治四年(1844年),阮公著遭人诬告,被发配广义沿边为士兵。次年(1845年),起复为主事,署刑部员外郎,权署广义按察使。后改署承天府丞。绍治七年(1847年),升署承天府尹。他以年迈为由,请求致事,但未获允许。嗣德元年(1848年),阮公著再次申请致事,嗣德帝准他以实授承天府尹一职致事。
嗣德十二年(1859年),嗣德帝因法国入侵,下令起复阮公著。阮公著到京后自陈年老体衰,不堪任用,嗣德帝同意放他回乡。同年十一月十四日(1859年12月7日),阮公著去世,享年八十二岁[2]。
维新七年(1913年),阮廷追封阮公著为寿祥子[3][4]。
文学
[编辑]阮公著著有《大南国音歌曲》等书,他擅长国音诗歌,作品散见于各类诗抄。
纪念
[编辑]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大南正编列传二集》卷二十 阮公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