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夷陵中学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
|||||||||||||||||||||||||||||||||
---|---|---|---|---|---|---|---|---|---|---|---|---|---|---|---|---|---|---|---|---|---|---|---|---|---|---|---|---|---|---|---|---|---|
|
如果认为该页面某些地方有广告嫌疑,请指出来,我会添加引用来证实。 请不要直接删除了事!Hans Li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6:45 (UTC)
Hans Li:您好,请参考您的讨论页(留言)上和条目页面上的指引进行编辑。您可以参考武穴中学和湖北省黄石市第二中学等条目的写法。特别提醒您的是全文引用校歌是不合适的,建议提供外部链接代替;原文使用任何网站上的叙述也是不合适的,建议重新组织语言。 --Dingruogu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6:52 (UTC)
好吧,谢谢。 另外,我实在找不到有任何类似广告的地方,大概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若有请指出。Hans Li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6:59 (UTC)
不必客气。我认为您的这篇条目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大多数内容原文转载自学校的官方网站,这一行为是侵权而不能被接受的。请参考维基百科:维基化——或者简单一些,看看已有的条目如武穴中学和湖北省黄石市第二中学是怎样写的,其中武穴中学显然质量更好——来重新撰写您的条目。
另外,请注意您使用的照片很有可能同样侵犯了版权,已经被标注速删。 --Dingruogu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07:36 (UTC)
我的脑袋都大了,话说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么麻烦的维基条目,还是学科知识类的方便啊。真感觉自己在没事找事。。。。但我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我相当较真
我对这里的所谓“侵权”仍有疑问。
首先,我认为,中国大陆的作品应受内地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2条第2款,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我认为,在我为介绍夷陵中学,说明夷陵中学的大体情况时,适当引用夷陵中学网站上的部分介绍(只有几句话,且未照搬),并指明引用部分来自夷陵中学网站,且没有侵犯其他权利(主要指没有用于商业用途),就不能算作侵权。
所以我认为,您可以说我违反了维基百科的相关规则(内容绝不能抄袭任何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虽然我对这里的“抄袭”一词感到不满),但您不能说我侵权。
另外,如果我已得到夷陵中学网站管理员的许可(虽然法律规定并非必须),问题是否可以解决?
Hans Li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12:53 (UTC)
您的前提似乎有点问题——根据条目页面底部的信息,维基媒体基金会是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登记的501(c)(3)免税、非营利、慈善机构。由于这些信息都是储存在一台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服务器中,任何的内容都是受到诸如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及其他当地法律的保护(出处:Wikipedia:免责声明)。因此,您的基于“中国大陆的作品应受内地法律保护”的分析不成立。--Dingruogu (留言) 2012年1月9日 (一) 20:4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