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地理论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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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理论(德语:System zentraler Orte),出自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勒于1933年出版的著作《地图的中心说》中。著作里克里斯塔勒以系统性的科学概念,配以数学计算,旨在解释人类聚落的数量、大小和位置的分布规律。
假设
[编辑]克里斯塔勒假设:
- 均质平面(Homogeneous surface)
- 在一块平地上,同等级中心地之间距离相等,不同级别的中心地出售不同等级的商品。
- 而土地上的肥沃度、资源、起伏一致,而且人口分布均匀,人们的收入、对货物需求、消费方式均一致。
- 交通的运输条件一致,例如运输工具与运费都一样。
- 理性人
- 消费者与生产者皆是理性经济人。消费者会以最低交通费用,到最近的城市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生产者会力求扩大市场,以谋取较高利润。
- 由于人们前往中心地购买的过程需要交通时间,通常会选择最近的地方购物,因此一些低等级商品绝大多数中心地都会出售。低等级商品一般都是日常生活用品,如面包、牙刷、牙膏、肥皂等。而一些需求购买频率少的高等级商品,如名贵货品和名牌商品,人们通常也愿意花费较高的交通费用购物,因此出售高等级商品的中心地必然比销售低等级商品的中心地少。
- 各城市的易达性一样,交通费用与距离成正比。
等级体系分布模式
[编辑]根据各项假设,克里斯塔勒推论出中心地分布呈六角形,分布均等,使往来各中心地更方便。而中心地可被分成七个等级,按商品等级排名。贩售高等级商品的中心地,服务范围较大。
在这种格局下,克里斯塔勒以K作单位,来表示一个中心地能服务的地理范围:
K=3:市场原则
- 这原则指出倘若销售等级较高的商品,中心地服务范围较广,范围可为3个最低等级中心地的市场区。
K=4:交通原则
- 销售商品等级较高的中心地,与更多个最低等级中心地之间交通方便,因此这种中心地可服务4个最低等级中心地的市场区。
K=7:行政部门原则
- 一个设有行政部门的中心地,因具独特重要的机能,故服务范围大很多,一般可覆盖7个最低等级中心地的市场区。
评估
[编辑]中心地理论主要排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包括气候、地形、历史发展和消费者个人因素等。如某地居民消费能力低,通常该地只能贩卖低等级商品,反之亦然。一般店主开店时,都会考虑这一点。
同时中心地理论也不考虑其他可能因素:
- 土地利用:工业区人们消费能力通常较低。
- 易达性低:这会缩小消费人群的规模。
- 市场竞争:可能减少消费人群的数目。
- 技术改进:交通改善使地区间各种往来人流增加。
评析
[编辑]- 中心地理论忽略了许多可能因素,可是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聚落发展。例如工业区、农业区的存在。而中心地和其市场区呈六角形分布的假设条件,现实世界中并不会出现。
- 虽然中心地理论所做的假设和结果,现实世界不会出现,然而它主要解析出一个大致规则:对商品和服务等级消费的需求,与人们能付出的交通成本(时间、运费),决定着不同等级中心地的分布和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