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伯仲
外观
卓伯仲是彰化县出身的中国国民党籍政治人物,前彰化县县长卓伯源的弟弟。国立台湾大学政治系硕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1]大学时期曾任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副议长,1995年参选第七届台大学生会会长落选。2013年涉案遭起诉 [2]、2024年1月24日,侵占马英九竞选总统彰化经费案判刑2年10月定谳。
经历
[编辑]相关案件
[编辑]环保袋案
[编辑]涉嫌利用其兄卓伯源是彰化县县长的权势,对县府承办人员施压,以图利特定厂商,在卓伯仲指示下承办采购的杨瑞美,为让特定厂商得标,故意订出严格的标准,想让其他厂商知难而退。原本标案共有三家厂商投标,由秉辰公司得标。为让秉辰公司弃标,先将环保袋数量从700万个减为1万个,再以样品不符为由退回样品;秉辰考量押标金可能遭收回,决定弃标。环保袋采购案重新开标,由敞盛公司得标,环保袋采购数量也增加,让敞盛公司不当得利新台币490多万元。 。[2]
购屋厂商汇款事件
[编辑]卓伯仲购买台北市一户捷运国宅,找堂哥卓哲毅当人头,购屋款中有承包县府标案厂商吴俊德350万元汇款,隔年卓伯仲讨不回房子,怒控堂哥侵占。厂商吴俊德认识卓伯仲前,从2001年到2007年,7年间在彰化的标案仅有632万元新台币,认识卓之后短短4年间,光是承包月历标案就高达5363万元[3]
侵占竞选经费案
[编辑]卓伯仲担任马英九、吴敦义竞选第13任正副总统彰化县总部执行总干事期间挪用辅选经费新台币1000万元协助友人的公司周转,并佯印制文宣以不实发票核销800万余元,总计侵占辅选经费1800万余元。 台中高分院更二审依违反商业会计法判处卓伯仲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10月。卓伯仲不服提起上诉,2024年1月24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4]
硕士论文
[编辑]硕士论文:政治文宣之理论与实践—实例分析暨作品试作,指导教授许介鳞。[5]
参考资料
[编辑]- ^ 卓伯仲,彰化縣府官員聞聲喪膽的「卓博士」. 中时电子报. 2013-01-16 [2013-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9) (中文(台湾)).
- ^ 2.0 2.1 :環保袋案 卓伯仲楊瑞美遭起訴. 中央通讯社. 102-05-30 [2013-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5) (中文(台湾)).
- ^ 3.0 3.1 3.2 :縣長弟買屋 彰縣包商匯350萬. 苹果日报. 2013-01-06 [2013-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
- ^ 侵占马英九竞选总统经费 卓伯源胞弟判刑2年10月定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24-1-29
- ^ 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历届博硕士论文一览 http://ntupoli.s3.amazonaws.com/wp-content/uploads/2012/10/thesis_1011003.pdf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