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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厂委托设计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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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M(英语: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的缩写),即原厂委托设计代工,又译原始设计制造商,又俗称为贴牌生产,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由制造方从设计到生产一手包办,而最终产品贴上采购方的商标且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这类的公司可以让品牌商拥有品牌以及商品,不需参与细节的产品设计,也不需建立和运作工厂。ODM产品可能是品牌商的主要产品,也可能只是补充其他业务(例如零售)。这和合同制造商英语contract manufacturer不同,后者是品牌商设计产品,提供规范给制造商生产。

近年来ODM厂商的数量越来越多,截至2015 年 (2015 -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许多公司都已有规模,可以在厂内自制采购方授权生产的商品。

此模式常用在国际贸易中,外国公司使用某ODM厂商来设计并生产产品,主要是ODM厂商具有一些优势,例如人力成本较低、交通考量或是邻近市场等。ODM厂商的创新以及相关专利也可能是考量原因之一。有些国家禁止外国人有公司所有权,也会用此模式培养该国的ODM厂商,制作产品供内销或是外销。

这种商业模式也是外判的一种。例如仁宝电脑制作笔记型电脑计算机显示器,是许多品牌电脑的主要制造商, 其原因包括低劳力成本、低运输成本,以及元件可以就近取得(以仁宝来说,就是指电脑元件)。截至2011年 (2011-Missing required parameter 1=month!),台湾的ODM厂商生产了94%的笔记型电脑[1]。也有些公司(像伟创力纬创资通)是ODM厂商,也有提供电子专业制造服务 (EMS)。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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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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