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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 (嘉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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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满语ᡥᡝᠩᠴᡡᠨ穆麟德转写hengcūn;1792年—1857年),字汝占,号宜亭[1]萨达拉氏,满洲正白旗人。嘉庆丙子举人,庚辰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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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进士后以主事用,签分刑部,于道光六年管理提牢;九年任宝泉局监督;十一年任刑部员外郎;十八年迁山东道监察御史、直隶天津府知府;十九年署永定河道;二十四年任山西按察使,署理山西布政使;二十七年署理陕西巡抚;二十八年授刑部右侍郎正黄旗蒙古副都统。咸丰元年任察哈尔都统正蓝旗汉军都统刑部尚书,因案降四级调任。三年迁顺天府府尹大理寺卿盛京工部侍郎刑部左侍郎正黄旗汉军副都统;四年授云贵总督兼署云南巡抚[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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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祖高柱;
  • 祖庆善;
  • 父永禄;
  • 子英琦;
  • 孙宗晋、宗培;
  • 女一,嫁道光壬辰进士、尚书文定公花沙纳之子希凯。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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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代職官年表 ,4冊 ,3187. 
  2.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1353號. 
  3. ^ 資料連結. archive.ihp.sinica.edu.tw. [2019-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22). 
官衔
前任:
阿勒清阿
清朝刑部满尚书
咸丰元年闰八月丁酉 - 咸丰二年七月甲戌
1851年10月8日 - 1852年9月9日
继任:
阿灵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