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沈维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沈维堡(16世纪—17世纪),纯台心南浙江杭州府仁和县[1]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万历四十年(1612年),沈维堡中式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成进士,之后复姓史,授江西永新知县,在当地拓建文庙、设立义仓,声誉良好,教授的士子都有成就[3];之后他升任顺天府通判,转官工部都水司主事崇祯二年(1629年)因修筑都城的悬帘过薄而和张凤翔唐昌世下狱[4],著有《尚书晚订》[2]

引用

[编辑]
  1. ^ 康熙《仁和县志·卷十一·选举》:万历四十四年钱士升榜……史维堡 金坛籍,仕至都水司主事
  2. ^ 2.0 2.1 光绪《金坛县志·卷八·选举志》:万厯四十四年 钱士升榜……史【沈】维堡 字纯台,寄籍浙江仁和县,授永新知县,拓文庙、置义仓,士民德之。升顺天府通判,终工部主事,著有《尚书晚订》。……万厯四十年 解元张玮……史维堡 见进士
  3. ^ 乾隆《永新县志·卷三·官师》:沈维堡,改姓史,号心南,金坛人,万历丙辰进士。为治有长者风,课士□□甲乙,所造就皆一世名流。
  4. ^ 《崇祯实录·卷二》:(崇祯二年十一月辛卯)以都城悬帘狭薄,下工部尚书张凤翔及主事史维堡、唐昌世于刑部狱。

参考文献

[编辑]
  • 光绪《金坛县志》·卷八·选举志
  • 康熙《仁和县志》·卷十一·选举
  • 乾隆《永新县志》·卷三·官师
  • 崇祯实录》·卷二
官衔
前任:
周梦尹
明朝永新县知县
1618年-1622年
继任:
王维受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虞大复
明朝顺天府通判
天启年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高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