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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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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
传统的贝都因人
分布地区
 阿拉伯国家联盟 2200万人
 沙特阿拉伯1,400,000
 利比亚910,000 (2010) [1]
 约旦1% - 40% (Ruling Class)
 埃及380,000 (2007) [2]
 以色列170,000 (1999) [3]
语言
阿拉伯语
宗教信仰
伊斯兰教逊尼派、少数正教会
相关族群
阿拉伯人
贝都因族的男性

贝都因人(阿拉伯语:بَدْو‎,罗马化badū单数形:بَدَوِي‎,罗马化:badawī)是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沙漠旷野过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贝都因”在阿拉伯语意指“居住在沙漠的人”。[4]他们在中古初期占半岛居民的绝大多数,处在水源、牧场公有的原始公社制阶段。逐水草而居是他们大多数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方式,住的是可以随时迁移的帐篷。养驼、养羊、狩猎、劫掠是他们的共同爱好,也是他们的主要职业。在伊斯兰教产生前夕的这一关键时期,阿拉伯半岛中部和北部的主要社会特征就是贝都因人的游牧生活。

骆驼对贝都因人至为重要,故贝度因人又喜欢自称驼民。“没有骆驼,就不能设想沙漠可以居住的地方。游牧人的营养、运输、贸易无一不依靠骆驼新娘的彩礼、凶手的赎罪金、赌博者的赌注、酋长的财富都是以骆驼为计算单位。驼乳可解渴,驼肉可以充饥,驼皮可以做衣服,驼毛可以做帐篷,驼粪可以做燃料,驼尿可以当生发油。”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热情好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贝都因人的个性特征。为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他们宁愿过艰苦的游牧生活,也不肯过定居的城市生活。他们不承认部落传统以外的任何法律,除了本部落的酋长外,不服从任何政权,不承认任何政治制度,没有纪律秩序和权威的概念,也没有定居社会所具有的政治组织。他们遵循前人的习惯,受部落惯例的节制只要公意认可的事情就是合法的。他们所处的社会被称为“没有政府的社会”,有血缘关系的氏族是其社会基础。凭着血缘关系,他们把家庭结合成氏族;把氏族结合成部落。为了加强势力的需要,又把部落联合起来成为部落联盟。在贝都因社会里,女子负责砍柴、打水、挤奶等家庭劳动,地位低下。活埋女婴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婚姻方面,唯重血缘关系,近亲繁殖,相沿成习。

贝都因人酷爱放荡不羁的生活,豪侠行为是游牧部落衡量每个人道德的最高标准。阿拉伯语“姆鲁族”一词的意思极勇敢、好义、为氏族利益勇于冲锋陷阵,不惜牺牲性命。

民族分布、人口与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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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部落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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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分贝都因部落以及他们的历史发源地。贝都因人分成数个聚落,但总人口数通常很难统计,特别是现今许多贝都因人陆续停止了原本游牧或半游牧的生活方式。

  • 希拉尔[5],这个阿拉伯部落联盟中,有部分属于贝都因人部落。他们住在摩洛哥西部、阿尔及利亚中部、突尼斯南部、东非沙漠以及其他草原地区。
  • 苏莱姆(Banu Sulaym)[5],一个规模较大的部落,主要是西部苏莱姆人(利比亚和突尼斯西部)[5],现今在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及叙利亚。
  • Anizzah,这个部落联盟中有部分部落属于贝都因人,他们住在沙特阿拉伯北部、伊拉克西部、波斯湾国家和叙利亚草原地区。
  • 阿萨斯姆(Azazme),分布于内盖夫沙漠和埃及地区。
  • 班尼哈米达(Beni Hamida),分布于死海东部、约旦地区。
  • 班尼阿其尔(Beni Aqeel),分布于也门、伊拉克、阿曼、阿尔及利亚、叙利亚、沙特阿拉伯以及苏丹。
  • 班尼塔米姆(Bani Tameem),分布于沙特阿拉伯、伊拉克、科威特、约旦和巴勒斯坦地区。
  • 亚姆(Banu Yam),主要在也门的奈季兰省、沙特阿拉伯和伊拉克。
  • 班尼萨赫尔(Beni Sakhr),分布于埃及、伊拉克、叙利亚和约旦。
  • 杜莱姆(Dulaim),一个势力及规模庞大的部落,分布于伊拉克西部的安巴尔省。
  • 达瓦希尔(al-Duwasir),分布于沙特阿拉伯的利雅德市。
  • 加米德(Ghamid),规模较大的贝都部落,位于沙特阿拉伯的巴哈省,大部分成员定居,有些成员被认为属于巴蒂雅加米德人(Badiyat Ghamid)。
  • 哈迪德(al-Hadid),规模较大的贝都部落,分布于伊拉克、叙利亚和约旦。现在大部分定居在伊拉克的哈迪赛、叙利亚的霍姆斯和哈马、约旦的安曼等都市。
  • 哈威塔特(al-Howeitat),约旦(哈萨绿洲地带)中最大的部落之一。
  • al-Hajaya,约旦境内最有名、规模最大的贝都部落之一,源于萨玛尔部落(Shammar)。
  • 哈苏奈(al-Khassawneh),约旦的伊尔比德市中最大的部落之一,也以统治约旦北部的长久历史闻名。
  • Khawalid,分布于约旦、以色列、埃及和叙利亚。
  • 马贾利(al-Majali),约旦南部的马贾利人长期统治卡拉克市的贝都因社会,是卡拉克市中最强大的部落,也是约旦政治权力最大的部落之一。
  • al-Mawasi,位于加沙地带中部沿海。
  • Muzziena,位于埃及达哈卜、埃及的西奈半岛南部。
  • 萨赫兰(Shahran,或称阿瑞耶,al-Ariydhah),居住于沙特阿拉伯比莎堡、海米斯穆谢特、艾卜哈地区的一个很大的部落。
  • 萨马尔,分布于伊拉克、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和约旦的一个规模大且具有影响力的部落,源自古代纳季德(Najd,阿拉伯半岛中心地区)的Tayy部落。
  • 苏拜(Subay),分布于纳季德中心地带。
  • 塔拉宾(Tarabin ),分布于埃及(西奈半岛)和以色列(内盖夫地区)规模最大的部落之一。部落中包括许多贝都因家族,如奥赛尼(al-Sanea'.)。
  • Tuba-Zangariyye,分布于西部加利利地区、以色列接近约旦河畔。
1908年的贝都因部落分布

地理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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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非到中东,贝都因人分布甚广。包括中东的埃及、叙利亚、以色列、约旦、沙特阿拉伯、也门及伊拉克以及北非的摩洛哥、苏丹、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及利比亚等。[6]

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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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的语言为阿拉伯语,但是是非常公式化、较古老的阿拉伯语。贝都人的阿拉伯语之于现代阿拉伯语,就像莎士比亚年代的英语之于现代英语。他们的语言中对生活细节有很多专属的描述方法,让人较难理解。贝都人的阿拉伯语中还有很多关于沙漠、以及沙漠稀少资源的用语,在英文或其他语言无法找到精确翻译的相对词语。[7]

地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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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生活在热带沙漠,以游牧方式、逐水草而居。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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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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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贝都因人从事游牧、农耕,有时捕鱼。主要收入来源是从路过的商队收税、向非贝都因人的居民收取纳贡。[8] 他们也与路过沙漠的商队交换物品。水源和放牧土地的稀少性让他们必须时常迁徙。

根据摩洛哥旅人伊本‧巴图塔的报导,1326年往加萨的路途中,埃及政权在西奈半岛北部的Qatya设了海关。而贝都因人被利用来守卫这条路线,并追缉未经允许、试图夸越边界的人。[9]

中世纪前期,学者试图为语言拥有最大相似性的阿拉伯语地区发展一个标准的现代阿拉伯语系统,他们相信贝都因人所说的语言是最纯粹、最原始的语种。为了矫正阿拉伯语中的发音错误,贝都因人被要求校正一些诗文,在之后达成语言里发音与拼音的共识。[10]

奥斯曼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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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58的坦志麦特改革影响下,新的奥斯曼帝国的法律取代了原本贝都因人的传统。当奥斯曼帝国逐渐失去权势,法律中订定了前所未有的土地登记程序,这也是为了用来增加帝国的税收。少数贝都因人选择拒绝他们的领土有奥斯曼的塔普(Tapu,租税契约)。由于缺少奥斯曼帝国的强制,文盲拒绝交税,却也没有留下与当时贝都因人生活方式相关的纪载文献。[11]

十九世纪末,奥斯曼帝国的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将一群来自巴尔干和高加索地区的忠诚穆斯林人口(切尔克斯人)安置到原来游牧人口的活动范围,也就是现在的叙利亚、利比亚、约旦、以色列和巴基斯坦一带,他也同时创造了一些永久的贝都因居住地点,虽然其中主要的聚落已经不存在了。 奥斯曼政府也从苏丹的土地持有者手中获得了一些私人土地。大量的承租人进到这些土地开垦,也同时扩大了贝都因人的范围。

十九世纪后期,许多贝都因人开始从游牧转为半游牧生活。其中一项因素是受到奥斯曼帝国政府的影响,他们强迫贝都因人在其领土定居。[12]奥斯曼政府将贝都因人视为对国家的威胁,并致力于在内盖夫订定法律和命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内盖夫的贝都因人与土耳其人共同对抗英国人,但随后撤兵。哈曼派沙(Hamad Pasha al-Sufi),塔拉宾部落其中一个子部落的谢赫,带领约一千五百名贝都因人加入土耳其在苏伊士运河的防卫军。[13][14]

在东方的历史记载中,内盖夫的贝都因人被形容拥有自己的庞大的、未受外界变迁影响的社会系统。他们经常被形容为“没有时间的社会”。[15]然而近年的学者挑战这种认为贝都因传统沙漠生活“僵化”或“停滞”的概念。马克思伊曼纽尔(Emanuel Marx)表示贝都因人与都市中心有持续的互动关系[16]

二十世纪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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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0和1960年代,大量中亚的贝都因人开始放弃传统游牧生活、到都市定居,尤其是当人口增长时。举例而言,在叙利亚,贝都因的传统生活在1958到1961年的大迁徙后消失,他们放弃游牧生活、寻求稳定的工作。[17][18]同样的,埃及、以色列、约旦、伊拉克、突尼斯、波斯湾的阿拉伯的石油出产国和利比亚,也想提升他们整体生活品质,让贝都因人在不同城市定居而非维持传统游牧生活。[19][20]政府施行了许多对于贝都因人的政策,包括健康照顾、法律制裁或学校,但其一目的是想掌握贝都因传统控制的土地。[21]

社会、家庭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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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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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的社会网络由他们根深蒂固的价值观系统和期待支撑并维系,主导着他们的行为以及成员间的关系。而在现实中,年龄、对宗教的虔诚及一些人格特质如慷慨、好客等,让一些人在组织中显得较他人杰出。

直到今日,氏族组织还是构成贝都因社会的基础。每个“贝特”(Bayt,同住一个帐篷)代表一个家庭,并与其他家庭组成一个“阿拉”(Aela,氏族)。所有同个氏族的成员认为彼此留着共同的血液、拥有相同信念,并无条件地对氏族同胞表示忠诚。有许多血缘相近的氏族组成一个部落,并拥有自己的土地。一个氏族由一个老者、或最年长者代表,由氏族成员选出,他拥有力量,却没有真正的权力。遇到重大的事件时,他必须与部落的领导人:谢赫(Shaykh)商讨。在大多数贝都因部落中,领导人(谢赫)因为他们所拥有的正义和智慧而被选出。但在一些部落中,领导的职位由长子继承。贝都因人某程度而言可以说是民主的,从他们对谢赫表示尊敬,地位却与谢赫平等。 “谢赫”传统上运用其权力分配牧草并仲裁争议。他的立场通常取决于他对多数人意见的观察。他通常没有权力强迫部落同胞做选择,因此他必须靠他的道德权威和多数人的同意来稳固他的立场。

“奎壁拉”(Quabilah)是指一个大家庭的组成,也是他们最主要的家庭组成。这跟亲属结构有关于父系祭嗣的广大血缘网络下数代亲属结构的连结。在过去,“奎壁拉”提供其中成员经济保障及其他保护(土地、劳动、水源街为部落资产),但今日随着贝都因人逐渐放弃传统生活方式,“奎壁拉”已经较无法满足这些功能。尽管如此,它还是一个重要的身份识别来源、贝都因人心理和社会地位的依据。“贝特”和“阿拉”是贝都因社会基本的经济和社群组成单位,但它们的领导者通常会组成一个“奎壁拉”为首的长老会议。

在某种意义上,贝都因人组成了许多“国家”(nations)。许多家庭因为相同祖先而聚集,并且效忠同样领土。它们共同领土的拓展和保卫受到国际间所接受的领导制度影响。几个世纪以来,这些贝都因部落所组成的“国家”(nations)和他们的领导人们掌管着生态与政治情况不断转变的中东、北非土地。只有在二十世纪的进程中,他们传统的灵活和移动性受到确认。国际破坏了他们根深蒂固的传统社会观,让他们对“国家”和领导人有新的认知。[22]

贝都因家庭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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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理想家庭型态的组成通常是三代同堂的大家庭。这个组合通常约九至十一人,可能要睡在超过一个帐篷或超过一间房子哩,他们还是会一起用餐。新型态的核心家庭通常会依附在大家庭组成之下,直到他们有足够的力量和收入维持自己。偶尔兄弟或父系的亲戚间会联合组成一个大家庭。

孩童和婴儿会在大家庭组成中被养大。父母、兄长、祖父母、男女亲属都会一起扶养幼童。等到六至七岁,孩童必须负担一部分家务,并在不久后成为正式的家庭工作成员。青春期在贝都因社会并不明显,青少年的年纪,约十六至十七岁左有,他们就被视为成人。

贝都因属父系社会。他们的名字中包含着自己的名字、父亲的名字、祖父的名字和曾祖父的名字。女性在结婚后不会改变自己姓名中父亲名字的部分。这样可以很清楚分辨父亲家庭和母亲家庭的血缘关系。每个名字都有性别上的区分。贝都因人的命名通常会连结五个世代的父辈,这个典型的父系社会提供他们选择婚姻、解决法律争议或暴力冲突时的依据。

最小的居住单位(贝特)由年长的男性居住者名称为名。然而,不同于定居的人群,大多数的贝都因人也是许多更大血缘组织中的一员,血缘连结甚至扩及整个部落。[23]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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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对贝都因人来说同时具有宗教及社会象征。从穆斯林的观点而言,婚姻将两性的结合合法化,并且提供了生产的机会。从社会的观点而言,婚姻不只是新娘和新郎,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

女性在贝都因的荣誉制度保护下。男性若没有亲近的血缘关系是不得以任何方式触碰女性的,甚至在传递物品给女性时,手指都不能触碰到女性,以免使她失去荣誉。同样的,在某些部落,如果女性使自己失去荣誉,将会使全家蒙羞,因为荣誉并不是个人的,而是攸关整个家庭的。对于贝都因人来说,失去“ird”(女性的荣誉)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贝都因男女享受选择配偶的自由。然而,他们的双亲对于婚姻的安排施予很大的压力。如果女方家中没有父亲能表态,家族里其他男性成员就会给她建议。如果女方家庭中的男性成员不同意,根据贝都因的法律,他们有权阻止这门婚姻。

婚前有约一年或更长的订婚期间,在这段期间中,贝都因的男女可以往来各自的家庭(但他们通常不会只身前往),他们会在对方的家庭中交谈、分享他们的观点和展望让对方知道。如果订婚没有成功,订婚仪式还是会举行,对于双方家庭才没有羞耻和责备。因此双方家长或家庭必须有技巧并小心的施与订婚男女压力。

贝都因人实行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根据伊斯兰的观念,一个拥有众多妻子的丈夫必须平等对待他的所有妻子,提供他们等级相同的居住状况和衣服,也必须花费一样的时间在他们身上,虽然这点被提及无法落实平等。任何不公平都是严厉被禁止的,因此在结婚时必须考量许多背景因素、以及万一众多妻子守寡后的情况。虽然一夫多妻是被许可的,这样的比例仍不高。通常只限于年长而富有的男性,只有他们才能维持每个妻子在家庭的地位。

离婚在贝都因社会中十分常见,也不会遭到社会的异样眼光。离婚可以由丈夫或妻子提出。而在婚姻期间若有任何状况,妻子会在离婚后回到原生家庭寻求支持与保护,直到她的婚姻危机解除。[24]

产业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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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的常见服饰
贝都因人与骆驼

饲养山羊、以单峰骆驼进行游牧是贝都因人传统生活的两大要素。这两种动物可以食用、生产乳制品,他们的毛皮也有许多功用。贝都因最基本的饮食就是乳制品。[25] 特别是骆驼,对于贝都因人而言有众多文化意涵与用途。骆驼被视为“上帝的礼物”,是他们主要的食物来源和交通工具,除了提供他们在严厉的沙漠环境中乳品的养分,牠们的肉也会被拿来食用。[26]

典型贝都因食物还包括面包、米食、优格、牛奶和肉类等。贝都因人喜欢以大火烹煮羊肉饭。标准的贝都因早餐有优格、面包和咖啡。游牧的贝都因人会售出动物以换取小麦或米粮、少许盐、咖啡和茶叶,并以动物承载。 贝都因的传统面包由女性制作,将球状面团压平、放到圆弧状的卢上烘焙。面包也能在沙子中烘焙,或在营火中以金属片烤制。[27]

信仰与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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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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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少部分在约旦的贝都因社会中,还保有一些从伊斯兰时期就信奉基督教的信徒,大部分的贝都因人都属于逊尼派的穆斯林。穆斯林的五功包括证信、礼拜、斋戒、天课、朝观。大部分贝都社会在斋戒月禁食、在礼拜时表现虔诚,并庆祝伊斯兰教的两个主要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有些贝都群体致力于在他们一生中做超过一次的朝觐(到麦加朝拜),个人的虔诚度也常反映在它们朝拜的次数。各个地区的贝都因社会相信精灵的存在,有些精灵是顽皮的、有些是邪恶的,他们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对贝都因人而言,“邪眼”是真实存在的,孩童特别容易遭到它的影响;也因为如此,贝都人常在衣饰或颈饰上黏贴或吊挂护身符。有些贝都因群体假定怪物、超自然怪物的存在,认为这些怪物会被沙漠中的独行旅人所遇见。

与宗教相关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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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社会中没有祭师类型的职位,也没有正式的宗教专家。传统上,贝都因人会请相邻地区的宗教专家,每年花费数个月的时间教导年轻人阅读可兰经。这些专家通常被尊称为“谢赫”。贝都因人也会寻找其他住在乡村或定居的宗教专家来帮助他们治疗和预防疾病,这些专家有各种不同的称呼,如卡特般(kaatibiin)、萨特(shaatirin)以及穆特温( mutawwiʿiin)。

仪式和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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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仪式常以宗教信仰为前提讨论,贝都人的仪式和庆典包括精致的婚礼、新生儿的命名仪式以及孩童的割礼(各个贝都社会的男孩皆需要,女孩则不一定)。有些像是西奈半岛南部、利比亚等地区的贝都人受到苏菲派影响,会庆祝先知(伊斯兰教的先知)的生日,并会对先知的坟墓进行朝拜。[28]

艺术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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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熟悉简单的纹面(有时会纹在手上)。他们有时也画沙画,特别是小孩。女人以羊毛编织,用来作为帐篷的纹路、地毯、提篮、马鞍包和骆驼或马的服饰。在颜色、设计、图形等展现的重要的艺术多见于手帕。然而,最美的艺术展现是他们的诗歌朗诵,有些诗歌是用来传诵记忆、有些是为了场合而创作。口头诗歌是最贝都因人最受欢迎的艺术。拥有诗歌者会在部落中受到敬重。除了艺术价值之外,也用来传达讯息或社会控制。[29]男人和女人在同侪间有相同的演唱技巧。贝都人的传统音乐通常以单弦乐器为限,在某些地方则会有不同种类的鼓、龠或管乐器。[28]

贝都因人的乐器

塔古尔达(Al-Taghroo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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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古尔达—传统贝都因诗歌,是由骆驼背上的贝都因旅人行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及阿曼苏丹国一带时所作。贝都因人相信吟诵能娱乐旅人并刺激动物有效率的前进。短诗通常不超过七行,是由不同的两群骆驼队伍对唱,互相重复与凑合而成。通常是一个队伍的吟唱者唱出第一句诗词,第二个队伍就会给予回应。诗歌通常出现在营火旁、婚礼或一些聚落或国家庆典上,特别是骑骆驼比赛;有些女人在集体工作时也会创作并吟唱诗歌。诗歌最重要的面向是他们在进行口头诗词交换时的社会连结,内容包括传送讯息给心爱的人、家人、朋友或部落首领;也有一些是用来传达对社会事件的评论的媒介。另外的功能包括个人与部落间的居住争议、强调历史成就,以及较现代的安全驾驶和健康议题等。

诗歌的表演也提供听众学习贝都因人的历史、一瞥贝都因传统生活的机会。创作诗歌的能力由社会中的长者借由家庭代代相传。 [3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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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roject, Joshua. Ethnic People Groups of Libya. U.S. Center for World Mission. Joshua. [25 February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29). 
  2. ^ 存档副本. [2015-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8-05). 
  3. ^ The Bedouin in Israel: Demography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Israel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1999-07-01
  4. ^ Peter Malcolm, Elizabeth Losleben. "Libya". Marshall Cavendish. 2004 [2016年3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2日) (英语). 
  5. ^ 5.0 5.1 5.2 Versteegh, C. H. M.; Versteegh, Kees. The Arabic Language.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01-01-01 [2016-05-01]. ISBN 978074861436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1) (英语). 
  6. ^ Bedouin_Culture. Privacy Policy. 2007 [2016年3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6月4日) (英语). 
  7. ^ Bedu. 2016 [2016年3月2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2日) (英语). 
  8. ^ Susan Beckerleg translated by Salah Al Zaroo. HIDDEN HISTORY, SECRET PRESENT: THE ORIGINS AND STATUS OF AFRICAN PALESTINIANS. [2016年4月2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5月19日) (英语). 
  9. ^ Battuta, Ibn. Travels in Asia and Africa: 1325-1354. Routledge. 2004-10-21 [2016-05-01]. ISBN 978113428564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2) (英语). 
  10. ^ Holes, Clive. Modern Arabic: Structures, Functions, and Varieties. 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 2004-01-01 [2016-05-01]. ISBN 158901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2) (英语). 
  11. ^ Gershon Shafir, Land, Labor and the Origins of the Israeli-Palestinian Conflict 1882-1914.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2. ^ Jodi Magness. The Archaeology of the Early Islamic Settlement in Palestine. Eisenbrauns. 2003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2日) (英语). 
  13. ^ Dr. Seth J. Frantzman, Ruth Kark. Bedouin Settlement in Late Ottoman and British Mandatory Palestine: Influence on the Cultural and Environmental Landscape,1000 years ago god created the bedouins and told them that when they were born, they wil need to have circunsition and sometimes castration 1870-1948. [2016-05-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0). 
  14. ^ Palestine Exploration Quarterly (October 1937). Page 244
  15. ^ Kurt Goering (Autumn 1979). Israel and the Bedouin of the Negev. Journal of Palestine Studies 9 (1): 3–20.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2日) (英语). 
  16. ^ Emanuel Marx. Nomads and Cities: The Development of a Conception. in, S. Leder/B. Streck (ed.): Shifts and Drifts in Nomad-Sedentary Relations. Nomaden und Sesshafte 2, Wiesbaden 2005.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2日) (英语). 
  17. ^ Laura Etheredge. Syria, Lebanon and Jordan. page 12.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4月26日) (英语). 
  18. ^ Marina Leybourne, Ronald Jaubert, Richard N. Tutwiler,. Changes in Migration and Feeding Patterns Among Semi-nomadic pastoralists in Northern Syria (PDF).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年10月10日) (英语). 
  19. ^ The Bedouin of Cyrenaica.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2日) (英语). 
  20. ^ "Bedouin, Settlers, and Holiday-makers..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5月12日) (英语). 
  21. ^ "Bedouin hospitality & the beauty of the White Desert". Natalie Peart - Part of this World.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8月4日) (英语). 
  22. ^ El Manshia El Gedida 46512 El Tur Ganub Sina E G Y P T. Bedouin Society. 2007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7月12日) (英语). 
  23. ^ El Manshia El Gedida 46512 El Tur Ganub Sina E G Y P T. Bedouin Family. 2007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6月16日) (英语). 
  24. ^ El Manshia El Gedida 46512 El Tur Ganub Sina E G Y P T. Bedouin Marriage. 2007 [2016-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6) (英语). 
  25. ^ K. Abu-Saad, S. Weitzman, Y. Abu-Rabiah, H. Abu-Shareb & D. Fraser. "Rapid lifestyle, diet and health changes among urban Bedouin Arabs of southern Israel".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2月12日) (英语). 
  26. ^ Marc Breulmann, Benno Böer, Ulrich Wernery, Renate Wernery, Hassan El Shaer, Ghaleb Alhadrami, David Gallacher, John Peacock, Shaukat Ali Chaudhary, Gary Brown & John Norton. "The Camel From Tradition to Modern Times" (PDF). UNESCO. pp. 21–24.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年2月19日) (英语). 
  27. ^ 2008 Jeffrey Hays. Bedouins. [2016年6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3月17日) (英语). 
  28. ^ 28.0 28.1 Chatty, Dawn; Young, William. Bedouin. COPYRIGHT 1996 The Gale Group, Inc. 1996 [2016-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07) (英语). 
  29. ^ Julie Scott Meisami,Paul Starkey. Encyclopedia of Arabic Literature. Taylor & Francis. 1998 [2016-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07) (英语). 
  30. ^ Inscribed in 2012 (7.COM) on the Representative List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Humanity. Al-Taghrooda, traditional Bedouin chanted poetry in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and the Sultanate of Oman. [2016-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