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伯符
外观
赵伯符(?—?),字润远,下邳郡僮县人。南朝宋将领。姑母是宋武帝的母亲赵安宗。父亲赵伦之。
生平
[编辑]赵伯符年轻时就爱骑马和射箭。其父赵伦之任雍州刺史出镇襄阳时,赵伯符为竟陵太守。期间赵伯符统兵成功镇压竟陵一带少数民族的反抗活动,更获称许有将帅才能。后为宁远将军,总领义徒,屯驻建康宫城之北作守备,而每当邻近发生火灾或劫盗事件都会亲自领众前去协助郡县应对,如此很得宋武帝欣赏。赵伦之于元嘉五年十二月庚寅日 (429年2月16日)去世后,赵伯符承袭其封爵霄城县侯及后历任多职至左卫将军。元嘉十五年八月辛丑日(438年9月8日)[1],他担任徐兖二州刺史后在当地实行苛酷残暴的统治,官吏们畏惧他如同豺虎,但盗贼流寇皆不敢侵犯州境。元嘉十八年七月戊戌日(441年8月20日)[2],赵伯符入为领军将军,并首次在没另加诏命下以领军将军兼领外监,并以此成定制。元嘉二十一年二月庚午日(444年3月9日),转任豫州刺史[3],以孙谦为行参军。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宋文帝合并南豫州及豫州,并以原南豫州刺史南平王刘铄任合并后的新豫州刺史,赵伯符因而去职[4];该年十二月庚戌日(446年2月7日),赵伯符获任命为护军将军[5]。元嘉二十四年三月壬申日(447年4月25日)[6]改任丹阳尹。他治理首都所在的丹阳郡仍旧严酷,官吏们都过着苦日子,例如因为典笔吏拿来的笔不合意而罚五十下鞭刑,甚至有人弃官逃亡时赴水而死。
后来因赵伯符儿子赵倩本与妻子海盐公主很恩爱,却因在一次戏言中打了公主,令文帝怒而下令二人离婚。赵伯符因恐惧而发病去世,谥号肃[7]。
子
[编辑]- 赵倩,娶宋文帝第四女海盐公主,后离婚。
参考资料
[编辑]- ^ 《宋书·文帝纪》:(元嘉十五年)八月辛丑,以左卫将军赵伯符为徐、兖二州刺史。
- ^ 《宋书·文帝纪》:“(元嘉十八年)秋七月戊戌,以徐、兖二州刺史赵伯符为领军将军。”
- ^ 《宋书·文帝纪》:(元嘉二十一年)二月庚午,以领军将军赵伯符为豫州刺史。
- ^ 《宋书·文九王·刘铄传》:(元嘉)二十二年,迁使持节、都督南豫、豫、司、雍、秦、并六州诸军事、南豫州刺史。时太祖方事外略,乃罢南豫并寿阳,即以铄为豫州刺史
- ^ 《宋书·文帝纪》:(元嘉二十二年)庚戌,以前豫州刺史赵伯符为护军将军。
- ^ 《宋书·文帝纪》:(元嘉二十四年)三月壬申,护军将军赵伯符迁职。
- ^ 《南史·卷十八》:“子倩尚文帝第四女海盐公主,甚爱重。倩尝因言戏,以手击主,事上闻,文帝怒,离婚。伯符惭惧,发病卒。”《宋书·赵伦之传》则作:“初,始兴王濬以潘妃之宠,故得出入后宫,遂与公主私通。及适倩,倩入宫而怒,肆詈搏击,引绝帐带。事上闻,有诏离婚,杀主所生蒋美人,伯符惭惧发病卒。”《建康实录·卷十二》所载与《宋书》相同,并系于元嘉二十五年;二者迥异。《宋书·礼志中》却有载元嘉二十三年何承天奏劾博士议海盐公主为蒋美人服丧之期事,《建康实录》所言年份恐误;又按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公主自有居第〉条,不当有入宫打骂公主事,今依《南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