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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玄武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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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玄武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
時代明代清代
編號136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中江玄武觀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至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中江玄武觀位於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凱江鎮玄武村玄武山頂,始建於唐乾元二年(759),重建於明萬曆年間。初名為乾昌寺,宋改為大雄寺,清末改為玄武觀。現存建築僅存正殿(三清殿)。整體建築位於玄武山頂,坐東向西,呈三合院佈局,占地面積227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953平方公尺。中軸線上由西向東依次為露天真武像及像台、三清殿,兩側為南北廂房。三清殿為明萬曆年間所建,清代培修,建築平面呈正方形,素面台基高0.6公尺,為木結構,抬梁梁架,前後櫞袱剳牽用4柱,單簷歇山式筒瓦屋頂。面闊三間12.75公尺,進深三間12.9公尺。玄武觀及玄武山歷來為中江名勝之地,初唐三傑王勃盧照鄰駱賓王以及杜甫等名人均遊歷此地並留有詩文。1997年,玄武觀被德陽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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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