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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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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機槍
拉勒米堡國家歷史遺址展示的1876年格林機槍
類型機槍
原產地 美國
服役記錄
服役期間1862—1911年
使用方參看使用國
參與戰爭/衝突北美印地安戰爭
南北戰爭
祖魯戰爭
硝石戰爭
戊辰戰爭
西北叛亂
第一次中日戰爭
美西戰爭
義和團之亂
日俄戰爭
生產歷史
研發者理查·格林
研發日期1861年;1862年(取得專利)
生產商雄鷹鋼鐵工廠(Eagle Iron Works)
庫珀槍械生產公司(Cooper Firearms Manufacturing Company)
柯特生產公司英語Colt's Manufacturing Company(Colt's Manufacturing Company)
美國軍械公司(American Ordnance Company)
生產日期1862—1903年
基本規格
重量77.2公斤(170磅)
長度107.9公分(42.5英寸)
槍管長度67.3公分(26.5英寸)
操作人數4名操作員

子彈.30-40卡拉格英語.30-40 Krag
.45-70政府英語.45-70 Government
.30-03春田步槍彈
.30-06春田
.43西班牙英語.43 Spanish
11×60公釐毛瑟英語11x60mm Mauser
槍管6—10根
槍機手動轉柄
發射模式連發
射速200發/分鐘(.58口徑型)
400—900發/分鐘(.30口徑型)
供彈方式頂置式彈匣
瞄具沒有瞄具
1865年的格林機槍

格林機槍/機砲(英語:Gatling gun),或譯加特林機槍/機砲蓋特林機槍/機砲,是美國理查·格林發明的一種早期機槍,是世界上第一種具有實戰價值的機槍。在問世之初就擁有每分鐘600-900發的致命射速,於1862年取得專利。首次使用於美國南北戰爭,在北美印地安戰爭及19世紀末美西戰爭中大量使用。該型機槍也是清軍以及日軍最早裝備的機槍種類,當時稱為「格林快砲」。使用彈藥有.30-03春田步槍彈英語.30-03.30-06春田步槍彈等。[1]

設計及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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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格林機槍

初期的格林機槍結構較為簡單,使用手搖轉柄使得槍管組沿著順時針方向旋轉,每根槍管轉到「12點鐘」位置時從頂部倒插的彈匣接收一發子彈,然後旋轉到「4點鐘」擊發,之後在底部左側將空彈殼排出,然後空轉回頂部去接收新的子彈。這種多管依次運作的設計將運作步驟分散開,有利於提高射速和槍管散熱,在迴轉一周的過程中,每根槍管相應的槍機在和槍管一起旋轉的旋轉體導槽內作往復直線運動,完成輸彈入膛、閉鎖、擊發、開鎖、抽殼等動作。

由於初期格林機槍為手搖驅動,而戰場的緊張氣氛會使射手過度緊張或興奮,會導致手搖速度不穩定而導致機槍卡殼或炸膛,從而被更穩定的馬克沁機槍所取代。直到二戰之後,開始出現不依賴手動驅動的全自動式旋管武器,使得格林式機槍得以復興。改進後的格林式武器的旋轉能源來自於電動機(外力)或彈藥氣體壓力(內力),外力方式多為西方國家軍隊使用,內力方式多為當時以前蘇聯為首的東方集團國家軍隊使用。

使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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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衍生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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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雷霆二式攻擊機上的30公釐GAU-8多管機砲

近代的格林機槍以電動機運作,並常見於戰鬥機攻擊機軍用飛機上,口徑亦比早期版本為大,最大射速普遍能達到3,000發/分鐘。而「格林機槍」這個名詞也變成了採用格林原理運作的多管機槍及機砲的稱呼。而近迫武器系統,則是由電腦全自動操作的格林機砲,用於防禦低空高速目標。

代表型號: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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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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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hambers, John W. (II). San Juan Hill, Battle of.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American Military History. HighBeam Research Inc. 2000 [2019-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11-26).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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