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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道廳 (1886年—19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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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本廳舍(紅磚)(攝於2009年10月)
明治時代的北海道廳舍
初代長官 岩村通俊

北海道廳,設置於1886年明治19年)並於1947年昭和22年)廢除。是內務省直轄的行政區劃北海道管轄的地方行政官廳。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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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道廳長官下設置了長官官房、總務部、學務部、經濟部、土木部、拓殖部、警察部管理事務。因為北海道成立的歷史原因和其他的府縣不同,在北海道地方費法(明治34年法律3號)的基礎上設置的「北海道地方費」,並和其他府縣的公法人一樣一視同仁。此外北海道還有獨立的北海道會法(明治34年法律2號)、並以此為基礎設立了北海道會(等同於現在的北海道議會)和北海道參事會。其中大部分法令都適用府縣制的規定。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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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69年(明治2年)
    • 8月15日(7月8日),開拓使成立。
    • 9月20日(8月15日),將曾被稱為和人地及蝦夷地的地區名稱更改為北海道,並在該地區設立了11個令制國和86個
  • 1870年3月14日(1870年2月13日),隨著庫頁島開拓使的成立,開拓使更名為北海道開拓使。
  • 1871年9月21日(1871年8月7日),和庫頁島開拓使合併,並改回開拓使。
  • 1882年2月8日(明治15年),北海道開拓使被廢除,設立函館、札幌、根室三個縣(廢使置縣)。
  • 1886年1月26日(明治19年)廢除三縣,設立北海道廳。本廳設在札幌,支廳設在函館和根室(廢縣置廳)。
  • 1893年(明治26年)以郡司成忠和白瀬矗為首的開拓事業團「千島報效義會」向千島群島占守島幌筵島捨子古丹島越渴磨島派遣越冬部隊。
  • 1897年11月2日(明治30年)設立支廳。同時,郡役所被撤銷。
  • 1903年12月(明治36年),紗那支廳根室支廳合併。
  • 1947年(昭和22年)
    • 4月21日,田中敏文在修改後的道府縣制舉行的第一次統一地方選舉中被任命為第一任公選長官。
    • 隨著5月3日地方自治法的實施,北海道廳被廢止,北海道作為一個普通地方公共團體成立。與此同時,北海道廳長官更名為北海道知事。

歷任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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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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