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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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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思道(535年—586年),字子行,小字釋奴[1][2]范陽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人,隋朝著名詩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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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思道出自范陽盧氏北祖大房,父盧道亮是一位隱士。盧思道十六歲時有中山人劉松作碑銘,以示思道,思道讀之,多不解,遂發奮讀書。曾為邢邵學生,常向魏收借書。北齊時,為給事黃門侍郎。

魏收完成《魏書》後,盧斐李庶王松年盧潛都說《魏書》沒有秉筆直書而爭辯,《魏書》記載王慧龍「自稱」太原人,又記載王瓊不擅做事,盧同的傳記被附帶於盧玄的傳記後,李庶的祖父李平是梁國蒙縣人且家室貧賤,盧斐等人就是因此才表示爭辯,他們對楊愔說:「魏收誣陷毀謗一個朝代,按罪該殺。」盧思道也說:「元魏國史的記載特別不客觀。」盧斐和李庶等人與魏收當面互相詆毀污辱,無所不至。楊愔偏袒魏收,所以就報告齊文宣帝高洋,魏收也向齊文宣帝報告說:「臣得罪了強大的家族,將會被刺客暗殺。」齊文宣帝大怒,親自責問盧斐和李庶,盧斐說:「臣的父親盧同元魏出仕,官至儀同,功業顯著,名聞天下,與魏收不沾親,魏收就不給他立傳。博陵崔綽,官位僅僅是本郡的功曹,更沒有什麼事跡,卻是魏收母家的親屬,就位於列傳的首位。」齊文宣帝說:「崔綽有什麼事跡,你給他立傳?」魏收回答說:「崔綽雖然沒有官爵,名聲與道義值得讚許,司空高允曾經為崔綽作贊,稱他有道德,臣所以知道。所以放在多人的傳記中。」齊文宣帝說:「司空是個才士,為人作贊,自然應當稱頌此人。就好比你為人作文章,說好話的難道都是事實?」魏收無以應答,恐懼起來。齊文宣帝看中魏收的文才,不想加罪與他。高德政因為自己家族的傳記寫的很好,就對齊文宣帝說:「國史定稿後,應當流傳天下,人情怎麼可能都考慮到?誹謗者應當定重罪,不然事情無法了結。」齊文宣帝因此將盧斐、李庶、王松年、盧潛、盧思道等人定罪誹謗史書,囚禁起來剃光頭髮鞭打二百下,發配到製造鎧甲的作坊[3][4][5][6]

文宣帝崩,下令朝中文士各作輓歌十首,擇善用之。魏收、陽休之祖孝徵等被錄用不過二首,思道被錄用八首。時人稱為「八米盧郎」。北周時官至儀同三司。隋初任職武陽太守。後官至散騎侍郎。開皇六年(586年),盧思道在長安去世,虛歲五十二[7]


盧思道的詩承襲齊梁的餘風,鄭振鐸稱其「情思頗為寥落」[8]。作品輯有《盧武陽集》,其中七言詩《從軍行》比較著名。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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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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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盧思演
  • 盧氏,嫁隋朝通州刺史封子繡

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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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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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盧赤松,唐朝太子率更令、柱國、范陽郡開國公

通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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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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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隋書·卷57》,出自魏徵隋書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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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隋書·卷五十七·列傳第二十二》:從弟思道,小字釋奴,宗中俱稱英妙。故幽州為之語曰:「盧家千里,釋奴、龍子。」
  2. ^ 《北史·卷三十·列傳第十八》:從弟思道,小字釋奴,宗中稱英妙,昌衡與之俱被推重。故幽州語曰:「盧家千里,釋奴、龍子。」
  3. ^ 《北齊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九》:時論既言收著史不平,文宣詔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共加論討,前後投訴百有餘人,雲「遺其家世職位」,或雲「其家不見記錄」,或雲「妄有非毀」。收皆隨狀答之。范陽盧斐父同附出族祖玄傳下,頓丘李庶家傳稱其本是梁國蒙人,斐、庶譏議云:「史書不直。」收性急,不勝其憤,啟誣其欲加屠害。帝大怒,親自詰責。斐曰:「臣父仕魏,位至儀同,功業顯著,名聞天下,與收無親,遂不立傳。博陵崔綽,位止本郡功曹,更無事跡,是收外親,乃為傳首。」收曰:「綽雖無位,名義可嘉,所以合傳。」帝曰:「卿何由知其好人?」收曰:「高允曾為綽贊,稱有道德。」帝曰:「司空才士,為人作贊,正應稱揚。亦如卿為人作文章,道其好者豈能皆實?」收無以對,戰慄而已。但帝先重收才,不欲加罪。時太原王松年亦謗史,及斐、庶並獲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盧思道亦抵罪。
  4. ^ 《北史·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時論既言收著史不平,文宣詔收於尚書省與諸家子孫共加論討。前後投訴,百有餘人,雲遺其家世職位;或雲其家不見記錄;或雲妄有非毀。收皆隨狀答之。范陽盧斐父同附出族祖玄傳下;頓丘李庶家傳,稱其本是梁國蒙人。斐、庶譏議,雲史書不直。收性急,不勝其憤,啟誣其欲加屠害。帝大怒,親自詰責。斐曰:「臣父仕魏,位至儀同,功業顯著,名聞天下,與收無親,遂不立傳。博陵崔綽,位至本郡功曹,更無事跡,是收外親,乃為傳首。」收曰:「綽雖無位,道義可嘉,所以合傳。」帝曰:「卿何由知其好人?」收曰:「高允曾為綽贊,稱有道德。」帝曰:「司空才士,為人作贊,正應稱揚。亦如卿為人作文章,道其好者,豈能皆實?」收無以對,戰慄而已。但帝先重收才,不欲加罪。時太原王松年亦謗史,及斐、庶並獲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
  5.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六十五》:齊中書令魏收撰《魏書》,頗用愛憎為褒貶,每謂人曰:「何物小子,敢與魏收作色!舉之則使升天,按之則使入地!」既成,中書舍人盧潛奏:「收誣罔一代,罪當誅!」尚書左丞盧斐、頓丘李庶皆言《魏史》不直。收啟齊主云:「臣既結怨強宗,將為刺客所殺。」帝怒,於是斐、庶及尚書郎中王松年皆坐謗史,鞭二百,配甲坊。斐、庶死於獄中,潛亦坐系獄。然時人終不服,謂之「穢史」。潛,度世之曾孫;斐,同之子;松年,遵業之子也。
  6. ^ 《太平御覽·卷六百三·文部十九》:又曰:齊主命魏收撰《魏史》,至是未成。常令群臣各言其志,收曰:「臣願得直筆東觀,早出《魏書》。」齊主乃令魏收專在史閣,不知郡事,謂收曰:「當直筆,我終不學魏大武誅史官。」於是廣徵百官傳,總斟酌之。既成,上之,凡十二袟,一百三十卷。尚書陸操謂楊愔曰:「魏收可謂博物宏才,有大功於魏室。」愔曰:「此不刊之書,傳之萬古。但恨論及諸家,枝葉過為繁碎。」時論收為爾朱榮作傳,以榮比韓彭尹霍者,蓋由得其子文賂黃金故也。邢邵父兄書事皆優,邵惟笑曰:「《列女傳》悉是史官祖母。」尚書左丞盧斐、臨漳令李庶、度支郎中王松年、中書舍人盧潛等言曰:「魏收誣罔一代,其罪合誅。」盧思道曰:「東觀筆殊不直。」斐、庶等與收面相毀辱,無所不至。齊主大怒,乃親自詰問。斐曰:「臣父位至儀同,收附於族祖中書郎玄傳之下;收之外親博陵崔綽位止功曹,乃為傳首。」齊主問收曰:「崔綽有何事跡,卿為之立傳?」收曰:「雖無爵位,而道義可嘉。魏司空高允曾為其贊,稱有道德。臣所以知之。」齊王曰:「司空才士,為人作贊,理合稱揚,亦如卿為人作文章,道其好者,豈能皆實?」收不能對。以其才名,不欲加罪。高德政其家傳甚美,乃言於齊主曰:「國史一定,當流天下,人情何由悉稱?謗者當加重罪,不然不止。」齊王於是禁止諸人,各杖二百。斐、庶死於臨漳獄中。
  7. ^ 《全唐文·卷二百二十七·齊黃門侍盧思道碑》:有齊黃門侍郎范陽盧公,諱思道,字子行,涿州人也。其先姜姓,世胙東海;別為盧氏,家於北燕。自漢世中郎將植至侍中陽烏徵君之子,稟天靈傑,承家令軌,清明虛受,磊落標奇,言不詭隨,行不苟合,游必英俊,門無塵雜。至於求已勵學,探道睹奧,思若泉涌,文若春華,精微入虛無,變化合飛動,斯固非學徒竭才仰鑽之所逮也。事齊歷散騎侍郎,以文翰直中書,中廢復進,至給事黃門侍郎,待詔文林館。武平末,天子總兵禦寇,太子監國於晉陽,公留綜宮朝,兼典樞密。及皇輿敗績於外,而百寮蕩析於內,公節義獨存,侍從趣鄴,告至行賞,授儀同三司。入周除御正上士,定省歸郡,郡人祖英伯作難,公脅在其旅。幽都既平,玉石將燎,賴元帥宇文公舉,以舊有令聞引謁,因命草露板立就,駭其麗,異其敏,釋於齊斧之下,揖於群士之上,除掌教上士。隋高祖為丞相也。遷武陽太守,以母老乞解職,優詔許之。後復徵為散騎侍郎,奏內史郎事。隋開皇六年,春秋五十有二,終於長安,反葬故里。凡更臣三代,易官十七,再降一免,二去職,八平除,擢遷者四而已。 公處屯安貞,賦詩頹飲,視得失蔑如也。臨難無懾,在黜無慍,危不去主,仕不違親,休明有賓禮之盛,顛覆無淪胥之禍:其大雅者歟?夫禮儀損益,公能言之,故與熊安生詳定齊禮;三墳五典,公能讀之,故與薛道衡侍學儲後。公國華人望,光照鄰邦,故所居之朝,應對賓客,修詞抗議,允執其中。故青瑣黃縑,異代咸掌,大名之下,豈誣也哉?昔仲尼之後,世載文學,魯有游、夏,楚有屈、宋,漢興有賈、馬、王、揚,後漢有班、張、崔、蔡,魏有曹、王、徐、陳、應、劉,晉有潘、陸、張、左、孫、郭,宋齊有顏、謝、江、鮑,梁陳有任、王、何、劉、沈、謝、徐、庾,而北齊有溫、邢、盧、薛:皆應世翰林之秀者也。吟詠性情,紀述事業,潤色王道,發揮聖門,天下之人,謂之文伯。於戲!國有校,家有塾,祿位以勸,風雅猶存,然千數百年,群心相尚,竟稱者若斯之鮮矣,才難不其然乎?然則飛黃虛騁,百轡遺路,鷦鵬天運,萬翼無階,文士擅名當時,垂聲後代,亦云乎才力之絕眾故爾。開皇以來百三十餘載,天贊唐德,生此多土,公之玄孫曰藏用,濟美文館,重祿黃門,永惟衣冠子孫。邑里多改,先人封樹,歲久將平,乃假詞菲才,刊石表隧,庶乎涉齊地者,不薪柳惠之隴;過邢山者,無惑子產之墓。至矣乎!盧氏之子,其用心也遠矣。銘曰: 彧彧黃門,實天生德,才蓋一世,榮聞四國。文王既沒,文在人宏。公為宗匠,當朝與能。龍躍春霽,鳳鳴朝昇。或頌或變,或雅或承。理以神合,聲以妙徵。高視睢渙,與君代興。人之雲亡,十有一紀。斯文未喪,施於孫子。新作豐碑,德音不已。
  8. ^ 鄭振鐸《插圖本中國文學史》
  9. ^ 《北齊書·卷四十二·列傳第三十四》:司徒錄事參軍盧思道私貸庫錢四十萬聘太原王乂女為妻,而王氏已先納陸孔文禮聘為定,聿修坐為首僚,又是國之司憲,知而不核,被責免中丞。尋遷祕書監。
  10. ^ 《北史·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五》:司徒錄事參軍盧思道私貸庫錢三十萬,娉太原王乂女為妻,而王氏以先納陸孔文禮娉為定。
  11. ^ 《北史·卷五十五·列傳第四十三》:子琮微有識鑒,頗慕存公。及位望轉隆,宿心頓改,擢引非類,公為深交,縱其子弟,不依倫次。又專營婚媾,歷選上門,例以官爵許之,旬月便驗。頓丘李克、范陽盧思道、隴西李胤伯、李子希、滎陽鄭庭堅並其女婿,皆至超遷。
  12. ^ 張同利, 《新见北齐李礼之、李倩之墓志及相关问题考论》, 《蘭台世界》 (10期), 2016年, (10期): 107–109 [2017-06-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