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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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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奇(?—17世紀),亮先,號豫石,福建漳州府海澄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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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奇九歲時父親逝世,專心侍奉後母,被稱為孝子;成為諸生後,縣內出現紅毛賊,劉斯[土來]計劃修築港口堡,旁人都認為是件苦差,不肯承擔,他說:「讓我來把,堡壘不堅固,等如無堡壘。」盜寇來到,人民因為有港口堡才得以安堵。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戊午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他中辛未科進士[2],刑部觀政,改庶吉士,做事豪爽,總會為民抗疏;後母年老,占卜得知會在六十二歲時去世,故他向朝廷請求終養後母[1]。部門催促他供職,他連續上疏說:「之前朝廷考慮我有七十九歲的母讓我親歸鄉,現在怎能要我離開八十九歲的母親出仕。」陸清源推薦他任職舍官,能專心養育母親,又能敦睦鄉族,居家亦能報國、利濟民生。

隆武元年(1645年),南明朝廷升任他為左庶子侍讀,命相關部門月給石米贍養他的母親,在當時視作特例。七月時隆武帝駕臨國子監,他和賴垓一同進講;汀州之變後,他剛剛歿葬母親,悲憤絕食而死[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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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李世奇,字亮先,海澄人。九歲喪父,善事後母,人稱孝子。為諸生時,邑有紅毛警,劉斯[土來]謀修港口堡,眾憚其勞,無肯任者。世奇曰:「吾當任之,堡不堅,如無堡也。」已而寇至,民以安堵。崇禎四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慷慨任事,抗疏上之。念母老,筮得豫之六二,曰:「是其系之,曰介於石,吾其還也。」遂乞終養。
  2.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李世奇,豫石,易一房,甲辰正月十三日生。漳浦人,戊午六十,會三十八,二甲五十七名。刑部政,授翰林院庶吉士,壬申終養。曾祖體仁。祖子乾。父生祿。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部催供職,連具疏云:「前既念七十九歲之母以歸,今安能舍八十九歲之母以出。」陸清源疏薦舍官,專以養親,因而敦睦鄉族,居家亦能報國,要在利濟生民。隆武元年,亦擢左庶子侍讀,命有司月給石米贍其母,異數也。七月,上幸國學,(賴)垓、世奇同進講。垓聞汀州變,憂憤卒,或曰與李光龍從上遜亡。世奇母歿葬訖,悲憤不食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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