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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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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
波羅蜜(度)
 
南傳十波羅蜜
(十波羅蜜)
佈施
持戒
出離
忍辱
真實
決意
精進
智慧
   
北傳六波羅蜜
六度/十度)
佈施
持戒
忍辱
精進
禪定
般若
方便
 
 

決意梵語अधिष्ठानAdhiṣṭhāna巴利語Adhiṭṭhāna),又稱決定決心[1][2]。佛教術語,南傳佛教菩薩道十波羅密之一,義爲在了知真實波羅密之後,決定依教奉行的心意和毅力[3]。該梵語和巴利語詞另有一層意思,漢譯作受持依處攝持加持,見受持

詞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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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語अधिष्ठानAdhiṣṭhāna)和巴利語Adhiṭṭhāna,由字根adhisthā組成;前者義爲開始、開端;後者義爲站立,和英文stand同源。有決心、決意、決定的意思,南傳佛教的十波羅密之一的決意波羅密即取此義。

該詞同時也有加持、受持的意思,故在北傳佛教中常譯為受持、加持、攝持、依處等,英文adhittana、泰語อธิษฐาน


上座部佛教

國家和地區
佛教大綱英語Outline of Buddhism 佛教主題

(Xṭhis̄ʹṭ̄hān)亦義爲加持、祝福、祈禱、決心等,故也稱受持波羅密。

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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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上座部佛教認為,決意波羅密意指心中對已決定去做的事絕不動搖,屬於十波羅密之一。[3]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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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不同的內容,決意可分為三種[3],即:

  1. 預兆決意
  2. 願望決意
  3. 任務決意

預兆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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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人爲了預先知道其願是否能實現,而作出的決意,以獲取其預兆來判斷是否成功。

如在緬甸,有些人會去佛塔前,在提起石頭之前決意地說:「若我的計劃會實現,願這石頭是重的,否則就讓它是輕的。」在提起那塊石頭時,他就以感覺那石頭的重量來判斷他是否會成功。

北傳佛教中也有不少靈感例子,如梁武帝耗時三年寫完《水陸法會儀文》之後,發出決意說「如果此儀文不違佛理、可以廣救六道眾生,則燈燭通明;如果儀文有違佛理、不能廣救眾生,則燈暗如初」,說罷禮拜之時,燭火頓時通明,空中飄下香花。

願望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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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作出的決意出於實現其願之目的,則這種決意稱為願望決意。

任務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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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個人決意踐行「任務」(指佈施、持戒等)時,他作出的決意即任務決意。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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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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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解脫道論》:「觀凡夫根念根所,初慈哀世間。我已得脫,當令彼脫。我已得調,當令彼調。我已得安,當令彼安。我已入涅槃,當令彼入涅槃。施、戒、出、忍、諦、受持、慈、舍、精進、智慧,皆令滿足。」
  2. ^ 《佛學英漢對照詞典》【Adhiṭṭhāna】:決定,決意;受持,依處,攝持。
  3. ^ 3.0 3.1 3.2 《南傳菩薩道》(《大佛史》,The Great Chronicle of Buddhas) 作者:明昆三藏持者大長老 譯者:敬法比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