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文
王洪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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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 (排名第二)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73年8月30日—1977年7月21日 | |
主席 | 毛澤東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73年8月30日—1977年7月21日 | |
主席 | 毛澤東 |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75年2月5日—1977年7月21日 | |
主席 | 毛澤東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委員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69年4月24日—1977年7月21日 | |
主席 | 毛澤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 (排名第二) | |
任期 1967年2月—1976年10月 | |
主任 | 張春橋 |
第一副主任 | 姚文元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35年12月 滿洲國吉林省長春縣開源村(今屬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 |
逝世 | 1992年8月3日 中國北京市西城區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復興醫院 | (56歲)
死因 | 肝癌 |
民族 | 漢族 |
政黨 | |
配偶 | 崔根娣 |
學歷 | 成人夜校初中[1] |
軍事背景 | |
效忠 | 中國共產黨 |
服役 | 中國人民解放軍 |
服役時間 | 1950年10月—1956年9月 |
軍階 | 預備役少尉 |
參戰 | 韓戰 |
王洪文(1935年12月[2]—1992年8月3日),吉林省長春市人,祖籍山東肥城[3],文革時期重要的中共政治人物,「四人幫」成員之一,亦是「工人造反派」的代表人物,曾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軍委常委等要職。
王洪文出生於貧農家庭,後於1950年應徵入伍,參與了韓戰。1956年,王洪文從部隊轉業至國棉十七廠,成為高級工人。文化大革命後,王洪文積極參與工人造反派的政治運動,先後指揮或深度參與了組建工總司、安亭事件、《解放日報》事件、康平路事件、一月風暴、砸上柴聯司等文革期間的歷史事件。由於其工農兵背景和「造反」經歷,王洪文受毛澤東青睞,並於1969年4月進入中共中央。
1973年,王洪文在中共十大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副主席,一度被外界認為是毛澤東的接班人。然而,由於其資歷尚淺,政治能力有限,王洪文在長沙決策事件後便被冷落。1976年9月,毛澤東逝世,王洪文大力發展民兵,意圖應對反文革勢力。然而在1976年10月6日,王洪文被隔離審查,其勢力也遭到肅清。
1977年7月,王洪文被中共中央開除黨籍,並被剝奪所有公職。198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公開審判王洪文,認定其為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並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2年8月,王洪文因肝癌於北京病逝,終年56歲[4]。
個人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1935年12月,王洪文出生於吉林省長春縣(今屬長春市綠園區西新鎮開源村)的一個貧農家庭。因其家境貧寒,王洪文僅念過3個月的私塾,然後便為姨父家放豬以補貼家用。1950年,王洪文由長春市郊區人民政府徵募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第27軍第80師,並先後擔任警衛員、通訊員,參與了韓戰。1951年6月,王洪文加入中共。1952年,隨部隊調防無錫市。1956年復員前,王洪文進入南京預備軍官訓練團集訓。1956年9月,以預備役少尉軍階從部隊轉業進上海國棉十七廠,在四紡車間當揩車工。不久,王洪文被調到二紡車間當保全工(一種技術工人)。由於王洪文人緣好,表現突出,他在1958年二紡車間的長日班黨支部改選中得票較多,被推選為不脫產的黨支部宣傳委員。之後,他又當上二紡車間的治保主任。[5][6][7]
1960年3月,王洪文被借調至廠保衛科做民兵工作,成為民兵連長;1960年7月,他被正式調入廠保衛科當保衛幹事,自此王洪文由工人身份轉為幹部身份。1960年9月,他被抽調至崇明島,參與由上海市委組織的大規模圍墾行動(上海市計劃在崇明島建設副食品生產基地)。王洪文圍墾了兩年多的時間,期間曾因患有闌尾炎,回上海市區動了十多天的手術。圍墾結束時,組織曾考慮讓王洪文留下當農場幹部,但他不同意。1962年12月,王洪文回到國棉十七廠繼續當保衛幹事。文革前夕,王洪文的月工資達64元。[5]
王洪文參軍後,部隊組織學文化。起初他不願學,有空還喜歡上山打獵。有一次,王洪文在朝鮮戰場收到一封家書,請人給他念。旁邊的人說:王洪文不肯學文化,不要幫他讀。王洪文回憶:「這句話很刺激我,這樣我就開始發奮學習,我托人從國內帶來一本詞典,就是這樣學習了文化。」進入國棉十七廠之後,他又堅持讀夜校,拿到了初中文憑。[5]
文革風雲
[編輯]1966年5月25日,聶元梓等7人貼出中國第一份馬列主義大字報,轟動北京。1966年6月初,經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人民日報的報導,大字報這一宣傳手段開始為人所知。
1966年6月12日,由王洪文等共7人起草,王洪文領頭簽名的大字報《剝開畫皮看真相》在國棉十七廠廠醫務室旁的大字報欄貼出。身為第一張未經審閱且針對領導的大字報,它很快便轟動全廠。該大字報掛出不到一小時,上海棉紡公司(國棉十七廠的上級單位)的黨委書記便立即趕到國棉十七廠召開廠黨委緊急會議。之後,廠黨委便停止了王洪文的工作。由於對廠黨委不滿,王洪文又在6月18日貼出第二份大字報。他的這一舉動很快驚動了上海市委,於是在6月20日後上海紡織工業局工作隊、上海市委工作隊相繼進駐工廠。[5]
1966年11月6日,王洪文與潘國平、陳阿大等工人代表籌組造反派組織「上海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簡稱工總司),並擔任其司令一職。[8]。1966年11月10日,由於上海市委不承認工總司的合法性,王洪文率領工總司成員發動了臥軌攔車的安亭事件。1966年12月30日,在張春橋的支持下,王洪文等十多萬人圍攻中共上海市委的駐地康平路,製造「康平路事件」。該事件成為文化大革命中大規模武鬥的開端。[9]
1967年1月6日,在中央文革小組的策動下,以王洪文為首的「工總司」和其他造反派組織召開「打倒上海市委大會」,會後中共上海市委被造反派組織奪權,是為「一月風暴」。1月8日,毛澤東表態支持「一月風暴」,並號召全國學習[10]。1967年2月24日,王洪文擔任上海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4月,兼任國棉十七廠革委會主任。
1967年7月七二〇事件後,毛澤東經周恩來安排從武漢來到上海,住在西郊顧家花園414號招待所。毛澤東在觀看一場批鬥會的電視實況轉播後,對熒幕中的王洪文印象深刻。經張春橋介紹情況,毛澤東開始注意起了王洪文。[11]1967年夏,王洪文策動、指揮了「砸上柴聯司」事件。該事件也是上海市規模最大的武鬥事件。
1968年1月,王洪文兼任上海市紡織局革委會第一召集人。1968年10月1日,以上海市國慶觀禮代表團領隊的身份,獲毛澤東親自接見。根據徐景賢的觀點:毛澤東在接見王洪文後,便開始青睞王洪文,並萌生了從工人中提拔新生力量的想法。1968年國慶觀禮後,王洪文被留下列席1968年10月13日的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隨後在10月31日的閉幕會議上,毛澤東對全體參會人員說:「介紹一個人,此人叫王洪文,站起來看一看」。
進入中央
[編輯]1969年4月,中共九大選舉王洪文為中央委員。
1971年九一三事件後,王洪文與許世友負責華東地區的林彪專案工作。任職期間,王洪文與許世友配合,成功誘捕了王維國。1971年1月,中共上海市第四次代表大會選舉王洪文為上海市委書記(排名第三)、上海市委常委。1972年9月,王洪文從上海被毛澤東調進北京學習。王洪文自此進入中央。[來源請求]
1973年5月20日~31日,中共中央舉行工作會議,以籌備召開中共十大。會上宣布,根據毛澤東的提議,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王洪文到中央工作,並同華國鋒、吳德一起列席政治局會議。會議決定成立由王洪文負責的黨章修改小組提出黨章修改草案。[12]
據稱,王洪文到北京後不習慣整天開會、談話、批閱文件,自稱一讀馬列著作和書報就「頭痛」。王洪文喜歡高級香菸、高級名酒、高檔衣服、豪華轎車,喜歡開著摩托車沿中南海兜風,晚上坐著吉普車到飛機場的草叢中去打兔子,喜歡打撲克一打就打上半個通宵。[13]
1973年8月上中旬,中央政治局討論了毛澤東對十大準備工作的指示,商議成立以王洪文為主任、周恩來、康生、葉劍英等為副主任的中央十大選舉準備委員會,並擬出十大主席團成員、十屆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和政治局候補委員、政治局常委的預選名單。[14]1973年8月24日晚,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於北京開幕。大會通過的主席團領導成員是:主席毛澤東,副主席周恩來、王洪文、康生、葉劍英、李德生,秘書長張春橋。
1973年8月,王洪文在中共十大上代表中共中央作修改黨章的報告,並被為中央委員。隨後,在中共十屆一中全會上,年僅38歲的王洪文當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這也使得他成為繼毛澤東和周恩來之後,中共名義上的第三號人物。
王洪文擔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以後,毛澤東對他寄予了厚望。從1973年9月12日到1974年5月29日,毛澤東先後16次讓王洪文陪同他會見來訪的外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以便在各種場合樹立他的形象,提高他的知名度,增加他的政治活動經驗。[13]8月28日,中共十大閉幕式時毛澤東因身體不適缺席,委託王洪文代表他投票。因此王洪文被廣泛認為是繼林彪之後,毛澤東的第二位接班人。[15]
1974年以後,王洪文因作為「四人幫」成員,搞小團體被毛澤東批評;加上其政治能力未如毛期待,受到黨內元老的排擠,逐漸被毛澤東冷落。1974年1月初,江青、王洪文提出開展「批林批孔」運動,得到毛澤東的批准。江青一夥藉機把矛頭指向總理周恩來為代表的派系。[來源請求]1974年10月18日,王洪文遵照江青之意,赴長沙向毛澤東作匯報,意圖反對鄧小平出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對此,毛澤東批評王洪文:「有意見當面談,這麼搞不好。要跟小平同志搞好團結。你回去後要多找總理和劍英同志談,不要跟江青搞在一起,你要注意她。」1974年10月20日,唐聞生、王海容二人向毛澤東匯報了中央的情況,並對四人幫意圖「誣陷周恩來、鄧小平」之舉表達不滿。聽取匯報後,毛澤東讓唐、王二人轉告周恩來和王洪文:總理還是我們的總理,四屆人大的籌備工作和人事安排由總理和王洪文一起主持,同各方面商量辦理。[16]1974年12月23日―27日,毛澤東多次同飛赴長沙匯報四屆人大籌備情況的周恩來、王洪文談話。毛澤東對王洪文說:「不要搞四人幫」,「不要搞宗派,搞宗派要摔跤的」。[17]自從這次談話後,毛澤東開始冷落王洪文,並在1975年1月給予鄧小平主持中共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日常工作的大權。王洪文就此曾向徐景賢埋怨到:「什麼主持工作,現在權都是他的,國務院是他的,軍隊也是他的,我只能抓抓中央讀書班...這些都是主席定的呀!」[18]
自1974年開展批林批孔運動後,雲南省沙甸鎮的形勢開始變得動盪起來。1975年7月初,王洪文於北京接見沙甸回民代表,並向其施壓:「我們對你們還是抱有希望的,有錯誤,犯了罪,在實際工作中將功贖罪。我們不希望你們再干錯事壞事,但你們要再干,也可以。實話對你說,如果再不讓工作隊、解放軍進村,就要打土圍子了。」 由於沙甸的回民們不滿於大批部隊進駐,且四處張貼反對四人幫的標語和大字報。經中共中央批准,時任雲南省委書記周興根據王洪文「打土圍子」的講話精神,以鎮壓「反革命武裝叛亂」的名義,於1975年7月29日調動部隊對沙甸及臨近村落實行軍事包圍。該軍事行動至1975年8月18日結束,造成人員大量傷亡,房屋大部被毀。[19][20][21]
1976年1月,周恩來逝世。1976年3月下旬-4月5日,北京、南京等地爆發悼念周恩來,反對「四人幫」的四五運動。4月5日,該活動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定性為「反革命事件」。[22]四五運動爆發期間,王洪文打電話要求上海當局加強戰備。此外,王洪文還要求上海當局指示、布置公安和民兵,以讓他們聯合制定「防止反革命暴亂實施方案」。
被捕前後
[編輯]1976年9月9日,毛澤東逝世,王洪文成為中共黨內排名第二的領導人,僅次於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華國鋒。「四人幫」和其他政治派系都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步伐。[23]:2989月11日,王洪文在中南海另設「中央辦公廳值班室」,並用中央辦公廳名義,通知全國各地,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他們指定值班人員請示。華國鋒等人認為這是王意圖切斷中共中央、華國鋒同各省、市、自治區聯繫,由他們發號施令,指揮全國。[23]:298這是毛澤東逝世後"四人幫"爭奪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一個重要部署。[23]:2989月17日,王洪文悄悄飛往上海,加緊督辦「第二武裝」。[23]:2998月以來,上海方面已給民兵突擊發槍74220支、炮300門、各類彈藥1000多萬發。[24]:42經王洪文、張春橋不斷督促,上海親信(馬天水等領導)立即緊急行動,準備武裝保衛「四人幫」。與此同時,華國鋒、李先念、葉劍英等人也秘密聯絡了中央警衛局局長汪東興和北京衛戍部隊司令吳忠等軍隊將領,準備武裝解決政治問題。[23]:299
1976年10月4日,《光明日報》在「四人幫」授意下登出「梁效」文章《永遠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針辦》。[23]:300文章稱要遵守毛的「按既定方針辦」的囑咐,這與華國鋒聲稱的「按過去方針辦」的毛的囑託相牴觸,[23]:300加上「四人幫」活動之種種跡象,華國鋒、李先念、葉劍英等覺得「四人幫」要「篡奪」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決定先行進行反制行動。[23]:300-301
10月6日晚上8時,華國鋒、葉劍英等人假稱在中南海懷仁堂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討論《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出版,通知全體政治局常委(此時除華、葉外,只有王洪文和張春橋仍擔任政治局常委。)和姚文元列席(儘管他只是政治局委員)。[23]:301等到張、王、姚三人先後到達會議室時,華國鋒分別宣布對他們實行隔離審查。[23]:301
關於逮捕王洪文的經過,有許多說法:
1984年6月15日,汪東興曾對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工作人員回憶道:
「1976年10月6日下午8時,我們在懷仁堂正廳開政治局常委會。當時,華國鋒、葉劍英同志就坐在那裡。事先我已寫好一個對他們進行『隔離審查』的決定,由華國鋒宣布。我負責組織執行。張春橋先到,宣布決定就順利解決了。接著來的是王洪文,他有一點掙扎,當行動組的幾個衛士在走廊里把他扭住時,他一邊大聲喊叫:『我是來開會的!你們要幹什麼?』一邊拳打腳踢,拼命反抗。但很快就被行動小組的同志制服了,扭著雙臂押到大廳里。華國鋒同志把『決定』又念了一遍。還沒等他念完,王洪文突然大吼一聲,掙脫警衛人員扭縛,像頭髮怒的獅子伸開雙手,由五六米遠的地方向葉帥猛撲過去,企圖卡住葉帥的脖子。因為雙方距離太近,我也不能開槍。就在他離葉帥只有一兩米遠時,我們的警衛猛衝上去把他撲倒,死死地摁住,給他戴上手銬。隨後,幾個人連揪帶架把他抬出門,塞進汽車拉走了。」[25][26]
另外,時任中央警衛局副局長武健華就「粉碎四人幫」一事回憶到:
「 (1976年10月6日)晚7點55分,隱隱聽到懷仁堂入口處不高的話音和嚓嚓的腳步聲。我順著東休息室的長廊向南瞧去,王洪文剛轉彎向北走來,我飛速地分別報告華、葉、汪。突擊王洪文的隊員,業已虎視眈眈,設伏於門內兩側,進入臨戰前的緊急狀態。
王洪文仍是往常的著裝習慣,上身穿一件「制式」軍上衣便裝,下身著一條藏青色筆挺的西裝褲,皮鞋光亮。左手提著一隻文件包,挺胸直背、趾高氣揚地走向正廳。看上去毫無介意地走進了小門,向華國鋒、葉劍英望了望,還沒來得及吭聲,便被兩眼射光、威武雄猛的突擊隊員霍際龍、吳興祿從左右兩側,餓虎下山地撲過去,兩雙強勁有力的大手,緊緊地鉗住王洪文的兩臂,一手壓下他的肩胛,一手抓住他的手腕高高提舉,形成了頭低腰彎的「噴氣式」,這迅雷不及掩耳的「突擊」,使王洪文一時暈了頭腦。他漲紅著脖頸,轉動著不太靈便的腦袋,急促地喊了兩句:「你們幹什麼?你們幹什麼?」並拼命地扭動著雙臂,蹦躂著兩腳,竭力妄圖掙脫。霍、吳由兩側加大力度,李廣銀、王志民從背後狠狠抓住他的腰帶,使王洪文兩腳踏空,無力可施。牢牢地被禁錮在離華國鋒、葉劍英副主席五米左右的正面。華國鋒、葉劍英端莊正坐,態度凜然,怒目冷視。華國鋒兩臂依託在桌子上,面對王洪文莊嚴地宣布:「王洪文,你不顧中央的一再警告,繼續結幫拉派,進行非法活動,陰謀篡黨奪權,對黨和人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中共中央決定,對你實行隔離審查,立即執行。」
王洪文惶恐萬狀中,還未及做出反應,就被行動小組繼以「噴氣式」的架勢扭離現場。在正廳「東飲水處」,一副明晃晃的銬子,「喀嚓」一聲,反背卡緊了他的雙手。就在上銬的剎那間,他如夢初醒,無可奈何地道出了一句實在話:「想不到你們這樣快!」由此也反證了中央提前處置「四人幫」的正確決斷。
出「東飲水處」小門,把他押上早已準備在懷仁堂東院的紅旗轎車。駕駛員是精明幹練,善於處理複雜情況的尚占良。置王洪文於後座中間,左、右仍由霍、吳掐住他上了銬子的雙臂,王志民坐在二排副座,將王洪文夾在當中。組長李廣銀坐在司機旁的指揮位置上。
汽車迅即啟動,幾分鐘之內,王洪文就被拘押到隔離室內。
在擒拿處置王洪文的過程中,外界有一種傳聞。說王洪文被擒拿後,曾一度掙脫,甚至渲染成拳打腳踢,直撲華國鋒、葉劍英而去等等,凡此,均屬謬誤流傳,並非事實。」[27]
1977年4月9日,王洪文被轉送至秦城監獄。同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向黨內高級領導幹部發出「打招呼」的15號文件《中央關於粉碎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的通知》。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16號文件《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事件的通知》,要求向全體黨員傳達毛澤東批評「四人幫」一系列指示,說明中共中央同「四人幫」鬥爭經過,指導開展揭發批判「四人幫」運動。[23]:302文件還說,有關這個反黨集團的材料,「中央將繼續印發」。(12月10日及1977年3月6日、9月23日,中央先後發出《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團罪證》的材料之一、之二、之三。)[28]
入獄及病逝
[編輯]王洪文被關押處周圍自然環境良好。且根據官方的說法:當時有關部門給「四人幫」定的伙食標準是每月30元,約為當時幹部機關食堂伙食費的兩倍。王洪文住樓房,生活設備一應俱全。他每餐都是一葷一素一湯,每星期發二斤水果,喝兩次奶粉沖的牛奶,吃一頓餃子,餐餐都有大米飯、白饅頭供應。[29]
1977年7月16日至21日,中共十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全會一致通過《關於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的決議》。決議提出:王洪文身為反革命陰謀集團骨幹,長期進行「分裂黨、篡黨奪權」的陰謀活動。且根據調查核實的大量證據,已查明王洪文是「資產階級野心家、陰謀家、反革命兩面派、新生資產階級分子」。決議最後對王洪文作出了開除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的處分。[30]
1976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成立由在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組成,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汪東興負責的「王張江姚專案組」。197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轉發中央專案組整理的《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一)》。1977年3月6日又下發了中發[1977]10號文件和《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二)》。1977年9月23日下發了中發[1977]37號文件及《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三)》。在這些材料中,專案組列舉了眾多王洪文「貪污盜竊,揮霍國家財物,吃喝玩樂,生活腐朽糜爛」的「罪證」:
「王洪文非法攫取大量國家財物。在他竊踞了領導職務後,串通市輕工業局的馬振龍,利用職權,以「硬性索取」、「授意試製」等手法,竊取了大型彩色電視機、紅旗牌高級照相機、高級汽手槍、高級手錶、石英電子手錶、太陽能打火機、高級香菸、啤酒、糖果等大量輕工產品。就以食品一類來說,一次就拿高級雪茄菸三十五條,酒芯巧克力糖六十盒,醬菜罐頭二十多瓶。 王洪文為了打獵,硬要給他仿製美國「奇異牌」的聚光搜索燈。工廠只好停止部份正常生產,日夜趕製,突擊一周,造出二十隻,王僅選去二隻,耗費國家資金一萬多元。又如,為王洪文專門精製五塊高級占(鑽)石牌雙日曆手錶,調動了七個工廠、一個商店的四十餘名技術人員,化費國家資金一萬一千多元。王洪文用的保溫杯,也要給他特製,加工單位僅為制杯蓋,化了半個多月時間,專門制了兩套模具,這一項就耗費國家資金一千六百多元。」
——韓仁和、劉恩仁、吳行慎(上海市輕工業局工作人員),《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反黨集團罪證(材料之二)》
揭發吸血鬼王洪文的補充材料:
1、伙食費(包括工作人員夜餐、伙補):9207元
2、水費(按三個半月計算):1133.62元
3、電 費(按三個半月計算):5295.60元
4、煤氣費(按三個半月計算):525元
5、汽車費(十七輛汽車):5841元
6、煤(15噸):660元
7、415冷氣開放:1000元
總計:23662.22元
——《上海市委辦公室接待處揭發「四人幫」王洪文吸工人血的罪惡》
由於王洪文在「四人幫」里資歷最淺,年齡最小,外界推測他之所以會向法庭完全認罪是因為其心理承受能力低下,加之以刑訊逼供所致。[來源請求] 據《邱會作回憶錄》稱:
「王洪文被捕後,所經受的痛苦是駭人聽聞的!我們合監之時,王洪文因腦子受創傷還不能做系統的談話。他說的常常是東拉西扯,詞不達意。我們的談話是從談粉碎「四人幫」開始的。江騰蛟同王洪文比較熟悉,江對著王說:「現在你房子裡鋪著地毯,還有專門值班的警察,把飯送到你房子去。你還是副主席待遇嘛!」王洪文苦笑著說:「你怎麼挖苦都可以!其實,我能夠自己走路,時間還不長,我每天都會跌倒在房子裡,這些日子是怎樣活下來的,我只能模模糊糊地記起來。……我現在的身體為什麼那樣壞?要詳細說,話就長了。他們給我上的刑具是現代化的,那種手銬一動就會自動緊固。你不掙扎還罷了,要是用力掙扎就會隨之加緊,手緊箍得腫脹,疼痛難忍。我開始是關在人民大會堂的地下室,在我睡覺的房子內裝有一個可以定時自響的儀器,聲音不算很大,但有鑽心的感覺,對人的精神刺激特別厲害。聽了這種聲音之後,無法入睡。這樣無論晝夜都不能睡覺,我瞌睡的程度,別人是難於想像的。有一次我在喝開水,水還沒有進口就睡著了。接著就『啪』的一聲響,我睜開眼睛,開水還是溫的。到了監獄之後,是每兩小時『查房』一次。他們查房每次都要同我說話,即使睡著了也要叫醒,從不例外……為了要什麼材料,對我搞車輪戰術是常事。有時說著話就睡了,他們曾經幾次給我注射過針藥。只要注射了那種藥,無論怎麼樣也睡不著,心裡煩躁得特別痛苦。我堅決拒絕打針,他們就強給我注射。後來的交換條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針了。[31]」
該回憶錄里還提到:
「過了三四天,我們(指邱會作一行人)坐在院子裡『放風』,王洪文最後一個出來,他剛走了沒幾步,人就像門板一樣,直直地摔在地上,口吐白沫子,我們剛要去扶他,監管員立即說:『千萬別動,動就很危險,只有讓他自己慢慢緩過來才成。』過了兩三分鐘,王洪文才慢慢側過身來,鼻子磕出血,半個臉都是灰土。王洪文見我們幾個坐在那裡,只是一絲苦笑。」[31]
此外前文化部副部長劉慶棠也回憶道:
記得有一次王洪文跟我們去看那幾塊菜地,就當散步鍛鍊。走著走著他突然間摔倒,遲群和我趕緊伸手攙扶他,但沒抓住。衛兵不讓我們動他,對我說:「老劉,他已經犯過好幾次了,你們千萬不要攙他,你們要攙他,十分鐘才緩過來;不攙他,五分鐘就緩過來了……」我們就坐在馬紮上看著他,果然五分鐘後他的手腳能動了。等他坐兩三分鐘後,想站起來,我們和衛兵攙他走了一圈。他主動問我:「慶棠,剛才我是不是患病呢?」他說,已摔過一二十次,大夫說是植物性神經紊亂,臉都摔破幾次。他後來悄聲地跟我說:「過去曾有一個星期摔過兩次,現在大家在一起,心情好,半個月才摔一次。」[32]
1980年12月6日上午九時,第一審判庭提審王洪文,對他進行第二次調查。法庭指控他1968年11月在張春橋的指使下,夥同徐景賢等人,借為中共九大準備材料為名,編造所謂《陳毅反動言論小集》,在上海「九大」學習班中散發,對陳毅進行誣陷迫害。同時,還搜集編造了誣陷葉劍英、李先念、陳雲、陳毅、聶榮臻、李富春、譚震林等人的材料共七十六份,一千一百六十三頁。王洪文表示:「我相信是事實。」審判員就起訴書指控王洪文、姚文元於1976年1至9月,指使魯瑛派人到中央一些部門和福建、江西、浙江、江蘇、四川、湖南、黑龍江搜集誣陷黨政軍領導幹部的材料,誣衊他們是「不肯改悔的走資派」、「還在走的走資派」、「組織還鄉團」、「翻案復辟」。同時宣讀了1976年6月15日《人民日報》社論和《情況彙編清樣》刊登的《福建運動有發展》、《哲學社會科學部運動處於停滯狀態問題很多》中誣衊中共福建省委負責人和鄧小平等中共高層領導的節錄。法庭對王洪文指使釀成的上海康平路武鬥事件、圍攻「上海柴油機廠革命造反聯合司令部」群眾組織的武鬥事件進行調查。王洪文對法庭所指控的犯罪事例均予以認可,同時表示「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國人民認罪」。12月13日,王洪文接受了審判庭的第三次調查。法庭指控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人以上海為基地,私自搞武裝力量,在毛澤東逝世之後策動武裝叛亂。[33]
1980年12月20日上午,王洪文於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作最後陳述,並承認自己被指控的所有罪行:
「我認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在起訴書中所指控我的犯罪事實,以及大量證據,都是事實。在法庭調查過程中,我已經如實作了回答。就今天這個機會,我向法庭表個態。『文化大革命』運動中,我參與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反革命活動,成了這個集團的主要成員,犯下了嚴重的罪行。經過幾年來的反省和交代,特別是在公安預審和檢察院的調查過程中,使我逐步認識到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以及我個人在這個集團裡面所犯罪行的嚴重性。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在起訴書中以大量的事實,確鑿的證據,充分說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反革命罪行是極其嚴重的,給我們黨和國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真是罪行累累,罪惡滔天。我是這個集團里的一個重要成員,我的罪行是大量的,嚴重的,同樣給黨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特別是我犯下了參與誣陷周恩來總理、陳毅同志等中央一些領導人的嚴重罪行,犯下了鎮壓群眾的嚴重罪行,犯下了組織幫派武裝,煽動民兵武裝叛亂等嚴重罪行。我在這裡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認罪。我自己感到,由於陷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裡邊很深,罪行嚴重,完全轉變立場還要有個過程。但是我有決心轉變立場,改造自己。衷心地希望政府能給我一個改造自己重新作人的機會。[34]」
1981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陰謀顛覆政府罪、策動武裝叛亂罪、反革命傷人罪和誣告陷害罪,判處王洪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庭審中,王洪文並未請辯護律師。
王洪文服刑於秦城監獄,其母王楊氏得知他被判刑的消息後突發腦溢血,於長春病逝。1985年,王洪文在例行體檢中發現自己患了嚴重的肝病,經院方批准轉送到公安部所屬的北京復興醫院住院治療,與張春橋同住一個醫院。
1992年8月3日,王洪文因肝癌在北京去世,終年56歲。次日,新華社發布電訊公布其死訊,消息刊登在8月5號的《人民日報》第二版右下角處[35][36]。
相關著述
[編輯]- 代表作
- 《上海市委把炮口對準無產階級司令部的滔天罪行》1967.1.7
- 《在上海市「深入開展對敵鬥爭大會」上的講話》1968.06.24
- 《在中共「九大」全體會議上的發言》1969.04.14
- 《關於修改黨章的報告》1973.08.24在中共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
- 文集
- 文革風雲叢書09《群眾暴政與政治投機——王洪文與文革》(上冊),收1967.1-1976.10的王洪文的文稿19篇,2016年6月台灣西西弗斯文化出版公司。
家庭
[編輯]父親王國勝,母親王楊氏。王洪文是長子,下有三個弟弟,一個妹妹:
- 二弟王洪武,在西新鄉開源村當農民。其曾任生產隊隊長,後又任村治保主任。文革期間,他曾為村里購置生產物資,他們一家在村里也受人尊重。1974年,他們家曾有意建造新房,後因粉碎四人幫,新房被拆。文革後,職務被撤的王洪武在村中務農。
- 三弟王洪雙,1958年參軍,1962年轉業到陝西省武功縣飛機修配廠工作。
- 四弟王洪全,在西新鄉百家屯當農民,1996年因肺結核去世。
- 妹妹王桂蘭,是吉林市一家庭婦女。
- 妻子崔根娣,上海人,是上海棉紡織十七廠的工人,父母皆為工人。與王洪文結婚後生有兩男一女,後都於上海工作。
- 長女王亞萍,從商。
- 長子王亞軍,從商。
- 次子王亞民,從商。
軼事
[編輯]- 王洪文對三年困難時期持負面態度。他曾表示:「我東北老家沒有吃的,安徽餓死幾萬人。我們工人應該在廠里做工,怎麼到崇明去圍墾!」「天災?我看是人禍!」「黨組織號召黨員分挑困難,節約糧食定量,他卻說:他媽的,叫老子餓著肚子幹活,這是什麼社會主義?什麼政策?要把人都餓死了!」[5]
- 據王洪文回憶,他的幼年生活相當困苦,以至於差點在郊外餓死:「可苦啦!兩三歲那年生過一場大病——其實不是病,那是餓的呀!父親以為我死啦,就把我丟到了荒郊野外,後來摸摸好像還有點熱氣,又抱了回來。」[5]
- 王洪文年輕時擅於演奏樂器,入伍後曾於軍樂隊裡吹小號(根據徐景賢的說法,王洪文吹的是黑管)。此外,據其妻崔根娣的回憶,王洪文會「拉手風琴,吹口琴。手風琴雖然拉得不專業,但能拉出個調調。」[5]
- 王洪文愛喝茅台酒,被捕以後還從他的辦公室酒櫃裡發現不少整瓶茅台酒。當時的茅台酒在市場上買不到,價格也相對較高,1瓶6、7元錢。王洪文如果用自己的工資喝茅台,一個月工資只夠買10瓶酒。但當時人民大會堂舉辦國宴,每次國宴結束後,都要把瓶中剩下的茅台酒並在一起,然後重新裝瓶內部供應,一兩塊錢一瓶。王洪文看中這個機會,去買了許多次,一些人知道後就很看不起他。王海容、唐聞生甚至說:"他要到我們這裡來占什麼便宜,沒門"。[38]
- 據負責清查王洪文住處(釣魚臺16號樓)的原中央警衛團政治部副主任陳守信回憶[39]:
「打獵、射擊、釣魚是王洪文的三大嗜好。先說打獵。他打獵多在夜間,裝配有高強度照明設備的越野吉普車、高級獵槍和充足的獵彈以及盛獵物的容器等等,一應俱全。從值班秘書記事本上可以看出,隔幾天就要打一次,且次次有收穫,獵物大多是野兔。每次打了幾隻都有記載。再說射擊。王洪文打槍,不分時間場合。心血來潮,出了樓門舉槍就射。距16樓不遠,有座小橋,這裡是行人、車輛必經之地。小橋旁邊有幾棵種植多年長勢很好的松樹,不料成了他的射擊靶子,被他打得遍體鱗傷。工作人員從這裡路過,總是提心弔膽,就怕王洪文此時出來打槍。還有釣魚。釣魚臺有從玉淵潭引進來的湖水,王洪文常在這裡垂釣。國賓館工作人員和警衛部隊官兵有不少議論,說別的中央首長夜以繼日地工作,忙得不可開交,而他為啥卻如此悠閒?他還常向人誇耀,他有一副進口的高級釣竿,有人想用歐米茄手錶同他交換,他都不干。」
- 由於王洪文是文革後上任的工農幹部,他的工資一律由原單位(國棉十七廠)發放。因此,王洪文雖為中共中央副主席,但每個月的工資不到60元,且開會的時候還要花錢喝茶。[40]
- 1976年10月5日下午,王洪文曾對秘書廖祖康說「我這頂烏紗帽說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到那時我不是做官,而是要坐牢。」為了避免牽連到家人,王洪文托廖祖康向崔根娣提出離婚。崔根娣對此表示:「他的好意我明白,只要把孩子給我,我會答應離婚。從今往後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個人走個人的路。」然而,王洪文還未正式離婚,便於1976年10月6日晚上被拘捕。當王洪文成為政治犯的時候,相關領導找崔根娣談話,崔根娣動情地說:「王洪文犯了罪,你們怎麼判我不管,可是我不離婚。他還年輕,又是苦出身,我要等他!」此後,崔根娣每年都會帶著孩子,在他們的結婚紀念日(10月1號)從上海趕往秦城監獄看望王洪文。[4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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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 在張春橋支持下,王洪文等在上海製造了有十多萬人參加的武鬥流血事件(即圍攻市委所在地康平路的事件)。事後,張春橋毫不掩飾地說:「我們打電話叫造反派趕快參加戰鬥。這次較量是個轉折點。這一仗一打,市委癱瘓了,垮了。講話沒有人聽了」。「康平路事件」是全國大規模武鬥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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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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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 上海市革命委員會第二副主任 1967年2月-1976年10月 |
繼任: 彭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