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龜
陳龜(?—?),字叔珍,東漢上黨郡泫氏縣(今山西省高平縣)人。
生平
[編輯]陳龜家世邊將,弓馬嫻熟。舉孝廉,歷任五原太守。漢順帝永和五年(140年)擔任使匈奴中郎將。當時南匈奴大亂,陳龜認為單于沒有威嚴,逼迫去特若尸逐就單于自殺。因此獲罪下獄。後來免罪,升為京兆尹。當時,長安附近豪強地主勢力頗盛,侵凌百姓。陳龜到任後,頒布嚴厲的措施,打擊豪強勢力,為受害的小民百姓平理怨屈,使得京兆地區大治,百姓歡悅。
漢桓帝永壽元年(155年),南匈奴左薁鞬臺耆、且渠伯德等七千餘人叛漢進攻美稷,殺長吏,驅略百姓,東羌也舉眾呼應南匈奴起兵,當時安定屬國都尉張奐剛到任,城內只有二百許人,聽到消息後不理部下勸阻即勒兵而出進屯長城並收集兵士,又派遣部將王衛招誘東羌,因而進據龜茲,令南匈奴不得與東羌會合。東羌於是投降張奐一起攻擊薁鞬等人,連戰破之。伯德惶恐,帶兵向張奐投降。因羌胡叛亂,漢桓帝知道陳龜家世熟識邊境風俗事情,所以背著當時專權的外戚大將軍梁冀任命陳龜為度遼將軍,陳龜臨行前上書指出邊將貪腐,要求桓帝選拔適合人才出任幽并二州刺史郡守與使匈奴中郎將、護烏桓校尉、護羌校尉及免除并涼二州賦稅,桓帝聽取他的意見,更選幽并刺史郡守校尉,其中任命剛立下戰功的張奐為使匈奴中郎將,又免除并涼二州租賦。陳龜到任後,州郡邊將震慄,鮮卑也不敢犯邊,因此一年內省下很多軍費。[1]
永壽二年(156年),梁冀向來與陳龜不和,加上桓帝聽陳龜之言更換一批邊境官員,影響到他的利益,於是誣陷陳龜在邊境只選有功的事上報但實際不能使外族畏服有失國威,漢桓帝只好將陳龜調回,陳龜於是請求桓帝讓他歸於鄉里。[2]北方此時亦陷入混亂,鮮卑檀石槐乘機領三四千騎寇雲中,朔方烏桓與南匈奴休著屠各也一起叛亂,燒度遼將軍門。漢桓帝接到軍報後想起劉陶稱讚李膺的軍事才能,詔令李膺接任度遼將軍,此時使匈奴中郎將張奐已率步騎二萬,廣宣方略,大破鮮卑,又暗中誘降烏桓,遂使斬屠各渠帥,襲破其眾,南匈奴諸部悉降,北方平定,李膺到任度遼將軍後接手安定周邊外族。[3]
延熹元年(158年),陳龜被漢桓帝徵為尚書,此時的梁冀已越來越暴虐,陳龜因而上書漢桓帝,揭露梁冀的罪狀,請皇帝誅殺梁冀,然而漢桓帝此時仍受制於梁冀,沒理到陳龜的進言。陳龜自知必為梁冀所害,因此絕食七天而死。他死後,并、涼等州及西域各少數民族追念他的恩德,都為他舉衷,並常到他的墓前進行弔祭,寄託他們的思念之情。[4]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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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編輯]- 《後漢書》卷五十一·李陳龐陳橋列傳第四十一
- ^ 《後漢書.張奐傳》永壽元年,遷安定屬國都尉。初到職,而南匈奴左薁鞬臺耆、且渠伯德等七千餘人寇美稷,東羌復舉種應之,而奐壁唯有二百許人,聞即勒兵而出。軍吏以為力不敵,叩頭爭止之。奐不聽,遂進屯長城,收集兵士,遣將王衛招誘東羌,因據龜茲,使南匈奴不得交通東羌。諸豪遂相率與奐和親,共擊薁鞬等,連戰破之。伯德惶恐,將其衆降,郡界以寧。羌豪帥感奐恩德,上馬二十匹,先零酋長又遺金鐻八枚。奐並受之,而召主簿於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以入懷。」悉以金馬還之。羌性貪而貴吏清,前有八都尉率好財貨,為所患苦,及奐正身絜己,威化大行。遷使匈奴中郎將。 《後漢書‧南匈奴傳》至永壽元年,匈奴左薁鞮臺耆、且渠伯德等復畔,寇鈔美稷、安定,屬國都尉張奐擊破降之。事已具奐傳。 《後漢書.陳龜傳》會羌胡寇邊,殺長吏,驅略百姓。桓帝以龜世諳邊俗,拜為度遼將軍。龜臨行,上疏曰:「臣龜蒙恩累世,馳騁邊垂,雖展鷹犬之用,頓斃胡虜之庭,魂骸不返,薦享狐狸,猶無以塞厚責,答萬分也。臣至頑駑,器無鉛刀一割之用,過受國恩,榮秩兼優,生年死日,永懼不報。臣聞三辰不軌,擢士為相;蠻夷不恭,拔卒為將。臣無文武之才,而忝鷹揚之任,上慙聖朝,下懼素餐,雖歿軀體,無所云補。今西州邊鄙,土地塉埆,鞍馬為居,射獵為業,男寡耕稼之利,女乏機杼之饒,守塞候望,懸命鋒鏑,聞急長驅,去不圖反。自頃年以來,匈奴數攻營郡,殘殺長吏,侮略良細。戰夫身膏沙漠,居人首係馬鞍。或舉國掩戶,盡種灰滅,孤兒寡婦,號哭空城,野無青草,室如懸磬。雖含生氣,實同枯朽。往歲并州水雨,災螟互生,稼穡荒耗,租更空闕。老者慮不終年,少壯懼於困戹。陛下以百姓為子,品庶以陛下為父,焉可不日昃勞神,垂撫循之恩哉!唐堯親捨其子以禪虞舜者,是欲民遭聖君,不令遇惡主也。故古公杖策,其民五倍;文王西伯,天下歸之。豈復輿金輦寶,以為民惠乎!近孝文皇帝感一女子之言,除肉刑之法,體德行仁,為漢賢主。陛下繼中興之統,承光武之業,臨朝聽政,而未留聖意。且牧守不良,或出中官,懼逆上旨,取過目前。呼嗟之聲,招致災害,胡虜兇悍,因衰緣隙。而令倉庫單於豺狼之口,功業無銖兩之効,皆由將帥不忠,聚姦所致。前涼州刺史祝良,初除到州,多所糾罰,太守令長貶黜將半,政未踰時,功効卓然。實應賞異,以勸功能,改任牧守,去斥姦殘。又宜更選匈奴烏桓護羌中郎將校尉,簡練文武,授之法令,除并涼二州今年租更,寬赦罪隷,埽除更始。則善吏知奉公之祐,惡者覺營私之禍,胡馬可不窺長城,塞下無候望之患矣。」帝覺悟,乃更選幽、并刺史,自營郡太守都尉以下,多所革易,下詔「為陳將軍除并、涼一年租賦,以賜吏民」。龜旣到職,州郡重足震慄,鮮卑不敢近塞,省息經用,歲以億計。 按︰《資治通鑒考異》承認考較不出陳龜等人任度遼將軍時間,權宜之計才把陳龜任度遼將軍時間放在延熹元年(158年),因此不可以參考《資治通鑒》關於此事之記載,否則將出現158年李膺、陳龜、种暠同時出任度遼將軍之謬誤。今據史料、史事考證,陳龜任度遼將軍為永壽元年(155年),李膺任度遼將軍於永壽二年(156年),种暠任度遼將軍於延熹二年(159年)。
- ^ 《後漢書.陳龜傳》大將軍梁冀與龜素有隙,譖其沮毀國威,挑取功譽,挑取猶獨取也。獨取其名,如挑戰之義。不為胡虜所畏。坐徵還,遂乞骸骨歸田里。
- ^ 《後漢書.張奐傳》時休屠各及朔方烏桓並同反叛,燒度遼將軍門,時度遼將軍屯五原。引屯赤阬,煙火相望。兵衆大恐,各欲亡去。奐安坐帷中,與弟子講誦自若,軍士稍安。乃潛誘烏桓陰與和通,遂使斬屠各渠帥,襲破其衆。諸胡悉降。 《謝承後漢書》張奐字然明,為使匈奴中郎將,率步騎二萬,廣宣方略,大破鮮卑,匈奴惶懼,詣奐乞降,聲勢猛烈,狄戰慄不敢犯邊。時休屠等反,眾大懼,奐安坐幃中,與弟子講論自若,徐乃設奇破之。 《後漢書.鮮卑傳》永壽二年秋,檀石槐遂將三四千騎寇雲中。 《後漢書.桓帝紀》秋七月,鮮卑寇雲中。 《後漢書.烏桓傳》桓帝永壽中,朔方烏桓與休著屠各並畔,中郎將張奐搫平之。 按︰《資治通鑒》將此役歸功於李膺而忽略《謝承後漢書》記載實錯誤之舉,鮮卑寇雲中在前,漢桓帝欲用李膺在後,此時李膺尚在潁川郡綸氏縣,又怎能瞬移雲中破敵?且《通鑒》又誤將《後漢紀》記延熹二年六月李膺破鮮卑於遼東與此役混淆,以為李膺破鮮卑於此役,並因此否定《後漢紀》之記載,皆因其考較不出陳龜、李膺、种暠為渡遼將軍之時間,又不察《後漢書.南匈奴傳》「延熹元年,南單于諸部並畔」之「延熹元年」乃「延熹九年」之誤,一舉而使諸戰經過、人物事績俱誤,一舉而使一時有兩官,不足信。計此役軍報、詔令需時及路程,實張奐先破鮮卑,後李膺到任渡遼將軍。到延熹二年六月,鮮卑復寇,李膺方破鮮卑於遼東。《謝承後漢書》、《後漢紀》皆無誤,《通鑒》誤解而已。諸事簡略如下: 永壽元年(155年),南匈奴、東羌之叛,漢桓帝欲任陳龜渡遼將軍,是時張奐以安定屬國都尉平羌胡,桓帝因聽陳龜之言選拔適合人才出任幽并二州刺史郡守與匈奴中郎將、烏桓校尉、護羌校尉及免除并涼二州賦稅,張奐乃因功遷使匈奴中郎將。 永壽二年(156年),陳龜因受梁冀所忌徵還,鮮卑寇邊,南匈奴、烏桓叛燒渡遼將軍門,桓帝因而詔用李膺為渡遼將軍,時匈奴中郎將張奐敗鮮卑、降烏桓、破南匈奴。 延熹元年(158年),鮮卑寇北邊,遼東太守馮緄退之。十二月,使匈奴中郎將張奐率南匈奴與遼東太守馮緄出塞擊鮮卑,斬首二百級。 延熹二年(159年),二月,鮮卑寇鴈門,殺數百人,大抄掠而去。六月,鮮卑寇遼東。度遼將軍李膺擊破鮮卑,未幾因功遷河南尹。漢桓帝提拔种暠為度遼將軍。
- ^ 《後漢書.陳龜傳》復徵為尚書。冀暴虐日甚,龜上疏言其罪狀,請誅之。帝不省。自知必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西域胡夷,并、涼民庶,咸為舉哀,弔祭其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