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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楊潔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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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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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升任國務委員」一欄中:2014年10月20日,楊潔篪在華盛頓會見了美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蘇珊·賴斯,而不是康多莉扎·賴斯

就2021年的內容添加是否涉嫌誹謗及非中立性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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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Walter Grassrooot@DavidHuai1999兩位閣下前來討論。哈,雖然可能我們知道每次來條目討論頁就和去一次伏魔殿差不多,但這縂要比我們三個互相提報對方到3rr還是WP:AIV強得多(雖然我個人希望不會發生,但我仍保留這一選項)當然,如果不想前來討論就在那個地方再見唄。此外,我稍後會提報至頁面保護申請。而各位新進討論用戶可參考疑似編輯爭議之歷史界面

首先請@Walter Grassrooot閣下解釋何爲WP:NOTINFO,因爲我似乎沒有找到相關的指引。關於中立性的不當比重及所謂誹謗的問題,個人認爲在該條目是不存在的。

  • WP:UNDUE開頭便提到:中立性要求條目應該公平地表達所有以可靠來源發表的重要觀點,並應與每個觀點的顯著性成比例。此來源在多個媒體、報社均有出版,屬對人物/事件評價之可靠來源。至於在文段語調、內容上則適用WP:BALANCE的;「中立比重的觀點,是與它們的顯著程度成比例的。然而,當著名來源的觀點相互矛盾,在相關的比例上平分秋色時,中立觀點方針的目的,便是讓競爭觀點以平衡的方式出現在同一頁面中。亦即是:根據來源的著名程度來描述反對的觀點,並以同樣平衡的方式來優先採用那些在表現事實方面一直最為成功的來源。」及WP:IMPARTIAL的;「維基百科描述爭議,維基百科不參與爭議。要對爭議進行中立的描述,就應始終以公正的語調來表現觀點,否則即便表現了所有相關觀點,條目看上去也只會是一篇支持者的評論文。
  • 至於誹謗的指控請恕本人將其稱之爲:「兩位閣下為闡釋自身觀點所羅列之口袋罪」,因根據該指引:「...維基百科方針是,刪除任何已經確認屬誹謗的內容或材料。」然當事人楊潔篪並沒有對余茂春提出相關的法律訴訟,也沒有被任何法院判定屬誹謗性質,從客觀上,屬兩位閣下的個人觀點。退萬步言,「...中囯共產黨(官員)講了十幾分鐘不守規矩、很不禮貌,外交官員沒有外交官的姿態」在客觀上究竟算誹謗還是對人物的評價?如果能被允許,包括習近平的爭議或描述其他人物相關爭議的子條目皆可被所謂「誹謗」及「違反WP:UNDUE」之類無有效理據的個人觀點予以刪除,然而因WP:CENSOR這種行爲在維基百科不被接受。
  • @DavidHuai1999首先,個人敬請閣下使用謙讓句(就像我現在做的:D)以讓這段討論顯得有價值且文明。其次,指控我本人「基於政治立場和個人喜好,將極少數瑣碎偏激觀點強加至條目」首先可能涉嫌違反WP:FAITH,若閣下不欲就事論事、持續訴諸人身,我則有權將閣下因涉嫌違反WP:CIV提至管理員佈告版
我是依照綜上所述wp:BALANCEWP:IMPARTIAL所添加之內容,關於個人的評價並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是,刪除任何已經確認屬誹謗的內容或材料。」故請閣下提供楊潔篪提告余茂春的資料,否則純粹屬上述之「個人觀點」。然對該事件的評價是否是「極少數瑣碎偏激觀點」經我本人查實,在谷歌搜尋「楊潔篪 余茂春」等關鍵字有三萬七千兩百筆,若以英文「Miles Yu Yang Jiechi」等關鍵字查詢則是七萬兩千筆,而若查詢「楊潔篪超時發言」等中文關鍵字甚至有三十七萬筆,顯然對於該事件人物超時發言的評價(包括負面)並非閣下所謂的「極少數瑣碎偏激觀點」.我認爲,若是不添加此類觀點反而是涉嫌違反WP:UNDUE及選擇性清空可靠來源頁面之嫌。另請@Walter Grassrooot停止在未討論之前提下清空該頁面。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13:1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