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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Lambie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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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濫用多重帳戶,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管理員申訴,或在下方加入{{Blocks review|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編輯您的對話頁)

--Antigng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5:34 (UTC) [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1) 提交用戶查核請求時,繞過了程序沒有在用戶討論頁上加上{{subst:Socksuspectnotice}}模板,剝削用戶辯解機會,造成不公。

2) 本人通常使用數個與朋友多人共享的vpn(不會剛好撞上我朋友吧...?)。 3) 除了不認識都不知道有什麼好說。 取消上訴。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3:06 (UTC)[回覆]

--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6:27 (UTC)
[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用戶撤回申訴。
  處理人:Lakokat 2016年9月12日 (一) 03:46 (UTC)[回覆]
您說不認識,但是跟您在同一議題上持同一立場(還要是條目討論頁),然後IP一樣?說服力不夠啊。這樣的理據不可能予以解封。—AT 2016年9月11日 (日) 16:33 (UTC)[回覆]
唉我還是先問一下是不是我識的人。朋友間意見相近不奇怪,但我也明白這是可疑到頂點的事,這也撞中真的是命... 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2:20 (UTC)[回覆]
沒事了。認命了。其中一人是我跟他討論過的朋友...deus ex mechina留言2016年9月12日 (一) 02:4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