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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Last x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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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xihan留言2014年11月15日 (六) 13:22 (UTC)[回覆]

邀請加入粵語配音員專題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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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到閣下的編輯,相信您對香港配音員有一定認識。現在,粵語配音員專題小組已開設了,在此誠邀您的加入,促進香港聲迷在維基上的交流,另外,為使你能保持關注香港配音員議題,希望您能把小組的頁面加進「監視列表」。雖然最近都無什麼交流,不過先邀請多點同道人都是好。—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4年12月6日 (六) 11:52 (UTC)[回覆]

關於一些香港配音員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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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照維基百科的編輯原則:

  1. 依照著作權法,任何作品在發表的一刻,就自動受到版權的保護,無須做登記或註冊,除非原創者或版權持有人宣布放棄這種權利。也就是說,即使一件作品並沒有標明「版權所有」、即使作品在網際網路唾手可得,只要是有人創作的,而版權持有人沒有宣布放棄版權、或者版權沒有過期,這份作品就還是受到版權保護的。複製、傳播、出版等都要得到版權持有人的允許,擅自複製、傳播、出版或轉載他人作品,是侵害著作權的違法行為,維基百科不會縱容違法行為。雖然維基百科的內容允許自由複製、修改、營利性使用,但它不是反著作權,它仍尊重現有的著作權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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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請注意在他人的討論頁上留言時,請遵守討論頁指導方針,記住用「簽名」。--Photoyi留言2015年9月20日 (日) 04:38 (UTC)[回覆]


長篇大論,卻從來沒回應我的論點 如果該配音員參與的作品不能引用作為來源(並非抄襲該網站的內容,而是提供作品連結證明該配音員有參與) 那應該怎樣才能證明該配音員的存在? 情況亦等於寫一份論文闡述觀點,難道不能夠寫下參考的出處嗎? 香港配音員很多條目也有很多相同的引用情況,為何你不一一指出,而只針對某些配音員?

Last xmas留言2015年9月20日 (日) 16:41 (UTC)[回覆]

@Last xmas
  1. 維基百科已經講明引用作為來源的資料是需要依照著作權法,任何作品在發表的一刻,就自動受到版權的保護,無須做登記或註冊,除非原創者或版權持有人宣布放棄這種權利。也就是說,即使一件作品並沒有標明「版權所有」、即使作品在網際網路唾手可得,只要是有人創作的,而版權持有人沒有宣布放棄版權、或者版權沒有過期,這份作品就還是受到版權保護的。
  2. 關於維基百科是否要證明該配音員的存在,是依照關注度來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維基百科也明講不是未經整理、雜亂無章資訊的存放站。
  3. 至於論文的參考引用,也是有網站來源的引用相關規範。這跟維基百科引用來源規範無直接關聯!
至於其他條目早在昨日查看相關問題,之後請閣下花些時間了解維基百科的編寫規範。願相關的香港配音員條目都能獲「選優良條目」--Photoyi留言2015年9月20日 (日) 17:21 (UTC)[回覆]

杜景煜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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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梓晴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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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粵配專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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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UP是沒有問題,因為Gordonhhc好似有做開,而想上訴可以在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中要求。369aio留言2016年1月6日 (三) 07:43 (UTC)[回覆]
謝謝369aio你的回覆 --Last xmas留言2016年1月6日 (三) 08:12 (UTC)[回覆]

致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讀者:

我們想要讓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為期,共有針對方針與指引的新提案25項,已通過4項。謹就通過者加以介紹:

  • 特色圖片標準已經修訂,圖像最少大小放寬至1000像素並訂下例外條款。
  • 翻譯指引已經修訂,增加翻譯注意事項。
  • 勇於提問指引已經確立,提醒用戶要勇於發問,以達致減少爭議。
  • 簽名指引已經修訂,提醒用戶毋須於結構討論頁簽署。


編撰小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8 (UTC)

藉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發送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第一份關注於維基百科政策建設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編撰小組共同編撰,幫助社群成員掌握方針與指引的脈動。《維基百科政策公報》將以月為周期,於每月15日定期發刊,歡迎任何感興趣於維基百科政策的維基人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若您沒有主動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而收到《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因為您被編撰小組認為是應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的使用者,您可以將您的使用者名稱從公報發送名單訂閱清單中移除,並在您的使用者頁面添加特殊分類以停止透過《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

我們非常重視使用者對於接受《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感受,在2017年12月號(創刊號)的發送後,我們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對於簡報的發送感到不適,對此我們感到萬分遺憾,並且已於第一時間自相關清單中移除不願繼續收受簡報發送的使用者。經過編撰小組審慎地評估與考量,我們決定在2018年1月號中取消對於引發一些使用者不適的List B的發送工作,為了在政策異動下維護您的權益,我們藉由此則訊息向您通知相關政策異動;如您希望繼續藉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掌握中文維基百科之管理人員及方針指引變動,您可以將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專屬清單以保持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訂閱。

感謝各位讀者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支持,我們希望能與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維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則訊息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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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456508 2023年5月5日 (五) 00:4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