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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無一用是書生 (☎) 09:28 2005年3月17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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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邵逸夫
[編輯]您好,關於邵逸夫生日一文,本人的確是參照蘋果日報的文章,維基百科不負責來源的驗證,只負責引用來源,就算有錯,是該傳媒的問題。本人承認閣下的第二及第三的理由,但傳媒作為維基百科的主要來源,根據Wikipedia:可供查證,編緝者不須要查明「來源的來源」,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性。我認為在生日10月14日旁註釋來源已經足夠。—Iflwlou [ M { 2007年10月7日 (日) 13:33 (UTC)
另外,該報提供該人物身份證照片,勿論有沒有作過修改的前題,Wikipedia:可供查證之下,這來源會被視為可供查證之一。—Iflwlou [ M { 2007年10月7日 (日) 13:43 (UTC)
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第一句已闡明「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採納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蘋果日報》是「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它是香港主流報紙之一,其可靠性早已有,而根據Wikipedia:可供查證,編緝者不需為來源的真實性負責,何來將「將責任推諉他人」的說法呢﹖閱下不斷要證明「來源的來源」,卻忽視維基百科是三次文獻,傳媒是維基的來源,不是維基是傳媒的來源,其壹傳媒集團提供了照片,人人可見,如果閣下認為照片是偽造,請也用來源為證據反駁之,而非只用「常識」辯說為偽造。—Iflwlou [ M { 2007年10月7日 (日) 14:09 (UTC)
根據Wikipedia:可靠來源及Wikipedia:可供查證,其理由早已闡明,它有照片,它有證據,是「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而且你也指出「另一已出版的來源《大公報》引述具名者(鄭裕玲)消息,指邵逸夫生日是九月初四,即西曆10月14日」,我非高興你找到另一文獻去證明《蘋果日報》的真確,即是你我文獻真確無誤,當然你說兩文,如《大公報》是真否問過來鄭裕玲呢,我也可以懷疑,反而我也可以用「常識」解說:它不是主流報紙,它的公正力比《蘋果日報》還要低等等……但這不是編緝者需要證明,來源就是來源,只需引用,不需證明。
嗨!老兄,我們純粹討論,請不要動氣,也不要因我的意見不同而惱我,我絲毫沒有不尊重閣下之意,語氣不好先行道歉。但你我的分歧在於他的生日是不是10月14日,你我都提供了來源,我那方有圖片,你方有發言人,正好解決了問題是不是﹖
問題解決了沒有﹖—Iflwlou [ M { 2007年10月7日 (日) 17:35 (UTC)
已覆。—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8日 (一) 05:52 (UTC)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動氣,但你的言語及語氣令我不快,請勿用「輕佻隨性」等貶性詞來形容本人,討論歸討論,重點在意見的分歧,我只想維持理性討論,不針對別人,我嚴正申明這一點。我也保證絕對尊重你,不含惡意,如我有任何傷害閣下之言語,自願接受社群仲裁。
再論圖片,圖片一早表明日期,用西曆,我不認為會有什麼變數,如你意見:「老人家沒有出世紙,很多時候只是紅紙一張寫上生辰八字,有些老人家不喜歡跟別人說出生月日時辰八字,有所忌諱,所以隨時「吹水」都未定。」這是猜測,你有沒有證據證明呢﹖事實上我所提供《蘋果日報》的圖片,和你提供《大公報》的鄭小姐的訪問,證據確實,來源確實,但閣下反覆指兩報紙來源是不可信的,證據呢﹖刊登了出來的刊物為什麼不可信﹖我早表明證據確實,照片也有,連鄭小姐的話也對照了,為什麼無視事實,還要等什麼呢,需要等什麼呢﹖
本人不知你的「常識」意指什麼,如何只言「變數」,不言「證據」,實在有失偏頗。—Iflwlou [ M { 2007年10月8日 (一) 10:31 (UTC)
我對閣下的言行感到遺憾,我盡量以一位文明人的說話表達意見,稍後將說話向社群公佈,尋找其他意見。首先,我不知閣下用什麼日子查考日期,因為鄭小姐用的是今年邵逸夫的生日,2007年九月初四,即是2007年10月14日,http://www.nongli.com/item3/searchGL.asp ,請閣下查閱,並以證據為據。—Iflwlou [ M { 2007年10月8日 (一) 12:11 (UTC)
我恐怕閣下太思古,認為鄭小姐用一百年前的思想為今人造生日。—Iflwlou [ M { 2007年10月8日 (一) 13:54 (UTC)
閣下引用蘋果日報報道,在下文已詳細說明,但日期是否無誤,根本無從斷定。第一、無法證實該報提供的照片有沒有修改過。第二、該報根本沒有可稽查的證據,來證明證上日期乃農曆,文中沒有交待具名的來源(例如邵氏公司、他太太之類),可以是「斷估」。第三、如果證上的日期是西曆,維基就要被傳媒再陷一次不義,維基信譽受損誰來負責?一錯再錯,我們還不學乖?—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7日 (日) 12:59 (UTC)
- 對不起,我實在無法認同你的說法,你這樣只是將責任推諉他人。看來你並不完全熟悉維基,維基除了Wikipedia:可供查證,還有Wikipedia:可靠來源,我們應該評估來源的可靠性,最起碼用常識判斷一下,這篇文章的來源都不具名,整篇文章以「傳聞」、「秘聞」方式編寫,何以取信?這種情況只可以用「覆述」的形式處理。我們只能說有人這樣傳聞過,但不能說傳聞是真確的。—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7日 (日) 13:49 (UTC)更重要是,明知來源可信性不明都要強用,劈頭第一句就叫追究報紙,我個人認為這種編輯態度斷不可取。—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7日 (日) 13:55 (UTC)
- 這樣引用Wikipedia:可靠來源可謂斷章取義之極,首先我先不講方針,你自己都承認「第二及第三的理由」,你顯然在明知報章的資料可信性不明情況使用,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編者——你就當作是我的個人意見——我確實這是十分草率的做法。我再講方針,中英文版Wikipedia:可靠來源和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都有云:
「The appropriateness of any source always depends on the context. Articles about such sources should not repeat any contentious claims the source has made about third parties, unless those claims have also been published by reliable sources.」
「編輯者必須謹慎地評估來源並且決定哪一個是最可靠、最權威的。」、「因為有意或者無意的傾向性不總是不證自明的,你不應該滿足用於單一來源。尋找其他的來源並且反覆核對。如果多個獨立的來源彼此內容一致,那麼就有很強的理由說明內容不是有傾向性的,或者它們的傾向性是基於多種不同的理由。於是你獲得了一個可靠的記述。」
根據方針,是絕對可以質疑來源的可信性的,並出版品物就「大曬」。《蘋果日報》甚至《壹傳媒》甚至整個香港報章媒體,對考究事實fact-checking 有多準確,毋須多講,尤其曾聲稱潘迪生生癌的壹傳媒,錯漏數之不盡。你有留意的話,《蘋果日報》兩日前的報道,根本同今天的報道是兩回事,自相予盾。還有如果你要有謹慎評估內容的可信性,就應該發現有另一已出版的來源《大公報》引述具名者(鄭裕玲)消息,指邵逸夫生日是九月初四,即西曆10月14日,我倒想問問你,你何來有做到「你不應該滿足用於單一來源」嗎?
如果你仍然本著類似「報紙講左就得啦,吹呀」這種態度去編輯,我實在無話可說。—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7日 (日) 16:13 (UTC)
- 我懇請你查證不要這麼馬虎,我真的很怕你的編輯態度會影響維基的公信力。請你翻查1907年農曆/新曆對照表[1],如果鄭小姐所言「九月初四」正確,那麼他的出月日應為1907年10月10日,不是1907年10月14日,我既然講得出這個反例當然有理由,你這樣「叻唔切」指「我拿文獻去證明《蘋果日報》真確」,其實只是側面證明你的查證功夫,有待相榷。至於第二點,對,非常對!我也對鄭小姐抱謹慎、懷疑的態度,所以最終並沒有加上去,只是開新段解釋。我們要衡量來源的可信性,並非阿豬阿狗的資料都照用如儀,你毋須證明來源的真確性,但要理性(而非我認為佢可信就可信)判斷來源的可靠性,主不主流亦非唯一因素。—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8日 (一) 05:27 (UTC)
- 我要補充,沒有人動氣,對你的語氣我亦毫無感覺,只是不希望你的編輯態度如此輕佻隨性。就算圖片真確,新曆/舊曆轉換之後就有誤差,如果無法證實他所用曆法,極可能誤導讀者。再況且,老人家沒有出世紙,很多時候只是紅紙一張寫上生辰八字,有些老人家不喜歡跟別人說生辰八字,有所忌諱,所以隨時「吹水」都未定。我講出這個可能性,並非指事實是這樣,而是想指出可能性、變數有很多。如果有日證明蘋果是正確的,再加都未遲,我實在不明急甚麼?—2007年10月8日 (一) 05:47 (UTC)
回覆
[編輯]這裡是公開的百科,討論也是公開的,坦坦盪盪,不必遮遮掩掩,也不必問你。事實上上次你的語氣不斷針對本人,欠缺理性環境下,我也不想對此問題再爭論,以免我出口傷人。閣下想繼續討論,我只重申眾人提交的證據,你信不信,隨你,你自認公正,我也會附和,希望你的猜測是正確吧。--Iflwlou [ M { 2007年10月21日 (日) 10:27 (UTC)
replied—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23日 (二) 09:03 (UTC)
我說過,信不信由你,證據在前,你不信我信,就是這麼簡單,不必貶低本人和所有證據(我和User:Clithering的)來抬高你的論點,本人無關緊要,也不必擦黑論點,我看清楚。另外,我無意使你「在不知情的情下,讓原討論者無法進一步解釋的情況下,來繼續討論原有的問題」,因為我張貼是你我當時爭論之全部,也有連結,人們看得清楚,也無隱瞞,對你無不公平的地方,維基人轉貼作法由來已久。
以下只是對閣下的純建議,如不中聽,可當我說廢話,不必深究:討論之時,希望態度保持克制,盡量針對論點,不是針對討論者,無論誰對誰錯,只有論點問題,沒有個人問題。—Iflwlou [ M { 2007年10月23日 (二) 16:00 (UTC)
有關邵逸夫的問題大抵解決,我只是想問你為何要在未得我同意下,不,我只需要被略略被通知一下(最起碼在talk:邵逸夫留一句說話),就將我的說話貼來貼去,然後另闢地方討論,我就忽然變成「缺席審訊」,這算是甚麼意思?我到今天才知道討論搬到互助客棧,我非常不希望這事件再發生,我亦相信你沒有避開我私下討論的意思。我特意到圖書館去找來龍去脈,較為全面地查證文獻,我認為現在的寫法最為中立可靠,歡迎賜教,總好拿著蘋果的傳聞報道拗餐死。—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21日 (日) 09:31 (UTC)
- 說實話,當初「猜測」的是閣下,我從來沒有「猜測」甚麼,你拿著一份不具名的傳聞報道來當真理的來寫,是閣下的事,但我從未沒有否定過任何可供查證的資料,從你未參與編輯邵逸夫之前,我就已經將蘋果日報的資料放到文中,這有編輯歷史為証,我只希望在未得「真相」之前,平等地展述所有「可供查證」資料,裡面並沒有所謂猜測,全部都是已出版來源,如果照你所講,出版來源就可靠來源,毋需理會真假。你這樣倒黑為白,是一種頗嚴重的誣篾。但我都歡迎你去複查一下,看看來源的真確性。
- 至於「移動對話」的問題,我沒有認為你這樣做不可以,但我只是很驚訝,我希望你能尊重討論,而不是背著其他原討論者,讓原討論者在不知情的情下,讓原討論者無法進一步解釋的情況下,來繼續討論原有的問題,這行為並不君子,但我不想相信這是你的本意,然而效果如此。另外,你真的誤會了,我沒有要求重開討論,只是希望知會一聲並講出我對你不尊重原有討論的想法。—Srr(來走走)— 2007年10月23日 (二) 09:00 (UTC)
維基研究協助
[編輯]Srr您好,我是就讀於中國文化大學新聞研究所的學生邱家緯,目前正進行一項對兩岸三地維基人的研究,需要許多維基用戶的協助。這份研究曾在07年的維基年會發表過,也訪問過來自中國大陸、香港與台灣的維基用戶。現在更需要大量的問卷資料輔助,希望您能夠提供維基的編輯經驗。這份問卷只需要花您兩分鐘時間,但是對維基領域研究有很大貢獻,謝謝您的幫忙!
這份問卷的詢問範圍僅於編輯過程與經驗,不涉及私人資料,請您安心。
問卷網址:http://www.my3q.com/home2/184/loat5oo/88988.phtml
看在我挨家挨戶去留言的份上,幫幫我吧!—櫻花猴 2007年11月6日 (二) 07:34 (UTC)
你說後說我破壞的一次,我並沒有作出任何不可供查證的修改,請看清楚。—Antonytse (留言) 2008年1月21日 (一) 13:55 (UTC)
那最好在條自裡簡單解釋一下闊播的意思了,因為很少人明白。—Antonytse (留言) 2008年1月22日 (二) 13:49 (UTC)
你為甚麼要不斷回退我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所作出的修改,請你盡快解釋。—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1月23日 (三) 13:17 (UTC)
- 你已經回退了三次的,請你自行到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條目歷史中自已計算的,你的回覆讓我感到不能夠以對話解決,為了被免發生編輯戰,我已經申請了保護以解決問題。—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1月23日 (三) 13:32 (UTC)
- 我早在申請保護之前,已經嘗試和你討論,但是你並沒有正面討論或回覆我的留言。現在條目被保護,你能有一定責任。我現在請你解釋一下為甚麼在2008年1月23日 (三)多次回退我的內容的?—Railhk0512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14:57 (UTC)
那大家就來計清楚一下:
- 2008年1月23日 (三) 11:16 Srr (對話 | 貢獻) (52,434 字節) (取消由Railhk0512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6086072)
- 2008年1月23日 (三) 12:52 Railhk0512 (對話 | 貢獻) 小 (52,469 字節) (取消由Srr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6086111)
- 2008年1月23日 (三) 13:07 Railhk0512 (對話 | 貢獻) 小 (52,469 字節) (取消由Srr (對話)所作出的修訂 6086830)
而我在以下多次編輯皆是修改:
- 2008年1月23日 (三) 13:36 Srr (對話 | 貢獻) (52,586 字節)
- 2008年1月23日 (三) 13:20 Srr (對話 | 貢獻) (52,571 字節)
- 2008年1月23日 (三) 13:13 Srr (對話 | 貢獻) (52,451 字節)
- 2008年1月23日 (三) 13:00 Srr (對話 | 貢獻) (52,454 字節)
我添加了新資料,重新排版,中文化連結字眼,而你在做甚麼呢?只是回退、回退、申請保護、來信質問。
而且,我沒有回退你添加的資料,你添加的內容90%都在我編輯之內。
以下是我修改的編輯的原因:
- 「1965年7月26日」只是於公司名冊內的登記日期,並不一定是所謂「成立日」,一般所指的成立日都是開業的那一天,而不要取得甚麼牌照的日期。例如,「中華電力有限公司」是1918年才註冊,但它是1901年成立的;「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是2003年註冊,但它是2005年才成立的。這都証明公司名冊內的登記日期並非「成立日」的參考標準。如果要強用1965年作為成立年,明顯只是標奇立異。
- 除了公司名冊內的註冊日,根本就找不到第二來源指該公司是1965年立,大眾一般都不會理會所謂公司註冊日期。根據該公司官方英文網頁,她們是成立於1967年;國際測量儀器生產商 Tektronix 的中文新聞稿,亦指明該公司成立於1967年。
- 你的編輯中有一句「經過兩年時間籌備」,我倒想問一下,你是有証據證明該公司在1965年-1967年都在「籌備」?請你打開一些大型企業的周年報告書,他們旗下都很多有限公司,當中很多都是沒有業務的sleeping company,但不代表他們在「籌備」中。另一方面,有很多大型公司都是籌備經年的,在未註冊有限公司之前隨時已經做了一年半載的前期研究,你憑甚麼指他們只籌備了兩年?「經過兩年時間籌備」這一句話,在缺乏來源的情況下,是欠缺商業常識,亦明顯是「斷估」。
所以我決定公司註冊的資訊收入注釋,但我並沒有刪除你的內容(除了「經過兩年時間籌備」這句)。
其實我真的不能理解,為了一件小事,憑甚麼要我花這麼多言語來報告給你聽,修改原先版本的明明是你,而且你的編輯有明顯問題,為甚麼是你來質問我為甚麼修改你的編輯,你又不解釋你自己的理據,而只顧叫我解釋?
我希望你明白我的修改只是為了增加文章的質量。我懇請你自行申請解除保護,無論怎說,保護應該是最後一關,是不利維基的,你不解釋你的編輯,而先去求取管理員來保護,保護之後又不作討論,要我兩次催請,這根本是不合情,亦不合理。SRR‧S 2008年1月28日 (一) 18:26 (UTC)
re:一堆問題
[編輯]- 關於合理使用:根據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所有合理使用圖像只應使用於主名字空間,而不能用於模板或用戶頁,這是在模板中移除該logo的最關鍵理由。另外,還有少量使用的要求,見合理使用的第三要素:「相對於整份版權作品,所使用的份量及比重」。
- 保護一事:user:Railhk0512當時通過skype向我提出了申請,而根據其歷史紀錄,顯然兩位的回退操作已經接近了3RR(雙方各三次)。一般來說,這種有用戶提出了請求,而且編輯戰也的確發生的,管理員沒有理由拒絕對條目實施保護:無論爭執的事大事小,歸根結底都是為了保護維基百科,並保證雙方能夠先進行討論,達成共識後再作修改。因此我相信我對該條目的保護是合理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月29日 (二) 16:13 (UTC)
繼續re:
- 關於閣下所指的我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中的編輯,根據這裡的結果,我只是將已被刪除的圖像名替換成未被刪除的圖像名,而這我認為也應該符合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編輯被保護的頁面中的「更正拼寫錯誤和輸入錯誤」的情況。也就是說,即使是在條目因編輯戰被保護的情況下,管理員進行這些修改都是被允許的,那麼又何來迴避之說?而且,閣下與user:Railhk0512的編輯戰只是牽涉引文,為何要把與你們的編輯戰無關,只在歷史記錄中做過少量修改的管理員牽涉進來要求他們迴避?我對此很不滿。
- 還是根據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臨時保護的情況可以是「根據請求對『編輯戰』實施一段時間的強制冷卻」,而沒有要求施加保護的管理員必須充當調停人。而實際上,user:Railhk0512不來找閣下討論並不意味著閣下就不能去找他去討論;而在我看來,這件事雙方編輯者最後的發話是在2008年1月28日 (一) 14:57 (UTC),由user:Railhk0512,而他當時也請閣下「解釋一下為甚麼在2008年1月23日 (三)多次回退我的內容的」,我相信這便已經是在向你尋求討論了。
- 第四條的模板今天晚上回來我會清理的。—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月30日 (三) 01:41 (UTC)
continue..
- 可能閣下誤解了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我的原意是,既然在受保護的情況下,管理員都可以不避嫌進行「更正拼寫錯誤和輸入錯誤」的修改,那麼在沒有受保護的情況管理員進行的這類修改,理應不屬於避嫌的範圍。
- 編輯戰並不是必須達到3RR才會進行保護,達到3RR說明編輯戰已經十分惡化,需要對違反3RR的用戶進行封禁了。閣下與user:Railhk0512都是各人回退了3次而非1次,因此請不要用非此即彼的二元模式來說明問題,未過3RR並不代表沒有發生編輯戰:WP:3RR中也寫著「在極端情況下,即使用戶在一天內回退次數未超過三次,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
- 最後,如果還有問題請到互助客棧提告,我很樂意在那裡回答你的問題。—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月30日 (三) 14:23 (UTC)
- 為免有所謂的「編輯戰」的誤會,被無端施以保護,特知會一聲有關Template: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頻道列表的修改和意見:
- 你的修改加大了字體,會令「台灣TVBS頻道」的「道」字,掉進另一行,排版上並不美觀,故改回原版。
- 請問加入logo於這些模板上,到底犯了甚麼合法使用方針?數量有限且僅供辦認,我看不出有甚麼不合理使用,但我倒沒有甚麼所謂,只是有不少模板均加入此等logo,又是否需要處理?
- 因為沒有了利於辨認的logo,「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一名亦未必所有人都認識,故加入「無綫電視」四字,閣下若有更好的方法,歡迎提出。
- 有關保護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一事,本人深感失望,閣下作為管理員的處理手法,亦似乎是「有頭沒尾」。
- 我並沒有刪走任何user:Railhk0512內容,我只是將內容改寫,將部份次要的資料放到注釋,一來我不明白有甚麼天大的事要為了幾個字封禁整個條目,二來所謂「編輯戰」維持了很短的時間,閣下不選擇先調解「小事化無」,反而立時保護「小事化大」,未免有點便宜行事。
- 在保護頁面要求「討論」的user:Railhk0512,在保護之後就不發一言,我根本不知他/她想討論甚麼,到底這次保護行動是為討論共識,還是「為保護而保護」,白忙一場?這令其他維基人無法編輯條目,這樣說得過去嗎?
SRR‧S 2008年1月28日 (一) 12:20 (UTC)
1.保護之後,要求討論的user:Railhk0512,沒有對內容作任何討論,您作為施以保護者,亦沒有引領討論,保護之後您跟user:Railhk0512就將問題置諸不理,證明保護行動根本無法解決問題。我希望您,作為管理員,作為授權者,以後要三思而行,因為你的權力比一般編者大,不要偏聽。
2.就當是回退(雖然我不盡認同),但明顯我跟user:Railhk0512都知悉3RR,即幾乎肯定不會出現第四次回退,你應該等待第4次回退出現才作保護,你可以先來信給雙方了解,而非在兩方都「合法」的情況下就保護條目,所謂的「編輯戰」早就完結了,那麼到底保護的意義何在?為保護而保護?
3.近500次編輯中,你似乎亦有參與編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雖然是很少的改動,但如果「從嚴執法」的話,您似乎有違管理員的避嫌守則。
4.我一向樂意遵守合理使用原則,規則如此我沒有反對意見,但是Template:Now寬頻電視頻道、Template:亞洲電視頻道、Template:香港有線電視頻道列表、Template:CCTV、Template:中國大陸電視台Template:新鴻基地產、Template:恆基兆業地產、Template:長江集團、Template:港鐵路綫及服務等等等等都有類似情況,希望得到一視同仁的處理。SRR‧S 2008年1月29日 (二) 18:17 (UTC)
續Re:
1.其實我沒有要求您避嫌,我也認為無傷大雅,因為你改動的地方很小,合乎情理,只是在「從嚴執法」的情況下是有問題。你引用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編輯被保護的頁面,就象太平盛世引用「戰爭合法殺人」作理由一樣,因為據資料,條目當時並未受保護。Wikipedia:頁面保護方針#編輯被保護的頁面第一句就清楚指出「在編輯被保護的頁面上」,而不是在非保護的情況下。你這樣來解釋方針未免是硬拗。
2.我指的沒有討論,不只是數算大家的編輯次數,而是因應的他的編輯內容作討論,修改原版內容的是user:Railhk0512在先,他只質問我甚為麼修改它,保護之後,你跟他有否就內容應如何修訂討論過嗎?保護過後只是追究「誰動手打人」、「打了多了拳」,這對推動維基條目有甚麼意思?
3.我請你用一下同理心,你自己也認為你之前的編輯不涉在內容,要你避嫌是不合情理的。你倒又不想想所謂「編輯戰」,在你施之保護之前早就結束,而毋須再保護「冷卻」?你作為「授權者」,而我不是,你應該慎用你的權力,你當然要比一般編者有更多的考慮,但你的考慮重點只是數著編輯次數和一個skype短訊,而沒有考慮情況是否有保護的實際需要。
4.我們來看看wikipedia:編輯戰,中文版方針是寫得不清不楚的,甚麼「不斷地互相刪改對方的編輯內容」,連3RR都未過,何來「不斷」?既然不構成編輯戰,又何來保護的理由?如果未過3RR就保護,那麼只要各人回退一次就可以保護,那管理員們豈不是忙透了?當然,英文版的edit war也提到編輯戰不單單看次數,而是看行動,我跟他都在清楚3RR的情況下行事,你眼中「戰事」早就無疾而終。
5.由此至終,我認為此乃小事一宗,我已經兩次催請user:Railhk0512步入正軌討論條目內容,其實到現時為止我也不確實知道他編輯的理由,他至今都不曾說過,只是反問我兩次,他編輯在先耶,我只能瞎猜他的編輯動機,對我的編輯作了一個詳細的解釋,在他的討論交待。你作為管理員,除了按照他在skype短訊行事,有沒有叫他解釋自己的編輯理由?想辦法以一個毋須用到自己權力的方法解決問題?而不是動不動就架起御賜刀劍來?我對此,跟你一樣,都很不滿。SRR‧S 2008年1月30日 (三) 05:31 (UTC)
再續RE:
首先,我要報告條目已經解封了,但討論內容的成果呢?一點都沒有。user:Railhk0512沒有討論內容,我在他的討論頁寫了一大篇東西解釋我的編輯,他就是不聞不問,你亦只重申你「有法可依」,強調你有權這樣做,對今次被保護對象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條目做過甚麼建設性的討論?倒看不見。
第二、所謂「在極端情況下...由於編輯戰、惡意破壞,也可以被封禁。」,我實找不到說明當天的情況,有多「極端」?而且既你自稱當天「戰況激烈」,去到這麼「極端」,那你應該是封禁我倆,但不關保護條目的事,你每每引用的方針都是張冠李戴,我實在想不透。
第三,我沒有二元邏輯分法,請不要誣蔑,我不知你是否選擇性失明,我早早說過是否編輯戰,是否保護,應看實際情況、實際需要,理由上面已經很多,你憑甚麼認為情況極端?你憑甚麼認為保護能解決問題?你毋須在眾多方針東找一句、西找一句來斷章取義回應我,我是跟你講道理。
第四、「保護方針」跟「管理員避嫌」是兩回事,本事就不應拿來相提並論,不要邏輯混亂。就法論法,你肯定是技術犯規,只是道理上說得通而已。
真的很失望,三位關係人,只有我「孤掌」討論實質的修改內容,另外兩位都在拋方針,論誰人犯錯,誰人沒有犯錯。
最後,我沒有想過提告你,我不滿的是你作為理管員的處事手法,未至於是弄得這麼大。所以選擇我在討論頁解決,你毋須邀請我提告。SRR‧S
恭請閣下參與2008春聚討論
[編輯]- 邀請您的維基人是:—W.F. Siu 2008年2月28日 (四) 14:14 (UTC)
- 邀請您的維基人是:LokiTalk 2008年3月13日 (四) 06:14 (UTC)
邀請參與2008年香港春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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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正接受會員申請
[編輯]關於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中的共識的一點意見
[編輯]直入主題吧。首先,根據閣下最初給出的共識原文:
——舊有共識將地區詞的分歧,納入簡繁轉換系統處理,但其後發現這樣的做法產生不少問題:基於以上各項理由,「繁簡轉換」應只是字體上的轉換,除了一些轉換後出錯的詞彙外,都不應有地區詞的替代(例如簡體的「打斗」會正確轉換成繁體的「打鬥」)。而地區詞的替代,如有必要的話,應額外建立機制解決,另訂方針規範。由於修改系統需時,而且未有定案,故現時自動的繁簡轉換仍然包括部份地區詞的替代,但將會逐步修正。
- 地區詞與繁/簡體並無必然關係,正如「香港繁體區」的人一樣能以繁體書寫「大陸簡體區」常用的詞彙。
- 維基百科的簡繁轉換系統,與其他維基姊妹計劃共用,如果簡繁轉換系統包含地區詞彙替換,可能會使其他維基的轉換不準確,例如維基文庫。
- 自動轉換過程會出現一些「失誤」,例如簡體的「數位人士」,轉換成繁體的時候會變成「數碼人士」,要透過其他技術解決,造成編輯上的困難。
其中有,「地區詞的替代,如有必要的話,應額外建立機制解決」。我目前有意推動建立Wikipedia:地區用詞轉換請求這一頁面。這個頁面將專司從Wikipedia:繁簡體轉換請求中分離出來的zh-cn、sg、tw、hk四門轉換。
在這個共識的眾多支持者中,有許多人都以「『繁簡處理』有必要和『地區詞彙替換』分開處理」作為支持的理由。而目前的六種轉換模式已然在技術層面上將「繁簡轉換」和「地區用詞轉換」分開了。因此,我覺得這個共識也有更新的必要。作為上述共識的發起人,您的意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覺得目前時機已然成熟,我願意與您一同推動這個新共識的產生。—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4月18日 (五) 17:30 (UTC)
在沒有任何討論的情況下,根據我個人對地區用詞轉換的認識我起草了一份User:PhiLiP/Wikipedia:地區用詞處理。望閣下過目。如果有可能的話,或許可以作為一個藍本,在經過討論修改後推動正式方針/指引的產生。—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4月18日 (五) 19:43 (UTC)
WMHK一週年活動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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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 talk:聚會/2008年香港夏聚/邀請討論
[編輯]- 邀請您的維基人是: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20:15 (UTC)
邀請出席2008年香港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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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香港秋聚前聚會討論
[編輯]-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Ws227 (留言) 2008年7月30日 (三) 15:23 (UTC)
邀請出席2008香港第一次秋聚
[編輯]邀請出席2008年香港第二次秋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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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電視」與「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編輯]我一概回在討論頁了。--leeyc0(找我) 2008年10月17日 (五) 13:35 (UTC)
既然頁面已經重定向了,那麼討論頁是沒必要去重定向的,所以在下才將其刪掉。至於名稱問題,恕在下不甚熟悉主題。不過閣下或許可以發起移動請求。祝編輯愉快。--Jimmy Xutalk·+ 2009年6月27日 (六) 02:18 (UTC)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成立兩週年慶祝活動
[編輯]2009香港夏聚
[編輯]2010香港夏聚前聚會討論
[編輯]-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Mayoamyo (留言) 2010年6月2日 (三) 11:30 (UTC)
請補充檔案File:Tvb-interactive.png的版權或來源信息
[編輯]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檔案File:Tvb-interactive.pn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檔案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3日 (一) 03:55 (UTC)
邀請討論2011年香港春聚
[編輯]- 邀請你的維基人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15日 (五) 07:08 (UTC)
邀請出席2011年香港春聚
[編輯]拉叔(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05:38 (UTC)
File:Tvb-broadcast-drive-1970.png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快速刪除旨在加快處理顯然不合適的頁面。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讓他們將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7月26日 (四) 01:59 (UTC)
File:Orbis logo.gif的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5月21日 (三) 00:53 (UTC)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編輯]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Srr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與資訊、歐洲歷史與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
[編輯]您好。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目前正在考慮為維基獎勵提供紙本授獎申請,意即被授予維基獎勵的編輯將可申請進行額外的紙本授獎,以茲證明;因此,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了解開辦紙本授獎的可行性。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7月1日 (六) 19:04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 執行編輯 Aotfs2013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代發於2017年6月6日 (二) 12:31 (UTC))
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
[編輯]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畫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
管理人員選舉及問卷進行中
[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戶參選管理員,另有行政員AT參選監督員。投票期為2024年5月29日至6月12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並表達對候選人的意見。
請注意管理人員選舉無當選限額,各候選人分開計票,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社群亦正就未來仲裁委員會對管理人員除權的權力進行問卷調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連結找到表單匿名表達意見,或直接前往討論頁發表意見。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4年5月29日 (三) 04:12 (UTC)
管理人員解任投票通告
[編輯]Mys_721tx的管理員解任投票(第2次)正在進行,投票期為2024年7月12日至7月26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 投票須知
- 依據方針,本次投票必須按照指定格式在安全投票的「投票留言」框內填寫文字來進行投票,並給出理由。
- 由於技術原因,因而保留空白的投票選項,但空白選項是無效的,請在「投票留言」一欄留下您的投票及理由。
- 請注意,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僅能計入總有效票數,但不會計入得票比率。
- 在系統中,每個用戶只有一票會被儲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間重複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統只會儲存最新的投票,並覆蓋之前的記錄。
- 請儘可能讓您的留言簡潔。請注意,您的投票留言將在投票結束後打亂順序並公開可見。
- 指定格式
- 支持解任:您的理由
- 反對解任:您的理由
- 中立:您的意見留言
建議在您的投票留言最前面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之後是冒號「:」,接著是您的理由。
請明確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並給出理由,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不會計入得票比率,未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的為無效票。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2024年7月14日 (日) 14:31 (UTC)
可被替代的非自由檔案File:Tvbuddy.png快速刪除通知
[編輯]感謝您上傳File:Tvbuddy.png。我注意到這份檔案已宣稱依據合理使用原則進行利用。然而,我認為這樣的使用方式符合快速刪除方針的F10準則。這一條準則說明該檔案必需在沒有相同的自由授權內容條件下,才能聲明以合理使用方式進行利用;也就是說,如果該檔案可以完全被自由授權檔案替代,或者可以使用文字進行說明,就不能在維基百科使用。尤其注意維基媒體計劃禁止使用受到著作權保護的在世人物的照片用來描述其相貌。如果您認為這份檔案無法被替換:
- 請您至這份檔案的描述頁面進入編輯畫面,並在第一行增加
{{hang on|<您的理由>}}
,其中請將「<您的理由>」替換成簡短解釋,說明為何該檔案不能被替換。 - 在這份檔案的討論頁撰寫完整解釋,說明為何您認為該檔案無法被替換。
此外,您也可以選擇尋找相同主題的自由授權媒體素材,來替換這份非自由檔案;或者可以請求著作權持有者將該檔案(或類似的媒體素材)以自由授權釋出;又或者可以自行創作新的媒體素材(例如使用自己的相機拍攝相關主題內容)。
如果您上傳了其他非自由檔案,也請記得檢查這些檔案頁面有沒有特別標明並完全符合相關的合理使用依據。您可以點選這個連結尋找您曾經編輯過的檔案頁面。請留意,即使您依據上述的步驟1與步驟2完成動作,如果您的解釋無法得到其他維基人的認同,將會依據快速刪除方針,在標記快速刪除標籤5日後執行刪除。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在互助客棧求助區提問。感謝您。--Wcam(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7:44 (UTC)
管理人員及仲裁委員會選舉(2024年10月)
[編輯]管理人員選舉 | ||
二〇二四年十月梯次 | ||
申請成為管理員一覽 | 申請頁 | 安全投票頁 |
---|---|---|
0xDeadbeef | → | → |
ASid | → | → |
ATannedBurger(申請續任) | → | → |
S8321414 | → | → |
SCP-2000 | → | → |
申請成為行政員 | 申請頁 | 安全投票頁 |
Peacearth | → | → |
申請成為監督員 | 申請頁 | 安全投票頁 |
Peacearth | → | → |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本梯次有五名用戶申請成為管理員,並有一名管理員申請成為行政員及監督員。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投票期從2024年10月25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8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在右方(或上方)的一覽工具欄找到每名候選人的個人選舉頁面及投票連結;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請注意所有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第一屆 | 仲裁委員會選舉 | |
二〇二四年 | ||
經社群超過一年的持續討論,中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將在2025年1月正式成立,而首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將在十一月舉行。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有16名編者參選,其中12名編者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您可點擊此連結查看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的候選人名單及對應的參選聲明和問答頁面。
投票期從2024年11月1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點擊此連結參與投票;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請注意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開放13個席位,首13名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