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緬因州總共擁有16個郡。在緬因州成為一個州時,緬因州是屬於麻薩諸塞州,並名為緬因區。在蓄奴州與自由州達成密蘇里妥協後,緬因州於1820年3月15日正式成為一個州。在緬因州仍然屬於麻薩諸塞州時,已有9個緬因州郡份存在。即使在1820年後,緬因州的北部領土仍然是美國與英國的爭議領土。當時,幾乎整個阿魯斯圖克郡都是爭議領土。緬因州的領土爭議問題直至雙方於1842年簽定韋伯斯特 - 阿什伯頓條約才正式獲解決。首個成立的緬因州郡份為約克郡。當時,約克郡是於1652年由麻薩諸塞灣殖民地以麻薩諸塞州約克郡之名建立。1860年,諾克斯郡和薩加達霍克郡相繼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