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溪縣,中国古旧县名。
初為和溪鎮[1],南宋開禧四年(1208年),升鎮為縣[2],屬廣安軍[3][4][5],到元朝至元十五年(1278年),與新明縣一起並入岳池縣。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建新場鄉,屬武勝縣飛龍區,1952年從武勝縣飛龍區劃歸岳池縣管轄,位置在今四川省岳池縣斷橋鄉新場村[6]。
- ^ 《元豐九域志》
- ^ 《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五·寧西軍》云: 「和溪,開禧四年,升鎮為縣。」
- ^ 民國《武勝縣誌》卷首《地理志第一》云: 「……和溪在宋以前本屬新明屬鎮。開禧三年太守閻伯敏奏升鎮為縣,屬廣安軍,其治城在今新場水福寺,有殘堞古城遺址,和溪水曲曲縈繞……」
- ^ 宋寧宗開禧三年(1207年)知廣安軍閻伯黼奏准將原新明縣的和溪鎮升為和溪縣
- ^ 《輿地紀勝》卷一百六十五作閻伯敏
- ^ 「宋代川峽四路市鎮地理考」,王涯軍,重慶市地理學會歷史地理專業委員會,西南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編.《西南史地-第一輯》.巴蜀書社,2009.12.第2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