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岸朱宅建筑群
外观
赤岸朱宅建筑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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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浙江省义乌市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明至民国 | ||||
编号 | 8-0285-3-088 | ||||
认定时间 | 2019年10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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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朱宅建筑群为浙江省义乌市的一组古建筑,位于义乌市赤岸镇。建筑群由明代荐叙堂、清代六房厅、清光绪大夫第及民国增建的重厢等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约3045平方米,建筑面积5409平方米。清代理学传人朱一新和其弟朱怀新曾在大夫第居住。2011年1月,建筑群以朱店朱宅的名义被纳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赤岸朱宅建筑群被纳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资料
[编辑]-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赤岸朱宅建筑群. 义乌市文旅局. 2021-01-04 [2022-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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