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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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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珠(1916年6月24日—2006年4月),女,陕西安定(现子长)人,习仲勋的第一任妻子。

生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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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珠为陕西省安定县(今子长市瓦窑堡人,曾任关中分区妇联主任。1935年和当时的陕甘边苏维埃主席习仲勋结婚[1]。1936年6月至9月习仲勋任环县县委书记期间,郝明珠曾在环县妇女工作部工作[2]。夫妇二人先后育有五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夭折(第五個孩子於1944年因難產早夭)[3][4]。根据其次女习乾平的回忆文章《瓦窑堡的一枝黑牡丹——习仲勋前夫人郝明珠的故事》,1944年初冬郝明珠与习仲勋离婚[3][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郝明珠曾任陕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1979年12月-1983年4月)委员[7]

家族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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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习仲勋
    • 长女:习和平(1938年-1968年,在文革中不堪迫害而自杀,留下孩子由母亲郝明珠抚养成人)
    • 次女:习乾平(1939年-),曾用名郝乾平

外孙:马元(1983年2月—),演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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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纪念延安女大五十周年筹委会 (编). 延安女大: 纪念延安中国女子大学建校五十周年 (1939–1989). 1989-05: 70–72. (简体中文)
  2. ^ 环县县委. 环县第一任县委书记习仲勋. 甘肃日报. 2013-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9) –通过中国广播网. (简体中文)
  3. ^ 3.0 3.1 习乾平《瓦窑堡的一枝黑牡丹——习仲勋前夫人郝明珠的故事》:“就在1944年难产后,一个孩子死了,她大出血差点丧命,死里逃生后的她在心中默默地想着自己怎样才能减轻自己痛苦的办法。……直到有一天,丈夫对她出言不逊,向她提出分手的要求,她才感到丈夫的话如五雷轰顶。单纯、年轻的她,如坠烟雾,不知所措。……于1944年初冬,她毅然决然地与他离了婚,分道扬镳。……1943年–1944年10月期间,习仲勋担任中共绥德地委书记兼绥德警备司令部政委,妻子没有与他同去绥德,而是留在延安地区,如此分离一年多。他对妻子不与他同去绥德很不满意,认为妻子有了外心。他们之间书信往来闹意见,互相伤害。妻子则因为一次又一次怀孩子,自己太受苦,想相对安静一段时间,休养一下身体。但她从未向丈夫讲述过她的想法,只是不与他同行绥德而分居。”
  4. ^ 习仲勋二妻三子四女今何在. 凤凰网. 2013-10-14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6. (简体中文)
  5. ^ 楊潓璿. 習仲勳與中國共產革命運動之研究(1928—1949) (PDF). 國立中央大學博碩士論文. 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 2013-06-24 [2020-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6. (繁體中文)
  6. ^ 习仲勋传编委会 (编). 习仲勋传· 下.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3-08: 361. ISBN 978-7-5073-3817-1. (简体中文)
  7. ^ 陕西省五至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中国人大网.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2011-03-31 [2019-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4-26.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