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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時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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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時弼(?—?),字國臣江西南昌府新建县民籍南昌县岐頭岡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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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三十六年考選爲山东道御史,奏言十二事[1],巡按河南,刚正敢言,不避权贵,佥壬尽为敛手,時稱人杰[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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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七年正月,山东道御史张时弼奏言十二事:复朝讲、预储孝□殳、发章奏、时起居、端好尚、滇枚卜、补大僚、用废弃、撤税使、恤穷□、给边饷。
  2. ^ 《南昌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