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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瓒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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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瓒(?—?),字伯玉,号心泽,直隸桐城縣(今屬安徽省)人。明朝官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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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為諸生,手不釋卷,曾抄寫《資治通鑑》全書。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試第三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闸。万历二十六年,黄河决口,单县黄垌的運河泥沙淤塞,漕运受阻。朝廷派工部左侍郎兼佥部御史刘东星为河漕总督前往治水。胡瓒建议疏浚贾鲁河故道,他不畏辛劳,爬山涉水勘察河道之來龍去脈,撰成《泉河史》15卷。因疏浚有功,升工部郎中。萬曆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橋,升虞衡员外。三年橋成,節省白銀七萬兩。萬曆三十四年官至江西右参政。[1]萬曆三十七年,以运贩私盐为御史彭端吾奏劾,降三级。[2]晚年辭官歸里,久之卒。[3]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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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泉河史》十五卷、《禹贡备遗增注》二卷。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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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二十四:“万历三十四年八月,升工部郎中胡瓒为江西右参政,郧阳知府罗希益为云南副使,巩昌知府刘涌为四川副使,南阳知府刘光祚为河南副使,南安知府曾光鲁为广东副使。”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六十:“万历三十七年七月,淮上获私盐七艘,称为江西参政胡瓒所贩,御史彭端吾劾奏之,上命夺瓒三级。已而直隶巡按刘兰言九江江防同知陈师孔、南湖嘴守备李馀庆驾送瓒哨船二只,盘获在彼,仍命罚师孔二月俸,馀庆以守备降调。”
  3. ^ 《明史》卷二百二十三:胡瓚,字伯玉,桐城人。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都水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閘,駐濟寧。泗水所註,瓚修金口壩遏之。造舟汶上,為橋於寧陽,民不病涉。河決黃堌,瓚憂之。會劉東星來總河漕,瓚與往復論難。謂黃堌不杜,勢且易黃而漕;漕南北七百裏,以涓涓之泉,安能運萬千有奇之艘,使及期飛渡?贊東星浚賈魯河故道,益治汶、泗間泉數百。尋源竟委,著《泉河史》上之。瓚治泉,一夫浚一泉,各有分地,省其勤惰而賞罰之。冬則養其餘力,不征於官。以疏浚運道有功,增秩一等。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橋。三年橋成,省費七萬有奇。累官江西左參政。予告歸,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