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懋順
外观
邢懋順(16世紀—17世紀),字泰階,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邢懋順是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第二十一名舉人[2],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成進士,獲授河間推官,後擔任刑部主事、員外郎,制止追求名利和賄賂的行徑,寫下《知爾篇》自勵,又釋放含冤入獄的數十人。他死後家人貧窮無法殮葬,首輔葉向高為他寫下輓詩,有「祥卿不愧真清吏」的讚譽[1]。
引用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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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汝璧 |
明朝河間府推官 1595年-1600年 |
繼任: 文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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