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5年10-12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狀態:   驳回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不屬G5. 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

重新創建之內容與之前的不同,而且沒有任何遺反其他守則問題 該內容如與被刪除的版本明顯不同,而提刪者認為需要刪除,請交到存廢討論,如果提刪者對此不肯定,請先聯絡上次執行刪除的管理人員。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太正经♂愛我請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10:48 (UTC)

  1. 无法接受G5。原先被删除的版本我根本不知道,除非天大的巧合,否则在下不可能编写出与之相同或非常相似的内容。
  2. 如果删除理由和原先版本一样是“关注度不足”([1]),也不同意,因为在下编写的内容至少提及了其人的两件事:一是此人接受采访(而且是两次,其中一次还是专访);二是因为此人支持统一而受到独派人士的“围剿”。
  3. 就算当前的内容仍不能彰其关注度,按照维基规则,也应等待30天后再对条目的去留做决定。
  4. 若管理员依然要维持原判,请把条目的源代码电邮给我,感谢。—彭鹏留言2015年9月28日 (一) 11:42 (UTC)
条目是我G5的。您所写版本跟已删除版本的内容基本上说的是同一件事,只是措辞和引用的来源不同。存废讨论提出的主要论点是WP:1E,加上原文删除之时已有简单提及不同政见人士的意见,所以个人觉得如果焦点依然只有那(两)件事,可以预见再交存废的结果也会一样,所以我接纳了G5。不过无论如何,我同意两个版本是有点不同的,个人建议处理的管理员也可考虑重发存废。--Lakokat 2015年9月28日 (一) 13:45 (UTC)
  • @Wcam:不好意思,我看到“只因一次事件而受关注的人物条目”标题下有个“主页面:Wikipedia:关注度 (人物)”,所以误会了。电邮依然没收到。发到这里吧,贴到原代码的最下面。——彭鹏留言2015年10月2日 (五) 04:05 (UTC)
  • 狀態:   无效

請復原一代報人黃天鵬,刪除理由並非廣告,不管是百度還是中國革命人物誌都有黃天鵬對新聞的貢獻及撰述,維基不該沒有,刪除的人不了解新聞史

有關黃天鵬的關注度來說,已經成為中國大陸及台灣新聞學生必讀之新聞史,大陸有許多專書是介紹黃天鵬對新聞學的貢獻—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黃佩珊對話貢獻)加入。

(:)回應此前已与nivekin的讨论页解释过了。页面存废的原因是关注度问题,所以保留房需要证明其关注度(而不是给出条目的参考来源)。理由中所罗列的书籍和网址,均是符合GNG要求的,可以支持关注度的来源。其中,所列书籍在其摘要中已说明其囊括的范围。如果一片论文的摘要说明了这篇论文介绍了什么,虽然无法访问其正文,依然可以支持相应的关注度,是一个道理。互助客栈中的讨论对“公路及附属设施的特别关注度”提案的确没有共识,故依照GNG来界定相应条目的关注度。在下已提供相应地符合GNG的支持性来源,而反对方也仅仅对这些材料是否可以支持关注度进行质疑,并未质疑其内容。然而认为不可以支持关注度的用户以资料库、旅游指南为理由,却将资料库和数据库混为一谈,并且将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混淆为什么来源不能支持关注度,至今未依据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提出合理的质疑,故不应首先认为上述材料不能支持相应条目的关注度问题。--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27日 (日) 07:38 (UTC)
(:)回應 不能以一论文的摘要说明是說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就當它入面有每一個日本車站廁所的詳細有效介紹。提出的來源只可證明「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有關注度,卻不是「每一個日本的公路及附属设施都有關注度」。--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29日 (二) 04:33 (UTC)
就當它入面有每一個日本車站廁所的詳細有效介紹,所以每一个设施都具有关注度。--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04:41 (UTC)
不能你當有便算吧? -Nivekin請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1:32 (UTC)
当然不是我当啦,作为二次可靠来源人家自己讲的人家的来源里有什么,部分还有截图。--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9月30日 (三) 14:57 (UTC)
第三方書籍內容截圖示例:[2][3][4][5];按WP:PSTS指定可以「用於描述性斷言」的第一手來源示例:[6],內容更加豐富;而日本政府並非設施管理者,因此其來源(如[7])同樣可以使用。— lssrn | talk 2015年10月1日 (四) 16:31 (UTC)
示例是不夠的,不是說你1要每頁拍照上來,但起碼要指出富浦PA是那來源的那一頁那一版,並確認以上所有條目都有被介紹過--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09:29 (UTC)
Lssrn也说明的差不多了。这些书是可靠来源,因为出版社承担审查、校对等工作,故不仅其正文内容可靠,封面内容亦可靠。书上说介绍了900多个PA和SA,整个日文维基可能都还没有那么多相关条目呢。--Addis Wang (留言) 2015年10月2日 (五) 11:07 (UTC)
旅遊指南一向都不算可靠來源。--Qui cherche trouve 2015年10月2日 (五) 13:23 (UTC)
依照可供查證方針跟可靠來源指引並沒有限制資料庫、論文以及旅遊指南這一類型的來源不得使用,列出於否不會影響到條目的品質,我們沒有必要讓編者做出一堆無理的要求,以及違反常識的方式,提報覆核方違反忽略所有規則,因此同意保留方的意見以及執行保留的管理員做出「維持原判」的決定。至於做出維持原判的原因是,我去年跟J.Wong君討論過幾位長期處理關注度的用戶的事情,幾位朋友的行為違反維基媒體基金會的開放性決議繁體簡體),也就是說簡化方針與指引之外,制定友善的方針,不得使用嚴苛的條件束縛條目的發展,以及加強與用戶之間溝通,這是User:Wing擔任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長時在2011年5月通過的決議,理事會的決議等同於所有計畫項目的方針,如果有牴觸仍然以基金會決議為主。另外,錯誤解讀方針與指引進行維基訟棍,屬於嚴重的遊戲維基百科行為,因此不要再使用這種方式擾亂社群,否則將導致封禁,謝謝您的合作。--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5年10月2日 (五) 15:30 (UTC)
(:)回應 現要求的只是有真正指明的來源, 不能說有一本書/網站說自已收錄了全宇宙所有的車站資料便把它當作是來源了。這已是可查證來源的最基本要求了。至於「資料庫」是否合乎關注度,與是否屬可靠來源是兩個議題。--Nivekin請留言 2015年10月5日 (一) 02:53 (UTC)

以下内容移动自afd


(×)删除理據:本條目在2015年9月14日曾被提刪,當時結果為保留。但本條目在保留後,作者218.191.XX仍持續加入原創研究文字,請求覆核保留決定。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2日 (五) 10:29 (UTC)
  • (○)快速保留,这是什么提删理由?既然有历史版本可以回退就回退到历史版本,用户持续加入原创研究就举报、封禁用户,保护页面,和删除有什么关系?--Antigng留言2015年10月2日 (五) 14:37 (UTC)
    • (?)疑問:閣下真的有認真研究過此條目的編輯歷史才投快速保留票嗎?這個頁面從第一個版本就是原創研究了,即便回退到第一個版本,它還是原創研究。至於為什麼我會說這個條目第一個版本就已經是原創研究,閣下可以自己去看看原作者的討論頁,有幾個麻將條目的提刪通知,還要我往下說嗎,閣下是聰明人,應當也能看出來吧。再者,你說原作者沒被封禁過嗎?閣下可查查他有無被警告或舉報過。我尊重閣下是前輩,不多說了,由管理員判斷。--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2日 (五) 19:53 (UTC)
      • 我自己认为条目是原创研究,但是其他人不这么认为,2015/9/14存废讨论不这么认为,目前条目的状况与9/14日提删前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Antigng留言2015年10月3日 (六) 00:26 (UTC)
        • 又來了,再說一次,閣下發言前到底有沒有先查證過?任何路人,只需不用五分鐘,一查編輯歷史就知道,9月14日至今原作者做了幾次更動?他很明顯的是一點點改動打擦邊球,以避免觸發過濾器,引來其他維基人出手回退或提刪,實質內容根本都是他所寫的原創研究。從提刪前、被提刪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來源,怎麼會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另外,麻煩閣下下次在我面前,不要再分什麼你們我們,或者亮出前輩後輩的架子了,資深維基人這麼多,不少用戶我在心底是尊敬的,但閣下是我第一個公開說到這種地步的前輩。不同意的話,閣下可以投訴我「不尊重前輩」或資深維基人,請求管理員封禁我,謝謝(本想忍住不說的,但你的發言配得起前輩兩字嗎?)--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3日 (六) 09:41 (UTC)
          • “從提刪前、被提刪到被保留至今,仍然沒有任何來源,怎麼會是‘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同’?”,那就请你告诉我有什么不同,哪一点变差了,出现了什么新问题?原提删理由是“遊戲攻略,沒有任何參考,疑似原創研究。”根据WP:DRV:“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如果条目没有出现新的问题,以相同理由提交WP:DRV都是不恰当的行为,何况是以一模一样的理由重新提交一个两星期前刚刚保留的条目?WP:删除守则:“頁面通過有共識的保留,除非情形有特別改變、或是有新的合理理由,1個月內不應該再次提交刪除,否則這些請求將會以快速保留作結。”英文维基百科更严,是一年。主编打擦边球是态度问题,不是条目质量问题,删除不是对游戏维基规则的报复。
  • @Antigng:閣下掐頭去尾的扭曲有意義嗎?我樓上哪句話說到報復了?存廢討論是尋求共識,不是在比賽辯論或互相攻擊,我們應當要解決問題,而不是引發更多問題。起碼首先得先找出共識吧,沒有共識就無須討論,直接給管理員決定。我先說說我的意見。9月14日的保留決定很明顯是錯誤的,因為本條目抵觸了WP:VWP:OR,即三大核心方針中的兩個(我自己認為是最低門檻),如果閣下認為WP:刪除守則高於核心方針,那麼請說出理據,東拉西扯容易跑題。沒錯,我現在的提刪不符合刪除守則,管理員大可決定維持原判,但是此一明顯錯誤的決定不去改正,那我們還做什麼維基人?這就如同先前SM君大量提刪日本公路休息區條目,明明我心裡知道他的理據有一定道理,但他在社群討論時仍持續提刪,所以我舉報他一樣。因循苟且只會讓維基百科更僵化(好吧,要人不跑題,但我終於還是跑題了,我道歉先。另外,今晚很忙,再回應可能又要很久之後)--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3日 (六) 10:34 (UTC)
说到底还是你“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如果你认为“9月14日的保留決定很明顯是錯誤的”,可以,去WP:DRV,后者的门槛比WP:AFD高,让有经验的管理员例如User:Wong128hkUser:T.A_Shirakawa之类的做决定。就像第二审不能在原来的法院进行那样。另外我提醒一句,不符合WP:V不是删除的理由,找不到来源才是。删除守则:“徹底嘗試後仍無法由可靠来源查證的條目,尤其是不符合相關關注度指引且已经挂相应模版30天的條目。”--Antigng留言2015年10月3日 (六) 13:51 (UTC)

以上内容移动自afd


  • 未見明顯違反<<收錄準則>>,不過確實缺乏來源佐證,及有原創研究之嫌。九月十四日存廢議確未有詳審後兩個問題,即只論及有否違反<<收錄準則>>。據<<可供查證方針>>及<<刪除守則>>,內容長期缺乏來源或無法尋得來源均可予以刪除。是故,應給予時間找尋來源,尋而未獲或無所改善始作刪削,短期之內着未應再試提刪。鑒之,決懸模提示。三十日之內,請勿再試提刪,以期遷善。--J.Wong 2015年10月5日 (一) 04:47 (UTC)
  • 狀態:   駁回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胡志穎是著名的藝術家,具有廣泛的國際影響力,是擁有博士學位和教授職位的僅有的當代藝術家之一。從中國和世界各國批評家的評論中足以顯現其非凡的藝術天賦和影響力,而且這個詞條在維琪百科中已經正常展示了2年以上,故當在維琪百科創建或保留“胡志穎”這個條目。—Diyiart留言2015年10月3日 (六) 11:43 (UTC)
  • 遣詞用字有欠中立,外連亦過多,廣告貌,駁回所請。--J.Wong 2015年10月4日 (日) 14:32 (UTC)
  • 能否哪些遣词用字有欠中立?以便改进,再发布此条目,丰富维基百科中文词条。谢谢。

外部链接是为了交代信息来源,以免杜撰生造之嫌,是维基百科应该有的学术态度规范。与广告无关,还望仔细审阅,再谢。—Diyiart

  • 狀態:   復還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資料仍在編輯中。已陸續補上相關人物的資料和經歷。內容與此前被刪除的相同條目將有一定程度的差異。—Takonlau留言2015年10月9日 (五) 04:14 (UTC)
  • 同上,請遞交來源。--J.Wong 2015年10月9日 (五) 05:28 (UTC)
  • 本條目之人物曾拍攝多個廣告,是台灣知名百貨微風的代言人,並曾參與多個著名電視節目,包括綜藝玩很大(20150711和20150718)、綜藝大熱門(數次)、國光幫幫忙(數次,最近一集在20150929播出)、康熙來了、小燕之夜等(可參考YouTube搜尋: [8]),應能符合「獨立於主題實體」之關注度要求。另,本條目之人物所屬組合Breeze的另外二人均能成功發表維基條目,本條目之人物實沒有不被批準的理由。原條目亦附上多方來源,故望能重新開放編輯。—Takonlau 2015年10月9日 (五) 07:30 (UTC)
  • 文中既附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復還。--J.Wong 2015年10月10日 (六) 02:07 (UTC)
导言部分:没有有效介绍。
简介:没有有效介绍、引用第一手资料、含有不是百科全书的内容(医学院志向)、语气不中立。
  • 被认定为广告主要还是源于简介部分的不中立语气和吹捧字句。其他部分内容虽非广告,但是没有实际内容而且短小,删减后会成为空白页面符合A1,故按照G11删除。本请求虽然驳回,但是您加入有效介绍、并改良叙事方法后,仍可以重新建立。如需取得原来的代码,请点击蓝色条到我的讨论页面查询。Bluedesk 2015年10月9日 (五) 06:07 (UTC)
  • 狀態:   无效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1.此为政治宣传和作秀,台联党在10月1日召开记者会声称要在立法院推动中國人權法,报道此事的只有台湾独派媒体《自由时报》、法轮功媒体、以及VOA自由亚洲电台等特定意识形态宣传工具,并未见有其它媒体报道。2.这样的法律形式上明显违宪,立法院不可能通过。3.目前为止立法院根本没有这个的提案,我个人判断台联不可能凑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4.按其他编辑之合并建议,相关内容已经在台联党条目加入,此条目当删除,由于以上原因不应留重定向。Bigtete留言) 2015年10月12日 (一) 18:42 (UTC)—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18:42 (UTC)
    • (!)意見:1.維基百科的最低門檻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真實正確,維基百科不對任何政治議題預設立場,希望閣下謹記。有媒體報導已符合關注度門檻,閣下所舉媒體都在本地維基有條目介紹,此為我投保留票理據;2.「这样的法律形式上明显违宪,立法院不可能通过」,這也不是刪除理由;3.「我个人判断台联不可能凑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同樣不是刪除理由;而閣下在台联党加入的編輯版本,已導致您與另位編者即將踩到3RR紅線了,請兩位先討論出共識再編輯。建議閣下先詳讀WP:關注度WP:刪除守則--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19:04 (UTC)
      • 1.“我个人判断台联不可能凑足15名立委正式提案”本身不是删除理由,“立法院根本没有这个的提案”是不是?台联既然已经召开记者会,为何不在立法院提案?2."这样的法律形式上明显违宪,立法院不可能通过"本身也不是删除理由,但既然违宪,台联为什么还要作推动这样的法案?3.“維基百科的最低門檻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真實正確”,这是很可笑的说法,可供查证的目的之一正是要保证真实正确。在特殊情况下,简单化理解“可供查證”会与其它原则冲突。比如本人指出立法院不可能通过名为“中国人权法”的法律,这是常识,但严格说也算是一种“原创”,如果没有这样的“原创”,维基将成为政治宣传的平台,显失中立。必须依靠“原创”来维护中立,恰是此条目应该删除的一个原因。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20:35 (UTC)
      • 所谓“有媒体报导已符合关注度门槛”是误导的说法。这些媒体或者本身有强烈的政治立场如《自由时报》和法轮功媒体,或者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宣传工具如VOA自由亚洲电台,这些报道本身就是一种宣传,并非可靠中立来源。中立和反面的报道根本没有,故此条目关注度也是一个问题。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20:48 (UTC)
        • 我樓上不是已經說了,請閣下先詳讀WP:關注度WP:刪除守則?另外,每個維基人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但是請不要將自己的立場帶到條目編輯之中。閣下認為這些媒體不可靠不中立,改天有人說人民日報新華社環球網不可靠不中立,大家豈不是又要戰成一團,最後維基百科也搞自我審查閣下就開心了?請千萬不要替代讀者去判斷,「因為不提案」所以刪除條目?「我認為立法院不可能通過」所以要刪除條目,你自己覺得這種說法合理嗎?還有,條目中立性也不是刪除理由,如果認為條目不中立應該刪除,請先去客棧提案修改方針。另外,誰跟你說可供查證方針上寫著代表要保證正確的?我請問閣下,由誰來保證維基百科的正確性?查證歸查證,正確歸正確,這是基本邏輯概念。再說,維基百科永遠沒有最終版本--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22:13 (UTC)
          • 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是中共的宣传机构,在一定情况下当然是不可靠的,就如同上述媒体在这件事情上不可靠一样。维基不可没有常识,这个条目是无视常识片面强调来源的典型案例,结果是任由宣传横行。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2日 (一) 23:45 (UTC)
            • 閣下既然要說常識。那我們來說說閣下有多不符合常識。閣下提刪的理由是宣傳,但當前版本到底是宣傳了什麼?你所謂的特定意識型態?本條目是中國人權法草案,所以閣下若以宣傳為理由提刪,以常識來想,閣下必須證明本草案有涉及宣傳特定意識型態,但是閣下至今也沒提出明確理據,只因為「我認為」、「我判斷」就要提刪,第三方的來源閣下就說不可靠不中立,這和「我猜他有偷東西,請警察抓他,說他沒偷東西的人都在撒謊」有什麼兩樣?回題。W先生和閣下也該消停了,不要鬧到跟蘇州和H君一樣境地,最後結果是雙輸。條目有編輯爭議,請兩位先討論出共識。--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10:33 (UTC)
  • 请求无效: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以舊理由提案於此。请至其他适当页面解决编辑争议。--Wcam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00:05 (UTC)
    • (※)注意。@Wcam换成严格符合规定的理由:讨论结束者未能正确解释讨论共识。表面上看,有主张删除的,有主张保留的,也有建议合并的;作为提删者,我已经按合并建议将有关内容加入其它条目。为何结论是保留?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01:40 (UTC)
  • 狀態:   维持原决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已经与结束者Lanwi1交流[9],对方坚持原来意见,故提出复核。虽然7天期满,但讨论尚在进行中,不应该关闭。表面上看讨论没有共识,但已经有意见对立双方开始支持合并,这是本讨论到目前为止的共识方向,应更加清楚地提出这一意见,进一步讨论。—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22:11 (UTC)
    • (!)意見:閣下這回的意見又改成合併?但閣下在台灣團結聯盟加入本條目的內容,已經被兩個不同的維基人回退,閣下也已經在該條目和其他維基人發生編輯戰(雖然我不知道管理員為什麼沒有處理)。所以,距離所謂的產生共識顯然還有很大疑問。建議閣下先與回退閣下編輯的維基人討論出雙方都能接受的結論,再來提覆核比較妥當,否則管理員如果按照閣下意見將條目合併,結果又產生新一波編輯戰,那管理員不是很冤?我建議閣下先問問他們為何要回退你編輯的文字,要怎麼樣才不會再回退您的編輯,這時提合併就沒太大爭議。維基百科是共筆計畫,一直一意孤行下去是不行的。--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22:28 (UTC)
      • (:)回應合并的意见首先由outlookxp在10月7日提出,我当时就回复说“这个提议有道理,可以考虑合并”,你自己不也说“合并到相关条目,留下本条目作为重定向也可以考虑”?此外,本来支持保留的Luuva也说“话说回来,以目前的程度大概合并到台联会比较适合”。 而且如你所说,我已经在台灣團結聯盟加入这一内容。至于有人回退,就让他们加入自己的版本试试看好了。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22:51 (UTC)
  • 原讨论7人主张保留,4人主张删除,其余意见皆为少数,保留共识明显,管理员阐释存废讨论共识无误。警告User:Bigtete请勿在没有新证据的前提下反复提交相同请求,否则将视作扰乱。--Wcam留言2015年10月13日 (二) 23:06 (UTC)
    • 共识从来都不是数人头的。所谓7人主张保留,其中“秋意假髮濃”主张暂时保留,但也同意合并,Luuva后来认为合并比较合适。讨论之目的是通过道理来说服对方,合并能得到意见相反的编辑的支持显然是有说服力的。你以数人头方式来决定共识,我完全不认同。且讨论还在进行中,根本不应该关闭。不过维基并无进一步复核程序,暂时只能如此。另外,本人第一次提复核并未注意到相关规定,第二次以“讨论结束者错误阐释存废讨论的共识”为理由,且在申请前与讨论结束者先行沟通,完全符合规定。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0:13 (UTC)
      • 等等,別拉我來背書。我剛看自己編輯紀錄,分明投的是暫時保留不是合併票,我是說或可合併到相關條目,怎會變成我同意合併了?再說,閣下的編輯已引發編輯戰,按理講閣下也應先和回退閣下編輯的維基人先討論,怎會是一再提覆核?說白了,閣下至今也沒提出有力理據說清楚到底為什麼要刪,鬧了這一輪下來,你還是沒有回答問題。如果你認為條目內文有宣傳你所謂的意識形態,那麼可以和原作者討論如何改善。維基人政治立場各有不同,互相尊重才能繼續編輯,你怎不先和原作者討論,難道打算換到聽你話照辦的管理員才肯罷休?--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1:07 (UTC)
        • 你的原文:“暂时保留:提删人说此条目符合G11,我读了半天也不觉得像宣传文,当前版本在宣传什么我看不出来,法轮功或台联党,还是中国人权很差?不过,这并不是现行法律,分类错了。另外,每年台湾各政党提出的草案多如牛毛,但能通过者少。所以合并到相关条目,留下本条目作为重定向也可以考虑。”Bigtete留言2015年10月14日 (三) 02:07 (UTC)
(:)回應,我想閣下仍舊不了解刪除原因,望管理人員駁回。--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 2015年10月15日 (四) 14:03 (UTC)
百度百科的版權方針與維基百科不同。請問@Zidu reading是否授權該文以CC-BY-SA3.0方式發表?-- Billy talking to HK People貢獻 2015年10月16日 (五) 01:25 (UTC)
  • @Billytanghh 是的,授权该文以CC-BY-SA3.0方式發表。
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发还存废讨论。--Wcam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4:14 (UTC)
因为留了电话和网站,所以被看做宣传。此外,几乎没有有效介绍。其中员工人数信息不属于百科全书内容,因为这是一个会变动的数目。如果要再建条目,至少要拿出一些可写的东西来。Bluedeck 2015年10月21日 (三) 00:48 (UTC)
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发还存废讨论。--Wcam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4:25 (UTC)
  • 狀態:   驳回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神雲科技(MiTAC Computing Technology Corp.)為原神達電腦的雲端運算產品事業群,2013年9月12日,神達電腦換股成為神達投控,並進行組織重組,將旗下業務分為2事業體,分別是以行動通訊產品為主的神達,旗下包括智慧行動裝置和雲端服務的SoLoMo (Social, Local, Mobile)營運體,以及伺服器等雲端相關業務的神雲科技。希望可以重新編輯該條目,謝謝!—Roger JK 2015年10月22日 (四) 08:21 (UTC)
  • 条目删除原因为侵犯著作权,因此不能恢复其内容,但请用自己的话重新编写条目。请参见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Wcam留言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6 (UTC)

请依据可靠来源重撰。--Wcam留言2015年10月28日 (三) 17:55 (UTC)

謝謝您,已依據可靠來源重新撰寫 文水藝文中心

你好.我是新手.在編輯何潔柔.所寫的條例都有附證明來源.但我不懂是哪邊出錯.變成宣傳網頁 我只是單純敘訴何潔柔資料.也不是營利的公司.怎麼會變廣告宣傳.可否請管理員回覆.或幫忙建立此介面.讓我有個模式可以正確下去編輯.我已經詢問了很多次.可否麻煩给我各回覆跟如何解決的辦法.做出正確的頁面.拜託了.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何家育對話貢獻)加入。

请根据《关注度指引》,于一周内在此提交来源,以证明维基百科可以收录该条目。不符合《关注度指引》及《可靠来源》要求的来源将不予考虑。--Wcam留言2015年10月22日 (四) 14:07 (UTC)

你好管理員.何潔柔已經參加戲劇演出多部.這是在維基搜循的到的連結介面.請參考.如有錯誤再麻煩教教我.我是新手.謝謝唷! https://zh1.bitforum.be.eu.org/wiki/Special:%E6%90%9C%E7%B4%A2/%E4%BD%95%E6%BD%94%E6%9F%94 --安沂留言2015年10月25日 (日) 14:15 (UTC)

维基百科本身并不符合《可靠来源》的要求。请详细阅读《关注度指引》,查找符合要求的来源。--Wcam留言2015年10月25日 (日) 15:33 (UTC)

你好這是何潔柔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530Angel/?ref=hl 可證明來源.在請管理員查看一下.謝謝 電影戲劇:樓下的房客.多桑(電視劇).新世界(電視劇).火車情人Memory.鐵獅玉玲瓏 (電影).超級夥伴.莫非,這就是愛情都有參加 附上新聞連結.請管理員查看.謝謝唷!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安沂對話貢獻)加入。

  • 狀態:   復還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管理員你好.因我是新手編輯.可能格式語氣不對.造成誤會.但真的非廣告.只想單純編輯何潔柔頁面.附上何潔柔新聞連結可證明的來源.在請管理員查看一下.謝謝唷!
  1. 女人30情定水舞間 http://news.ltn.com.tw/news/entertainment/paper/766824
  2. 青春好7淘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403005190-260404
  3. 童星介紹 http://m.niusnews.com/index.php/mobile/view/24778?fromWeb=1
  4. 樓下房客 http://star.ettoday.net/news/576465
  5. 何潔柔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530Angel/?ref=hl—何家育留言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0 (UTC)

--何家育留言2015年10月31日 (六) 13:50 (UTC)

  • (!)意見:3.非可靠來源,跳過不討論,其餘意見與Wcam君同。至於來源4的部分,詳讀之後,內容為提及何潔柔有參與該部電影演出,屬於非重要配角(參見樓下的房客#演員陣容)。另外有個問題:本條目人物,根據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顯然不符合重要配角的定義,但該指引亦稱,「不合者亦可收錄,毋須特意刪除」,是否復還有模糊空間,仍應由管理員判斷。
    結論:從申請人所附來源綜合來看,本條目人物為一名童星,有上過電視節目,已證實此人存在,符合最低門檻WP:V;但我沒看過本條目被刪除前最終版本,不確定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若僅從申請人所附來源來看,個人認為是不符合的,因為都屬於報導中被附帶提及的部分,而非焦點。所以,可能等她作為新聞報導主角時再收錄會更好。--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5年10月31日 (六) 18:57 (UTC)
  • 非明顯廣告,唯連結過多,乃復還,並去連結。疑違關注度者,請按關注度指引處理。--J.Wong 2015年11月1日 (日) 02:25 (UTC)
@Wong128hk:謝君復還。另高懸「幽默」並非丹書鐵券,不妥之幽默亦應當刪除論,惟此篇內容並無不當。原存廢論僅因"違方針"即刪除,理由不妥且未達共識,故覆核。--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 2015年11月1日 (日) 09:28 (UTC)
存在。-Mys_721tx (留言) 2015年11月5日 (四) 09:36 (UTC)

以下為作品列表! 足夠證明有相當的關注度

  • 拜金女王 ‎ (← 連結 | 編輯)
  • 旋風管家 (電視劇) ‎ (← 連結 | 編輯)
  • 我愛美金 ‎ (← 連結 | 編輯)
  • 美味人生 ‎ (← 連結 | 編輯)
  • Z-108弃城 ‎ (← 連結 | 編輯)
  • 雲頂天很藍 ‎ (← 連結 | 編輯)
  • 聽見心的聲音 ‎ (← 連結 | 編輯)
  • 萌學園角色列表 ‎ (← 連結 | 編輯)
  • 愛情來了,請打卡 ‎ (← 連結 | 編輯)
  • 幸福尋寶站 ‎ (← 連結 | 編輯)
  • 生命花園 ‎ (← 連結 | 編輯)
  • 刺蝟男孩 ‎ (← 連結 | 編輯)
  • 真愛配方 ‎ (← 連結 | 編輯)
  • 逆光青春 ‎ (← 連結 | 編輯)
  • 大紅帽與小野狼 ‎ (← 連結 | 編輯)
  • 心和萬事興 ‎ (← 連結 | 編輯)
  • 幸福好簡單 ‎ (← 連結 | 編輯)
  • 美人龍湯 ‎ (← 連結 | 編輯)
  • 大英家之味 ‎ (← 連結 | 編輯)
  • 港都 ‎ (← 連結 | 編輯)
  • 父與子 (民視電視劇) ‎ (← 連結 | 編輯)
  • 終極一班2 ‎ (← 連結 | 編輯)
  • 愛情女僕 ‎ (← 連結 | 編輯)
  • 小站 (電視劇) ‎ (← 連結 | 編輯)
  • 變身 (電影) ‎ (← 連結 | 編輯)
  • 我的窮爸爸 ‎ (← 連結 | 編輯)
  • 我的富爸爸 ‎ (← 連結 | 編輯)
  • 路長情更長 ‎ (← 連結 | 編輯)
  • 黑白 (電影) ‎ (← 連結 | 編輯)
  • 喜歡·一個人 ‎ (← 連結 | 編輯)
  • 打噴嚏 (電影) ‎ (← 連結 | 編輯)
  • 一個角落 ‎ (← 連結 | 編輯)
  • 聽見天堂鳥 ‎ (← 連結 | 編輯)

Zenk0113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07:34 (UTC)

维基百科本身并不符合《可靠来源》的要求。请详细阅读《关注度指引》,查找符合要求的来源。--Wcam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3:23 (UTC)

@Wcam你们说的我竟无言以对。--Techyan留言2015年11月7日 (六) 02:49 (UTC)

头衔相同很正常。--Antigng留言2015年11月7日 (六) 16:01 (UTC)
(G11: 广告或宣传) Zenk0113留言2015年11月16日 (一) 15:09 (UTC)
  • 狀態:   完成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Nivekin以「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或檔案存廢討論結果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而有關內容與已刪除版本相同或非常相似,無論標題是否相同。」為由刪除此條目。

惟早前之王子豪條目為講述一名於1993年出生的藝人,而本人編輯之王子豪條目為講述一名1994年出生的足球運動員。兩者之內容毫無闗係。—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太正经♂愛我請留言 2015年11月16日 (一) 11:41 (UTC)

当时是因为条目侵权被删除,您可以直接创建条目。如果您是希望查看当时的内容,因为侵权问题恕无法提供。--Lakokat 2015年11月17日 (二) 11:12 (UTC)
  1. 經紀公司茂福傳播
  2. 參與鄉土劇演出
  3. 銀河演員網介紹
  4. 參與戲劇宣傳活動Zenk0113留言2015年11月16日 (一) 08:52 (UTC)
謝謝,已在條目中加入更多第三方參考資料來源。該基金會是香港區內為數不多且知名度較高的藝術基金之一,因此受關注度應該不低。Cinderella028留言2015年11月18日 (三) 04:00 (UTC)
(复核目标应为Nep集团)并无不良内容,惟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条目为广告,恕难收录。--Lakokat 2015年11月18日 (三) 13:16 (UTC)
  • 狀態:   完成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user:Lakokat[[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索取最后版本。我所需要的是讨论页的源码,因合并此模板时未将旧有讨论内容存档。—Dabao qian留言2015年11月20日 (五) 05:05 (UTC)
  • 狀態:   未完成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這篇文案是我們所為變性歌手鍾潔希整理的,除了放在維基百科之外,也把他放在了潔希的官方網站作為人物介紹。因此之前曾收到告示說這篇文章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後來我們就選擇了把版權捐獻給維基百科,我們已在原来发表的页面上加注声明,而且也寄送授权邮件給維基百科,可是尚未收到任何的幫助或消息。因此我們想申請覆核我們的頁面。以下附上幾張照片關於整個過程。

請到被疑似相同的網頁查看捐獻版權註明: http://www.jessiechung.com/zh-hant/biography/—Dannishi留言2015年11月21日 (六) 07:08 (UTC)

http://www.healthaction.com.hk/html/node/41958

http://www.hkcd.com.hk/content/2012-12/03/content_3096891.htm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5147271/10386738.htm?fr=aladdin—Rsvpcat留言2015年11月25日 (三) 03:28 (UTC)

@Antigng:過來解釋唄。--火車書呆 Flow論 · 臨論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16 (UTC)
“提刪时提出的理由不成立”,而且“非常顯著,通常意味著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Antigng留言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0 (UTC)
Wikipedia:雪球法则--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11月28日 (六) 11:25 (UTC)

(※)注意:雖然雪球法則不是WP:方針與指引,但是雪球法則有云:「允許走完整個程序,可能會出現更為合理的論述,保證所有爭點被仔細校驗,並保證公平。
(:)回應Antigng不去投(○)快速保留票,反而直接關閉存廢討論,這做法很不正當。222.167.166.230留言2015年11月28日 (六) 12:11 (UTC)

呵呵。另外,请管理员关注其最近的编辑记录是否为合理编辑。--Miao233留言2015年11月28日 (六) 12:42 (UTC)
同意这未必适合快速保留,是否原创研究跟百科内容都是有讨论空间的。但引用雪球法则:「只是为了走过场而完成程序并不是维基百科的方针」。该讨论已能预见结果,故此不重开讨论,条目保留。--Lakokat 2015年11月28日 (六) 14:58 (UTC)

尊敬的维基管理员,您好!我是“蓋伊·劉易斯”词条的作者。请求复原此页面。 此致

敬礼

Richard923888留言2015年11月30日 (一) 14:00 (UTC)

尊敬的维基管理员,您好!我是“吴泽恒”词条的作者。贵网站管理员提示该词条可能侵犯他人版权,与http://www.chinaaid.net/2015/11/blog-post_2.html 《二十一世纪的“欲加之罪” -------- 珠海“吴泽衡.华藏教案”被“邪教组织”之简记》的文字雷同。 这纯属误会。在此解释一下雷同的原因:该文的作者蔺其磊律师是吴泽恒先生的代理律师,而“吴泽恒”词条的作者是华藏欧洲济善会。蔺其磊律师和华藏欧洲济善会都是吴泽恒先生授权的代言人。蔺其磊律师的文章和“吴泽恒”词条都是根据吴泽恒先生的自述文件及其生平经历总结的文字,故此两文有雷同之处,但两者不存在版权纷争,并且词条收录了吴泽恒先生的详细生平事迹。 故此致信贵处,请取消对“吴泽恒”词条的屏蔽。 此致

敬礼

华藏欧洲济善会—平等自由留言2015年11月29日 (日) 19:39 (UTC)

  • 如希望使文字可在维基百科使用,该文字的版权持有人需将文字以CC-BY-SA 3.0协议发布。这意味着该文字可被任何人复制、发布、修改及用于商业用途。如版权持有人可以接受以上条款,请联系版权持有人依照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的说明,进行版权材料的捐赠。以上声明不满足恢复条目的要求,本请求关闭。--Wcam留言2015年11月29日 (日) 21:31 (UTC)

请问Wcam朋友,如果对方写好捐赠版权材料,发给谁,或者哪个邮箱处理复核请求呢?—平等自由

请详细阅读Wikipedia:捐赠版权材料的说明。--Wcam留言2015年12月1日 (二) 14:10 (UTC)
  • 狀態:   驳回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愛在基督裡創作詩歌合輯」條目的原創者,就是生產該專輯的公司的人(詳見Talk:愛在基督裡創作詩歌合輯),證據遠比我這宗個案更確鑿,而且條目介紹的是他們公司獨家生產,公開販售的商品,但這尚且被指並非廣告宣傳而多次被否決快速刪除(詳見該條目的編輯歷史)。相比起來,我之前因同樣理由而被速刪的條目,程度沒那麼嚴重(起碼內容不是市場上公開販售的商品,證據也沒他的確鑿),應該以同一標準看待,准予恢復。—Juicytsang留言2015年12月1日 (二) 08:32 (UTC)
  • 借用Wong128hk的话:《存廢覆核方針》明言眾文各異,不容牽連,是故否納其他类似条目未遭刪削之說。另外,维基百科强烈不鼓励用户为自己编写自传,因此驳回请求。--Wcam留言2015年12月1日 (二) 15:59 (UTC)
  1. 曾經被日本知名雜誌訪問(https://www.facebook.com/Diesearofficial/posts/642025245887526)
  2. 曾被香港知名網雜誌訪問(http://dinosaurjournal.com/2015/04/28/exclusive-interview-diesear-%E7%83%99%E5%8D%B0%E4%B9%8B%E6%97%A5-chase-your-dream-make-them-reality/)
  3. 曾被挪威知名網雜誌訪問(http://powerofmetal.dk/2015/11/diesear-ashes-of-the-dawn-out-now/)
  4. 曾被美國部落客訪問(https://krakenmusicmedia.wordpress.com/2015/06/23/diesear-interview-w-kraken-music-media/)
  5. 專輯銷售於台灣登榜(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26)
  6. 曾參與亞洲巡迴 (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46)
  7. 曾參與芬蘭之名音樂祭(http://metalshockfinland.com/2014/04/21/tuska-2014-program-ready-tuska-clubs-announced/)
    (http://www.diesear.com.tw/chi/blank.php?sid=0000000047) --Y02440留言2015年12月5日 (二) 14:33 (UTC)
已透过电邮发送最后版本源码。--Lakokat 2015年12月15日 (二) 05:26 (UTC)
  • 狀態:   副拆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前被人提删的理由是“没有关注度”。然而越南世界遗产“顺化皇城”的官方网站有对此人介绍的传记[15]。越南国立学术机构Institute of Hannom studies也有对他生平的专门介绍[16]。google越南语版“thọ xuân vương”(即“寿春王”,此人的王爵名称)找到约 963,000 条结果,“thọ xuân vương miên định” 找到约 102,000 条结果,搜索Nguyễn Phúc Miên Định更是找到约 1,070,000 条结果。而根据vi:Thọ Xuân Vươngvi:Mạc Vân thi xã可知,阮福绵定是一位当时阮朝一位著名的诗人,是Mạc Vân诗社(Mạc Vân thi xã)的成员之一。有越南学者对他的事迹进行研究,因此并非没有关注度的人物。
    之前的存废讨论中有两位用户提议进行保留,也可见删除是有争议的。—122.90.103.189留言2015年12月5日 (六) 06:14 (UTC)

@122.90.103.189:@122.90.89.130:我仔細閱讀舊版的阮福永球條目,有一些很簡單的單字沒有翻譯完成。除了未翻的單字,還有錯誤的文義。這些錯誤從2013年錯到今年都未改。我不禁懷疑,阮福永球的球字是怎麼來的,球字的越南文是cầu,giu是䇬。其它越南皇子條目可能有關注度,卻存在錯誤,可能得掛上維護模板。--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5日 (六) 14:24 (UTC)

  • @Jasonzhuocn:这几个条目的建立者都不是我,我也不知道那个建立者是谁。我来自福建,而那个IP是湖南长沙的。此君创建过不少与越南相关的冷门条目,有些翻译质量不佳,有些没有维基化,再加上没列明来源的话,也难怪会被人提删。大家还需协力寻找一下此浮动IP创建的另外一些条目,看看是否有独立存在的价值。--122.90.94.217留言2015年12月10日 (四) 14:44 (UTC)
注一個號吧,ref tool bar 很好用的,加了ref就不怕關注度了。--Jasonzhuocn留言2015年12月10日 (四) 14:56 (UTC)
    • 提供關注度來源(一)廣告模特兒.(二)模擬聯合國人物.(三)高中教育論壇人員.(四)國發院輔選研習班成員

[其餘在舊頁面有顯示/前二三點無連結是因為被垃圾連結系統不允許]

以上来源(一)并非「有效介绍」,(二)(三)因為被垃圾連結系統不允許因此不符合可靠来源要求(符合要求的来源不会被垃圾链接系统过滤)。旧页面中亦未见符合要求的来源。因此,以上来源均不符合《关注度指引》要求,不予采纳。--Wcam留言2015年12月17日 (四) 13:12 (UTC)
    • 僅能說[維基百科]需要改善和調整的地方還很多!不應該有非常知名或關注度的人才能被收錄,意思等同於梵谷難道要死後出名才被收錄嗎?所以制度應該修正為(凡有可靠資料來源作為考證及所列事項達一定數量即符合收錄條件)。
  • 狀態: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此前被人提删的理由是“没有关注度”。然而,有越南学者的论文中提到Miên Triện是阮朝皇族中的一位著名诗人:[17]此处越南报刊的报道也提到他的名字:[18]。google越南语版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Vương 找到约 217,000 条结果,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Vương Miên Triện找到约 104,000 条结果,搜索Hoằng Hóa Quận công Miên Triện找到约 188,000 条结果。而根据vi:Nguyễn Phúc Miên Triệnvi:Mạc Vân thi xã可知,阮福绵𡩀是一位当时阮朝一位著名的诗人,是Mạc Vân诗社(Mạc Vân thi xã)的成员之一。因此并非没有关注度的人物。此外顺便一提,“𡩀”字是个Unihan扩展B区的汉字,因直接用搜索引擎搜索“阮福绵𡩀”不会返回正确的搜索结果。--122.90.103.189留言2015年12月5日 (六) 07:25 (UTC)
  • 來源一及二似乎僅在提及其名,未知可否簡述此二來源之中,講述此人之篇幅如何?Google搜尋結果良莠不齊,未必盡合方針所定,恕否納之。--J.Wong 2015年12月20日 (日) 05:35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5年12月29日 (二) 07:08 (UTC)
  • 狀態:   关闭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屬已遭永久停板的SiuMai掛上Notability模板,現時已遭管理員定為Wikipedia:GAME行為,將眾多曾於香港電台內廣播,但已停播多年的電台節目翻出來提刪,。再者根據中文維基百科指引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標準中的A1(該事物是存在的),本條目明顯符合,但刪除本條目的管理員Shizhao明顯無視上述情況,更在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並不合符維基規則,因此要求復原條目內容。—Foamposite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01:51 (UTC)
  • 扰乱,本请求关闭。--Wcam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02:08 (UTC)
    • 如採用正常合理手段及理由提請,管理員將其醜化及冠以「擾亂」為名強行阻止,並非管理員應有的態度和行徑,也有違管理員處理事件的方式及公平性,本人提請改由其他管理員處理是項請求,並且避免如此輕挑及蠻橫無禮的回應方式。--Foamposite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16:51 (UTC)
  • 重新回应:阁下的请求理由无效,原因如下:
  1. 提删者并非被永久封禁的用户SiuMai,永久封禁的用户掛上Notability模板并不构成保留条目的理由;
  2. Wikipedia:快速保留的標準是幽默内容,并非中文維基百科指引;
  3. 过期关注度条目在批量提报时,已计一票删除(删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因此「沒有任何人贊成或反對的情況,即沒有任何共識的情況下作出刪條目」一说不能成立。

综上,请求理由无效,驳回所请,维持原决。--Wcam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17:18 (UTC)

  • (:)回應:本人於上一個回應已說明,對Wcam先前的處理手法及如此輕佻態度感到受冒犯,事後似乎亦未見有任何反省及道歉之意,不認為由這位管理員繼續處理覆核要求是恰當的做法,難度中文維基只有Wcam一人處理覆核請求嗎?本人恕不會接受由WCam君所作出的議決—那怕是他決定把條目恢復,這是對作為維基管理人員與希望尋求協助的其他維基人應有的說話和態度問題。--Foamposite留言2015年12月30日 (三) 09:54 (UTC)
  • (-)反对恢复。连幽默和正式指引都搞不清楚还想复还条目?不过是封了一个User:SiuMai而已,你们倒好,是不是想把WP:GNG废了?讲不出符合方针指引的道理就开始对人不对事,管用吗?--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30日 (三) 10:38 (UTC)
(:)回應:請搞清楚誰人是在對人不對事?至少本人提出這個請求前,Wcam 的所謂「擾亂」論還未提出,約半小時後才打上,然後不到2分鐘便直接用「擾亂」來強行關閉本提請,這是合理的做法?雖然後來將「擾亂」二字劃線,但看不出有他有為如此意氣粗疏的處理中有任何歉意,還引來「隱形管理員」出來護短,想再用大陸式的管治模式套入維基?虧Antigng還大聲的喊賊捉賊,硬把各種枝節拉上來出頭,動不動就隨便拋一些[[Wikipedia:XXXXXX]]來,企圖以自己比其他人更熟識維基條文來製造「有你講、冇人講」的局面,欺壓一般維基人,這種強出頭,完全無助解決問題,亦不值與其討辯。--Foamposite留言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5 (UTC)
因此,應該制定針對關於電台條目的關注度,在此之前所有相關條目應以無共識保留為理由全數恢復。待相關方針成立後,再議決那些應該刪除或保留。條目處於刪除狀態本身也不利於討論。此外,學校條目與電台條目性質相近,絕大部份同樣未有太多來源,可是卻可以假定為符合關注度,個人認為通過公營大氣電波播放的節目(換言之除了私人侵佔大氣電波以外)都應該假定為符合關注度,例如香港電台、新城電台等的節目亦是同理。諸如像數字等可以說是幾乎沒有任何來源,但是亦不能就此說它缺乏關注度。因此,個人建議所有電台條目應該先恢復再談。—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25 (UTC)
我觉得没有必要新开指引,现在这种电台节目的条目连可供查证都做不到,基本上是编者依据节目视频自行总结出来的,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不该独立成文。另外学校和香港电台的条目在来源方面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英文区的经验是基本上高中都找得到关注度来源,但是电台并非如此。--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09:30 (UTC)
那您是要說電台條目應該全部刪掉嗎?—AT 2015年12月29日 (二) 09:41 (UTC)
难道所有电台节目都找不到来源吗?不见得吧,我随便找了一个,就有又听到990早新闻评论啦当“3210990”的电话铃声响起时……——上海电台“990听众热线”开通百日纪实。--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29日 (二) 10:33 (UTC)
上海與香港的情況,很難類比。不是說找不到來源就等同沒有關注度,這跟配音員的情況也很相似,日本的來源很多,其他地區卻很少,但是也不代表缺乏關注度。—AT 2015年12月30日 (三) 06:26 (UTC)
AT君︰所言並非毫無道理。但既有刪除,則顯然亦會有人反對貿然復還,或改處無共識。行例外亦需有理有節,平衡雙方意見。既然現行關注度制度有所缺漏,豁免有欠完善,未如請君起草準則,並動議於互助客棧。有可量化標準,相信會為社群所受納。討論之時,亦可按本方針申請暫還。--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27 (UTC)
若然起草準則有困難,本人建議先行併兼,建立節目列表,待尋獲來源再行副拆;或困難得解,準則得立,再依新立準則而行。
AT君、Foamposite君︰未如君等意下如何?--J.Wong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33 (UTC)
鑑於個人從未參與電台條目,實在無從入手,建議由熟知或長期參與的用戶起草比較妥當。—AT 2015年12月30日 (三) 09:46 (UTC)
可以參考香港電台年報,而當中亦有援引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電台收聽調查結果。--J.Wong 2015年12月31日 (四) 01:01 (UTC)
如依據該永久停板人士生前提過,年報是自己發行的刊物,不屬於第三方有效引用,實不知有否其他維基人持相同想法。--Foamposite留言2015年12月31日 (四) 07:19 (UTC)
年報雖然是自家刊物,但是數據為其他組織的統計,個人認為歸類為第三方來源亦無礙。—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0 (UTC)
要看是谁做的年鉴,如果是政府机构或高校或第三方研究机构做的年鉴质量应该有保证,如果是公司内部资料可靠性就存疑了。--Antigng留言2015年12月31日 (四) 07:39 (UTC)
香港電台本身就是公營機構,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亦是第三方研究機構。—AT 2015年12月31日 (四) 07: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