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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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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布(1036年—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南丰(今江西南丰)人。北宋大臣,进士出身,为曾巩之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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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宁二年(1069年)被韩维王安石推荐,渐受重用。其间与吕惠卿协助王安石制定新法,计有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农田水利法,大臣及朝士多反对新法,唯独吕惠卿与曾布始终坚定不移。升为修起居注,任翰林学士三司使。吕惠卿因父丧丁忧,王安石推荐曾布接替。

熙宁七年(1076年),朝臣大力反对市易法宋神宗令曾布追究,曾布发现吕嘉问多收利息,利用官府权力而行兼并之事。最后曾布因反对市易法,被王安石撤职,贬为地方官,知饶州潭州(今长沙)、广州桂州等地县令元丰末年,恢复为翰林学士,迁户部尚书

司马光为政,谕令增捐役法,曾布不同意曰:“免役一事,法令纤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义不可为。”结果又被外调。绍圣元年(1094年),宋哲宗亲政,任知枢密院事,力赞章惇绍述”,新法又得到推行。

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哲宗病故,章惇以为“端王轻佻,不可以君临天下。”曾布斥道:“章惇,听太后处分!”宋徽宗即位,向太后听政,担任宰相主持国政,韩忠彦担任左相,时人戏称“龟鹤宰相”,[1]继续推行新法。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向太后驾崩,宋徽宗亲政。崇宁元年(1102年),被蔡京所排挤,御史交相弹劾:“呼吸立成祸福,喜怒邃变炎凉”。多次贬为地方官,发往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居住,贬为司农卿,分司南京,再贬为贺州别驾廉州司户大观元年八月初二日(1107年8月21日),死于润州(今江苏镇江)。[2]观文殿大学士,谥“文肃”。

曾布一生积极参与王安石变法,在司马光执政时,仍坚定地维护新法,《宋史》将曾布列入奸臣传,但梁启超称他是“千古骨鲠之士”,“其才其学,皆足以辅之”。其妻魏玩为宋朝女词人之一。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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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祖父:曾致尧
  • 父:曾易占
  • 嫡母:周氏、吴氏
  • 生母:朱氏
  • 兄:曾晔、曾巩、曾牟、曾宰
  • 弟:曾肇
  • 子:长子曾𬘩、次子曾缨、三子曾缲、四子曾纡、五子曾绚、六子曾绂等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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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庄季裕《鸡肋编》卷上:“建中靖国初,韩忠彦、曾布同为宰相,曾短瘦而韩伟岸,每并立廷下,时谓‘龟鹤宰相’。”
  2. ^ 《润城西门外曾氏重修族谱》中记载:“一世祖为北宋曾布,崇宁年间出守润州,子孙遂世居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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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471》,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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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卷四七一入《奸臣传》
前任:
韩忠彦
北宋尚书右仆射中书侍郎
1100年—1102年
继任:
蔡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