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吴遵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吴遵晦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浙江杭州府钱塘县
字号字明仲,号桂轩
出生庚辰十二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徐氏,封安人
亲属(子)吴从周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进士出身

吴遵晦(?—?),字明仲,号桂轩,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八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三十二名进士[1][2]。大理寺观政,授工部主事,升员外、郎中,调工部郎中,升山东临清兵备副使,四十五年被户科给事中张宪臣所劾,下巡按御史讯问。

家族

[编辑]

曾祖吴政;祖父吴宗裕,封南京刑部主事;父吴鼎,布政司左参议。母顾氏[3]。兄吴梦登,弟吴遵道(生员)。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