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宗權
何宗權(越南語:Hà Tông Quyền/何宗權,1798年—1839年),因避紹治帝諱,阮朝書籍多作何權,字巽甫(越南語:Tốn Phủ/巽甫),別號巽齋(越南語:Tốn Trai/巽齋)、海翁(越南語:Hải Ông/海翁),阮朝初期大臣、詩人,阮初封芳澤侯。
身世
[編輯]何宗權祖籍乂安,遠祖何公程是後黎朝光順七年進士,官至兵部尚書。父親何宗桐是後黎朝鄉貢。
生平
[編輯]何宗權是河內省應和府青威縣葛洞社(今屬河內市青威縣金安社)人,西山朝景盛六年(1798年)出生。年輕時候曾拜范貴適、裴輝璧為師,與阮文超、吳世榮、武宗璠為同學。明命二年(1821年),參加山南場鄉試,考中舉人第二名[1]。次年(1822年)參加會試,為壬午科同進士出身[2][3]。歷任新平知府、廣治營參辦、補太常寺少卿署工部僉事、禮部右侍郎等職。在禮部任職期間,廣治㟐嶸州頭目阿滇告起事反叛,何宗權以在廣治任職期間防範不周為由,自請前往鎮壓叛亂。回朝後即病倒,獲得明命帝慰勞。不久改任辦內閣事務,為皇帝草擬敕諭,受到皇帝稱讚。
明命十二年(1831年),何宗權因事獲罪,派遣出洋如西效力,造訪南洋等地(印度尼西亞),期間著有《洋夢集》,記載他去南洋時的經歷。明命十三年(1832年),何宗權起復為翰林院檢討,充內閣行走,後升侍讀學士,充辦閣務。當時嘉定城總鎮黎文悅剛剛去世,何宗權和阮知方、黃炯等人奏稱黎文悅圖謀不軌,最終使明命帝下令鏟平了黎文悅墓。明命十四年(1833年),調任工部右侍郎,仍充辦閣務。明命十六年(1835年),升吏部左參知,充機密院大臣,後又兼辦工部事務。
明命二十年(1839年),何宗權因病去世,壽四十二歲,追贈吏部尚書。
文學
[編輯]何宗權也是一位詩人,為墨雲詩社人物之一,著作頗豐,計有《巽齋學詠》、《洋夢集》、《柳堂文集》、《巽甫詩集》、《登龍表訣》、《會題翹詩》,後人輯有《葛洞何進士詩集》、《葛洞何巽齋先生詩集》。
家庭
[編輯]何宗權去世時,其母尚在,明命帝責令有司每月供給錢糧,贍養何宗權老母。何宗權有一子何元椿,蔭授吏部主事。
注釋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大南實錄》正編列傳二集 卷二十五 何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