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宗权
何宗权(越南语:Hà Tông Quyền/何宗權,1798年—1839年),因避绍治帝讳,阮朝书籍多作何权,字巽甫(越南语:Tốn Phủ/巽甫),别号巽斋(越南语:Tốn Trai/巽齋)、海翁(越南语:Hải Ông/海翁),阮朝初期大臣、诗人,阮初封芳泽侯。
身世
[编辑]何宗权祖籍乂安,远祖何公程是后黎朝光顺七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父亲何宗桐是后黎朝乡贡。
生平
[编辑]何宗权是河内省应和府青威县葛洞社(今属河内市青威县金安社)人,西山朝景盛六年(1798年)出生。年轻时候曾拜范贵适、裴辉璧为师,与阮文超、吴世荣、武宗璠为同学。明命二年(1821年),参加山南场乡试,考中举人第二名[1]。次年(1822年)参加会试,为壬午科同进士出身[2][3]。历任新平知府、广治营参办、补太常寺少卿署工部佥事、礼部右侍郎等职。在礼部任职期间,广治㟐嵘州头目阿滇告起事反叛,何宗权以在广治任职期间防范不周为由,自请前往镇压叛乱。回朝后即病倒,获得明命帝慰劳。不久改任办内阁事务,为皇帝草拟敕谕,受到皇帝称赞。
明命十二年(1831年),何宗权因事获罪,派遣出洋如西效力,造访南洋等地(印度尼西亚),期间著有《洋梦集》,记载他去南洋时的经历。明命十三年(1832年),何宗权起复为翰林院检讨,充内阁行走,后升侍读学士,充办阁务。当时嘉定城总镇黎文悦刚刚去世,何宗权和阮知方、黄炯等人奏称黎文悦图谋不轨,最终使明命帝下令铲平了黎文悦墓。明命十四年(1833年),调任工部右侍郎,仍充办阁务。明命十六年(1835年),升吏部左参知,充机密院大臣,后又兼办工部事务。
明命二十年(1839年),何宗权因病去世,寿四十二岁,追赠吏部尚书。
文学
[编辑]何宗权也是一位诗人,为墨云诗社人物之一,著作颇丰,计有《巽斋学咏》、《洋梦集》、《柳堂文集》、《巽甫诗集》、《登龙表诀》、《会题翘诗》,后人辑有《葛洞何进士诗集》、《葛洞何巽斋先生诗集》。
家庭
[编辑]何宗权去世时,其母尚在,明命帝责令有司每月供给钱粮,赡养何宗权老母。何宗权有一子何元椿,荫授吏部主事。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大南实录》正编列传二集 卷二十五 何权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