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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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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朝國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江西南昌府新建縣
出生嘉靖丙辰九月初一日(官年)
逝世天啓元年
配偶娶萬氏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羅朝國(1556年—1621年),字維禎,號柱宇[1],江西南昌府新建縣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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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江西鄉試第二十六名舉人,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進士,吏部觀政,本年授青浦(今上海市青浦縣)知縣。十七年行取,升為南吏部主事,十九年改北吏部,二十年調考功司,告病。二十三年補考功司主事,本年升員外郎,次年養病。二十六年(1598年)四月因事被調離職務,改任南京工部員外郎,二十七年升南禮部郎中,二十九年丁憂。三十三年(1605年)十二月起升為尚寶司卿,三十五年因丁憂離職,三十七年十二月復任尚寶司卿,三十九年改任通政司左通政,四十年九月升任提督操江右僉都御史,四十四年六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仍提督操江兼署南京都察院事,四十七年十一月稱病辭官。

明熹宗即位,任命他為南京刑部尚書,天啓元年(1621年)病逝,贈太子少保,蔭一子羅廷璠入國子監讀書,予葬祭如例[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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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羅口耕;祖羅聦;父羅起,儒官。母雷氏,繼母丁氏。嚴侍下。兄朝冠、朝望、朝服、朝光[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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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緒青浦縣誌》卷十三「職官」
  2. ^ 《江西通志》:羅朝國,字維禎,新建人。萬厯癸未㑹魁,授清浦知縣。泖湖水沖蕩,廬舍禾稼,捐貲築堤,勸農課士,弭盜止訟,以治最行取銓部。歴尚寶卿、通政使,晉操江副都御史。所建堅悉闗安危,至計其最著者,如皖城立操厰練水師,申明沿江防禦之法,備載章奏。中特拔技勇潘可大題授中權,後剿流寇。死難。晉南京工部侍郎,旋擢刑部尚書,歸里門,雍容論學講義,一夕,無疾而逝。贈少保,予祭葬如例。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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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慶松江府志》卷四十二「名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