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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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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朝国
大明南京刑部尚书
籍贯江西南昌府新建县
出生嘉靖丙辰九月初一日(官年)
逝世天启元年
配偶娶万氏
出身
  • 万历十一年癸未科进士

罗朝国(1556年—1621年),字维祯,号柱宇[1],江西南昌府新建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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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江西乡试第二十六名举人,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进士,吏部观政,本年授青浦(今上海市青浦县)知县。十七年行取,升为南吏部主事,十九年改北吏部,二十年调考功司,告病。二十三年补考功司主事,本年升员外郎,次年养病。二十六年(1598年)四月因事被调离职务,改任南京工部员外郎,二十七年升南礼部郎中,二十九年丁忧。三十三年(1605年)十二月起升为尚宝司卿,三十五年因丁忧离职,三十七年十二月复任尚宝司卿,三十九年改任通政司左通政,四十年九月升任提督操江右佥都御史,四十四年六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仍提督操江兼署南京都察院事,四十七年十一月称病辞官。

明熹宗即位,任命他为南京刑部尚书,天启元年(1621年)病逝,赠太子少保,荫一子罗廷璠入国子监读书,予葬祭如例[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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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罗口耕;祖罗聦;父罗起,儒官。母雷氏,继母丁氏。严侍下。兄朝冠、朝望、朝服、朝光[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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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光绪青浦县志》卷十三“职官”
  2. ^ 《江西通志》:罗朝国,字维祯,新建人。万厯癸未㑹魁,授清浦知县。泖湖水冲荡,庐舍禾稼,捐赀筑堤,劝农课士,弭盗止讼,以治最行取铨部。历尚宝卿、通政使,晋操江副都御史。所建坚悉闗安危,至计其最著者,如皖城立操厂练水师,申明沿江防御之法,备载章奏。中特拔技勇潘可大题授中权,后剿流寇。死难。晋南京工部侍郎,旋擢刑部尚书,归里门,雍容论学讲义,一夕,无疾而逝。赠少保,予祭葬如例。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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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庆松江府志》卷四十二“名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