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快速刪除方針/存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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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增加快速刪除方針:沒有合理使用依據的非自由版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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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問題:最近本人在查緝合理使用檔案時,遇見不少無合理使用依據(依據)的合理使用檔案,但只能提出檔案存廢討論(提刪)處理。
問題背景:雖然WP:NFCC#10c規定合理使用檔案必須附有依據(不管是舊式的列表式還是新式的模板式),然而縱觀WP:CSD#圖片及多媒體檔案都沒有對應的方針,因此只能作提刪處理。但問題是如果上傳者補回合理使用依據時又需要勞煩其他人關閉,甚為不便。考慮到本站可能有挺多無依據檔案(本人在高達相關條目就查緝了4個這樣的檔案,詳見維基百科: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9/12/27)
我的觀點:
我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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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的類似討論
- 暫沒有
--廣九直通車(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5:18 (UTC)
(-)反對:用戶提供了理據,是否合理有時具有爭議性,也不要急於刪去檔案。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5:46 (UTC)- @蟲蟲飛:我說的是例如File:Gundam Unicorn.jpg這種連合理使用依據都沒有的檔案。而且我也有提及"
另外本方針也不適用於有爭議但完整的合理使用依據
",敬希留意。廣九直通車(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10:39 (UTC) - (&)建議:合理不合理,有時很多爭議,建議改為「沒有使用依據」。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9:08 (UTC)
- 已修改原來如此,應該是我提案時不小心沒打進"使用"一詞了。廣九直通車(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09:35 (UTC)
- 我意思是可否改為「F9. 沒有使用依據的非自由版權檔案會在提交5日後刪除。」因為「合理」二字是需要討論,不能沒討論就刪去了。如果連「使用依據」也沒有,這樣刪去就沒爭議。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10:44 (UTC)
- 已修改雖然本來"合理使用依據"就是一個詞,但是為了方便還是按你這樣改吧。廣九直通車(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11:30 (UTC)
- (+)支持:感謝用心修改﹗這個不一定是固定詞,見Wikipedia:非自由文件使用依據指引。檔案存廢討論我也處理,也常看到不少爭議。方針的用詞準確一點,確實可以減少不必要的爭議。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12:14 (UTC)
- 「合理使用」不是固定詞嗎?至少Wikipedia:非自由文件使用依據指引裡面每一個「合理」後面必有「使用」,而且我相信這裡的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權法的一個概念:合理使用。快速刪除方針是用在極其明顯的情況下,亦即不需要過多判斷即可確認。其他一些CSD條款給出寬限,不是因為需要討論,而是留出時間以便補足資料(補足後就會使CSD理據不成立)。所以「合理」二字不需要討論,就算不是固定詞也不需要討論,需要討論的就不要用CSD。--Tiger(留言) 2019年12月30日 (一) 01:35 (UTC)
- 應該可以這樣說:非自由檔案使用依據如果合理,就符合合理使用,但要判斷用戶提交使用的理據是否「合理」,是須要討論,不能由處理速刪的管理員說了算。相反,如果連使用自由檔案的理由沒有填妥,甚至完全不填「使用依據」,這種情況才能不經討論,由管理員判斷後刪去。蟲蟲飛♡♡→♡℃※留言 2019年12月30日 (一) 03:15 (UTC)
- @蟲蟲飛:我說的是例如File:Gundam Unicorn.jpg這種連合理使用依據都沒有的檔案。而且我也有提及"
- (+)支持為免迷惑,不妨改成「沒有填寫任何合理使用依據的非自由版權檔案」。 𝐂𝐥𝐚𝐬𝐬𝐲 𝐌𝐞𝐥𝐢𝐬𝐬𝐚 (歡迎留言) 2019年12月30日 (一) 11:20 (UTC)
- 初步(+)支持。建議可以寫成「沒有提供非自由文件使用依據的非自由版權檔案」。其中「提供」與Wikipedia:非自由文件使用依據指引中措辭相同,使用「非自由文件使用依據」代替「合理使用依據」是因為「合理使用」是一個法律概念,而WP:NFCC#理據第二條規定維基百科的非自由內容採取比美國合理使用法律更嚴格的定義標準,因此使用「合理使用」這個詞就有失準確,因為我們的標準實際上比所謂「合理使用」更嚴格。英文維基曾經統一使用「fair use」,現已逐步將「fair use」和「non-free use」的概念進行區分,本地部分指引草案頁面仍在使用「合理使用」是歷史遺留問題。--Wcam(留言) 2019年12月30日 (一) 19:37 (UTC)
- @廣九直通車:還有一個細則問題:假如一個非自由文件用於A和B兩個條目,但只提供了在A條目的非自由文件使用依據而沒有提供B條目的,該文件是否符合提議的CSD F9?--Wcam(留言) 2019年12月30日 (一) 19:46 (UTC)
- @Wcam:感謝您的問題。我想既然相關檔案有用於A條目的使用依據,我覺得只要把在B條目中使用中的相關檔案給移除,再知會上傳者補回B條目的使用依據就可以了。這種情況有點類似於新人/破壞者把合理使用檔案加到其他不相關頁面上的情況。另外這種情況是否也要加進建議修改條文中?廣九直通車(留言) 2019年12月31日 (二) 02:41 (UTC)
- 同意此做法,可以寫進條文。--Wcam(留言) 2019年12月31日 (二) 03:01 (UTC)
- 已修改@Classy_Melissa:@Wcam:文辭可能有點不清楚,所以也敬希各位提議修改。廣九直通車(留言) 2019年12月31日 (二) 09:21 (UTC)
- 建議寫成:「如果非自由版權檔案只有部分條目的使用依據,但同時在沒有其他條目的使用依據時被使用於這些條目,則本方針也不適用,並應將後者使用中的檔案移除。」--Wcam(留言) 2020年1月4日 (六) 03:32 (UTC)
- 同意此做法,可以寫進條文。--Wcam(留言) 2019年12月31日 (二) 03:01 (UTC)
- 建議增加「包括僅以非自由授權協議發布但沒有合理使用依據的文件,例如僅供非商業使用、僅授權維基百科使用、不得創作衍生作品等」。這樣涵蓋英文版的F3。--GZWDer(留言) 2019年12月31日 (二) 14:52 (UTC)
- @GZWDer:個人認為這種情況應該是另一種需要快速刪除的情況,因此應該分開為另一個快速刪除依據討論,不應併入在此討論。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1日 (三) 03:52 (UTC)
鑒於已有基本共識,現公示7日,若無合規異議提出方視作通過。 Willy1018(留言) 2020年1月7日 (二) 02:41 (UTC)
已通過。 Willy1018(留言) 2020年1月15日 (三) 01:08 (UTC)
需要更新WP:CSD並請求@Xiplus更新User:Xiplus/Twinkle,謝謝。--Wcam(留言) 2020年1月16日 (四) 17: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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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快速刪除方針:可被替代的非自由版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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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查閱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存檔,多數日期的所有討論均只有「在世人物圖片不得合理使用」類型的討論,且相關請求相當常見,因此可以減輕存廢討論負擔。參見en:WP:F7。--GZWDer(留言) 2019年12月31日 (二) 14:48 (UTC)
- 但從Pixabay下載的檔案不完全是自由版權(如File:Pexels-photo-458694.jpg)--林勇智 2020年1月2日 (四) 05:20 (UTC)
- @D2513850:至少在2019-01-09前下載的Pixabay檔案都以c:Template:Cc-0發布,為自由版權。您是說如Getty Images或者是視覺中國之類的圖庫網站吧?這些網站以擁有大量圖片版權並出售盈利,和其他有商業背景,但未必以這種方式盈利的網站不同。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日 (四) 13:00 (UTC)
- 條文明確說了「非自由版權文件」。--GZWDer(留言) 2020年1月2日 (四) 18:43 (UTC)
- @D2513850:至少在2019-01-09前下載的Pixabay檔案都以c:Template:Cc-0發布,為自由版權。您是說如Getty Images或者是視覺中國之類的圖庫網站吧?這些網站以擁有大量圖片版權並出售盈利,和其他有商業背景,但未必以這種方式盈利的網站不同。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日 (四) 13:00 (UTC)
- 公示,基本無異議,如有異議者請盡快提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0年1月8日 (三) 08:54 (UTC)
- 追加序號「F10」。亲,我簽名那刻的時間是 2020年1月10日 (五) 09:09 (UTC)
需要更新WP:CSD並請求@Xiplus更新User:Xiplus/Twinkle,謝謝。--Wcam(留言) 2020年1月16日 (四) 17: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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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修改WP:O7
社群意見太明顯了,沒必要再繼續在這裏呆著。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4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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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根據原條文可以推斷出,維基基金會的"刪除草稿"並非真的就數據刪除了,而是仍然可以恢復數據,因此刪除的草稿仍會占用服務器儲存空間,
既然如此何不放寬限制?畢竟都是要占用服務器儲存,能讓其他編者看見,總比只讓管理員看見好得多吧?
同時考慮到大部分編者現實生活較忙碌,可能還來不及編寫自己的草稿,就被刪除了,恢復草稿又很麻煩,因此提出上述建議 --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4:56 (UTC)
- (~)補充鄙人提議的新版WP:O7實際上就是G10的適用於草稿頁面的特殊情況--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5:02 (UTC)
- 我考慮把這提案關掉。我相信不會有人支持這樣的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5:27 (UTC)
- 這個「方案」等同於廢棄O7,我覺得不可。Itcfangye(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5:38 (UTC)
- 我觀點已經擺明,後續不做任何辯護,看各位了--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5:57 (UTC)
- 那這樣O7就==G3+G10了,除非提合併,否則在下堅決(-)反對這種提案(根本就是相當於廢除O7了嘛)--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06:52 (UTC)
- (-)反對:不需要您操心基金會的硬盤;另:恢復草稿又很麻煩[來源請求]。--AlexLeeCN(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0: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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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諮詢:關於用戶頁空間的G15速刪
目前機器人自動掛上CSD G15時,也會為用戶頁空間內指向不存在目標的重定向掛上G15,而我遇到幾次以後,開始思考是否有必要刪,並預想了各種可能的觀點:
- 用戶頁與其他頁面一致,重定向目標不存在即刪除
- 重定向到不存在的頁面沒有實際意義,雖然用戶頁基本是由用戶來管理,但仍不能過於偏離「編寫百科全書」,不能隨意放任
- 省去用戶自行清理用戶空間內無用頁面的麻煩
- 不想要被機器人掛CSD的頁面可以用{{CSD Placeholder}}
- 用戶頁即使有G15的重定向,也應由用戶自行決定是否刪除
- 難免會有人有(目前我們想不到的)需求,需要留着這樣的頁面,而且因個人需要,不想掛着{{CSD Placeholder}}
- 在用戶空間內,留着也不影響什麼,真的需要刪除的話O1即可
- 由於重定向目標頁面的緣故,刪除操作對用戶可能是很突然的(我個人觀察到機器人不會通知),說不定該用戶還需要使用(包括瀏覽歷史)
因此,我在這裡想徵求大家關於用戶頁及子頁面是重定向頁,且重定向目標不存在時,是否按G15刪除的意見,感謝!--Tiger(留言) 2020年1月27日 (一) 04:58 (UTC)
- (!)意見:如果要改,可能最少要改TW設定和Jimmy-bot設定,工程也很大,不容易處理。或者用戶可以掛上hangon,解釋保留的理據,然後管理員只能全保護頁面,這樣機器人才不會持續提刪。--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7日 (一) 07:00 (UTC)
- 真的要改了當然會要連帶更動很多地方,這我清楚。雖然工作量大,但不是不能做。現在只是看一下大家的想法,並沒有要做任何更改,否則會放到方針版而不是這裡。--Tiger(留言) 2020年1月27日 (一) 12:36 (UTC)
- 一個問題:有用戶反映了類似2.1和2.3的觀點嗎?Sanmosa 2020年1月27日 (一) 07:03 (UTC)
- 沒有,以上全是我自己想的。--Tiger(留言) 2020年1月27日 (一) 12:36 (UTC)
- 那就是沒壞,不用特地改規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8日 (二) 01:49 (UTC)
- 沒有,以上全是我自己想的。--Tiger(留言) 2020年1月27日 (一) 12:36 (UTC)
- 用戶頁子頁面重定向很多是,用戶在那個頁面寫條目,寫完移動到主空間,然後就不管了。主空間移動一番就把原來的定向目標移成了空頁面,留個重定向真沒什麼用。-- 2020年1月28日 (二) 01:28 (UTC)
- 倒可以說如想被刪除就在該頁開頭加入
<span id="bot_notg15"></span>
,然後改一下Special:濫用過濾器/16讓移除g15不會觸發-- Sunny00217 2020年2月1日 (六) 01:08 (UTC)
- 倒可以說如想被刪除就在該頁開頭加入
- 了解各位的看法了。那這裡就沒有需要更改的,用戶頁滿足G15就仍然刪除,日後如有用戶不滿則再提出討論就好。--Tiger(留言) 2020年2月3日 (一) 14:28 (UTC)
建議修改WP: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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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提速刪 or 存廢造成條文問題而必須再等6個月-- Sunny00217 2020年2月1日 (六) 12:30 (UTC)
- (+)支持,這和G10可以類比。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1日 (六) 12:51 (UTC)
- (+)支持:刪了一個字,不知是否稍微通順一點。--Hjh474(留言) 2020年2月1日 (六) 13:22 (UTC)
- (+)支持,並微調了一下語句。——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日 (六) 14:30 (UTC)
- (!)意見:我認為當用戶想要保留草稿,但暫時沒有編寫計劃的時候,留一下草稿沒有什麼問題。而且這樣改了條文以後,刪除之後用戶去請求恢復,如果沒有立即新增實質內容,則仍然滿足新條文,那麼請求恢復也會變得沒有意義。我不認為需要對草稿頁面如此嚴苛要求,也想不出多等六個月是造成了什麼積壓,還是什麼事情沒法處理了。除非提案人能闡述多等六個月造成了什麼壞處,否則我反對這樣的提案。--Tiger(留言) 2020年2月1日 (六) 14:32 (UTC)
- 補充,以上情況基於當前條文允許主要編者暫無大幅擴充的計劃,但並未「放棄」草稿的情況下,把草稿留下來。--Tiger(留言) 2020年2月1日 (六) 14:37 (UTC)
- 贊成Tiger的意見,並且稍微補充一點:草稿空間與用戶空間下的沙盒相比的一個顯著差異是,草稿空間是一個開放空間,這就允許用戶相互合作完成編輯。比如說我編輯的Draft:房東的貓,已完成的部分有了充分的引注,並且還備份了4個引注以供後續編輯使用,只不過由於時間關係一直沒空繼續完成。這一類草稿因具有以下特點,即使由於主編無暇或種種原因長時間沒有實際進展,也值得保留下來以便合作:
- 已完成部分質素較好,但完成的進度尚不足以直接移動/補充到條目空間;
- 原主編或其他關注者都暫時沒有時間做出比較實質性的修改;
- 預留了一部分資料以供後續編輯使用,即使不是原編輯本人繼續完成後續工作,新編輯也不至於無從做起;
- 六個月的時限表明,草稿並非完全失去關注度,甚至往往是原主編在持續編輯以保持草稿存在,一旦有人着手,即使不是原編輯繼續參與,原編輯也可以在自己時間允許的範圍內給予一些支持。
- 而如若刪除,很多有價值的工作也就容易石沉大海。畢竟Draft人人都可以看見,刪除後已刪內容就只有管理員可以查。維基的一大很寶貴的精神畢竟還是協作嘛,一個人寫不成一本百科全書嘛。
- 故而與Tiger君意見一致,建議O7不作上述修改。--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1日 (六) 17:32 (UTC)
- 補充提議:後來又稍微想了一下,客棧的方針討論,還是應當倡導在提出反對意見和理由的同時,針對確實需要解決的問題,儘量思考和提出一些可能的解決方案。因為Sunny00217君提出本修訂的目的,主要還是配合小小作品方針的調整,現有小小作品方針可能被認為過於嚴苛,如果直接移動到草稿按照現在的草稿頁相關方針可能又過於寬鬆,故而收緊O7以實現折中。但是又如上我和Tiger君所述,O7之修改所影響甚廣,直接修改顯然是超出了提出修訂的本意,影響到一些應允許保留草稿的其他情形。我一個粗略的想法,如果小小作品要變為移入草稿空間,可以專門為這種情形移入的內容,用模板標記,並指定更嚴苛的方針,比如就像本提案所說的要求有實質修改。這個方針可以成為O7的特殊情況,當然也可以列為O8或者O幾。這個想法非常非常粗略,拋磚引玉提出一種思路,歡迎大家繼續探討。當然,現在的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看小小作品方針修訂部分的討論,小小作品方針如何變動也沒有定論。這次修改草稿空間方針的提議,由於與小小作品方針的變動直接相關,不如到上面的討論中打包探討,形成聯動的一組修訂,也許更好。--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1日 (六) 18:44 (UTC)
- @KirkLU:沒有,這個修改上面有講,本意只應對加上/刪除刪除模板,跟小小作品沒有關係(條目==>草稿應該算是實際編輯內容,沒有的話就加在例外)--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01:22 (UTC)
- 贊成Tiger的意見,並且稍微補充一點:草稿空間與用戶空間下的沙盒相比的一個顯著差異是,草稿空間是一個開放空間,這就允許用戶相互合作完成編輯。比如說我編輯的Draft:房東的貓,已完成的部分有了充分的引注,並且還備份了4個引注以供後續編輯使用,只不過由於時間關係一直沒空繼續完成。這一類草稿因具有以下特點,即使由於主編無暇或種種原因長時間沒有實際進展,也值得保留下來以便合作:
- (!)意見:廢除wp:CSD#O7改由存廢討論由社群決定去留,可移動至條目空間就移動。如果當次討論決定保留,過半年後仍需再次討論是否保留。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3:35 (UTC)
- (+)支持。對於Tigerzeng的意見,我覺得可以增加「對於刪除後恢復的條目,需自上次恢復之日起6個月無實際編輯內容,方可符合本條」。Itcfangye(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3:36 (UTC)
- (-)反對對於廣大學業繁重的維基人而言,間隔六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活躍幾周的情況太普遍了。我反而更想提意更改成12個月而非6個月--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4:05 (UTC)
- (~)補充況且,這樣子更改條文只是表面功夫,故意只加標點符號、掛上需要編修的模板這算不算實際編輯?--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4:11 (UTC)
- (~)補充刪除草稿這項要求本身就很奇怪,因為刪除草稿之後仍然可以恢復,這就意味着,即使草稿刪除了,依然會占用服務器儲存空間,既然如此,何不乾脆放寬限制?--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4:28 (UTC)
- @KSroido:關於O7的設立原意,請看Wikipedia_talk:快速刪除方針/存檔8#增加快速刪除方針條文_O7_以及_F8(原稱F2)。對於「間隔六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活躍幾周的情況」這個説法,我不太同意,通常這些草稿有很大部分都沒被restore。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5:00 (UTC)
- 以鄙人的觀點看來,不甚同意該議案--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5:04 (UTC)
- 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5:24 (UTC) 由於你的觀點已經與當時立例的原意衝突,除非社群主流意見贊同你的看法,否則我不能把你的意見視為合理意見。
- 另外,我重申一次:「『廣大』學業繁重的維基人」「間隔六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活躍幾周的情況」這個説法並不是實情,這類型的草稿很大部分都沒被restore。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5:31 (UTC)
- 以鄙人的觀點看來,不甚同意該議案--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5:04 (UTC)
- @KSroido:關於O7的設立原意,請看Wikipedia_talk:快速刪除方針/存檔8#增加快速刪除方針條文_O7_以及_F8(原稱F2)。對於「間隔六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活躍幾周的情況」這個説法,我不太同意,通常這些草稿有很大部分都沒被restore。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05:00 (UTC)
- 個人認為Sunny君之提案立意良善,相對的,原條文較死板一些,若提速刪或提存廢等無關條目實質內容之編輯也算編輯的話,原條文之六個月又被延了六個月。抑或有編者進草稿加一個標點符號,又延了六個月。若如此,原「六個月」規定近乎虛設。若認為「六個月」太短,可考慮直接調整其期間至「N個月」,並加上實際編輯內容字眼,以確保「N個月」之規定非虛設。小小看法供參考。--Hjh474(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7:49 (UTC)
- @Hjh474:閣下說的對。提案本意只是兼容類似G10的情況:加/減刪除模板這類編輯不用重計六個月的時間,其他反對的基本上都是離題了 囧rz............--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07:58 (UTC)
- 改一個空格續命的,這樣的修改不能算是實際編輯內容,按修訂草案草稿會被刪除;但如上陳述,這樣的草稿保留卻是有意義的,不應被刪除。如果只是加入實際編輯內容,還是如上陳述——過於擴大覆蓋面,影響到一些應允許保留草稿的其他情形。--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2日 (日) 08:13 (UTC) 如果是這個本意的話,是不是建議可以明列加減模板等情況。前面舉例子時候說的那個有比較充實內容的草稿,我上次是靠
- @Hjh474:閣下說的對。提案本意只是兼容類似G10的情況:加/減刪除模板這類編輯不用重計六個月的時間,其他反對的基本上都是離題了 囧rz............--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07:58 (UTC)
- 個人認為Sunny君之提案立意良善,相對的,原條文較死板一些,若提速刪或提存廢等無關條目實質內容之編輯也算編輯的話,原條文之六個月又被延了六個月。抑或有編者進草稿加一個標點符號,又延了六個月。若如此,原「六個月」規定近乎虛設。若認為「六個月」太短,可考慮直接調整其期間至「N個月」,並加上實際編輯內容字眼,以確保「N個月」之規定非虛設。小小看法供參考。--Hjh474(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7:49 (UTC)
- 那不然這樣
- 我(+)贊成Sunny00217的提案--Wolfch (留言) 2020年2月3日 (一) 02:29 (UTC)
- 說到底我還是不明白,多留存六個月到底有什麼問題。或者說為什麼一定要避免因各種情況多留六個月的情況。加入存廢討論模板不算的話,那還要把草稿提交到存廢討論去幹什麼呢?反正也會滿足O7。不提交呢,自然還是滿足O7(因為除了存廢模板就沒有其他編輯了)。所以還是認為這個新的版本沒什麼意義。--Tiger(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0:16 (UTC)
- 哦我好像理解到,是說有其他因素,導致被提交到存廢討論,但最終又沒有被刪的情況?不過即使是這樣,我還是覺得,就算再放六個月,也不見得有什麼問題。(基於沒問題就不需要修方針的想法)--Tiger(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2:28 (UTC)
- 我覺得語句可以簡化,比如「此情況下僅加入或珊瑚存廢、速刪模板及有關操作不被視為一次編輯」之類?Itcfangye(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22:23 (UTC)
- (?)疑問我這人話糙,敢問各位為什麼如此看不慣長期無人編修的草稿?長期無人編修的草稿會造成什麼惡劣影響嗎?--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1:06 (UTC)
- (~)補充如果不會造成惡劣影響,根據沒壞別修,就讓草稿保存着又如何?掛上O7要不然會浪費人力,要不然會浪費機器人算力,有何意義?--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1:30 (UTC)
- (:)回應草稿多半是半成品,以目前維基百科的編輯習慣來看,常常會是翻譯到一半的英文或是其他外文條目,而其英文維基(或是其他語言維基)的原始條目也仍然會持續的變更調整。因此草稿若六個月沒有編輯,合理推測其中的內容是對應六個月前其他語言維基的內容,不一定是最新的內容。目前草稿超過六個月會被刪除,某程度上也會讓原翻譯者或是其他維基人關注草稿,若是熟悉的領域,甚至可以著手翻譯,翻譯完成後移動到正式條目(或是刪除未翻譯的內容,移動到正式條目),變成中文維基正式條目的一部份。
- (~)補充如果不會造成惡劣影響,根據沒壞別修,就讓草稿保存着又如何?掛上O7要不然會浪費人力,要不然會浪費機器人算力,有何意義?--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1:30 (UTC)
- 若草稿不限定六個月未編輯會被刪除,草稿中的內容有可能是一兩年前,甚至是更久之前的外文維基內容,其中可能翻譯了一部份,但沒有全文翻譯。若其他人也要翻譯的話,依此版本翻譯,可能是對應外文維基很久以前的內容。若另外再開草稿頁,也是可以,只是相同的條目,維基人甲依A版本翻譯了30%,維基人乙依B版本翻譯了10%,最後的整合會更加的不便。--Wolfch (留言) 2020年2月3日 (一) 02:27 (UTC)
- 對加入-若是編輯僅是加入或刪除存廢、速刪模板及有關操作,該次編輯視為無編輯。進行公示。在此提醒,本處並沒有要討論幾個月刪除的問題,不要在此提出期限xxx或不該有O7之類的意見,請開新的討論串討論-- Sunny00217 2020年2月3日 (一) 07:29 (UTC)
- 新開也是"被"關閉(無奈)。我就中立好了,反正我一個人也沒法在維基社群有多大影響——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8:25 (UTC)
- (-)反對算了,總要有點反對的聲音,不然不好看。我心底還是牴觸這個更改的——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8:29 (UTC)
- (~)補充你們要是打算通過這項議案,必須解決以下問題:1.回退算不算有效編輯2.手動回退算不算有效編輯(寫了一段,再刪掉,使得文章保持和原來一致)3.標點符號怎麼算?比如半角改成全角4.移動草稿怎麼算?(同義詞標題移動,比如中文——>漢語)5.掛上維護模板,比如那個2小時內不要修改的模板(忘記代碼了)——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8:47 (UTC)
- 注意:閣下這樣的行為有機會屬於遊戲規則。不過也解釋一下條文吧:一個編輯是否有效編輯由管理員視乎情況而衡量。一般而言,3、4和5算是無效編輯。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08:54 (UTC)
- (~)補充你們要是打算通過這項議案,必須解決以下問題:1.回退算不算有效編輯2.手動回退算不算有效編輯(寫了一段,再刪掉,使得文章保持和原來一致)3.標點符號怎麼算?比如半角改成全角4.移動草稿怎麼算?(同義詞標題移動,比如中文——>漢語)5.掛上維護模板,比如那個2小時內不要修改的模板(忘記代碼了)——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8:47 (UTC)
- (-)反對依舊持反對態度,我認為這項議案可優化的地方太多了,這個修改還不成熟——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9:00 (UTC)
- (~)補充至於我為什麼反對,上面我已經說明白了,相信各位也理解了我的顧慮了,當然,各位接不接受在於各位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9:03 (UTC)
- 請注意:已經在上面講過「本處並沒有要討論幾個月刪除(或不該刪除)的問題」,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unny00217)移除。2020年2月3日 (一) 12:57 (UTC)
- -- Sunny00217 2020年2月3日 (一) 12:32 (UTC)
- (+)同意(+)同意(+)同意怕了怕了,我還有作業,沒工夫--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12:37 (UTC)
- 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12:44 (UTC) 原來還可以這樣操作,我真的第一次見你這樣激動。
- (!)意見:提案人的原意當然能被理解,甚至有極大的關注度,但就如同Tiger君所言,既然草稿遲早都會被O7,那何必急於一時而提交到存廢討論或其他速刪呢?萬一因為此舉而繼續保留,那不就幫助了原本該O7的草稿又增加壽命嗎?速刪還不一定,但經過存廢討論還能保留的頁面,我相信也有其保留的理由(除非請求無效)。言歸正傳,草稿會被提O7,絕大多數情況幾乎都是沒有被關注(沒有意義的頁面不用說,其他速刪自然能解決),或許有些編者對於某些草稿描述的主題有興趣,但是現在沒有媒介讓他們接觸到這些草稿。我知道我離題了,但這是我的想法。 2020年2月9日 (日) 18:44 (UTC)
- @Pseudo Classes:這沒有離題,而是重點...-- Sunny00217 2020年2月12日 (三) 03:25 (UTC)
- @Sunny00217:我還以為我離題了![開玩笑的]我的想法是,如果能讓其他使用者接觸他們有興趣的草稿,不管是利用分類或是其他管道媒介,這樣是不是就能減少廢棄草稿的數量呢? 2020年2月12日 (三) 09:21 (UTC)
- @Pseudo Classes:這沒有離題,而是重點...-- Sunny00217 2020年2月12日 (三) 03:25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縮小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的方針範圍
如提,建議廢除Wikipedia:快速刪除方針#已廢除準則的方針地位(因為目前整頁為方針,但該段顯然不會是當成方針) -- Sunny00217 2020年2月13日 (四) 14:18 (UTC)
- 既然顯然不是方針,那援用IAR就好了啊,不然還要把方針模板改成部分章節為方針的模板,畫蛇添足。——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4日 (五) 03:37 (UTC)
- 既然可以這樣也可以倒過來啊(標記x段只是論述,非方針)--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4:42 (UTC)
- (!)意見:IAR不能亂用,確實對維基帶來好處,才能用,而且始終涉及方針內容修改,放一兩天再公示,也沒甚麼壞處。--221.124.27.71(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03:48 (UTC)
- 技術上可能不可行。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3:56 (UTC)
- 既然都寫了「已廢除準則」,那麼可以視為「按規定,這些準則已失效,不得引用」。--【和平至上】黑醫護以市民健康作要脅可恥.武漢加油!💬 2020年2月16日 (日) 09:40 (UTC)
- 意見(▲)同上。——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2月16日 (日) 14:46 (UTC)
- 不得引用的話,G4改A1那條等,本質上是一樣的,這樣的話引用A1是不是有些矛盾呢?--Hamish2020新年快樂 2020年2月18日 (二) 10:43 (UTC)
非自由圖片的使用理據及其處理
請各位關注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完善部分非自由圖片的理據
近期,User:廣九直通車、User:Wcam等用戶以《非自由內容使用準則方針》第10條c項為由,向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無版權訊息或檔案來源提報了極為大量的圖片。考慮到部分圖片上傳時間較早,文件頁面沒有完善的理據,故懇請社群關注這一問題,完善一部分非自由圖片的理據(例如相當部分圖片欠缺的是「被主張合理使用該文件的每篇條目的名稱」,但一部分圖片的使用確實沒有方針或共識予以支持)。--失敗的用戶提醒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0日 (一) 06:12 (UTC)
- @5LZ:話說整個WP:NFCC早已是2007年的事了,最早的使用依據模板也是2008年的事。而我也截查了不少2007年打後才上傳,卻沒有使用依據的圖片(最誇張的有2017年上傳的,例如像File:2012年亞洲盃男子排球錦標賽logo.png之類的)。難道肇事上傳者們全部都沒有留意WP:NFCC#10c的要求嗎?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08:16 (UTC)
- 我看見大部分都是標誌為主,但要大家幫助花時間(相信要一週)逐一將檔案改為管理員認為符合要求的模板。而有部分更是早在2005年和2006年已經上載,如File:3sports middle.png和File:3rd asian game logo.gif,File:3902 Dialogue cover.jpg和File:39-02al.JPG。這些年代較為久遠的,現時在網上非常難找到原來源。--Wpcpey(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08:53 (UTC)
- @廣九直通車: 上傳嚮導啟用的時間至少是2017年3月下旬之後(參見Wikipedia_talk:上傳#提議更改「上傳檔案」頁面的排版),在這個時間點之前的非自由檔案如果走的是傳統的上傳表單,僅有非自由使用的版權模板(例如{{money}}等),而在圖片信息部分誤用其他模板是比較常見的。這些模板很可能沒有類似「被主張合理使用該文件的每篇條目的名稱」的填寫地方,需要人工填寫在圖片簡要描述裡面。如果界面沒有這個要求,不能苛求或默認所有編輯者都知道有這個NFCC#10c。--失敗的用戶提醒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0日 (一) 09:58 (UTC)
- @5LZ:但既然這是總部13年前出的基本政策,那麼現在發現這個問題,那麼終究也得處理啊。反正這個提刪有5日寬限期,何況管理員應該也一時半刻未必能消化完所有刪除請求。這樣算一下的話,這個寬限期也應該夠他們修補了。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2:34 (UTC)
- @廣九直通車:我能理解啊,但不能指望所有這些文件涉及的用戶這5天都會來處理……--失敗的用戶提醒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0日 (一) 12:39 (UTC)
- 現在把通知寫在Template:Bulletin上,希望能吸引到更多人注意?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3:23 (UTC)
- (+)支持好主意--失敗的用戶提醒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0日 (一) 13:31 (UTC)
- 現在把通知寫在Template:Bulletin上,希望能吸引到更多人注意?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3:23 (UTC)
- @廣九直通車:我能理解啊,但不能指望所有這些文件涉及的用戶這5天都會來處理……--失敗的用戶提醒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0日 (一) 12:39 (UTC)
- @5LZ:但既然這是總部13年前出的基本政策,那麼現在發現這個問題,那麼終究也得處理啊。反正這個提刪有5日寬限期,何況管理員應該也一時半刻未必能消化完所有刪除請求。這樣算一下的話,這個寬限期也應該夠他們修補了。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2:34 (UTC)
- 話說我在查緝的過程中還發現到類似User:Aco,User:HuangQQ這種連來源都懶得給的情況。說實話,整個合理使用類別裡面真全是藏污納垢的。。。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3:00 (UTC)
- 我發現有部分用戶已經停止貢獻10多年,基本上都不會到這裡更正。而樓上指的用戶也有多個月沒有貢獻,建議大家還是自行幫幫手更改,不要讓這些圖片消失吧!--Wpcpey(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3:45 (UTC)
- 隱退的用戶「只會越多不會越少」。--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07:25 (UTC)
- 我發現有部分用戶已經停止貢獻10多年,基本上都不會到這裡更正。而樓上指的用戶也有多個月沒有貢獻,建議大家還是自行幫幫手更改,不要讓這些圖片消失吧!--Wpcpey(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3:45 (UTC)
關於圖片合理使用依據清查
初步共識為「以機器人暫時補充未有使用依據的合理使用檔案,再人手處理」,請在此頁繼續討論,並敬希機器人操作者提出技術評議。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12:09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在這模板是不能用了嗎?否則以前上傳合理使用圖片為何都被巡查加上Template:Nrd?例如File:Aalogo.png和File:Akb0048logo.png等。--Justice305(留言) 2020年1月22日 (三) 15:25 (UTC)
- @Justice305:重申一次,關鍵是合理使用檔案必須備有使用依據,必須釐清為什麼非要用這種合理使用檔案不可。您當然可以在使用Template:Information的同時再加上必要的使用依據,詳情則見WP:FURG。另外這規定也不是新事,那是2007年總部訂的原則(詳見WP:NFCC#10c)。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3日 (四) 05:59 (UTC)
(!)意見@廣九直通車:分類:沒有合理使用依據的文件分類內的文件數已達到750個,社群幾乎不可能在五日內全部完成補充依據的工作,是否應考慮順延快速刪除期以便消化相應存量?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3日 (四) 05:51 (UTC)
- (+)同意@Jyxyl9:其實我也沒料到會有這麼多違規檔案,而且那些上傳者都這麼不活躍,我可以理解您的想法。也許把改正的限時從5日延遲到7日?但是我覺得如果真沒解釋的話,那得堅決地(×)刪除。畢竟中文維基百科五大支柱之一就是自由版權,合理使用只能是必要之惡,如果連總部的基本要求都達不到的話,又和坊間那些自稱「維基/百科」卻充斥著侵權的下三濫有啥分別?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3日 (四) 06:09 (UTC)
- @廣九直通車:問題在於其中有一部分圖片客觀上符合合理使用規定(如文件:201511 294561 m Constellation Love Capricorn.jpg),只是程序上未使用相應模板。另有一部分使用Template:Information模板而非專用模板。此部分可能是新手不熟悉規則所致,建議可寬容對待。
- 時間上建議統一放寬到
本月末機器人作業完成後。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3日 (四) 06:27 (UTC)- (~)補充:是否可考慮使用機器人批量將Template:Information模板轉為模板:Non-free use rationale 2等專用模板?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3日 (四) 06:39 (UTC)
- 我同意。另外,針對Jyxyl9所提及的那些客觀上符合合理使用規定的檔案,我覺得可以直接回退速刪模板。Sanmosa 2020年1月23日 (四) 06:42 (UTC)
- @Sanmosa:但是如何厘定"客觀上符合合理使用規定的檔案"?是不是只要有"本檔案用於條目XXX"類似的說明就可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廣九直通車(對話|貢獻)於2020年1月23日 (四) 06:56 (UTC)加入。
- 標準很簡單:{{Non-free use rationale 2}}要填寫的東西有填寫就OK。Sanmosa 2020年1月23日 (四) 07:06 (UTC)
- 「對可能的商業使用機會的尊重」這個statement可能會漏掉,不過代為加一句「該團體並非商業組織」(例如File:Sham Shui Po District logo.svg)或「該使用不會取代原始版權媒介所具有的市場作用」(例如File:GZRCC logo.png)就好。Sanmosa 2020年1月23日 (四) 07:09 (UTC)
- @Sanmosa:但是如何厘定"客觀上符合合理使用規定的檔案"?是不是只要有"本檔案用於條目XXX"類似的說明就可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廣九直通車(對話|貢獻)於2020年1月23日 (四) 06:56 (UTC)加入。
- 已在機器人作業請求頁提案。Jyxyl9批判一番 2020年1月23日 (四) 07:51 (UTC)
按照現時的進度和非常少的人手,恐怕7天都沒有這麼多人有空去完成補充--Wpcpey(留言) 2020年1月24日 (五) 15:08 (UTC)
- 可以請求管理員再暫緩一會兒。@Wcam:這一會兒請你和其他管理員暫緩F9快速刪除,現在這樣的提刪速度社群應付不了,但是有好一些項目是可以修正的。Sanmosa 2020年1月26日 (日) 07:07 (UTC)
- 可以考慮修訂WP:CSD,在F9前加一句「202X年X月X日起,」。以往類似先例:Special:PermanentLink/19323831#圖片及多媒體檔案。--Wcam(留言) 2020年1月26日 (日) 14:03 (UTC)
- 祖父條款顯然不行。欠交的作業終究要補回來。--Temp3600(留言) 2020年1月26日 (日) 16:22 (UTC)
- 不需要祖父條款,這應該只是臨時性措施,特例給大家一段長時間慢慢處理就好。Sanmosa 2020年1月27日 (一) 01:24 (UTC)
- 可以考慮修訂WP:CSD,在F9前加一句「202X年X月X日起,」。以往類似先例:Special:PermanentLink/19323831#圖片及多媒體檔案。--Wcam(留言) 2020年1月26日 (日) 14:03 (UTC)
根據上方討論,已經初步有「以機器人暫時補充未有使用依據的合理使用檔案,再人手處理」的共識,所以現在就公示7日?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2月6日 (四) 06:24 (UTC)
- 不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8日 (六) 05:18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能不能暫停F9提刪?
能不能先暫停一下F9提刪?我們連既有的檔案也不能那麽快處理,大家該不會想再提新的來加重社群負擔?這真的是夠負責任。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7日 (一) 11:46 (UTC)
- @Sanmosa:已暫停。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0年1月28日 (二) 09:57 (UTC)
- 我的F9提刪僅限新上傳的文件。--Wcam(留言) 2020年1月28日 (二) 16:17 (UTC)
要怎麼描寫replaceability和commercial?
不知道是何時開始,使用原本的上傳方法都會顯示這兩項的缺失,但在「非自由著作權內容的使用理由」之「這是某件作品的官方封面藝術。」沒辦法直接對這項進行修改,能不能修改一下上傳檔案的設計?不然每次上傳完圖片還要額外在編輯一次,這不是應該整合在裡面嗎?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2月17日 (一) 10:06 (UTC)
關於微調G5速刪程序的提案
完成,公示期間並無異議,故G5提案應已通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9:38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近期看到User:Kerolf666君以G5提請對走鐘獎的速刪時,未標註原存廢討論的位置,考慮到:
- WP:TW已有欄位供速刪提請者填寫,進行標註已經具有技術上的可行性;且
- 原存廢討論的情況是判斷是否G5的最重要條件,提請速刪者應有義務對速刪理據準確查證並提供給管理員和其他編輯參考;
故提出以下修正,以作規範和強調,便於管理員的處理和編輯的共同參與。恭請社群討論。
--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25日 (二) 10:02 (UTC)
- (+)支持 -KRF(留言) 2020年2月25日 (二) 10:37 (UTC)
- @KirkLU:對於原來因侵權問題而刪除的頁面,是否也要放置原討論位置?對於侵權頁面,似乎沒有必要,因為討論位置都一樣且原討論已移除、難以尋找。--阿卡林阿卡林了· Email 2020年2月25日 (二) 10:53 (UTC)
- @Jimmyshjj:阿卡林君所言甚是,其實發現原文表述也有點歧義——「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現在微調了一下。--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25日 (二) 12:48 (UTC)
- 支持。不過話說回來,侵權審核似乎也屬於頁面存廢討論(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是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的子頁面),不清楚這樣使他們並列是否會造成誤解或歧義,我倒是希望把侵權審核作為單獨的頁面而不是頁面存廢討論的子頁面。--阿卡林阿卡林了· Email 2020年2月25日 (二) 14:33 (UTC)
- 我的做法是註明哪一天因為侵權被刪除,但如果名稱不一樣就比較難找,如果找不到就改提侵權。Poem(留言) 2020年2月25日 (二) 14:40 (UTC)
- (~)補充:To @KirkLU:「經存廢討論刪除的,提請速刪者須在速刪模板標註原存廢討論的位置」或許可以改「提報者應在快速刪除模板提供之前刪除的相關資訊,例如先前存廢討論頁面或刪除紀錄」。另外是否可以加上「若提報頁面疑似侵犯版權,請同時掛上疑似侵權模板」?Poem(留言) 2020年2月26日 (三) 03:34 (UTC)
- @Poem、Jimmyshjj:二位提醒的甚是,非常感謝,我具體說明一下新的修改:
- 阿卡林關於侵權審核也屬於頁面存廢討論的提醒我考慮了一下,應當按照原文的羅列邏輯來闡述還是比較妥當的。原文的羅列邏輯所指的頁面存廢討論內鏈指向的是WP:AFD,應該指的是一般的頁面存廢;侵權審核則單指WP:CV所處理的特殊分類的這種頁面存廢。所以增修條目中我還是改為按照原文的「三分類:頁面存廢討論、侵權審核、檔案存廢討論」來闡述了。
- Poem君提及的部分我亦吸納了,具體地說,一方面是保持對「之前經頁面、檔案存廢討論的頁面」提請速刪的要求,因為這一類型的頁面是可以提供討論頁的;另一方面,對「之前經侵權審核刪除的」、「雖然之前不是經侵權審核刪除,但本次提報時有疑似侵權的」,增加了要求先行加掛侵權模板的程序,並放寬了所需提供資訊的要求,變為能提供刪除日期、刪除日誌等可以查證的內容亦可,減少對這一類頁面進行提報時,由於可能難以搜尋相關討論頁,而導致的在速刪理據提供上的一些困難。--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27日 (四) 07:37 (UTC)
- 侵權部份,不用說要先掛侵權模板再提快速刪除,只要要求也要掛侵權模板就好;不過公版Twinkle確實要這樣做(個人遇到這種情況都是手動提報)。Poem(留言) 2020年2月27日 (四) 14:46 (UTC)
- 噢,對,我就是用Twinkle的邏輯在編制規則了,我微調一下。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28日 (五) 15:40 (UTC) --
- 侵權部份,不用說要先掛侵權模板再提快速刪除,只要要求也要掛侵權模板就好;不過公版Twinkle確實要這樣做(個人遇到這種情況都是手動提報)。Poem(留言) 2020年2月27日 (四) 14:46 (UTC)
- @Poem、Jimmyshjj:二位提醒的甚是,非常感謝,我具體說明一下新的修改:
- @Jimmyshjj:阿卡林君所言甚是,其實發現原文表述也有點歧義——「該內容之前必須是經存廢討論刪除」,現在微調了一下。--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2月25日 (二) 12:48 (UTC)
- 提案是對既有習慣性程序的落實,5日討論期未有反對;考慮到非單純詞句修正,從現在開始公示7日。--Kirk★ 0討論│圖書館0 2020年3月1日 (日) 05:58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因為在編輯或維護時看到部分狀況,建議調部份快速刪除方針:
G13:實務上難以界定粗劣翻譯是由機器翻譯或人工翻譯造成,故刪除機器翻譯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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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這是Wikipedia_talk: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修正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提報侵權流程」文字後續討論,當時有提到G16部份。另外曾看過數次臨時頁面沒掛{{Draft Copyvio}}模板,故不要求要掛上此模板。因為看過有編者直接在條目空間以不同名稱或在個人沙盒重建頁面但內容仍然侵權,因此把此兩類頁面也放進「臨時頁面」的定義,加速處理時效。
(~)補充:假如我建立條目「Qweqwe」被提報侵權,後來我建立「Draft:Qweqwe」又放入侵權內容(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現行G16是可以被提報快速刪除的。但如果我另建「Zxczxc」或「User:Poem/Qweqwe」,介紹對象和「Qweqwe」一樣而且也侵權(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照現行流程,這樣不能提報G16而只能走存廢討論(我被駁回過)。這個修訂一方面強調只有提報侵權後建立的臨時頁面侵權才適用(提醒編者不要只看到Draft:開頭且侵犯版權的頁面就直接丟G16)減少錯誤操作,一方面定義臨時頁面以加速處理流程。Poem(留言) 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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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訊息框有一定資訊,要擴充成小小作品難度較低;建議排除。另外{{inuse}}模板不會因編輯時間到期自動消失,故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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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常看到管理員以此準則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在此將刪除理由條文化,讓管理員有理據刪除。另外若內容和現有條目極為相似時也沒有另建條目的必要,故把「內容非常相似」列入準則本文。例如,中文維基已有維基百科條目,但我在中文維基用英文寫介紹「維基百科」的條目,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翻成英文,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管理員可以用A5刪掉我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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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同上面在A2時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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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4:35 (UTC)
- (+)同意A2的修改鄙人完全同意,其餘的持保留意見--冷羅KS 2020年2月2日 (日) 04:41 (UTC)
- (-)反對:現時這些方針出現了甚麼問題嗎?如果沒出現問題,就沒必要頻繁地修改方針。--124.217.188.215(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5:36 (UTC)
- 沒有實際理由的反對沒有意義--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06:56 (UTC)
- 印象中這幾個條文近期並沒有修訂?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0:11 (UTC)
- 我看到的問題在提案有說明。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3:51 (UTC)
- (+)支持G16,其他暫時(=)中立觀望--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06:56 (UTC)
- 侵權的頁面會令維基有法律風險,用模板蓋着,就可以避免陷入法律風險,因此有必要用模板。其他的修改,又不是有語句等問題,改來改去,社羣很難適應。--124.217.188.215(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07:17 (UTC)
- 我在G16那邊提到的{{Draft Copyvio}}模板和提報侵權時用的{{copyvio}}模板不一樣。掛上{{copyvio}}後,模板會指引編者到臨時頁面編輯,這時臨時頁面會掛上{{Draft Copyvio}}模板,但這個模板可以被編者移除,所以才說臨時頁面不一定要掛上{{Draft Copyvio}}。您可以點進去這兩個模板以了解不同。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0:11 (UTC)
- To @KSroido、Sunny00217:我有在提案中增加修訂理由,請檢視。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0:11 (UTC)
- 「實務上難以界定粗劣翻譯是由機器翻譯或人工翻譯造成」,通常絕大多數情況都是機器翻譯(其實太差的人工翻譯我們都當成「機器翻譯」了,你當成術語吧)。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1 (UTC)
- 印象中曾看過有人在{{hang on}}說不是機器翻譯(忘了是哪個條目),只是因為翻譯太差所以還是被刪除。這樣改是避免爭議。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2:55 (UTC)
- 其實我覺得這樣算是收緊了,但我也覺得這樣收緊是好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
- 「曾看過數次臨時頁面沒掛{{Draft Copyvio}}模板」,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加回模板(針對草稿空間),不過我個人不反對廢除必須掛{{Draft Copyvio}}模板的規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3 (UTC)
- 如果不用侵權模板的臨時頁面連結重建頁面,新頁面不會掛{{Draft Copyvio}}。我提案改G16的重點在如何認定「臨時頁面」,但不認為一定要掛{{Draft Copyvio}}才算。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2:55 (UTC)
- 所以我才說「不反對」啊。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
- 「常看到管理員以此準則(A5)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請説一下相關管理員的名字,他們明顯是不清楚快速刪除規則。不過我也理解「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得刪除,我建議另立新的快速刪除規則。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0:56 (UTC)
- 之前這種情況我是提存廢,只是看到管理員用A5刪,所以我後來也直接提A5;最近才提報Lin ching-feng(當時條目內容是林青峰翻譯)。不反對建立新準則處理這個問題。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2:55 (UTC)
- 分出來的新規則可以叫A7。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2日 (日) 13:09 (UTC)
- 經解釋後除A5繼續觀望(看不懂啊),其他(+)支持-- Sunny00217 2020年2月2日 (日) 13:33 (UTC)
- 加了例子,希望有助於理解我的想法。Poem(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3:51 (UTC)
- 看過了。不反對。--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2日 (日) 15:32 (UTC)
- (+)同意支持G13--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1:46 (UTC)
- (+)同意全盤同意--冷羅KS 2020年2月3日 (一) 02:50 (UTC)
- 支持G13。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3日 (一) 09:41 (UTC)
- 補充G16說明。Poem(留言) 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
- 我建議把in use, translating這些在具體的每個標準中都去掉,我覺得是其它標準也適用的(如G1 G13 G14等),可以寫在序言章節中。另外我覺得即使沒有in use,除了明顯破壞、負面生者傳記,符合準則的條目未必需要很快提刪;或者即使有in use,但如果期限非常長,並且編者掛了就覺得萬事大吉長期擱置,也應當視情形提刪或草稿化。--及時雨 留言 2020年2月6日 (四) 06:15 (UTC)
- 這個之後再提修訂吧,個人還沒想到合適的語句,而且我一直不認為(在個人習慣維護的範圍)掛了{{in use}}或{{translating}}就可豁免。這邊針對A2和A6修訂關於{{in use}}文句是因為這個模板編輯時間到期後不會自己不見,所以特別強調只能在編輯時間內豁免,這樣和這個模板的用意不衝突,也顧及處理快速刪除(其實也只有這兩個準則出現{{in use}}而已)。Poem(留言) 2020年2月7日 (五) 04:00 (UTC)
經調整的提議G13修訂方案
G13修訂案已通過-- Sunny00217 2020年2月14日 (五) 01:04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看到絕大部分意見都同意針對G13的修訂,我的提議是先把針對G13的修訂公示,餘下的可以繼續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2019-nCov 2020年2月3日 (一) 12:56 (UTC)
- 不反對。Poem(留言) 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
- 以下為經調整的提議CSD G13修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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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 Sunny00217 2020年2月5日 (三) 23:55 (UTC)
- 即日起公示經調整的提議G13修訂方案七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6日 (四) 10:55 (UTC)
- 實質意義不變的話就沒意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0年2月8日 (六) 02:39 (UTC)
- 這裏只是調整文字,不會影響意思。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8日 (六) 12:06 (UTC)
- G13應已通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0年2月13日 (四) 09:51 (UTC)
- 這裏只是調整文字,不會影響意思。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8日 (六) 12:06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題外話一下
- @Sanmosa、Xiplus:Sorry,忘記了,既然G13通過了修訂,那Twinkle功能中的文字是不是應該照著修訂,避免在有條目出現使用Twinkle時文字出現沒更新的情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20年2月15日 (六) 14:55 (UTC)
- Twinkle沒修正但個人認為影響不大。模板文字已修正(可以試著掛一下並預覽,不要送出就好),也許模板是直接抓wp:快速刪除方針#準則中的文字,所以文字一改變就直接更新?Poem(留言) 2020年2月17日 (一) 06:20 (UTC)
- @Poem:閣下誤會了,模板是抓模塊:Template:Delete/data的,差了至少一天才改
- Xiplus版Twinkle在2020年2月14日 (五) 10:07 (UTC)改的(比方針早改啊 囧rz...)
- 方針在2020年2月14日 (五) 01:05 (UTC)改的
- data在2020年2月15日 (六) 13:03 (UTC)改的
- Jimmy Xu版Twinkle都沒改 囧rz...
- -- Sunny00217 2020年2月18日 (二) 04:17 (UTC)
- @Poem:閣下誤會了,模板是抓模塊:Template:Delete/data的,差了至少一天才改
- Twinkle沒修正但個人認為影響不大。模板文字已修正(可以試著掛一下並預覽,不要送出就好),也許模板是直接抓wp:快速刪除方針#準則中的文字,所以文字一改變就直接更新?Poem(留言) 2020年2月17日 (一) 06:20 (UTC)
- 感謝說明。Poem(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5:25 (UTC)
繼續討論
繼續上面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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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這是Wikipedia_talk: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修正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提報侵權流程」文字後續討論,當時有提到G16部份。另外曾看過數次臨時頁面沒掛{{Draft Copyvio}}模板,故不要求要掛上此模板。因為看過有編者直接在條目空間以不同名稱或在個人沙盒重建頁面但內容仍然侵權,因此把此兩類頁面也放進「臨時頁面」的定義,加速處理時效。 (~)補充:假如我建立條目「Qweqwe」被提報侵權,後來我建立「Draft:Qweqwe」又放入侵權內容(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現行G16是可以被提報快速刪除的。但如果我另建「Zxczxc」或「User:Poem/Qweqwe」,介紹對象和「Qweqwe」一樣而且也侵權(即使內容不一樣),依照現行流程,這樣不能提報G16而只能走存廢討論(我被駁回過)。這個修訂一方面強調只有提報侵權後建立的臨時頁面侵權才適用(提醒編者不要只看到Draft:開頭且侵犯版權的頁面就直接丟G16)減少錯誤操作,一方面定義臨時頁面以加速處理流程。Poem(留言) 2020年2月4日 (二) 02:50 (UTC)
A2:訊息框有一定資訊,要擴充成小小作品難度較低;建議排除。另外{{inuse}}模板不會因編輯時間到期自動消失,故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
A5:常看到管理員以此準則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在此將刪除理由條文化,讓管理員有理據刪除。另外若內容和現有條目極為相似時也沒有另建條目的必要,故把「內容非常相似」列入準則本文。例如,中文維基已有維基百科條目,但我在中文維基用英文寫介紹「維基百科」的條目,即使內容不是從維基百科翻成英文,標題也不一定是Wikipedia,管理員可以用A5刪掉我的條目。
A6: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同上面在A2時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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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還有這四個提案需要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23 (UTC)
G16
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5日 (四) 13:44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對於G16,我有一個調整字眼幅度更大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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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這段文字比我的好。Poem(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13:35 (UTC)
- 這個擴權有點大?而且"原頁面被提報侵權後建立的頁面"不好偵測。--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15:01 (UTC)
- 出發點在於,如果有一個頁面被提報侵權,在侵權驗證期間沒有必要再為介紹相同事物的頁面做侵權驗證。頁面被提報侵權時,相關模板會顯示提報時間;決定是否掛上快速刪除模板時,也可從條目歷史得知創建時間。兩相比較就可以知道是否該走侵權驗證還是直接快速刪除。Poem(留言) 2020年2月15日 (六) 04:22 (UTC)
- 沒有變的是,如果兩個介紹同一事物的頁面(不一定要在同空間)在建立後才被懷疑有侵權嫌疑,都必須走侵權驗證程序,不能把其中一個提快速刪除。Poem(留言) 2020年2月15日 (六) 04:22 (UTC)
- 範圍倒是擴大了,不過可以加快侵權頁面的刪除(倒是管理員可能要傷腦筋了)-- Sunny00217 2020年2月18日 (二) 04:19 (UTC)
- 如果要這樣改,提出CSD者要同時附上原頁面的連結。可能需要更新TW之類的配件。--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5:11 (UTC)
- 但是這件事是對公版TW的用戶很不利呢...-- Sunny00217 2020年2月18日 (二) 08:44 (UTC)
- 技術上,無論是公版還是Xiplus版,新條文下的Twinkle操作會是依照正常程序提報侵權(勾選G16),然後直接edit頁面並加入相關頁面連結。當然,Xiplus版會更方便。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13:51 (UTC)
- 公版可用自訂理由提G16,若要註明臨時頁面可用{{d | G16 | c1 = [[tmp_page]]}}(假設G16是第一個提刪理由,不然要修改數值;或是省略「c1 =」)。另外公版可用類似操作方式輸入新的快速刪除方針代碼。Poem(留言) 2020年2月19日 (三) 03:58 (UTC)
- 如果要這樣改,提出CSD者要同時附上原頁面的連結。可能需要更新TW之類的配件。--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5:11 (UTC)
- 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打算把G16拿出來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9 (UTC)
- 現公示快速刪除規則G16款規定調適7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2月23日 (日) 13:36 (UTC)
- G16增加提報者要附上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名稱,以減少管理員負擔,如下(已加入公示中條文):
- 「提報時需同時附上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的名稱,除非一眼能看出已提報侵犯版權頁面。」Poem(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03:15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A5+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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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以A5刪除中文維基上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條目不太好,就分開一下,變成A7。不過A5加入「非常相似」也是好事。ꓢꓯꓠꓟꓳꓢꓮ 問我國家哪像染病 2020年2月14日 (五) 05:39 (UTC)
- A5我加上「非常相似」是補漏洞,避免有人只改極少的內容就吵不能用A5。獨立A7也可避免A5太複雜。另外A7文字調整一下:「例如以英文撰寫條目介紹維基百科,即使內容不是從任何語言版本維基百科上的條目翻譯,標題也不一定明示或暗示維基百科,這個條目可以此準則提出快速刪除。」Poem(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13:35 (UTC)
- 感謝Sanmosa君協助。Poem(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13:35 (UTC)
- 反對本項。假設有人取得一段合法的維基百科介紹文字,顯然是應該引導對方完成翻譯,然後合併進本來的條目,而不是用CSD刪走貢獻。--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4日 (五) 15:04 (UTC)
- 可以要求在以此方針提報快速刪除時,必須提供中文維基百科對應頁面才算完成提報程序,這樣可以告知頁面創建者有重複頁面,請該編者到對應頁面貢獻。Poem(留言) 2020年2月15日 (六) 04:22 (UTC)
- 如果對方明天才回來繼續貢獻呢?CSD應該何時處理?--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5:13 (UTC)
- 你喜歡的話,可以比照G14處理。當然,我只是代為整理提案,這未必代表我真的支持A7(不過我個人是支持修改A5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13:56 (UTC)
- 如果管理員在刪除頁面時也附上附加提報理由,頁面刪除後若編者想再被創建頁面時,系統也會顯示附加的理由。Poem(留言) 2020年2月19日 (三) 03:58 (UTC)
- 如果對方明天才回來繼續貢獻呢?CSD應該何時處理?--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5:13 (UTC)
- A5和A7可以分開處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7日 (一) 15:25 (UTC)
- A5暫時同意,唯擔心有擴大化傾向。--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5:19 (UTC)
- 現行A5寫要「完全相同」才能刪除頁面,加上「非常相似」只是讓管理員處理上彈性變大,也避免有編者鑽漏洞。Poem(留言) 2020年2月19日 (三) 03:58 (UTC)
- A5暫時同意,唯擔心有擴大化傾向。--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05:19 (UTC)
- 可以要求在以此方針提報快速刪除時,必須提供中文維基百科對應頁面才算完成提報程序,這樣可以告知頁面創建者有重複頁面,請該編者到對應頁面貢獻。Poem(留言) 2020年2月15日 (六) 04:22 (UTC)
- a7會和g13撞-- Sunny00217 2020年2月18日 (二) 08:46 (UTC)
- 不會(A7是沒翻譯、反過來翻譯或A外語翻譯成B外語,G13是很差的翻譯),即使是G14也不會(例如你照著本地版本翻譯出一個條目的英文版,就未必與英文維基百科的版本一模一樣)。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8日 (二) 13:56 (UTC)
- (-)反對:A5還好,A7很有問題,人家還在翻譯,您就要速刪了,這樣會嚇怕新手。--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14:21 (UTC)
- 能嚇怕新手的是不負責任的溝通而不是提刪。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2月18日 (二) 15:14 (UTC)
- 您也要給用戶時間翻譯吧?還未譯好就被立即刪去,您如果是新手,您會有甚麼想法和感受呢?--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15:35 (UTC)
- 就算真的不適合中文維基,協助轉過去其他維基也好呀。何必CSD呢。--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8日 (二) 16:15 (UTC)
- 沒A7會嚇怕老手。我現在反而得支持A7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19日 (三) 13:11 (UTC)
- 我以為「在中文維基要用現代漢語編寫條目內容」是常識,也以為把非現代漢語內容放上來沒立即處理並不負責任。如果正在翻譯(或編輯)的頁面被刪除,編者把內容送出後仍會建立頁面,並不會抹煞正在翻譯條目的編者的貢獻。會有問題的是如User:Temp3600君所言,放入非現代漢語內容後過一陣子才回來編輯時,發現頁面不見的情況。但如果管理員刪除條目時確實把附加資訊記錄下來,該編者還是會知道已有重複頁面(並由wp:AR取回內容),仍可到既有條目貢獻。Poem(留言) 2020年2月19日 (三) 03:58 (UTC)
- 會使用AR的新手恐怕微乎其微。而且,一般人面對"條目被刪"這種情況,不會乾脆離開維基嗎。--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19日 (三) 04:17 (UTC)
- 要加一下這個吧(現有名稱也不適合重定向或不符建立非中文重定向的標準)-- Sunny00217 2020年2月21日 (五) 10:40 (UTC)
- 「非中文重定向」是「重定向」的子集。原準則提到「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自然就包含非中文重定向。Poem(留言) 2020年2月22日 (六) 09:24 (UTC)
- 我依照上面兩個意見再調整了A7提案。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打算單獨把A5拿出來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2日 (六) 15:57 (UTC)
- (!)意見:其實一向A5是適用於「已有中文條目的非中文版本」,我巡查員時每個月速刪百多個,所以這個我很瞭解,如果非要寫清楚不可,就在A5那裏寫清楚,不用另開一個。--蟲蟲飛♡♡→♡℃※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00:53 (UTC)
- 不同意,我能肯定管理員是錯誤執行條文。「條目被建立時,第一個版本的內容與當時其他現存條目完全相同,且這個條目的名稱不適合改為重新導向,就可以提送快速刪除」,中文和外文明顯是完全不相同的,這即使是沒常識的也能夠分辨。ꓢꓯꓠꓟꓳꓢꓮ COVID-19 2020年2月23日 (日) 06:38 (UTC)
- 「非中文重定向」是「重定向」的子集。原準則提到「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自然就包含非中文重定向。Poem(留言) 2020年2月22日 (六) 09:24 (UTC)
- 真遇到這類情況,正確的策略是移動到draft, 讓他譯完再合併到本來的頁面。這情況除了「放錯地方」外,沒什麼不對的。--Temp3600(留言) 2020年2月23日 (日) 13:58 (UTC)
- 移到草稿就沒完沒了了。Poem(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03:15 (UTC)
- 然後不多久就被O7砍了 囧rz...-- Sunny00217 2020年2月29日 (六) 15:55 (UTC)
- CSD O7也要半年無編輯,中間有動到就重新算半年(少數維護型編輯除外),所以會沒完沒了。但「在中文維基要用現代漢語編寫條目內容」應該是常識了,為什麼要暫時接受沒在翻譯中的非現代漢語內容?Poem(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07:20 (UTC)
- 維基對於提刪和刪除都應很審慎,人家還在翻譯,不能急着刪去。--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07:45 (UTC)
- 上面已經提過,翻譯中條目若在翻譯時被刪除,使用者翻譯完送出後,並不會抹煞其貢獻。而且方針修訂針對把非現代漢語內容貼上來就丟著不管的人,這種貢獻是可忽略的;這樣修並不影響努力翻譯的編者。Poem(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10:02 (UTC)
- 還有,為什麼不能要求編者內容放上來就要有現代漢語內容?翻成小小作品難度不高。不過這不在這次的討論範圍就是了。Poem(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10:02 (UTC)
- CSD O7也要半年無編輯,中間有動到就重新算半年(少數維護型編輯除外),所以會沒完沒了。但「在中文維基要用現代漢語編寫條目內容」應該是常識了,為什麼要暫時接受沒在翻譯中的非現代漢語內容?Poem(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07:20 (UTC)
- 然後不多久就被O7砍了 囧rz...-- Sunny00217 2020年2月29日 (六) 15:55 (UTC)
- 移到草稿就沒完沒了了。Poem(留言) 2020年2月24日 (一) 03:15 (UTC)
- 針對A5(或可能的A7),我的主要目的要不讓管理員能名正言順地把已有對應中文頁面的非漢語頁面刪除,要不禁止這項動作(我傾向刪除,所以才在A5加文字合理化管理員的作為。另外認同Sanmosa君的意見,中文和外文是不同的,因此現行管理員不能這樣刪除)。另外在條文中加上「非常相似」是避免有人來亂,只做微量修改就吵不能速刪。希望各位編者能把討論重心放在這。Poem(留言) 2020年3月1日 (日) 10:02 (UTC)
A5分部處理
通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21日 (六) 03:38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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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上面對A5沒意見的話,我就把A5送公示7日去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3日 (五) 09:12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A2與A6
這兩個提案之前比較少被討論到,在此繼續討論。條文文字和上面的幾乎一樣,但為了方便討論,這邊也放一份。
- To @94rain:上面討論中,您建議將{{inuse}}模板部份寫入快速刪除方針序言,歡迎您也提出相關修訂建議。在此仍將我在CSD A2和CSD A6看到的問題提出修訂建議。Poem(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2:51 (UTC)
A2
“ | A2:訊息框有一定資訊,要擴充成小小作品難度較低;建議排除。另外{{inuse}}模板不會因編輯時間到期自動消失,故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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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6
“ | A6:明文限定掛上{{inuse}}模板只在編輯持續時間內才可豁免(同上面在A2時理由)。
|
” |
- (※)注意:方針如果要修改,請先指出現時出現了甚麼問題?因為頻繁地修改方針,朝令夕改,會令社群無所適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3:07 (UTC)
- A2豁免訊息框已經在理據提出,若訊息框資料足夠,要改成小小作品難度不低,甚至訊息框資料量已超過小小作品門檻,故不建議將只有足夠資訊訊息框的條目與掛其他模板的條目一視同仁。Poem(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3:24 (UTC)
- {{inuse}}部份是因為這個模板在持續編輯時間結束後不會自動消失,因此特別強調即使掛了這個模板,也要在持續編輯時間內才能不被以這兩個理據快速刪除。這個修訂是避免爭議。Poem(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3:24 (UTC)
- 關於A2,即使訊息框的字數符合小作品要求,也未必符合A1要求,修訂未見解決了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3:37 (UTC)
- 至少不用一刀切,把有足夠資訊的訊息框條目一起刪除(如果能容易地改成條目)。而且即使不能用這個方針提報刪除,還是可以用其他方針提報。已在提議的修訂條文加入可以其他理據快速刪除。Poem(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4:44 (UTC)
- 至於A6,其實按常識也能理解掛了inuse有時間的限制,我在想如果現時方針不是出現甚麼大問題,是否必須要改?方針猶如維基法規,現在已經出現隔幾天就有人想改方針,很多都是為改而改,未見為了解決甚麼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3:52 (UTC)
- 最主要是減少爭議。另外提案條文最近並無修訂,且這些方針是2月初就提出修訂建議了。如果您認為不該短時間修訂方針,可以提出建議案,限定在特定時間才能提案修訂方針。Poem(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4:44 (UTC)
- (-)反對A2「若條目只有訊息框不適用,視訊息框內容掛上{{substub}}模板或移動至草稿。」,偷懶不是藉口,寫多幾隻字都懶成這樣,還指望能寫好條目?——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8日 (日) 04:12 (UTC)
- 翻譯訊息框也要時間。以艾芙琳·別列津為例,直接改寫訊息框內容:「艾芙琳·別列津是美國物理學家與電腦工程師。她在紐約大學取得物理學士學位,曾任職於電子電腦公司。她設計第一套電腦文書處理器,並協助設計第一套電腦訂位系統。」因為訊息框資料足夠,簡單改寫就能達到小小作品標準,故若這條目只有訊息框,移到草稿或掛上相關維護模板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刪除條目反而可惜。Poem(留言) 2020年3月8日 (日) 04:44 (UTC)
- 所以說既然抽出正文,甚至一句超過小小的正文都這麼難,是不是因為放個infobox簡單、寫多幾隻字就難度提升了所以原編輯就可以偷懶?這是一份態度問題,志願不代表不負責,所以有權去SD或者去改善,但不代表只有改善一個選項。而且也有恢復機制,也不是有人樂於搞恢復?——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8日 (日) 07:10 (UTC)
- 但編訊息框也得找資料,不像其他模板掛了就會有內容;只因沒加上正文就被快速刪除過於嚴格也不合比例原則。另外頁面被刪除後申請回復也要時間。但我也不認為一個只有訊息框的條目是合適的,因此建議暫緩刪除。條文修改成如果訊息框訊息足夠,比照小小作品給予30天改善期;到時沒改善再刪除也不遲。Poem(留言) 2020年3月10日 (二) 04:18 (UTC)
- ̈*如果現在方針沒出現甚麼問題,就沒必要改,因為朝令夕改,社羣難於適應。您今天感覺這樣好,然後要改;隔幾天,又有用戶覺得不好,又要改;現在這種頻繁地修改方針的風氣越演越烈,令社羣難於適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0日 (二) 04:35 (UTC)
- 我已在上面提過,這幾條最近都沒修訂或被提出討論(至少2019年以來),且這些提案是2月初就提出的。如果您認為方針修訂過於頻繁,也可提出議案,只在特定時間能討論某方針。Poem(留言) 2020年3月11日 (三) 01:59 (UTC)
- 更準確來說,保留着A2的權利,但適宜為此下限。——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3月10日 (二) 07:38 (UTC)
- 我想目前提出的條文已經限縮到個人認為有很大機會能成為小作品的情況才給予緩刑,而且不是直接豁免。不夠格的只有訊息框的條目仍可用A2刪。30天也許太長,但送存廢又怕原編者覺得受傷害,所以認為採用小小作品流程會是比較好的選擇。Poem(留言) 2020年3月11日 (三) 01:59 (UTC)
- 希望往後如果方針不是有甚麼問題,不要頻繁地修改,朝令夕改,社群也確實很難適應,要注意「沒壞別修」。--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1日 (三) 06:05 (UTC)
- 「沒壞別修」不會帶來進步,個人認為應該要檢視提案是否合理,且修訂後對維基社群是否帶來助益。Poem(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 我想目前提出的條文已經限縮到個人認為有很大機會能成為小作品的情況才給予緩刑,而且不是直接豁免。不夠格的只有訊息框的條目仍可用A2刪。30天也許太長,但送存廢又怕原編者覺得受傷害,所以認為採用小小作品流程會是比較好的選擇。Poem(留言) 2020年3月11日 (三) 01:59 (UTC)
- ̈*如果現在方針沒出現甚麼問題,就沒必要改,因為朝令夕改,社羣難於適應。您今天感覺這樣好,然後要改;隔幾天,又有用戶覺得不好,又要改;現在這種頻繁地修改方針的風氣越演越烈,令社羣難於適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0日 (二) 04:35 (UTC)
- (!)意見 同意蟲蟲飛的意見,本整體案餘下案應不再續讀,或應開啟檢討是否訂立指引,對集中頻密地同類型修改方針案提交做出適當的規限。——約克客(留言) 2020年3月11日 (三) 08:27 (UTC)
- 目前沒有限制方針討論修訂時機,因此如此認為不該繼續討論並不適宜。另外若諸君認為該限制方針修訂時機,建議另開話題。希望大家還是把焦點放在建議的修訂上。Poem(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07:04 (UTC)
- 1.方針修訂沒解決實際問題是一方面,2.方針修訂也帶出新問題,單看訊息框,不能能斷言條目符合收錄標準,否則符合a1也會刪去,這只會增加站務困難。3.雖方針沒規限頻繁地修改方針,但客棧提案按鈕按下去,就已經已有提案框架,即首先應說明修訂案想解決甚麼問題,就這個提案看來說來提案並非為解決方針出現的問題,如果只是為改而改,這是沒必要。4.方針是維基法規,應該有個持久穩定的版本,讓社群熟習及謹記,否則朝令夕改,社群難於依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07:17 (UTC)
- (~)補充:前些時候修訂的速刪方針,最近我發現社群很多都沒有依從,原因很簡單,方針的版本須保持穩定性,而且要為社群所熟悉及謹記;方針太頻繁地修訂,朝令夕改,令社群很難掌握方針內容,而且中維的方針卷帙浩繁,如果又版本頻繁地修訂,社群根本不會瞭解現時方針具體要求,難於依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2日 (四) 08:39 (UTC)
- A2的問題是指出訊息框和其他模板一視同仁的不合理性,並不是把訊息框掛上去就自動會產生內容,所以不該和其他模板一視同仁。而緩刑(不是直接豁免)也只針對有機會變成有實質內容條目的只有訊息框條目,所以設下「實際內容有50個中文字」的門檻,在此情況下只要簡單擴充就能變成小作品。A2和A6針對{{inuse}}修訂是針對此模板在到期後不會自動被移除的問題,雖然不修也可用常識處理,但明白寫出可以減少爭議,我認為對管理員處理條目時也不會有負面影響。「問題」本來就是很模糊的詞彙,每個人對是否是問題的看法也有不同。如果議案合理就該給討論甚至修訂空間。Poem(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06:54 (UTC)
- 題外話,我不建議以機器人自動移除{{inuse}},自己就有編輯時超過所列時間的情況。Poem(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06:54 (UTC)
- 另外老調重提,如果認為方針不該時常修訂以讓編者適應,最好的方式是另開討論串檢討修訂時機(例如,方針修訂後,實施滿一年才可再對同一條方針提修訂)。Poem(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06:54 (UTC)
- 這個不是時機的問題,而是用戶頻繁地修改沒問題的方針,朝令夕改,甚至很多修訂改了沒多久,又有新的修訂,結果您看看現在速刪有多少嚴格依從了最近的修訂?方針有壞,當然要改,但沒壞就沒必要改。您的A2的修訂明顯和a1容易造成混淆,即使訊息框夠五十字,寫成段落,也不等於一定免於a1,您這樣修訂是增加了判斷的難處。--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07:07 (UTC)
- 訊息框改寫後會不會免於A1沒人能說得準,我上面以艾芙琳·別列津訊息框直接改寫的內容應該是小作品了,只是沒來源而已。只要訊息框內容有足夠資訊而能讓讀者區分其他事物,就不是A1了。已在A2提案中加入「能讓讀者區分其他人事物」限縮,避免成為A1。Poem(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14:10 (UTC)
- 我覺得即使不修改方針,如果有人想改,也可以直接改,而不提刪,不用寫進方針,而且如果寫進方針,很多用戶寫成a2的條目就走人了,然後又沒人改,每天的新頁面又多,這類沒完成的頁面留着也沒意義。--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4日 (六) 04:24 (UTC)
- (&)建議:與其頻繁地修訂沒問題的方針,不如多提案詮釋方針,這樣可引起更多社群注意及瞭解方針內容,越多人瞭解方針,越多人懂得遵守方針,否則頻繁的方針修訂,社群根本就無法掌握最新的方針。現在您看有些新手連方針也沒看完也走來提案修訂方針,這明顯是受老手頻繁修訂方針所影響。我不是針對這個提案,往後我也會多瞭解方針的修訂有否必要。您是老手,如果也幫忙檢視一下方針修訂的必要性則更好。方針不是不能改,大前提是方針有問題才改,不是為改而改,或者主觀意願感覺想改一下就改。--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07:18 (UTC)
- 「問題」需要小心定義。至於檢視方針修訂的必要性,以我的情況是看到自己會關心的修訂才會看。如果要避免為改而改,或是感覺想改,可以要求提案時要同時說明修改後帶來的助益。Poem(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14:10 (UTC)
- 這時候我恐怕並不適合「多提案詮釋方針」,只怕部分用戶(未必是管理員)會趁機會曲解了,然後不承認正解。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3月13日 (五) 09:10 (UTC)
- 1.經客棧公開討論形成共識後再公示的討論,即使不寫入方針,也有實際約束力。而詮釋方針的過程能夠一再引起社群的注意。當方針越多人瞭解,越能令社群自覺地依從。2.如果方針寫得好,社群的解讀不會出現太大歧義,如果有歧義,也就是有修正語句的必要,然後才改,才有實際意義。3.方針只有在社群熟悉及謹記,然後大家才會自覺地依從,否則頻繁地改,社群根本很難掌握最新的方針具體內容。尤其是關於站務的方針,有些資深用戶或資深管理員,不一定會不斷重溫方針,方針頻繁地修改的結果,只會變成形同虛設。--蟲蟲飛♡♡→♡℃※留言 2020年3月13日 (五) 10:46 (UTC)
- 但編訊息框也得找資料,不像其他模板掛了就會有內容;只因沒加上正文就被快速刪除過於嚴格也不合比例原則。另外頁面被刪除後申請回復也要時間。但我也不認為一個只有訊息框的條目是合適的,因此建議暫緩刪除。條文修改成如果訊息框訊息足夠,比照小小作品給予30天改善期;到時沒改善再刪除也不遲。Poem(留言) 2020年3月10日 (二) 04:18 (UTC)
CSD G12
討論結束,結論:兩款速刪不衝突,予以保留。—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6日 (一) 09:25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看來未列明來源、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都屬於破壞或人身攻擊,適用G3,那麼G12應該繼續保留還是合併入G3?在此徵求各位的意見。—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1日 (三) 03:58 (UTC)
- (!)意見:g12沒有來源的條目才能用,是根據生者傳記方針而設的刪除條款,即無來源的負面須即時刪去;g3可用於有來源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日 (三) 04:01 (UTC)
- G3沒有規定有無來源,G12必須無來源,所以我覺得二者可以算是包含關係—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1日 (三) 04:03 (UTC)
- 私以為G12是G3的子集。如果一個傳記記載了對活人的負面評價,而且還有可靠來源,就既不是G3也不是G12(這一點和有沒有正面評價無關);如果有負面評價的活人傳記沒有可靠來源(G12),其也屬於人身攻擊、明顯的惡作劇、錯誤信息(G3)之類的範圍。此外不是條目不條目的問題。G系列速刪適用於全部可編輯的名字空間。--晴空萬里 波瀾壯闊🌞皇國興廢,在此一戰!🥇 2020年4月1日 (三) 04:12 (UTC)
- g12主要是違反生者傳記方針,g3主要是違反人身攻擊、破壞、虛假,性質有點不同,如果持續創建,封禁理由可以有不同。--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日 (三) 04:17 (UTC)
- 目前看來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可以分成以下兩種情況:嚴重的,G3;不嚴重的,尚可接受,AFD。可以修訂一下G3條款,「包括但不限於語調負面的生者傳記和明顯的人身攻擊……」(草擬,如果這個決定被接受可以再討論)。反正我巡查一年多來沒掛過G12,全部都是G3。—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1日 (三) 04:23 (UTC)
- 3個月內使用G12刪除的頁面數有27個。--Xiplus#Talk 2020年4月1日 (三) 05:54 (UTC)
- 僅是就我個人的實際經驗而言。不妨查一下G3有多少個,估計一個月頂三個月—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2日 (四) 01:37 (UTC)
- 同樣的時間段299個。--Xiplus#Talk 2020年4月2日 (四) 05:22 (UTC)
- 其實很多g12的條目都被錯誤地掛上g3,如果管理員刪除時更正刪除原因,g12的統計數會更多。--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2日 (四) 07:05 (UTC)
- 僅是就我個人的實際經驗而言。不妨查一下G3有多少個,估計一個月頂三個月—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2日 (四) 01:37 (UTC)
- 3個月內使用G12刪除的頁面數有27個。--Xiplus#Talk 2020年4月1日 (三) 05:54 (UTC)
- g3的人身攻擊其實和g12的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很不同,違反生者傳記方針須即時刪去,免得令維基陷入法律風險。我處理過大量速刪,g12其實很多的。g3由於包含的條件多,管理員可以審慎地判斷條目的性質,兩者有分開的必要。--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日 (三) 04:28 (UTC)
- 非要說的話,G3也可能令維基陷入法律風險,我無意和管理員去爭辯到底G12的刪除多還是G3的刪除多,因為管理員自己心裡比誰都清楚;但是,純粹破壞、人身攻擊同樣違反了維基的方針。只有「惡作劇」這一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判斷。--晴空萬里 波瀾壯闊🌞皇國興廢,在此一戰!🥇 2020年4月1日 (三) 09:26 (UTC)
- 違反生者傳記方針其實就是一種破壞。—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2日 (四) 01:37 (UTC)
- ̈違反生者傳記方針不完全等於WP:破壞。--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2日 (四) 07:07 (UTC)
- 其實很多g12的條目都被錯誤地掛上g3,我昨天才處理了石硯齡,用戶錯用了g3,其實g12。--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2日 (四) 07:05 (UTC)
- 符合G12的條目可以不是G3。像「某某是白癡」這樣的條目在語調上明顯是人身攻擊,當然可以G3掉;但以陳述的語調寫一個人的負面評價的條目,如「某某在某日不戴口罩在街上咳嗽。」又該如何處理呢?以目前G3的定義,這就未必能輕易速刪了。--無聊龍·留言·貢獻 2020年4月4日 (六) 10:17 (UTC)
- 認同無聊龍的例子。當一個條目以嚴肅認真的態度敘述負面事件(且無來源)的時候,編者未必是蓄意惡搞,可能只是按照其內心認知的事實在寫。但是很遺憾,這些內容應被以G12刪除。G3和G12或許有重疊,但不完全是一個包含另一個的關係。--Tiger(留言) 2020年4月5日 (日) 03:43 (UTC)
- 感謝各位解答。—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6日 (一) 09:25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新增明顯侵犯著作權之速刪標準並整合Template:Copyvio
未看見先前討論,撤案。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7月10日 (五) 03:11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Copyvio}}實質上擔當了部份條目或文字內容侵犯著作權的快速刪除處分,但目前為止沒有列入速刪標準當中。在英語維基百科當中,分成疑似侵權與明顯侵權兩種狀況,明顯侵權直接以快速刪除方式進行刪除,只有疑似侵權才適用{{Copyvio}}。在此提出比照英語維基百科,新增以下速刪標準,以加快清理侵犯著作權之內容:
G17. 內容明顯侵犯著作權
本標準適用於文字內容含有受著作權保護之素材,其素材沒有以公有領域或相容自由授權條款釋出,或是依據合理使用原則進行利用,且該頁內容中沒有值得保留的非侵權內容。只有在該頁自始即為侵權內容,或是該頁歷史已損毀而無法提取自由內容時,才能進行完整快速刪除;所涉頁面應盡量還原至未侵權的版本。對於不符合本刪除標準的模糊狀況(例如存有可疑的授權許可主張、以自由內容覆蓋侵權內容、只有部分文字內容為侵權或近似改寫),該頁或其部份內容應以{{subst:Copyvio|url=在此插入來源網址}}替換,並將該頁列於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有關其他說明,請參考Wikipedia:侵犯著作權。維基百科拷貝網站等公有領域與其他自由授權內容,不得列入該標準,也不得因為缺乏這類作品的姓名標示而作為快速刪除的理由。有關檔案、圖像與多媒體的侵權,請參考F8準則。
以上。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0年7月10日 (五) 02:04 (UTC)
- @Taiwania Justo:之前曾有類似討論,請參見WT:快速刪除方針/存檔9#提案改革侵權刪除流程,您如何解決反對者的疑慮? Willy1018(留言) 2020年7月10日 (五) 02:31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修改WP:R6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將範圍擴大至所有名字空間,可將條文修改成這樣:
以上。--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0年7月27日 (一) 09:48 (UTC)
- Wikipedia:命名常規:「條目命名空間下的消歧義頁和重新導向的命名慣例與本方針多有衝突」,該提案顯然不合理。--Xiplus#Talk 2020年7月27日 (一) 10:23 (UTC)
- (:)回應:有時候有一些應不留重定向的移動頁面操作,如果由無權不留重定向移動頁面的用戶進行移動操作,那麼留下的那個重定向頁可能符合R6(如果是全名字空間的話)。--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0年7月27日 (一) 17:27 (UTC)
- 「不留重定向移動」的使用範圍是「留下的重定向符合速刪準則時」。直接提報相應的速刪即可,無需額外加一條速刪準則。--Kali (T·C) 2020年7月27日 (一) 19:41 (UTC)
- 命名常規適用於條目的主要標題,具有唯一性;而重定向是一個或多個輔助次要名稱。這兩個概念本身就有衝突,用命名常規來限制重定向是沒有意義的。--Kali (T·C) 2020年7月27日 (一) 21:52 (UTC)
- 命名常規不適用於重定向。需要不留重定向移動的情況符合R3或者R7。前幾天AFD那個7年沒有刪除的錯誤重定向是因為速刪提出者7年前誤將R3寫成R2,而管理員沒有發覺。Itcfangye(留言) 2020年7月28日 (二) 04:26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之前Mys 721tx在{{Fakesockpuppet}}中請求速刪G3,然後我根據幽默進行提刪(包括:假傀儡、假永封、假死亡模板),發現有很多人都表示要刪除。為了節省時間,我認為可能需要把速刪G3進行擴充,過度幽默模版放<noinclude>{{d|G3}}</noinclude>,只引用過度幽默模版旳用戶頁放<noinclude>{{Ehumor}}</noinclude>,然後再建立這討論頁放{{subst:Eh-notice}}。只引用過度幽默模版旳用戶頁改進方法是 :
- {{d|o1}}
- 直接改進
- 否則,見上。
{{User 吃屎}}、{{User 吃屎2}}雖然屬於不文明,{{KeepFake}}雖然屬於快速刪除惡搞版,但我認為不屬於過度幽默。這樣做是為了減少讀者誤會,掛這些模板與亂掛傀儡、永封、死亡模板沒分別,但亂掛傀儡、永封、死亡模板可能會被管理員封禁。--安全體驗TM 2020年7月19日 (日) 09:02 (UTC)
- (-)反對放進G3,建議改為單開一個。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10 (UTC)
- 此留言由於屬於另外的提案,已被原作者(User:DrizzleD)移除。2020年7月19日 (日) 14:46 (UTC)
- 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unny00217)移除。2020年7月20日 (一) 01:20 (UTC)
- (-)反對,會波及到太多無關的-- Sunny00217 2020年7月19日 (日) 14:27 (UTC)
- 沒必要吧,直接再提一個存廢討論來決定就可以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7月20日 (一) 00:47 (UTC)
- (-)傾向反對(反對的不只是放進G3,而且反對放進CSD),易被濫用,且AFD可解決。—Rowingbohe♫ 歡迎參加浙江專題和台州專題 2020年7月23日 (四) 14:01 (UTC)
- (-)反對:過多幽默的模板可以提AFD,沒有必要直接速刪。——BlackShadowG★(留言) 2020年7月25日 (六) 12:53 (UTC)
建議新增多項快速刪除方針
所有頁面:G4、G9 上述兩個編號皆由已廢除方針重新使用。(對照英維G9、G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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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A4、A7、A8 對照英維A9-A11提議之新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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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及多媒體文件:F2、F11 以下方針與副檔名及授權有關,當中F2乃重新使用之編號。(對照英維F3、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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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頁
現存用戶主動提刪的O1,但為配合其他新標準而(&)建議改用全新U系列。
計有U1-U4等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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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 新快速刪除方針分類,計有T1一款(對照英維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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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 新快速刪除方針分類,計有P1、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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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討論。—小文人(閱人生經歷 ‧ 談你想說的) 2020年8月3日 (一) 09:49 (UTC)
- (-)反對:熱血提刪不可取!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3日 (一) 10:00 (UTC)
- @小文人:首先呢,廢棄掉的編號不可以覆蓋,接著:
- G4,基金會行動不需要本地方針
- G9 A4 A7 A8 F2 U4 T1 P2,熱血提刪
- F11,特殊格式也無法上傳
- U1,可以商議
- U2,G15直接砍,不用再用出新方針
- U3,這個有機器人會移除
- P1,直接刪就好,多搞一個條文幹嘛?!
- -- Sunny00217 2020年8月3日 (一) 11:01 (UTC)
- (以上文中的編號為準)G4 不需要本地方針;與 G9 相似的問題此前討論中分歧巨大;A4 關注度流程特意留夠 30 天才能提出刪除,現在提出一個尚未完善定義的「重要性」作為快速刪除準則是跨越過大,料難有共識;符合 A7 的頁面可直接合併內容然後改成重定向,重定向不合適再刪重定向(這一條尚有討論的空間);A8 又提重要性這個概念,難有共識;F2 描述的文件本來就該按合理使用來用,否則就會以 F6 刪除;F11 中的自由版權文件應該轉移到 Commons,非自由版權按 F6 刪除(F 標準適用於所有的「文件」);U2 包含於 G15;U3 被現行合理使用規則阻止,用戶頁不得以此種方式合理使用文件;U4 現在是存廢討論範疇,尚有討論的空間。--Tiger(留言) 2020年8月3日 (一) 11:47 (UTC)
- (上文中的)T1可以由現行A5延展適用於模板空間為之,不至於是「熱血提刪」,但我個人建議能重定向的就先重定向。(上文中的)G9的第一分項有Wikipedia:重定向#應當刪除的理由第11款的支持,我覺得未必不能考慮。P部分我覺得沒太大必要處理,這裏的專題未有出現濫建的情況。SANMOSA SPQR 2020年8月3日 (一) 13:22 (UTC)
- 修正於2020年8月4日 (二) 07:36 (UTC)。SANMOSA SPQR 2020年8月4日 (二) 07:36 (UTC)
- (!)意見G9、A4、A8不太好判斷,容易引起爭議,需要討論。A7好像是有現成的速刪標準了吧。--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8月3日 (一) 15:22 (UTC)
- G9的第一分項其實挺容易判斷的。SANMOSA SPQR 2020年8月4日 (二) 07:36 (UTC)
- (-)反對 G9、A8。G9:像是東勢里 (消歧義)只有一個藍條目也不一定有問題,而且即便其他紅字是有問題,也應該透過討論確認,而不是快速刪除。A8:是否沒有來源的原創研究也應該透過討論確認,而不是快速刪除。--Maccomcre(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09:25 (UTC)
- (-)反對G9,同上,而過去兩次的討論都有明顯共識就是有問題的消歧義頁應走AFD程序,讓其他人有及時改正的機會(例如筆誤構成的假紅字)。F2也不行,這種情況也應是AFD,讓人有機會及時改成合理使用。而F11也沒有需要,在本地上傳的必定是有版權檔案,而沒有用的版權檔案最終也會被F6,而自由檔案最終也會被移到commons。--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0年8月4日 (二) 10:16 (UTC)
- (-)反對以捆綁形式大幅增加多種刪除指示、變相提升本地編輯損耗與風險,強烈建議即時凍結本案。——約克客(留言) 2020年8月4日 (二) 11:01 (UTC)
- (○)快速保留:
- 你看到G4為何沒有專用模板便明白了,基金會那邊也可能針對這裡條目而進行快速刪除,只是機率非常低;
- G9有一定存在價值,至少我們可以找出一些基本上不成任何消歧義頁的頁面作刪除;
- U2是某些情況下可能有用戶不小心創建之用戶頁,而其自己未必能夠發現;
- U3可以透過其他用戶自行檢查並提速刪(有些東西未必可以被機器人發現);
- U4得由用戶自行搜索方可下定論(檢查用戶貢獻也可);
- F2應再次保留,因頁面資訊可以顯示該文件的授權資訊,從而可以決定該文件應否快速刪除。
至於P系列模板,今天的情況未必不等同明日的社群(例如某些人可能參照其他語言維基百科大幅創建專題頁面),而部份可能未必存在其保留價值;而P1即使可以對應條目快速刪除準則,這個準則能夠以專門方式處理多種可能情況。T1則可以快速處理冗餘模板。
值得一提,A8所提及的內容是現實中存在,但關注度甚低(只有少數人知道有此物),與其先提關注度,倒不如快速處理(煩請先檢查創建用戶名)。—小文人(閱人生經歷 ‧ 談你想說的) 2020年8月5日 (三) 02:50 (UTC)
- @Longway22:增加多種速刪選項並不構成增加風險問題。只要事前透過專題頁面做好教育,應該不成風險。(你這樣說,不如說為何英維有那麼多快速刪除方針,而有些至今仍未廢除?[這是自嘲])—小文人(閱人生經歷 ‧ 談你想說的) 2020年8月5日 (三) 02:50 (UTC)
- (?)疑問:WP:提案要說明問題,請提案人說明現在出現了甚麼問題?還是只是「為改而改」?。--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2:55 (UTC)
- G4根本不需要掛標示吧,直接刪除附上基金會的處理意見連接(甚至不需要考慮本地關於刪除的各種細緻說明)。這些速刪代碼更多為掛上標識後進行區分的作用。——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8月5日 (三) 03:58 (UTC)
- 回應上述用戶問題,現枚舉以下:
- G4的出現是要為任何基金會的速刪行動而未雨綢繆;
- G9是防止任何人以「消歧義」為名而建立一些沒必要針對一個主題作消歧義的頁面;
- A8是G11的假定善意版,有時候也看見一些用戶在創建自我相關的頁面時並沒有明顯針對一個事物作宣傳,只是在平平的描述,但缺乏獨立第三方參考資料支持,有違維基百科收錄原則;
- U2是防止任何用戶(包括IP用戶)創建一個不存在用戶之用戶頁,縱使情況非常罕見;
- U4是杜絕任何不是為維基百科貢獻的用戶創建無關之頁面(如日記等)。
至於P系列方針,是我們擔心日後有人創建可符合其他速刪方針的專題,又或弄個「小條目專題」之類連入大量條目質量過低的專題。(的確本人不可能在短時間巡那麼多新條目,未能準確得知現時新條目情況)—小文人(閱人生經歷 ‧ 談你想說的) 2020年8月5日 (三) 04:03 (UTC)
- 先説明:除非提案人另有指明,不然所有提議在其本身可分部討論的情形下,均可在適合分部討論的情況下進行分部討論。SANMOSA SPQR 2020年8月5日 (三) 04:21 (UTC)
- (※)注意:提案一大堆反對,請想好足份理據,才好繼續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4:26 (UTC)
- 我並未解釋何謂「適合分部討論的情況」,至於甚麽時候是「適合分部討論的情況」,我認為需要提案人自己厘定。SANMOSA SPQR 2020年8月5日 (三) 04:40 (UTC)
- (※)注意:提案一大堆反對,請想好足份理據,才好繼續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5日 (三) 04:26 (UTC)
- (上文中的)T1可以由現行A5延展適用於模板空間為之,我建議可以優先處理這個。提案並非完全沒有用。SANMOSA SPQR 2020年8月5日 (三) 23:55 (UTC)
- T1似乎只是把A5用於模板空間,應該沒有什麼問題。——BlackShadowG★(留言) 2020年8月6日 (四) 01:08 (UTC)
- (*)提醒:
“ | CSD A5: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作為其他條目之重定向(不包括拆分、合併、重組後產生之條目,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 | ” |
“ | CSD T1:重複或寫死的模板。 | ” |
- 並不完全一樣。-- Sunny00217 2020年8月6日 (四) 04:08 (UTC)
- 好幾位用戶都說了U2就是現在G15中的一種情況,不知為何還要增加。本討論串的好多其他提案都有類似的問題,與現有刪除規則體系有衝突或是重疊,有點忽視現有規則的感覺。可以理解引入其他語言的刪除規則的想法,但是也要考慮到本地已有方針已經與其他語言有較大不同的狀況。--Tiger(留言) 2020年8月6日 (四) 07:51 (UTC)
- 這一次提案提的規則也太多了吧,建議先開一個三級標題專門討論T1。另,「寫死」是什麼意思,太過口語化了,定義是否應該明確一點?——BlackShadowG★(留言) 2020年8月6日 (四) 11:31 (UTC)
- (*)提醒:現在afd行之有效,也未見積壓,提案人應論述為何要引進T1,方針不宜頻繁地修改,尤其是站務方針,更應保持穩定版本,否則社群難於適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7日 (五) 03:16 (UTC)
- @蟲蟲飛:積壓理應是會有的,只是因為全部提報上去的話怕會因為懶惰而一次全部駁回,又或是沒有異議,但關閉討論很耗費時間。再者,如果一次提報太多容易模糊主題,進而影響處理結果。 2020年8月9日 (日) 15:25 (UTC)
- 現在afd的情況還好,積壓不算嚴重,主要是少了批量熱血提刪的情況。--蟲蟲飛♡♡→♡℃※留言 2020年8月11日 (二) 03:34 (UTC)
- @蟲蟲飛:積壓理應是會有的,只是因為全部提報上去的話怕會因為懶惰而一次全部駁回,又或是沒有異議,但關閉討論很耗費時間。再者,如果一次提報太多容易模糊主題,進而影響處理結果。 2020年8月9日 (日) 15:25 (UTC)
- (?)疑問:現在不夠用嗎?--Cyril Yoshi (留言信箱) 前來簽名吧! 齊來參與動員令! 2020年8月7日 (五) 09:56 (UTC)
- (-)反對,惡意揣測的情況會加劇。🌜山西特產批發零售™️🌽🌶️🍎🍠🐓🐐(留言) 2020年8月29日 (六) 09:37 (UTC)
快速刪除規則調適提議
我提議讓快速刪除A5規則(連結)延伸適用於模板,提議修改是條文中出現「條目」的地方都改為「條目/模板」(「或是引用相關資料之條目」一句例外)。SANMOSA SPQR 2020年9月4日 (五) 10:49 (UTC)
- 疑問:您能舉幾個目前適用您所提出的修改意見的模板的例子嗎?--Yining Chen(留言|簽名) 2020年9月4日 (五) 12:40 (UTC)
- (=)中立:熱血速刪-- Sunny00217 2020年9月4日 (五) 13:00 (UTC)
- Yining Chen說的情況我要先搜搜看。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2:35 (UTC)
- Sunny00217 2020年9月5日 (六) 05:13 (UTC) 鑑於這點才用中立。另提案通過後將變成17--
- (※)注意:模板性質不同條目,就算兩個模板內容一樣也不應速刪,因為可能有很多引用。就算沒有用引,可能有人想創建一個改善的模板,然後逐步替換,您把這些新建的模板速刪,會影響很多條目。例如,反破壞工作小組也有兩個性質一樣的模板,您是否要把其中一個速刪?此外,還有巡查員、管理員等模板也有幾個,也要速刪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05:43 (UTC)
- Wikipedia:勇於更新頁面有説明:「勇於更新條目可以是件好事,但勇於更新分類或模版常常是一件糟糕的事情」。如果有人想創建一個改善的模板,然後逐步替換,最妥善的做法應該是先諮詢社群意見,然後才為之,因為不一定所有人都認為那個「改善的模板」真的有在「改善」任何東西。另外,其實我主要是想利用快速刪除A5規則中「如果名稱可以作為重新導向,就應直接改重新導向,不要提送快速刪除」的一條讓用戶先考慮直接改重定向(當然還是會引發一樣的問題,但是至少可以避免被刪除後要DRV的程序,而且很有可能更快就可以上客棧)。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7:51 (UTC)
- 另外,A5有一個要求是「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你所提及的例子(反破壞工作小組)似乎不符合這個要求,因此應該不適用A5。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7:53 (UTC)
這裏我想説明一下提案的原因:現在來説機能重複的模板一經發現都是直接送AFD,但我主要是想利用快速刪除A5規則中「如果名稱可以作為重新導向,就應直接改重新導向,不要提送快速刪除」的一條讓用戶先考慮直接改重定向(這也是預期修改後大部分情況下的結果)。Even用戶掛了速刪模板,管理員看到了,也可以根據這條幫忙改重定向,而非轉交AFD。 - (-)反對:A5已經放寬了很多,而且社群早已有共識不要把不影響其他模板運作的模板刪去,而且afd過去一年我每天都處理,只見過幾次以模板完全相同為提刪理由,根本未出現afd處理不了,要抽出來速刪的,提案根本就是「為改而改」,而且站務的方針更加不應頻繁地改,這樣會令社群難於依從。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5日 (六) 12:54 (UTC)
- 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16:39 (UTC)
- 您對管理員的處理有意見,可以有禮貌地走去和管理員溝通,而不是走來改方針,改方針是解決不了您不服管理員判決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3:06 (UTC)
- AFD出問題,我應該去提DRV,然而現在你們卻限制我們提DRV,搞得DRV「首戰即終戰」,那我除了做這類絕後患的工作,我還可以做甚麽?你們提案限制我們提DRV其實就是擺出了一個不願溝通的姿態。SANMOSA SPQR 2020年9月7日 (一) 00:19 (UTC)
- 您哪裏看到有人提案限制您提DRV?您可能誤會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00:39 (UTC)
- 如果這個連結所連到的提案獲得通過,DRV自然會「首戰即終戰」。SANMOSA SPQR 2020年9月8日 (二) 01:29 (UTC)
- 大家都只在發表意見,沒有人動手去提案,而且大家的意見只傾向於設定期限,沒有您所說的情況,且這個期限至今未有人動手去提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8日 (二) 03:06 (UTC)
- 如果這個連結所連到的提案獲得通過,DRV自然會「首戰即終戰」。SANMOSA SPQR 2020年9月8日 (二) 01:29 (UTC)
- 您哪裏看到有人提案限制您提DRV?您可能誤會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7日 (一) 00:39 (UTC)
- AFD出問題,我應該去提DRV,然而現在你們卻限制我們提DRV,搞得DRV「首戰即終戰」,那我除了做這類絕後患的工作,我還可以做甚麽?你們提案限制我們提DRV其實就是擺出了一個不願溝通的姿態。SANMOSA SPQR 2020年9月7日 (一) 00:19 (UTC)
並非。近來,我發現經AFD處理的提刪個案中,有部分管理員意外忽略了部分重要方針,並作出錯誤的處理(例如可以重定向的,或應該保留重定向的,卻還是刪除),因此我對於管理員在AFD的判斷能力有些動搖,因為這本來就沒有一貫的標準。是次修訂的目的主要是想利用快速刪除A5規則中「如果名稱可以作為重新導向,就應直接改重新導向,不要提送快速刪除」的一條,讓用戶先考慮直接改重定向,以及讓管理員在看到有相關模板被提A5時可以依據此條直接改重定向。 - 您對管理員的處理有意見,可以有禮貌地走去和管理員溝通,而不是走來改方針,改方針是解決不了您不服管理員判決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6日 (日) 03:06 (UTC)
- 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16:39 (UTC)
究竟是O4還是G10?
已從LUA技術層面解決。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3日 (一) 08:19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這樣的。我發現當我使用{{d|ad}}
的時候,模板顯示的快刪理由為O4,然而我本人發現,G10也可以使用ad,因此「ad」這個理由究竟指O4還是G10?不過,無論如何也需要修訂一下快速刪除方針以及對應模塊以明確定義。--IN(留言) 2020年11月20日 (五) 11:07 (UTC)
- (&)建議:您可以先讀一下方針,有疑問可以請教一下老手,不要一遇到不明白就走來改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11月20日 (五) 11:40 (UTC)
- 我勸你不如自己看一次,真的有條文衝突的情形。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0日 (五) 12:55 (UTC)
依據實際情況刪去G10部分的相關錯誤說明。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0日 (五) 12:55 (UTC)
- @Sanmosa:建議對此行為公示一下因為IN這裡寫到的部分算是Lua的bug,似乎不太能算事實修訂-- Sunny00217 2020年11月21日 (六) 15:19 (UTC)
- @Sunny00217:但我沒改lua。而且我不太認為lua的設定算是bug。SANMOSA SPQR 2020年11月22日 (日) 00:56 (UTC)
- 這個爭議是筆誤 囧rz...-- Sunny00217 2020年11月22日 (日) 12:35 (UTC) 然後結果是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